湖南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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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统筹各类民生需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根本需要;
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协调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公平正义、公益普惠。
——积极作为、量力而行。
既要尽心竭力加大民生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整合财力物力和各种公共资源,加快改善人民生活,又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把民生改善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民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4.总体目标。
到2015年,
二、实施八大民生工程
(一)就业增收工程
坚持富民优先,促进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为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创造就业机会,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就业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让全省人民生活更富足。
(二)社会保障工程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相互衔接协调、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全省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三)素质提升工程
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实施教育强省、文化强省战略中,更加注重教育公平和提高质量,更加注重公共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文化需求,努力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
18.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学生,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普及到高水平普及,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
19.协调发展各类教育。
举办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增加公办幼儿园,加强农村幼儿园特别是普惠制幼儿园建设,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
20.健全教育保障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的教育保障责任,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完善教育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按照中央规定的比例要求,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2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和农民倾斜,促进城乡文化事业协调发展。
突出抓好省、市、县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美术馆、影剧院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及队伍建设,加快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
22.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继续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丰富广大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
23.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构建共有精神家园。
(四)全民健康工程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群众平时少得病、看病更方便、治病更便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地生活和工作。
24.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
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5.方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
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
26.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价,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
27.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准入,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
全面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法规范医疗广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合理调整医疗资源配置,控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
全面加强以医德医风为重点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28.加强优生优育服务。
把优生优育作为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继续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配备必需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29.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
加快构建面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高人民体质和健康水平。
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和行政村都要逐步建起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实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体育竞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城乡居民体质。
(五)安居宜居工程
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力度,努力实现每一个家庭都有房住,城乡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建设全省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30.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
31.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衔接,保障村民建房规划落实。
优先安排土地指标,保证农民建房的合理需求。
建立和完善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覆盖面,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力度,优先解决残疾人、优抚对象、五保户的危房改造问题。
引导各地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建房,集中安置,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农民公寓,其相关收费按照农民自建房和村代建房予以优惠办理。
32.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采取“政府主导、群众配合、滚动搬迁、定向安置”的方式,改造不同类型棚户区。
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行群众自筹、政府补贴、企业参与的方式,加快对城市和国有工矿区、中央下放煤矿区、国有农垦区、国有林场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尽快使长期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33.合理调控商品住房市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综合运用规划约束、土地供给、信贷税收等手段,防止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加大商品房建设调控力度,实行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保护刚性住房需求,鼓励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炒房。
鼓励引导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满足不同收入群体家庭的住房需求。
34.加强人居环境建设。
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建设“绿色湖南”、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加大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引导城乡居民搞好社区绿化、四旁绿化、庭院绿化,增加城市公园和绿地,积极倡导公众绿色消费,推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通过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加大对大型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厕、改圈,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推行废水排放集中处理,采取“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办法,集中处置农村垃圾,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35.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设施条件。
按照城乡一体化规划,抓好城乡居民生活必需的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等设施建设。
(六)畅通工程
完善城乡一体、内外畅通的现代交通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让城乡群众出行更便捷、更经济、更安全。
36.加快现代交通网络建设。
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37.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坚持“公交优先”方针,加快建设长株潭城市群轨道交通,构筑以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多层次、差别化的现代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路。
科学规划公交线路,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延长公交营运时间,增加线路和班次密度,加快公交专用通道和公交首末站的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科学组织道路交通运行,加强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38.加强农村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确保“十二五”期间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加强农村公路危窄桥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
加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旅游风景区道路建设。
统筹城乡客运资源配置,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通公交化的城际客运班线,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解决农村和边远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
39.努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和站场建设,完善道路布局,优化道路功能。
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行科学调度,有效规范交通秩序,着力解决中心城进出通道、跨河通道、跨铁路通道和卡口路段交通拥挤现象,打通“节点梗阻”,缓解“行车难”问题。
统筹规划、切实抓好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社会停车场规划与主城区路网相匹配,与交通枢纽无缝衔接。
清理恢复被占用的大型楼房、商场地下室公共停车场,实行对外开放服务。
积极挖掘潜力,改设增设停车位,有条件的道路和公共空地增设时段性停车泊位。
选择合适位置布点,开发建设立体式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
结合城市改造和综合整治,努力增加居民小区停车泊位。
实行分时、分段采取不同停车收费标准,缓解高峰期和中心城区停车压力,促进停车便利、交通有序。
(七)安全工程
加大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力度,健全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生活更踏实、更有安全感。
40.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水平。
切实抓好粮、油、肉、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有效供给,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行动,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广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建设好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站点,强化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配套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严格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收缴和销毁禁用的高毒剧毒农用化学品,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滥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