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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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

班组评议结束后,由评议小组组长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

班组评议意见应在班级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

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出,由班组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并向提出异议的学生反馈。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报告单》及《成绩汇总表》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班组评议小组由5~7位代表组成,班主任(或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其余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五)学院评议小组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主要内容是结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最后总评结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

总评结论应通过校园网、学院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

学生也可直接向学校学工部提出申诉,学工部对学生的申诉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

学院评议小组应对学生的异议进行复查并给出反馈意见。

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存入学生档案。

学院评议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党委)副书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组成。

四、毕业总评办法

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一般在毕业实习前进行。

四年制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前3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值。

五年制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前4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值。

七年制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前5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值。

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年或二学年(七年制专业)的奖惩,可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五、测评参考依据

(一)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成绩由基本分5.6分、附加分和扣罚分组成,总分值不超过8分。

1.思想品德表现符合以下情况的得基本分5.6分:

(1)政治表现。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的组织、集会等活动。

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道德品质。

注重个人修养,讲究个人卫生,服饰整洁,说话和气,待人有礼;

男女交往,举止得体;

团结友善,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尊重他人劳动,服从集体管理;

维护公平正义,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学习态度。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进取心强,具有创新精神,无厌学旷课现象。

(4)实践公益。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和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

2.思想品德表现的附加分:

表1思想品德表现附加分值表

加分情况

加分值

获得先进班团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全体成员

0.2分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校级以上、校级、院级分别加分(多个荣誉不重复加分)

1.0/0.5/0.2分

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的学生党员(由各支部书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5分

在校园内外遇有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遭受损害(如事端、火灾、洪灾、车祸、抢劫、破坏公物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报告,或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未列举的其他符合加分的事项

加分项及分值由学院测评小组认定

3.思想品德表现的扣罚分:

表2思想品德表现扣罚分值表

扣分情况

扣分值

凡本学年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及通报批评(含学院)等处分,党团内处分参照执行;

每次分别扣5.0/4.0/3.0/2.0/1.0分

助学贷款还贷有失信记录的、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的

学生在自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班组评议或学院评议小组可在思想品德评分中根据实际情况扣1-3分

分值由学院测评小组认定,1-3分

扣分项及分值由学院测评小组认定

(二)基础文明

基础文明成绩由基本分5.6分、附加分和扣罚分组成,总分值不超过8分。

1.基础文明表现符合以下情况的得基本分5.6分:

(1)文明守纪。

加强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维护公共秩序;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同违法违纪的人、事作斗争;

遵守考试纪律,在学期各类考试中诚实守信,无作弊现象。

(2)学风表现。

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

上课时认真听讲,不睡觉、不听MP3、不玩手机(打电话、发短信)、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在教室吃东西。

注重自我学习,经常自觉参加早锻炼、早读和晚自习,积极参加学校(院)组织的人文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

(3)寝室文明。

寝室内务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观感好。

寝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

不私接乱接电线网线;

不留宿校外人员;

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不打架,文明上网。

寝室成员人际关系和谐融洽。

寝室学习氛围浓厚,不沉迷电脑游戏。

寝室布置高雅、舒适、美观,有浓厚的文化气息。

寝室生活习惯健康科学,按时作息。

2.基础文明的附加分:

表3基础文明附加分值表

学年到课率全勤者(以学院学风督查小组检查及辅导员抽查结果为依据)

自觉参加早读、早锻炼、晚自习者,学年无缺席者(以学院学风督查小组检查及辅导员抽查结果为依据)

积极参加学院(校)组织的文体活动者(需证明,获奖者在能力素质项加分,此项不重复加分)

0.1分

学年文明寝室成员(以学校文件结果为准)

1.0分

一个学期内5次及以上连续被评为“优秀寝室”的成员

0.8分

学年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全部合格者(以学工部公布的检查结果为依据)

3.基础文明的扣罚分:

表4基础文明扣罚分值表

无故旷课者(以学院学风督查小组检查及辅导员抽查结果为依据)

每次0.2分

上课迟到者(以学院学风督查小组检查及辅导员抽查结果为依据)

每次0.1分

早读、早锻炼或晚自修三次及以上未到者(以学院学风督查小组检查及辅导员抽查结果为依据)

考试作弊者

5.6分

在寝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成绩不合格的寝室全体成员

在寝室拥有或使用违章电器者,在禁烟区抽烟者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人员;

未列举的其他符合扣罚分的事项

(三)能力素质

能力素质成绩由基本分3分和附加分组成,总分值不超过8分。

能力素质表现的附加分包括以下方面,符合条件者加分,其他人员不加分。

表5能力素质附加分值表

项目

大学生首次创业进驻学院级以上创业园的项目负责人

2.0分

注册公司者(仅学生本人向学院申请认定成功的学年加分)

3.0分

淘宝网店经营符合学校认定要求者(仅学生本人向学院申请认定成功的学年加分)

0.5-1.5分(分值由学院测评小组认定)

获得各级各类能证明技能素质的资格证书、职业证书的(文体特长方面的证书,已列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证书不在此列,仅限证书获得学年加分)

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仅限证书获得学年加分)

0.8/0.5分

在科技活动和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学科竞赛、挑战杯、远志杯、职业规划大赛等),其中学院及、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等以下分别加分。

团体获奖项目成员每人相应加分。

省级及以上:

3.0/2.8/2.5/2.0分

校级:

2.0/1.8/1.5/1.0分

院级:

1.0/0.8/0.5/0.2分

省级、校级、院级科研课题立项,项目负责人相应加分,仅为立项当学年加分

省级0.8分

校级0.5分

院级0.3分

学生在各种报刊杂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章)者

1.5分

获得国家专利者

获得体现学生美育和体育特长的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或在学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中获奖的(不含趣味性文体活动)。

一等级、二等奖和三等奖及以下者分别加分。

团体项目成员每人相应加分。

校级个人:

1.0/0.8/0.5/0.2分;

校级团体:

0.5/0.3/0.1分

院级个人:

0.8/0.5/0.2/0.1分

院级团体:

0.3/0.2/0.1分

(如有兼职情况的最多取2项最高分加分)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等

优秀1.6分

良好1.5分

合格1.4分

校级组织:

校学生会部长;

校社团联副主席;

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

艺术团副团长;

博雅传媒主任;

大学生新闻中心主任;

学生公寓“三自”委员会副主席(或工作委员会主任)等

院级组织: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分团委委员);

优秀1.3分

良好1.2分

合格1.1分

校学生会副部长;

校社团联、志愿者协会部长;

艺术团队长;

博雅传媒副主任;

大学生新闻中心副主任;

学生公寓“三自”委员会部长;

学生寝室楼长等;

学院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学委委员);

五星级社团会长;

各班班长、团支书、党代表;

优秀1.0分

良好0.9分

合格0.8分

校社团联、志愿者协会副部长;

艺术团副队长;

博雅传媒部长;

大学生新闻中心部长;

学生公寓“三自”委员会副部长;

学生寝室层长等

学院学生会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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