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潮脑梁二火区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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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潮脑梁二火区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原则、范围
1.1编制依据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潮脑梁二区灭火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潮脑梁二区灭火工程施工图》。
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5-93)》、《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05)》等相关施工安全、质量验收、环保等方面的规范、标准、法规文件等。
现场勘察所了解与掌握的有关情况及信息。
我公司从事类似工程的施工技术经验及技术装备能力等。
1.2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合理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2)整体推进,均衡生产,确保总工期的原则。
(3)保证重点,突破难点,质量至上的原则。
(4)强化组织指挥,加强管理,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5)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动态管理。
(6)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3编制范围
灭火工程土方剥离工程第一标段剥离工程,剥离工程量为1400万m³,平均运距为2Km。
二、工程概况
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潮脑梁二火区位于鄂尔多斯市铜川镇东南部,距鄂尔多斯市约30公里,隶属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标段:
工程量1400万m³,综合运距2Km,综合提升40m。
三、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3.1施工总体目标
3.1.1质量目标
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5—9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1.2安全目标
不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集体中毒事件、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3.1.3工期目标
开工日期:
2011年9月1日;竣工日期:
2012年10月30日。
3.1.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本着“三同时”原则与工程本体同步实施。
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
3.1.5文明施工目标
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标牌齐全、醒目,确保施工驻地规划一致、环境优美、卫生良好,树立我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创全线文明施工优良单位。
3.2施工总体安排
3.2.1施工总体安排原则
根据本标段的工程特点,结合我公司的技术装备能力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积累,为确保实现质量、安全及工期的规划目标,施工组织的总体指导思路是:
抓紧施工准备,运输道路先行;上足机械设备,采排有序均衡;把控安全重点,工艺质量严控,确保提前完工。
总体分二个阶段实施:
施工准备、开创作业条件阶段及剥离阶段。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全新建设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统一组织,统一布置,精心安排。
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该建设项目。
3.2.2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
3.2.2.1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精干高效、强化管理:
以技术为龙头,以计划为先行,以管理为主线,以施工现场为对象,组建职能完善、体系健全、精干高效的施工管理班子,以爱岗敬业、严密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职权明确、责任到人: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以项目经理为核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包保的管理体系。
3.2.2.2施工现场组织机构
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标段工程,实行项目法管理。
设置“四部、一室”的整体功能强的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组织实施。
调遣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施工队伍承建施工。
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设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共五个部门。
各部门的职责是代表企业全面履行合同承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指挥、管理,负责和业主、监理方的联系、沟通,负责该工程总体计划的全面落实,协调所属各施工队的工作关系,以及负责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项目经理部下设五个剥离施工队,各施工队均为本公司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有丰富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技术。
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如下图3-1所示。
图3-1现场施工组织机构框图
3.2.2.3本工程技术人员构成情况
在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配备上,我公司项目班子配备合理,技术力量强,充分发挥我公司的技术专业优势,在公司范围内挑选“精兵强将”。
设立技术攻关组,负责本标段的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优先安排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施工。
3.2.2.4施工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职责
项目经理部全权代表本企业履行与合同内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负责组织、指挥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修复和保修,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以满足合同所承诺和约定的目标为宗旨,负责具体指挥、组织本合同工程的实施,推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文明施工,确保按期、优质、安全的完成工程任务。
本工程按项目法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业主负责。
(二)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为集团公司在本工程中的法定委托人,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对业主负责。
(2)正确贯彻国家及内蒙古地方各项政策和法令,执行业主和上级制定的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水保、环保、文保规范和规定。
(3)贯彻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工程情况,合理配置所需资源。
主持全面工作,确保全面履行项目合同的要求。
