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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时间。
原则上为每年年底进行。
4、考核程序:
①自查自评:
各党小组进行自查自评,即对照考核标准所列的内容逐条检查,认真总结支部党建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自己评定分数;
②互查互评: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党委工作部组织各党小组进行交互检查,评定分数;
③考核评定:
根据自查、互查情况,考核组到各党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各党小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检查支部工作,按照考核标准所列内容具体量化打分,得分按百分制计,扣加分项在总分中扣加。
凡是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A类党小组;
分数在75分至89分的为B类党小组;
分数在60分至74分的为C类党小组;
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D类党小组。
考核组按给各支部评定的分数排定座次和分类,并将材料报村党支部备案,作为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务干部的主要依据。
最后,根据上报材料,审议评定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建设(22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不少于一次,重要问题坚持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5分);
2、党小组长、党员热心党务工作,认真参加相关会议,工作负责,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5分);
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制定考察计划和发展计划,保证新党员的质量(5分);
4、根据上级党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年初制定党小组工作计划,年底有工作总结(3分);
5、严格党内生活,注重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4分)。
(二)思想建设(20分)
1、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5分);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5分);
3、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和“一对一”帮扶等送温暖工作(5分);
4、上级布置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的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有记录、有考勤。
(5分)。
(三)作风建设(20分)
1、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正气,敢于纠正不良现象(5分);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为民,工作踏实,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5分);
3、抓好廉政建设,党员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5分);
4、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党内出现的违纪行为(5分)。
(四)制度建设(24分)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内容、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每次活动有记录(5分);
2、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切实解决党员中存在的问题(5分);
3、认真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小组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5分);
5、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的规定,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上交党费及时(4分);
6、积极开展支部工作示范点和创建活动(5分)。
(五)发挥两个作用(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4分)
1、积极协助村党支部完成村级党建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工作有成效(6分);
;
2、党员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8分)。
(六)扣分规则:
1、党小组班子不团结、集体作用发挥不好的减5-10分;
2、党小组发展推荐党员出现违纪问题,扣5—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党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小组每次减5-10分;
4、上级党组织布置任务不按要求完成或得不到落实的,考核时少一次减3分;
5、党小组对党员发生的问题失察,不批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减5-20分;
(七)加分规则
1、党小组有效发挥监督、保证和服务作用,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评为先进集体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加5-10分;
2、党员作用发挥好,被上级组织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次加3-5分;
3、党小组创造性开展工作,支部工作或某项工作有特色和亮点,或有关经验被上级作为典型推广的加5-10分。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1、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年度先进
2、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支部,指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限期整改;
3、考核结果作为支部对个人业绩评价依据之一。
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以及实际情况,本考核细则将作适当修改和完善。
二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
机关党委全体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
机关党委全体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先进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支部建设成效显著。
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党支部班子团结务实,清正廉洁,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性支部建设,建设成效显著,支部在机关党委支部日常工作动态考核中优良。
2.党员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
大力推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作风形象好,深入践行“两学一做”等系列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发展、培训等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较强。
3.工作机制好、责任体系健全。
认真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要求,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生活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好,活动成效显著。
4.工作业绩好、党建特色鲜明。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有特色、有作为。
5.群众反映好、为民务实风清气正。
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支部党员的自觉行动。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学习党的理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党务业绩优。
自觉按照《党章》、《准则》、《条例》等规范党建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从事党务工作不少于2年,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推动党务工作和党建活动成效明显。
3.工作作风优。
能够准确把握好党建工作目标定位,开展党建工作勤奋务实,任劳任怨。
充分发挥联系、服务、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管理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建功立业、成效明显。
4.廉洁自律优。
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职,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5.群众评价优。
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好,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党章,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2.立足岗位实践、带头争创佳绩。
爱学习肯钻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低调务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牢记党的宗旨、带头服务群众。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群众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在服务基层群众的具体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有作为、口碑好。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查找和改进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端正党风中表率作用突出。
5.坚持党性原则、带头弘扬正气。
党性意识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性修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组织观念强,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接受党的教育,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结合年度考核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名单进行评定,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
2.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机关党委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支部推荐申报,10人(含10人)以下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0-1名,11-30人支部可分别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0-1名;
30人以上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0-1名,机关党委将根据各支部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优秀人选。
3.各党支部要对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确定推荐名单。
推荐申报要注重面向基层一线。
推荐中要增加透明度,推荐名单和评选条件要进行公示。
在此基础上,报送机关党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是机关党委党建的重要工作,也是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2.坚持以评促创。
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相互学习、提升素质的过程,成为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努力在机关党员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
一、评审小组
由学校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总支委员和各党小组代组长。
二、评选时间:
6月份
三、评选比例:
优秀党员为全校党员教师总数的20%;
先进党小组为总个数的30%。
四、评选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优秀党员评选程序
1、由党员教师根据评选要求自行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给党小组。
2、党小组进行初审,并在党小组内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择优推荐人选给党总支。
3、党总支审查党小组上送的推优人选,在党员大会上投票表决,确定校级优秀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优秀党员人选。
4、授予年度校级优秀党员光荣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内容及评分细则:
1、遵守法律法规,做合格公民。
(1)全年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含交通违法)的奖励5分。
(2)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具有一定影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