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辖区全野外数字化地籍测量技术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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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辖区全野外数字化地籍测量技术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

2.1.4长导线 8

2.1.5布设点位 8

2.1.6埋石 9

2.1.7编号 9

2.1.8点之记 9

2.1.9水平角观测 9

2.1.10距离观测 10

2.1.11数据处理 10

2.1.12提交资料 11

2.2图根控制测量 11

2.2.1一般要求 11

2.2.2.平面控制测量 11

2.2.3图根高程测量 12

3、地籍要素测量 14

3.1地籍要素测量的内容 14

3.2地籍测量的方法 14

3.3地籍测量的基本精度 15

3.3.1对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15

3.3.2地籍图的基本精度要求 15

3.3.3数字地籍图的数据精度要求 15

3.4地籍要素测绘的技术要求 16

3.4.1解析界址点测定的技术要求 16

3.4.2建筑物(构筑物)的测绘技术要求 17

3.4.3道路测量的技术要求 18

3.4.4水系测量的技术要求 19

3.4.5桥梁测量的技术要求 19

3.4.6其它地物测绘的技术要求:

19

3.5地貌的测绘与内容 20

3.6土地利用现状测量 20

3.6.1土地利用现状测量的基本要求 20

3.6.2宗地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测量 21

3.6.3宗地外部的国有土地利用现状测量 21

3.6.3集体土地利用现状测量 22

3.6.4注记 22

3.6.5权属界线的测量 22

3.6.6土地利用现状的测绘要点 23

3.7基本地籍图的规格与内容 24

3.7.1基本地籍图比例尺 24

3.7.2地籍原图内容 24

3.7.3数字地籍图内容的表示 24

4、图件编绘 25

4.1街坊地籍图的编绘 25

4.2宗地图的编绘 25

4.3分幅地籍图的编绘 25

4.4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编绘 25

4.5图外整饰 25

4.6调查区图幅接合表的编绘 26

5、汇总统计 26

5.1宗地面积计算与统计 26

5.2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 26

5.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 26

6、检查和验收 27

6.1权属调查成果检查 27

6.1.1自查 27

6.1.2互查 27

6.1.3核查 27

6.2控制测量检查 27

6.3图件检查 28

6.3.1土地利用现状图检查 28

6.3.2地籍图检查 28

6.3.3街坊图检查 28

6.3.4宗地图检查 29

6.4数据成果的检查 29

7、提交成果 29

7.1基本成果 29

7.2数据成果 30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合肥市市辖区全野外数字化地籍图的测绘和项目投标单位参照进行测绘技术设计书的编写。

1.2数字化地籍测量

野外全解析数字化地籍测量,是指在合肥市二环路以内100平方公里左右的区域,以全站仪、RTK—GPS作为主要的数据采集设备,勘丈全部界址点,并以此为基础,勘丈其他地籍要素的几何图形的地籍测量。

采用常规仪器进行野外数据采集时,必须在保证精度的基础上,将数据转换为符合规定数据格式要求的电子数据。

1.3测绘软件

为满足《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合肥市地籍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减少数据在格式转换过程中的损失,便于检查数据的质量,野外全解析数字化地籍测量应统一采用经过国土资源部测评的南方测绘CASS5.1版软件。

1.4原始记录

野外数据采集的原始记录和原始电子数据必须按照仪器设备输出的数据格式全部保留,不得修改和伪造。

1.5仪器检验

在本项目使用的测绘仪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1.6地籍要素

为保证地籍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必须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技术规程》、《安徽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和《合肥市市辖区地籍更新调查和测量技术方案》系列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测绘地籍要素。

1.7作业依据

1.7.1法律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

1.7.2行政规章

(1)《土地登记规则》(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

(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1.7.3技术标准

(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93,TD1001-93);

(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1998,国土[籍]字第36号);

(3)《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1992,国土[籍]字第8号);

(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2001,国土资发[2001]245号);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原全国区划办)

(6)《1:

10000土地利用现状库管理办法》(皖国土资[2001]140号)

(6)《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原安徽省土地管理局)

(7)《土地分类》(2001,国土资发[2001]255号);

(8)《县(市)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标准》(2001,国土资发[2001]245号);

(9)《1:

500、1:

1000、1:

2000比例尺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10)《城市测量规范》(1999,CJJ8-99);

(11)国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1.7.4工作方案

(1)《合肥市市辖区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工作方案》;

(2)《合肥市市辖区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实施方案》;

(3)《合肥市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4)《合肥市市辖区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招投标方案》。

