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档格式.docx
《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档格式.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三条“两微一端”实行部门管理原则,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数字化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部门“两微一端”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两微一端”严格落实“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内容、信息采集渠道、信息发布权限和责任人等要求;
选派具有坚定政治立场、熟悉新闻传播规律和业务工作、具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维护管理本地本单位政务“两微一端”。
第五条注册和开通“两微一端”,其名称应简洁、直观、规范;
头像应鲜明、端庄、文明;
“两微一端”中的“介绍资料”应介绍本单位职能、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六条“两微一端”应当积极发布我局公开的有关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误解和疑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七条“两微一端”应当在涉及我局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热点问题时,应积极引导舆论,第一时间准确发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舆情危机。
第八条“两微一端”转载其他单位信息稿件(图片)时,应当在正文前列显著位置体现来源单位名称和原编辑(作者)姓名,文章末尾应当标注稿源链接,编辑真实姓名。
第九条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负责对“两微一端”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长期不发布、办理不认真、落实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进行不定期通报;
对运行良好,效果显著的进行表彰。
第十条“两微一端”发布的内容,有以下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信息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信息失密、泄密的;
(三)散布谣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五)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两微一端”发布的标题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组织报道或者表述新闻基本要素;
严禁各类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虚假夸大、不合常理等“标题党”行为;
严禁通过各类具有暗示或者指向意义的版面编排、标题拼接等不当版面语言,传播错误导向;
转载重大时政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信息时,不得违反管理部门的指令要求,擅自修改标题。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由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数字化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