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312229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36.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docx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

煤矿信号把钩工考试题库(答案附最后)

一、判断题

1.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

2.被水堵在上山时,要时刻跑出向下探望,观察情况。

()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5m2。

()

4.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

5.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把钩工。

()

6.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30%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

7.专为升降物料的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安全系数不小于8。

()

8.超过提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米时,称为过卷。

()

9.矿车的车梁、碰头和连安全系数接插销,安全系数不小于7。

()

10.安全门未关闭,能发出开车信号。

()

11.无极绳的连接装置,安全系数不小于9。

()

12.运送人员设备完好、安全可靠;架空乘人装置工作制动器、安全制动器、超速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

13.一般情况下,不准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

14.开车信号发出后,不准废除。

()

15.收发信号,严禁使用口喊、敲管等方法。

()

16.信号工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

17.升降人员时,进车侧挡车器必须闭合。

()

18.斜巷信号工打点后,可以短时离开。

()

19.信号工有事,可临时找人代替。

()

20.信号工只发信号,不管检查钢丝绳。

()

21.连接装置连接不良,不得发送信号。

()

22.未抬起摇台,不得发送信号。

()

23.摇台未放下,不准打开阻车器,否则会使车辆滑入井口,发生坠车或卡罐事故。

()

24.副井罐笼的停车信号及事故信号也是采用转发方式。

()

25.副井提升的开车信号应为灯光保留信号。

()

26.斜巷行车时,可以行人。

()

27.只要不超过规定重量,可以超挂车辆提升。

()

28.提升信号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

29.在提升信号系统中,井口提升信号必须与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井口发出开车信号,提升机才能启动。

()

30.在提升信号系统中,阻车器及推车机与信号闭锁,只有阻车器关闭和推车机退回停止位置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

()

31.正常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备用信号系统。

()

32.信号工收到不明信号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

33.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34.煤矿企业有权安排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从业人员不得拒绝。

()

3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36.煤矿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向从业人员收取一定的费用。

()

37.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

38.煤矿企业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39.从业人员无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

40.从业人员有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

41.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42.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4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留部分人员采取措施,不得擅自撤离作业场所。

()

4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4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

46.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

47.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48.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

49.煤矿企业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煤矿企业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

50.煤矿企业应当向从业人员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及应急处理方案。

()

51.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52.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5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

54.煤矿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55.煤矿企业招用劳动者时,要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

56.煤矿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57.煤矿企业可以以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

58.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5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60.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可以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61.从业人员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

6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

6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因认定为工伤。

()

64.煤矿企业对新招入矿的人员可以直接安排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

65.《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是为了明确煤矿矿长保护煤矿作业人员生命的责任和措施。

()

66.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

67.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68.煤矿企业应保证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

69.从业人员对危害其生命安全的行为,无权提出控告。

()

70.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

71.所有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

72.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

73.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74.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75.煤矿应当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

76.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期满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

77.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则不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78.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可以不接受安全培训即可重新上岗。

()

79.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离开本岗位2年内可以不接受安全培训即可重新上岗。

()

80.从业人员入井前,应具备煤矿井下作业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需要休息好,注意饮食,精力充沛,高高兴兴下井。

()

81.从业人员入井前都必须参加班前会,熟知本班作业任务、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

82.入井前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好胶靴鞋,戴好矿灯。

()

83.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带自救器。

()

84.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

85.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识别卡,身份识别卡严禁损坏。

()

86.从业人员可以携带家用手机和电子随身听设备到井下。

()

87.从业人员可以穿化纤衣服下井。

()

88.从业人员可以搭乘运输煤炭、物料的矿车。

()

89.从业人员可随意进入机电硐室参观、休息。

()

90.从业人员可以爬、乘井巷中运行的车辆。

()

91.矿帽可保护头部免遭垮落的小块煤岩击伤,也可减少不小心碰到支架及其它坚硬物体的伤害。

()

92.从业人员入井凭灯牌到矿灯房规定窗口领灯,领到矿灯后要仔细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

()

93.从业人员乘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定,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指挥。

()

94.从业人员升井时可以乘坐运送物料的空矿车。

()

95.从业人员乘车时身体和所携带工具可以露出车外。

()

96.从业人员应自觉接受井口安检人员的检身。

()

97.从业人员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应走人行道,严禁在轨道中间行走。

()

98.乘坐罐笼、平巷、斜巷人车应服从指挥,按先后次序入罐上车。

()

99.携带长工具通过架线电机车巷时,长工具不准扛在肩上行走,以防触电。

()

100.从业人员通过装有绞车的提升斜巷,必须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

101.井下人员可以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

()

102.从业人员乘坐罐笼时,要站稳扶牢,不准将头、手、脚等身体任何部位及工具等伸到外面去。

()

103.从业人员出井后可将矿灯带回宿舍,用来夜间临时照明。

()

104.从业人员应熟悉井下常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出口、避灾路线。

()

105.“三违”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

106.从业人员要服从班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作业。

()

107.严禁进入采空区、盲巷和废旧井巷。

()

108.不良情绪是导致行为失误、引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

109.严禁随意移动井巷内的机电设备和信号装置。

()

110.不便于携带的工具,下班时可存放在盲巷或采空区。

()

111.从业人员严禁任意移动井下安全监测系统中的各类传感器。

()

112.挂有“禁止通行”或危险警告标志牌板的地方,如果没有栏杆挡着,就可以进入。

()

113.煤矿从业人员要养成“手指口述”的安全操作行为习惯。

()

114.矿井为了排出地下涌水,必须建立排水系统。

()

115.在有地质构造、岩层破碎的地方必须加强支护。

()

116.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新鲜、足够的风流。

()

117.断层破碎带可能积聚瓦斯,容易造成瓦斯事故。

()

118.煤矿井下的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

119.井下爆破时,应设置警戒区,从业人员应听从指挥撤到安全地点。

()

120.巷道支护的目的是阻止巷道围岩变形和垮落,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

121.采煤工作面遇坚硬顶板,容易出现采空区顶板大面积悬露,这时需要强制放顶,以保安全。

()

122.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

123.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的可燃性气体。

()

124.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有完整的通风系统。

()

125.矿井可以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进行通风。

()

126.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

127.煤层顶板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和基本顶。

()

128.直接顶是指位于煤层或伪顶之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移架或回柱后能自行垮落的岩层。

()

129.正规采煤工作面应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

130.每一个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有单独的回风巷。

()

131.通风构筑物主要有风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