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2019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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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解释工作。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联系具体工作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695号,邮政编码:

310011)。

本导则主编单位:

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本导则参编单位:

金华市白蚁防治站

金华市恒安害虫消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衢州市浙西信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

宋晓钢包立奎胡寅钱明辉周寅强任庆伟阮冠华赵京阳戴青峰龚进先、余松才张晓杰方强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

张奕谢永明江胜利沙洋王淑敏

张大羽赵华勤江映袁晓栋郭建强

3

目 次

1总 则 1

2术 语 2

3基本规定 4

3.1一般规定 4

3.2标本采集 5

3.3白蚁防治药械 5

3.4质量控制 8

3.5安全管理 8

4蚁情初查 10

4.1一般规定 10

4.2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白蚁危害程度评价标准 10

4.3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白蚁危害程度评价标准 11

4.4结果统计 12

5房屋建筑白蚁防治 13

5.1一般规定 13

5.2原有房屋建筑白蚁治理 14

5.3修缮工程白蚁预防 19

6园林植被白蚁治理 22

7白蚁综合治理工程验收 24

7.1验收标准 24

7.2验收方法 25

附录A 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白蚁防治表式 26

本导则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目录 34

1总 则

1.0.1为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工作,规范技术管理,控制白蚁危害,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省级及以上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蚁情蚁害的检查、白蚁防治施工、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等。

1.0.3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应遵循“公益导向、生态防治、技术先进”的原则和“区域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策略。

1.0.4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除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4

2术 语

2.0.1传统村落

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并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公布的村落。

2.0.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并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公布的城市、镇、村庄。

3.0.3 历史文化街区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2.0.4村落建成区

村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建设、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2.0.5传统建筑

使用传统材料、具有传统形制、运用传统工艺建造,建成年代较远,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反映当地城乡发展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

2.0.6文物建筑

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2.0.7历史建筑

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2.0.8蚁情初查

以实地检查、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初步掌握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白蚁危害情况,评价白蚁危害程度。

2.0.9蚁情调查

在蚁情初查的基础上,对白蚁危害严重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蚁情蚁害普遍调查,全面掌握白蚁危害情况,评定重点保护的房屋建筑和古树名木的白蚁危害等级。

2.0.10白蚁综合治理

根据白蚁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充分发挥自然因素的控制作用,因地制宜地协调应用多种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化学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区域白蚁危害。

2.0.11危害点白蚁灭治

仅对发现的少量白蚁危害点进行针对性的灭治处理以消除白蚁隐患。

2.0.12修缮工程

为保护和利用传统建筑,传统建筑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与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2.0.13粉剂药杀法

将白蚁灭治粉剂采用直接喷施的方式,让部分白蚁沾染上药粉,通过白蚁交哺行为等习性传递,达到杀灭或控制白蚁巢群目的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4液剂药杀法

将白蚁灭治液剂采用喷洒、灌注等方法直接触杀白蚁或毒化白蚁生存环境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5饵剂药杀法

直接将白蚁防治饵剂投放到白蚁活动处,引诱白蚁取食,通过白蚁交哺行为等习性传递,达到杀灭或控制白蚁巢群目的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6诱杀法

以白蚁喜食、不含白蚁防治药剂的材料作为饵料,先将白蚁诱集后,再采用药剂处理,达到杀灭或控制白蚁巢群目的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7地上型饵剂系统

地上型监测装置内直接内置白蚁防治饵剂,达到“监测——控制”一体效果的一整套白蚁灭治专用装置的总称,由监测装置、饵剂及辅助工具等组成。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应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白蚁防治范围与防治重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以村落建成区为防治范围,以村落建成区内的传统建筑和村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为重点;

2.历史文化名城以历史文化街区为防治范围,以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为重点;

3.历史文化名镇以核心保护范围为防治范围,以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为重点。

3.1.2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宜先进行蚁情初查,并根据蚁情初查的结果实行分类管理。

白蚁防治分类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白蚁危害严重的,应实施白蚁综合治理;

2.白蚁危害一般的,应实施危害点白蚁灭治;

