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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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页面布局 8

4.1.3案件查阅 15

4.1.4案件督办 19

4.2综合查询、统计 21

4.2.1综合查询 21

4.2.2综合评价 21

4.3经办案件 22

4.4申请授权 22

4.4.1申请延期操作 22

4.4.2申请作废操作 25

4.4.3申请挂帐操作 28

4.5地图查询 28

4.5.1地图工具栏 30

4.5.2地图的基本操作(适用地形图、三维地图、影像图、混合地图) 30

4.5.3地图的查询 31

4.6系统设置 35

4.6.1个人信息 36

4.6.2界面设置 36

4.6.3消息设置 37

4.6.4惯用语 38

4.7小类助手 41

4.8日常操作说明 41

4.8.1办理 41

4.8.2打印 42

4.8.3批转 44

4.8.4回退 45

4.8.5撤销办理 47

4.8.6查看意见 48

4.8.7案件下载 49

4.8.8督办 51

4.8.9答复督办 53

5案件箱子说明 54

5.1登记栏 54

5.2待查栏 55

5.3预立案栏 55

5.4网上举报栏 56

5.5无多媒体栏 56

5.6待办案件栏 57

5.7回退案件栏 57

5.8经办案件栏 58

5.9挂账案件栏 58

5.10督办案件栏 59

5.11疑难案件栏 59

5.12作废案件栏 60

5.13办结案件栏 60

6接线员 60

6.1岗位工作概述 60

6.1.1登记栏 61

6.1.2预立案栏 66

6.1.3核查栏 68

6.1.4自行处置栏 70

6.1.5网上举报栏 71

6.1.6无多媒体记栏 72

7值班长 73

7.1岗位工作概述 73

7.1.1案件到达 73

7.1.2案件查阅 73

7.1.3案件立案办理 73

7.1.4案件结案 75

8派遣员 77

8.1岗位工作概述 77

8.1.1案件到达 77

8.1.2案件查阅 77

8.1.3案件办理 77

9专业部门 79

9.1岗位工作概述 79

9.1.1案件到达 79

9.1.2案件查阅 79

9.1.3案件办理 79

10督查员 82

10.1岗位工作概述 82

10.1.1案件到达 82

10.1.2案件查阅 82

10.1.3案件督查 82

11信息采集员 84

11.1进入系统 84

11.2用户登录 88

11.3问题上报 90

11.4我的任务 93

11.4.1任务核实 94

11.4.2任务核查 94

11.4.3获取近期任务 94

11.5任务管理 95

11.6自行处置 97

11.7地图浏览 98

11.8案卷查询 99

11.9今日提示 101

11.10单键拨号 102

11.11系统自检 102

11.12系统帮助 103

11.13系统设置 103

11.14退出系统 106

IV

1系统概述

1.1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在统一基础数据、进行部件普查、事件分类、管理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设新一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分层管理、协同工作的管理新模式。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是城市管理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的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各个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1.2城管业务名词解释

1)城市管理网格化:

也叫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它依托数字城市技术,通过“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将城市管理要素划分为部件、事件;

将城市管理范围以万米为单位划分为若干网格,并将网格内的部件、事件数字化。

通过整合政府管理资源,市区联动,条块结合,行业联手,流程再造,建立“一个平台,两个轴心”(即:

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协同办公平台;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将监督职能与管理职能分开,强化监督与服务,推进社区网格化、信息数字化、服务市场化、管理民主化、市管理从粗放转向精细,从开环转向闭环,从静态转向动态,从被动转向主动,从分散转向综合,以实现城市管理精确、敏捷、高效、全过程、全覆盖。

2)万米单元网格:

是城市监管的基本管理单元,是基于城市大比例尺地形数据,根据城市监管工作的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实地区域(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

3)责任网格:

由信息采集员负责巡查的一个或多个万米单元网格。

4)部件:

即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

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园、绿地、休闲健身娱乐设施等公共设施,也包括门牌、广告牌匾等部分非公共设施。

为了便于对城市部件的管理,主要分为7大类:

