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化验室工作制度[整理版]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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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该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6、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7、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8、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
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
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
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
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
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情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
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
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
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2、分类:
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
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必须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情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
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
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
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