3.基本无蚁害的,宜实施动态监测。

3.1.3白蚁危害严重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综合治理应按蚁情调查、技术方案制定、防治施工、效果验收等步骤进行,治理期宜为3年,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蚁情调查的对象应包括防治范围内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和园林植被;

2.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治理目标与范围,治理的策略、技术与措施,治理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经费预算,验收标准及方法,工作建议等;

3.应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白蚁防治施工;

4.应根据白蚁综合治理的范围与目标、区域内白蚁危害种类的特征,确定验收标准与方法。

3.1.4白蚁危害严重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范围内的修缮工程应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3.1.5白蚁危害一般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根据蚁情初查的结果,结合危害白蚁种类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合理确定白蚁危害点的范围、数量等,并选择适宜的白蚁防治技术。

3.1.6基本无蚁害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可根据其周边环境、白蚁危害历史等选择适宜的动态监测方法。

3.1.7白蚁防治单位应及时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责任主体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通告受白蚁危害严重的承重木构件的白蚁危害情况。

3.1.8文物建筑白蚁防治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文物建筑白蚁防治技术方案应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备。

3.1.9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责任主体应做好蚁情的动态监测,并应根据蚁情初查结果及时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防治。

3.2标本采集

3.2.1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的每个环节宜及时采集有价值的白蚁标本、白蚁巢体、白蚁共生真菌和白蚁危害物品等。

3.2.2采集的标本应做好信息记录,标本信息应包括编号、采集日期、采集地点、采集人、寄主(危害物)等内容。

3.2.3白蚁标本宜全面采集白蚁各个龄期和不同品级的标本、且虫体应完整,兵蚁、有翅成虫宜采集10头以上。

3.2.4白蚁巢体宜完整,且保持其原本形状。

3.2.5白蚁共生真菌宜完整,且保持其原本形状、色彩和部分生活载体。

3.2.6白蚁危害物品宜保持原有形态,且能反映不同白蚁种类的危害特征。

3.2.7采集标本时宜对蚁情蚁害特征场景和相应环境拍摄照片或视频,与实物标本对应保存。

3.3白蚁防治药械

3.3.1白蚁防治药剂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的白蚁防治药剂应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应附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

2.白蚁防治药剂应按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

3.3.2用于设置土壤药物屏障的白蚁预防药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农药登记证中标注可用于土壤喷洒处理;

2.与土壤颗粒结合度好,使用后在土壤中不易移动,持效期较长;

3.对白蚁具显著毒杀或驱避作用;

4.有效成分难溶于水,不易挥发。

3.3.3用于木构件处理的白蚁预防药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农药登记证中标注可用于木材喷洒处理;

2.高效低毒,无异味;

3.在木材中有良好的渗透性;

4.处理后不影响木构件力学性能和燃烧性能;

5.有效成分不易挥发,具有稳定及持久的防蚁效果。

3.3.4用于白蚁灭治的粉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农药登记证中标注可用于白蚁灭治;

2.颗粒尺寸宜小于200目;

3.对人、畜的毒性为低毒或微毒;

4.对白蚁的毒杀作用缓慢,并具有接触传递作用;

5.灭杀一个乳白蚁或土白蚁巢群的剂量不大于20g。

3.3.5用于白蚁灭治的液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农药登记证中标注可用于喷洒处理或滞留喷洒处理;

3.有效成分难溶于水,不易挥发;

4.对白蚁具显著的毒杀作用。

3.3.6用于白蚁灭治的饵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治种类与农药登记证中注明的种类相符;

2.饵剂的类型与使用方法相符;

3.对人、畜的毒性为低毒或微毒;

4.对白蚁有较好的喜食性;

5.灭杀一个乳白蚁或土白蚁巢群的剂量不大于500g。

3.3.7用于干木白蚁灭治的熏蒸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农药登记证中注明可用于熏蒸处理;

2.对干木白蚁具有较好的毒杀效果;

3.具低蒸汽压;

4.汽化时具有较好的渗透性。

3.3.8监测控制系统的选择与使用,宜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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