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扩展部件、其他设施。

5)事件:

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破坏或影响,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的统称。

主要有6大类:

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扩展事件。

6)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

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就是在城市管理中运用网格地图的技术思想,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方便管理等原则,将管理空间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对所分管的万米单元实施全时段监控,同时明确各级地域责任人为辖区城市管理责任人,从而对管理空间实现分层、分级、全区域管理的方法。

这样在空间层次上可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和网格单元五个层面,明确了每个层面城市管理的责任人,为实施新的管理模式构筑了一个新型的、立体全方位的、布局合理、全部覆盖的管理空间体系。

7)城市部件管理法:

城市部件管理法就是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

通过城市部件管理法,借助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可了解各城市部件的名称、现状、归属部门和准确位置等信息。

8)信息采集员:

使用城管通在管辖区(责任网格)内巡查,并向市监督中心报送事件、部件情况,接受市监督中心的工作派遣的工作人员。

9)操作员:

长沙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人员,包括的市监督中心的接线员、值班长和市区两级指挥中心的派遣员。

10)协同问题:

指城市管理过程中市与区之间或区与区之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问题。

11)核实:

信息采集员现场确认上报问题是否属实。

12)核查:

信息采集员现场检查专业部门对城管问题的处理情况。

1.3图例说明

图例

说明

当前阶段绿灯,表示当前阶段处于正常状态

当前阶段黄灯,表示当前阶段超过本阶段设置的警告时限

当前阶段红灯,表示当前阶段超过本阶段设置的总体时限

申请授权

申请授权已撤销

同意授权

不同意授权

授权操作实施

督办未回复

督办已回复

未发送核实/核查消息

核实/核查消息已读

核实反馈通过、核查已处理

核实反馈不通过、核查未处理

2业务说明

2.1业务介绍

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通过数字城市建设,运用信息技术,促进政府的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数字城市的建设贯穿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通过体制创新,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高效能服务。

从发展的角度,创建城市管理新模式,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来规划城市、管理城市,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新突破,为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全时段、全区域覆盖的城市管理体系。

网格化管理模式是指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在管理模式上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单元网格五个层次,实现分级、分层管理。

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由3名信息采集员负责对所分管的单元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

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合政府职能,组建协同工作网络和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协同工作网络是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市管理信息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是城市管理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直属信息信息采集员的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全区的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

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工作流一般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登记与核实、任务立案、任务分配与处理、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六个阶段,具体管理流程见下图:

如上图所示,城市管理流程的参与者主要由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组成。

在城市管理中,城市问题的来源主要有三类:

领导交办、社会公众举报和信息采集员使用城市管理通手机的直接上报;

此外,城市问题又分为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的问题和由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的问题。

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所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统一由市监督中心进行立案和结案。

同时,按管辖范围的不同,市监督中心都能随时对每个具体案件的办理进度进行监督,对办理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Ø

数据采集阶段

可以通过多种途径采集数据:

1、城管信息采集员在规定的若干单元网格内巡视,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后通过信息采集器上报位置、图片、表单、录音等信息。

2、对于领导交办、城管受理大厅接收到的城市管理问题、社会公众通过12319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后由市呼叫中心进行登记,由监督中心通知相关城管信息采集员去现场核实。

问题核实立案阶段

1、对于社会公众上报的问题,由监督中心通知城管信息采集员进行现场核实;

对于不属实的信息进行注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信息也进行注销;

属实的信息进行立案。

2、对于城管信息采集员直接上报的问题,监督中心在立案后根据问题的性质,将该问题转发至指挥中心。

任务派遣阶段

任务派遣流程由指挥中心的任务派遣系统完成,可以通过基于工作流技术的信息系统完成,也可以通过纸质文件、电话、传真等传统方式进行派工。

处理反馈阶段

各级专业部门,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城管平台进行处理结果的网上反馈,或者纸质文件、电话、传真等传统方式回复给监督中心。

核查结案阶段

监督中心在接到反馈来的已处理完成的消息后,指派信息采集员到现场核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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