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站运维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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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组织架构(根据工程量情况配置人员)
运维组主管:
检修专责工程师:
产品技术专责工程师:
区域服务工程师:
及人员若干
2.1.2运维组办事处配备
2.1.2.1.考虑到运维工作的时效性,成立运维部。
2.1.2.2.运维部内配备: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固定电话及各种调试检测仪器。
2.1.2.3.各站运维备品备件的库存及管理。
2.1.2.4.运维工作交通用车(按运维部的运维工作量配置)。
2.1.2.5.常驻运维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运维工作量配备人员(初期投入常驻人员2名)。
2.2岗位职责
2.2.1.运维组主管
2.2.2.运维组主官是设备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充电站的运营及维护工作。
2.2.3.组织和协调各站生产业务管理与人员管理,组织和监督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2.2.4.组织制订各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包括:
日常维护工作计划,定检计划,并督促完成。
2.2.5.定期组织巡视设备,掌握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
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2.6.定期组织召开周例会、月度例会,及时总结分析运行维护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并及时加以落实解决。
2.2.7.组织各站的技术、业务学习与培训。
2.2.8.负责各站运维工程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与考勤管理。
2.2.2产品技术专责工程师兼安全负责人
2.2.2.1.产品技术专责工程师兼安全负责人是各站设备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各站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修订现场运营与维护规程。
2.2.2.2.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2.2.2.3.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深入实际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协调和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并针对问题研制维护检修装备,提高检修工作效率。
2.2.2.4.组织并参与新、改、扩建设备验收,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挡案和设备台帐。
2.2.2.5.负责本站设备缺陷管理,定期开展设备运行诊断分析并制定定检计划。
2.2.2.6.负责所有运营、检修工程师的技术培训工作。
2.2.2.7.与检修工程师总结周工作、月度工作,组织开展周工作、月度工作例会。
2.2.3检修专责工程师
2.2.3.1.检修专责工程师是各站设备的检修负责人,负责设备的检修工作及其它检修人员的安排。
2.2.3.2.负责制定“常见故障问题及其处理办法”,定期开展技能培训。
2.2.3.3.负责组织制定生产运行与维护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2.2.3.4.负责及时把设备的故障问题解决、分析及尽可能的提出解决措施。
2.2.3.5.负责各站设备缺陷管理,定期开展设备运行诊断分析。
2.2.3.6.与产品技术主管总结周工作、月度工作,组织开展周工作、月度工作例会。
2.2.3.7.完成领导临时交派工作。
2.2.4区域服务工程师
2.2.4.1.负责各站设备的检修工作。
2.2.4.2.负责做好设备检修的记录工作,并定期总结、分析,特出共性问题。
2.2.4.3.配合检修专责工程师制定巡检计划、保养计划。
2.2.4.4.配合检修专责工程师制定“常见故障及其解决办法”相关检修资料。
2.2.4.5.配合检修专责、技术专责工程师完成各项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2.4.6.配合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3.设备管理(设备定期维护与评价)
主要维护设备包涵:
雨棚、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箱式变电站、监控设备、直流一体充电桩、二次控制柜、消防设施,场地清洁。
附:
充场场站设备设施维护项目清单
序号
维护维保内容
内容备注
1
高压线路及高压设备方面
高压电缆及高压端设备周度巡检、年检、其中包括高压环网柜及高压二道杆设备月度巡检、年检。
2
充电桩
充电桩月度巡检、年度巡检、随时维护。
3
监控、检测控制柜
含监控检测设备及线路月度巡检、随时维护、年检。
4
箱式变电站
含箱变内高压、低压、变压器、电容柜低压柜月度巡检、随时维护、年检。
5
雨棚
周度清洗、月度清洗。
6
压低线路
箱变到充电桩及控制柜线路月度巡检、年检及随时维护。
7
充电站消防
消防设施、设备月度巡检、年检。
8
充电桩现场清洁
周清扫、月清扫、随时保持清洁。
3.1.充电站投产前或设备检修后应进行验收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
3.1.1.充电站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3.1.2.充电站设备室的通风设备、照明设备应运行良好。
3.1.3.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风设备防尘、防潮、防污、防汛等各项工作。
3.1.4.要加强评价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深入开展设备评价工作。
3.1.5.应建立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对设备评价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布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设备评价工作水平。
3.2设备缺陷管理
3.2.1.及时掌握主要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及时上报设备主管部门。
3.2.2.每年结合设备评价工作对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报主管部门。
3.2.3.危急缺陷:
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
3.2.4.严重缺陷:
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2.5.一般缺陷:
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3.2.6.运行单位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应立即上报。
3.2.7.一般缺陷应按月定期上报,以便安排处理。
3.2.8.消缺工作应列入生产计划中。
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3.2.9.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对危急、严重、一般缺陷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消缺处理。
3.3充电站设备标志
3.3.1.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
3.3.2.充电站设备应统一标志、统一管理。
3.3.3.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管理
充电站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应按有关规程执行。
检修、试验周期若不能按有关规程执行,必须制订由本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的管理办法。
4.安全管理
4.1.安全目标管理
4.1.1.充电站的生产运行工作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1.2.充电站每年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在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充电站的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制定出充电站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上报主管部门。
4.1.3.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本充电站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4.1.4.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1.5.按月、季、年度开展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监督与考核工作。
4.2消防、安保管理
4.2消防管理
4.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4.2.2.下列范围属于防火重点部位,应当实行严格管理:
充、换、储、放电场所、监控室、通信机房、消防机房、配电室、档案(资料)室、电池维护场所。
4.2.3.充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4.2.4.消防重点部位应当确认消防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格管理。
4.2.5.充换电站范围内动火应当严格按照部颁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有关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6.充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配电盘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4.2.7.充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4.2.8.充换电站、换电站、电池配送站应按照消防相关规定配置防火手套、防毒面具(活性碳)和灭火毯,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一旦发生电池燃烧等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佩戴好防护用品,将灭火毯覆盖在着火电池箱上,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采取积极措施进行灭火。
4.2.9.充换电站、换电站、电池配送站内灭火器材宜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有明显标识。
严禁使用水来灭火。
4.2.10.充换电站必须配备消防沙坑。
一旦发生电池燃烧等安全问题时,应立刻取下电池并放入消防沙坑迅速掩埋;
沙坑应设置在距离电池架或充换电站出口比较近的位置,沙坑设计尺寸应满足能立即覆盖燃烧电池、迅速灭火的要求。
4.2.11.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4.2.12.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4.3安保管理
4.3.1.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4.3.2.充换电站设置的治安技防视频监控报警设施应覆盖全区域。
4.3.3.技防视频监控资料至少保存10天。
4.3.4.充电站围墙的高度符合规定,市区充电站因特殊规定不设围墙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查。
4.3.5.充电站应设警卫室。
4.3.6.外来人员进入充电站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充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4.3.7.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充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4.3.8.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4.3.9.充电站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充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3.10.充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4.3.11.充电站要根据所处的位置和重要性,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防止外人破坏安全防护和技术防范措施。
4.4防汛、防寒工作管理
4.4.1.充电站应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制订相应的设备防高温、防寒措施。
4.4.2.充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汛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处于完好状态;
防汛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