1.7.5技术方案

(1)《合肥市市辖区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技术方案》系列

①国有土地权属更新调查技术方案;

②地籍控制测量技术方案;

③地面全解析数字化地籍更新测量技术方案;

④航空摄影测量技术方案;

⑤数字化摄影测量技术方案;

⑥集体土地权属更新调查技术方案;

⑦数据交换格式(VCT);

⑧地籍图补充图式。

(2)《地籍档案整理技术方案》

(3)《合肥市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案》

(4)《合肥市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方案》

2、控制测量

地籍图根控制网、点,应当在一级光电测距导线网或E级GPS控制网的基础上加密。

当一级光电测距导线网或E级GPS控制网不能满足图根控制的密度需求时,应布设二级光电测距附合导线或导线网。

2.1二级光电测距导线测量

2.1.1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闭合环或附合导线长度(Km)

平均边长(m)

测距中误差(mm)

测角中误差(²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最弱点点位中误差(cm)

二级

2.4

200

≤±

15

8.0

≤1/10000

5.0

2.1.2结点网导线长度

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间或结点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附合导线规定长度的0.7倍。

2.1.3短导线

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2.1.4长导线

导线的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长至1.5倍,但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6cm。

当附合导线的边数超过12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2.1.5布设点位

在高等级控制点之间,沿街坊界线在工作底图上设计二级单一附合路线或导线网。

要求点位分布尽量均匀,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原则。

2.1.6埋石

根据设计到实地落实点位。

点位应选取在土质坚实的地方,便于埋石、观测与保存。

导线相邻边长不宜超过1:

3。

测线宜高出地面和离开障碍物1米以上。

为区别于其他部门不同用途的各类点位,选用铜质标志;

点位选在道路边或公共设施地点,可凿孔现场灌注混凝土埋设标志,普通点位埋设永久性标石,类型见《城市测量规范》CJJ8-99附图C.3.1。

尽量利用原有城市控制点和国家控制点的点位。

2.1.7编号

点号统一以HFGT为标识,后缀以流水号进行编号,在之间加上标识等级的II,如HFGT-II1、HFGT-II2等。

2.1.8点之记

二级导线点选埋结束后作点之记,装订成册,随成果一并上交。

2.1.9水平角观测

1、观测前应对所使用的经纬仪或全站仪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第2.3.1条进行检校,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观测一般白天进行。

采用方向观测法观测,当方向总数超过3个时应归零。

在观测过程中,仪器不应受日光直接照射,气泡中心位置偏离整置中心不应超过一格。

否则应重新整置仪器。

3、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

测角中误差

²

测回数

方位角闭合差

DJ2

DJ6

1

3

16Ö

n

4、方向观测法各项限差规定

经纬仪型号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差(²

半测回归零差(²

一测回内2C较差(²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²

8

13

9

-

18

24

5、水平角观测的记录要求清晰、整洁,原始观测数据的更改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第2.6.3条的规定,记录、计算取位至秒。

2.1.10距离观测

1、对所使用的测距仪和全站仪进行测距常数的测定和测距精度的鉴定。

2、导线边采用II级以上测距仪,单程2测回测定。

测回内读数较差≤±

10mm,单程测回间较差≤±

15mm。

3、每条边量测测站一端的气象数据。

温度取位至0.5℃,气压取位至1hpa或1mmHg。

4、导线边长应进行加常数、乘常数、气象、倾斜改正。

并将边长归算到参考椭球面,最终归算到高斯平面上。

5、导线边长可通过两点间高差或观测垂直角进行改平,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第2.4.10和2.4.11条执行。

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第2.4.12条进行测距边水平距离的高程归化和投影改化。

6、导线边距离观测记录要求清晰、整洁,原始观测数据的更改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第2.6.3条的规定,记录、计算取位至1mm。

2.1.11数据处理

二级导线的平差计算在微机上利用经过鉴定或验证的软件进行严密平差。

结果文件要求包括起算数据、方向观测值和归化后的边长值、方位角闭合差和坐标闭合差、方向和边长值的改正值、坐标、单位权中误差、点位中误差、边长相对中误差、测角中误差。

2.1.12提交资料

二级导线测量工作结束后,应编写技术总结。

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技术设计书;

2、仪器鉴定资料和使用软件的鉴定资料或证明材料;

3、外业观测记录;

4、数据处理报告及成果表;

5、二级导线点展点图;

6、二级导线点点之记;

7、技术总结及成果验收报告。

2.2图根控制测量

2.2.1一般要求

地籍图根控制网、点,应当在首级控制网的基础上加密,加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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