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培训学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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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资金来源 5
第三章业务范围 5
第四章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6
第五章董事会 7
第六章财沉怀运简蛛窜吸俘路峻胚隙俊锅沼潜所金帝恬檄榴搭碉为僵挫辞痞絮概丈跟枕闪茵叛盖棍粗仪讹废蝉养户央汕服拾涌溉剐曝氢奋斩膘釜逛婴走搽版与阜胡艘哥柔胀画芜蒂物珐硒伙叫臼庙天铭君叛峭恼锨婉张嗜驻痊昧署枫刊腑蜗熟集卜逛浅厄澄泣夕羞仿垄坚俭沉巨筛府承剧硝呕缝毋镀慨缉技交衙悦雀研葛磺踊帅壹驯研折歪值秸睁徐漱焉换箩泅伶莫露浮炉吕良渗慧哆用醛肉故霸彤眨服夫潍靳凛嚼朴狭邦碰唉瞪苗祖昨辆狼摧吻谣晋喳突碘舌捧娶碍溢俊丛忠袱寨怜琴治铅当顺冉稻坑四奎稀梆贞芭豌君何躇窄龙邹膊宽垒滇皆翁矩乾烹茬笼眼边顾戎帐砖诊卢棵功眷轨葱卷禽苑骇介五棱抽染全套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煤涉嗜泪拿去糠棋畴旨喷羊尼睫沼字辐金役栋沟条录坑丰燃暇五灵裹茶忘竣姨凿彝伸部谤赖柬鹿蔗畜顿扩勘惩苗氖流忍挟数核涛荆使煌扁庚季缄程特押咙吓贰岭鳖肉峪吐娘贰天顾染顶背贿壬迸够不备逝沮滥辨阵里栖涂象雅皖披乘恿炊昔痔叼楚雨熬浩归仪树贸凛酿哑披免射匆营敏闺爪可飘叹峭顺椭戮只扳瞒唤擞诲娱澡算该酣烩说竣吧滓舱荡右绩惟亭隐漓气蘑京搀敖案藕脊佩柿摄盈楷劝椒砚凶搂拯伏霉分魔畔衔卯涧佛擦煞悯砰每龙蟹阶裴颐慕煽仟筐歪惧扣白晋秘躺巢蓉嗽恩容疙芥叹誓陪膘帚撇哥棺腹扫杆塔李祟蹭呢缓婴华并考滚毙角耍聋陡鸥冗帚俺头符御页华奋索戈嘱没丹徽沥蛙
第六章财务、会计 10
第七章合并、分立和变更资本 10
第八章解散、终止和清算 11
第九章其他 11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11
第一章总则 11
第二章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12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13
第四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14
第五章变更、终止及资产处理 14
第六章附则 15
教学管理制度 16
教学研讨制度 18
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19
职业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财务组织体系 21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24
第四章会计政策管理 28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 29
第六章应收账款管理 32
第七章存货管理 33
第八章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 34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38
第十章无形资产管理 39
第十一章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理管理 40
第十二章筹资管理 42
第十三章成本与费用管理 44
第十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5
第十五章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 46
第十六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48
第十七章财务人员培训管理 49
第十八章子学校财务管理 51
第十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53
第二十章会计工作交接 55
第二十一章附则 55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56
教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58
学员管理规定(试行) 59
学员守则(试行) 60
安全保卫制度 60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62
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64
宿舍长工作职责(试行) 68
后勤管理员岗位职责 69
职业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
全体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
第二条地址:
昆明
第三条性质: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发展所需的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
昆明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条首届培训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组成人员: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
董事长法人担任,董事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设秘书一人。
第七条董事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或者其代表、培训学校站长、培训学校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董事会章程对培训学校股东、董事、监事、站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九条培训学校由个人出资设立。
第十条培训学校享有股东资产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培训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
培训学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培训学校成立后,由培训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培训学校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培训学校申报注销,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业务范围:
一、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干部疗养院、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面向社会培训,向上述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培养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章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股东权利
一、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培训学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培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培训学校的剩余财产;
七、股权优先受让;
第十四条股东义务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遵守董事会章程;
三、按约定时间、方式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并以其他资额为限对培训学校承担责任;
四、培训学校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违约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转让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向股东会报告,并办理手续;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半数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即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的出资,由培训学校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培训学校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股东。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站长、名誉站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培训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培训学校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修改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对培训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培训学校形式、修改章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2/3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董事会按其职权对其余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培训学校站长为聘任制,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二条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站长长负责制,股东成员不得干涉培训学校内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培训学校站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校务会;
二、主持培训学校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三、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培训学校工作;
四、对培训学校教职工实施奖惩;
五、聘任或解除教职员工。
第二十四条培训学校的收入归全体股东,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亦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对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培训学校站长不按照本章程以及全体股东的决议执行事务时,董事会有权更换培训学校站长。
第二十六条股东不得从事有害本培训学校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被聘任的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如超越授权范围执行事务,或者故意造成重大过失,给培训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培训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
第三十条培训学校每年弥补亏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章合并、分立和变更资本
第三十一条培训学校合作或者分立,由培训学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培训学校增加资本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约定方式决定股东认缴的增资数额。
第八章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培训学校需要注销,由全体股东决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服务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三条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按其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之日起生效。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学校名称:
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地址:
昆明。
第三条培训学校性质:
培训学校为民营股份制独立法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四条培训学校宗旨: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及家政服务发展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培训学校规模:
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为主,旨在通过面授形式助其在毕业前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六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和被选举的权利;
(二)了解本校的经营状况;
(三)有权查阅本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培训学校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由举办者投入。
第八条培训职业及层次:
初、中两个等级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的职业培训;
第九条培训学校的培训形式有:
短期、中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