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队各项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掘进队各项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掘进队各项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七、 发生轻伤一人次,扣本班奖金50元,重伤一人次扣300——500元,违章责任者,一月不得奖金,发生非伤亡事故一次
(指三级)扣本班奖金30—500元,责任者一月不得奖,全队发生重伤一人次和非伤亡三级以上事故,队干部一月不得安全奖。
八、 发生伤亡事故,按照矿上的有关规定以及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职工安全活动制度
安全是生命之魂、幸福之基、效益之本、稳定之源。
安全学习活动是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为确保安全学习活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学习活动时间定在每周星期四,星期四为安全学习日。
二、 为便于学习,学习时间分14:
30和19:
00两次进行。
三、 每个上岗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队组织的学习活动,迟到一次罚款5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10元,罚款公布,每月考核一次,在奖金中兑现。
四、 安全学习、活动应结合实际,生动具体,可营造成各种氛围,不拘泥于干部讲,工人听的单调、乏味形式。
五、 干部讲解时,必须先认真准备,备好教案,讲解必须有针对性。
六、 每次安全学习、活动,必须组织好。
保证良好的学习、活动效果,认真培养大家的参与兴趣,提起精神。
七、 安全学习、活动应认真考勤,做好活动记录。
八、 对活动中大家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要认真梳理,尽快组织排查解决。
对职工提出安全管理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借鉴和采纳。
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一、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每月由技术员提前拟定培训计划、内容及相关教材。
二、 每周一为安全培训日学习时间分14:
00两次进行。
三、 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内容的培训考试,每半年组织一次应知应会内容的培训考试O
四、 各项培训及考试要严格签到,认真登记统计,确保职工培训不走过场。
五、 技术人员必须按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六、 全队职工必须人人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交接班制度
掘进工作连续性很强,交接班是充分安排好下一班工作和排除现场安全隐患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因此,为了使全队各项工作相互衔接,紧密配合,有始有终,确保连续、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队地面值班人员,对当天全队生产情况,尤其是井下现场安全情况要胸有成竹。
除向其他队干部互通情况外,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主要是填写当天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井下安全注意事项和当班出现的“三违”和发生的各种大、小事故。
二、 跟班队长要在下一班班前会前半小时,将当班各掘进头的工程质量(包括中、腰线及标准化要求的其他项目)、安全
(包括顶板、前探支护、洒水管路、瓦斯、空气温度、风筒距离、轨道状况等)、剩余材料、任务完成及机电设备运转情况,特别是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用电话向下一班跟班队长或队值班人员汇报清楚。
升井后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内容同汇报内容。
三、 班组长在当班任务完后,除认真返好中、腰线,搞好文明生产外,必须在作业现场将工作面的质量、安全、材料、设备当面交接清楚,尤其是要交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遗留问题。
井下交接班时间:
早班为16:
30,中班为0:
30前,夜班为8:
30前,特殊情况经请示队长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班组长交接班记录》,记录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不填写记录者每次罚款10兀。
四、 跟班电钳工应将本班机电设备的运转、运行情况,洒水管距掌头的准确距离,下一班应带的工具、配件、要干的具体工作,在下一班的班前会前半小时打电话向下班电钳工或电工班长及队值班人员汇报清楚,若确因工作脱不开身,可将祥情告诉跟班队长带其汇报,但升井后必须据实填写跟班电工交接班记录。
五、 验收员应在当班将质量、进尺、安全状况如实向队长汇报,并将验收结果如实填写在班组验收记录表中。
六、 队长、书记监督跟班队长,跟班队长监督班组长、验收员及值班人员,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由值班干部记入值班记录,并告知当事人注意。
月底由队长将情况提交队考核会研究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 跟班干部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填写生产日志,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值班干部负责,按“定人员、定地点、定时间、定措施、定复查人”的五定原则处理。
二、 对上级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值班干部按“五定原则”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安监处.