(4)定期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主持制定改进方案和各项措施。
(5)贯彻业主及内蒙古地区有关工程文明施工、环保、交通、防汛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指示。
(三)项目副经理职责
(1)正确贯彻国家及内蒙古地方各项政策和法令,执行业主和上级制定的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规范和规定。
(2)协助项目经理全面管理本项目的组织、指挥工作。
(3)协助项目经理分管各施工单位施工生产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生产进度、资源配置和队伍管理。
(4)当项目经理不在时,按照项目经理的职责授权履行项目管理。
(四)生产副经理职责
(1)正确贯彻国家及内蒙古地方各项政策和法令,执行业主和上级制定的有关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规范和规定。
(2)协助项目副经理全面管理本项目的指挥、调度工作。
(3)协助项目副经理分管各施工单位施工生产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进度、资源配置和队伍管理;同时作为分管施工队的第一负责人对施工队进行全面管理。
(4)当项目副经理不在时,按照项目副经理的职责授权履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生产调度、协调工作。
(五)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正确贯彻国家及内蒙古地区各项政策和法令,执行业主和上级制定的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规范和规定。
(2)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代表企业对本项目工程承担技术总责。
(3)具体组织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编制本项目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等,具体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体系运行工作,对施工的技术、质量负责。
(4)督促检查采购物资、设备的选型控制,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工序控制,主持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5)组织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编写有关成果报告,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及验收交接工作。
(六)工程技术部职责
(1)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按相关规定的程序要求,对本项目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负责。
(2)组织制定综合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满足合同要求的施工技术方案,对其中各种问题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本项目工程全过程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控制和技术指导。
(4)组织技术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参与工程质量的评定与验收。
(5)负责本项目的测量控制工作。
(七)安全环保部职责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工作,提交工程安全检验分析报告。
认真贯彻执行业主和国家、各级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指示。
(2)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措施以及相关安全管理文件,并监督、指导执行。
(3)全面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监控工作,对工程施工中重点和具有安全隐患的工作或部位进行现场监控。
(4)严格按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工艺要求和有关标准,组织对现场施工有关环境保护情况的监察巡视。
(5)组织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督促搞好工序质量管理。
(6)组织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八)计划财务部职责
(1)按合同要求向业主提供有关工程报表,负责该项目工程的施工预算、验工计价和计划统计工作。
(2)组织整理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3)负责研究和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工作。
(4)按合同要求向业主和集团公司上报有关报表。
(5)组织整理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6)协助研究和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工作,指导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九)物资设备部职责
(1)负责本项目的物资保障,机械设备的管理。
(2)组织对材料供方的评价,严格控制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
(3)按ISO9002质量体系要求,负责对采购的物资、机械进行控制,做到采购、订货、验收、搬运、贮存、发放和使用手续完备,记录齐全,具有可追溯性。
(4)组织搞好物资储备,确保节假日的物资供应。
(十)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处理项目经理部的一切日常工作,包括接待、文秘、后勤、翻译、医疗卫生保障、对外关系协调等工作。
(2)负责对外的协调与沟通,并协调业主、监理以及地方政府等部门的关系
3.3施工场地及大型临时设施布置
3.3.1施工场地
项目经理部设在交通较为便利的附近,搭建彩板房作为办公和居住。
各施工队施工营区与项目经理部统一规划、设置,各施工队分别驻扎在其工点内。
与项目部实行统一管理和建设,建筑面积和位置根据各施工队配置人数及实际情况自定。
为保护生态环境,各营区修建专门的生活污水处理池和垃圾处理场,做好营区周围的环保工作,确保施工区和生活区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
3.3.2生产设施建设
(1)材料库房
各工点其他小型材料库房设在各施工队驻地内,或各工地附近适当位置派专人看守。
根据各施工队负责施工任务情况及工程需要各设置满足施工需要的材料库房。
(2)机械停放及维修场地
在各工点适当位置修建机械停放维修场及辅助设施,机械停放维修场统一规划,统一整平。
以便停放、维修机械设备。
(3)排弃场位置的选择规划和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设计指定的排弃位置排土,排弃场总容量满足采区剥离量要求。
对剥离场按设计实施工程防护;设计无防护的也应将边坡平整稳定,并尽量平整,不得向河流和设计范围外的场地排弃土。
尽早施实排弃场的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在本工程施工中和完工后,对破坏的环境要及时整治,防止水土流失,适时进行工地范围内的植被恢复,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4)其他生产设施布置
其他生产设施依照节约耕地、有利施工的原则在各施工临近地点或各工点根据现场条件选址修建。
施工火工品库在进场后与地方公安部门联合选址修建。
3.3.3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
施工污水主要有泥污水和少量油污水,泥污水采用沉淀的办法进行处理,油污水采用过滤的办法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或排放。
主要处理设施是修建沉淀池和过滤池,以避免污染环境。
生活垃圾用汽车拉运至指定地点深埋。
油污、粪便必须进行过滤、消解处理。
3.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原则
按施工图纸规划出《施工平面布置图》搭建各种临时设施。
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修整和装饰。
临时施工用水、用电、道路按施工要求标准完成。
为使现场使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