三、 本队职工反映的安全质量隐患,由值班干部按“五定原则”处理。
四、 对所有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按隐患级别,分“注意防止、及时整改、立即整改、停产整改”四种情况处理。
五、 考核规定:
1、 跟班干部不填写记录,值班干部不填写生产日志者罚10元/次。
2、 上级查出或本队职工反映的安全质量隐患,不按时处理罚队长20元/次。
3、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安排后处理不及时或不处理者,每次罚责任者30元/次。
班前会制度
一、 当班上班职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不参加班前会者不得安排上班,罚款10元,月累积次数达3次者,得月半奖;
累积次数达5次者,当月不得奖。
二、 迟到者进入会议室,必须打报告,经同意后才能进入,并坐入“迟到”席。
三、 班前会由当班值班队干部主持,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做记录者,罚值班干部20元。
四、 会议主要总结上一个班的任务、安全、质量验收情况,并做当班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五、 主持人和参加队干部必须在会前准备和整理好内容。
会议要做到条理清晰,内容齐全,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六、 参加会议人员要衣冠整洁,座姿端正并认真听讲,不准吃东西、来回走动、交头接耳和不服从安排,否则每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可停工进行思想教育。
七、 严禁酒后参加会议,否则每次罚款50元,并不得安排上岗,情节严重者进行停工教育。
八、 开班前会队干部部署工作过程中严禁吵闹,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待班前会散后可到会议室商议解决,在班前会吵闹者处以20〜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做停工处理。
是班长者加倍处罚。
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验收制度
一、 小班质量由质量验收员验收,当班验收当班填验收单,并交到队上,由值班干部在班前会公布考核情况。
二、 本队质量验收小组由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班长、质量验收员组成,验收小组及时将各条巷道质量抽查验收,验收结果及时公布。
验收标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 在施工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表现为中腰线偏差、锚杆支护质量不合格等人为质量问题,连续出现一天(三个班)不符合标准,必须当天按事故追查,队责任者处以10—20元罚款,有关责任者班长、质检员10—50元罚款。
四、对当班安排的技术性工作、如调整中、腰线等,班长要认真负责落实,班后及时论证,否则,罚款50元。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 对于当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按情节轻重分别处罚责任人。
中腰线偏差大于150mm,对当班班长罚款10元;
棚子不达标,对架棚工罚款10元。
二、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机电设备损坏,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50元罚款。
当班机电工因对设备故障排除不及时,影响当班生产1小时罚款10元,两小时罚款20元,两小时以上罚款50元。
三、 对在生产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如井下睡觉、小绞车放飞车、炮线敷设距离不够、抢登人车、下山提升不挂保险绳、登车踩车等),队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3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者报矿安监处处理。
四、 对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三违”避免了或防止事故扩大或在重大事故发生后,抢救事故有功人员或举报“三违”有功人员给予30〜100元奖励。
对无中生有,故意诬陷者一经查实,队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 不接受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检查,防碍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正常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六、 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质量问题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者处以20〜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矿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七、 对不按规程、措施施工,违反顶板管理规定,临时支护不及时,对当班班长视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罚款。
八、 放炮后不喷雾洒水,开工前不刷洗岩壁,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对责任者处以30元罚款。
九、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50元,班中闹事者罚款100yUo
十、装车必须平衡,不得过满,以免洒在巷道,违者每车罚装车人5元。
十一、严格保护电缆、插销、锚头、扒斗机滑轮,软硬楔子等公用工具,人为损坏或丢失必须责任到人,按价赔偿。
十二、放炮员必须当日填好火工品记录,保存好票据,丢失一次罚款30元。
十三、班长全面负责指挥本班工作,对班中所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处理而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
十四、跟班人员必须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得提前升井,不得逗留于无关地点,违者按照脱岗论处,每次罚款30元。
十五、推车人员同时敞开两道风门或敞开风门不关,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10〜30元。
矿及有关部门发现由主管部门处理。
十六、在光爆锚网巷道施工时,周边眼眼距超过450nun,不按爆破图表打眼、装药的,对当班班长及责任人各罚款20元。
十七、锚杆未按设计及作业规程要求布设,质量达不到标准化标准,对责任人每一个锚杆罚款5元,以此累计。
十八、验收表由验收员填写,划分表由班组长填写,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改动,改动验收表、划分表、尺点者按破坏管理论处,每次罚款100〜300元。
十九、每班必须圆满完成生产任务,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者每次对班长罚款30元,在条件过差,情况不明时,班前会对生产任务可不确定安排,无特殊情况未完成任务而提前升井者,班长当班无工,一月内连续出现三天以上者,该班年终不得评先进,并免去班长职务,完不成月任务降低定额核发奖金。
各类事故分析及追究制度
一、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发生各类事故都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认真追查,并制定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