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_神学大全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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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题总论亵渎之罪
第十四题论亵渎圣神
第十五题论心智的盲瞽与感觉的迟钝
第十六题论有关信德、明达和聪敏的诫命
论望德[分卷阅读]
第十七题论望德
第十八题论望德的主体
第十九题论敬畏之恩赐
第二十题论失望
第二十一题论妄望
第二十二题论关于望德和敬畏的诫命
论爱德[分卷阅读]
第二十三题论爱德
第二十四题论爱德的主体
第二十五题论爱德的对象
第二十六题论爱德的次序
第二十七题论爱德的主要行为:
爱
第二十八题论喜乐
第二十九题论平安
第三十题论怜悯
第三十一题论施惠
第三十二题论施舍
第三十三题论兄弟规劝
第三十四题论恨
第三十五题论沮丧
第三十六题论嫉妒
第三十七题论相反平安的不睦
第三十八题论争论
第三十九题论分裂
第四十题论战争
第四十一题论争斗
第四十二题论叛乱
第四十三题论恶表
第四十四题论爱德的诫命
第四十五题论智慧之恩赐
第四十六题论愚笨
论信德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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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地总论德性(virtus)、罪恶、以及其它有关伦理的问题之后,现在必须逐一加以分别讨论(参看第二集第一部第六题引言);
纵谈伦理道德,得益并不很多,因为实际的行为,是具有个别具体情形的。
关于某一个伦理的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作个别的讨论:
第一,从伦理问题的质料本身,例如:
讨论这个德性,或这个罪恶;
第二,从伦理问题对人之某些个别身分或地位(status)的关系,例如:
讨论属下或长上,行动者或默观者,以及人的任何其它分际。
为此,我们首先特别讨论那些关于人的一般身分的伦理问题,然后再讨论那些与人的某些特殊身分有关的伦理问题(第一七一题)。
关于第一点应该注意,假如把各种德性、恩赐或神恩(donum)、罪恶和诫命,一一分别讨论,就必须多次重复一样的话;
因为凡是愿意充分研究「毋行邪淫」这条诫命的,就必须探讨奸淫这个问题;
而奸淫是一种这样的罪恶,必须认识了与它相反的德性,才能认识它的。
所以,如果把德性,以及与它相关的(神圣的)恩赐、相反的罪恶、积极的或消极的诫命等,都放在一起同时来讨论,就可以进行得更扼要而迅速。
这样讨论的方式,对于各种不同的罪恶,也很适宜;
因为在前面已经说明过了(第二集第一部第七十二题),罪恶的分类,是因其质料或对象而不同,不是因犯罪者其它方面不同的情形,例如心情、言语、行动,或者由于疾病、无知、恶意、以及其它类似的各种不同的情形。
无论是行为正直,不偏不颇的德性,或是相反德性,越规踰矩的罪恶,它们所关涉的质料是相同的。
这样,全部伦理问题,都可以综合在德性里来讨论;
而所有的德性,又可以简化为七种:
其中三种是向天主之德,应先予讨论;
其余四种则是枢德或达德,应放在以后来讨论(第四十七题)。
在智性德性之中,有机智或明智一样德性被列为枢德之一;
技术或艺术则不属于伦理;
因为伦理是关于可为者(行为之对象),而艺术则是关于可作者(创作之对象),这在前面已经说明过了(第二集第一部第五十七题第三及四节)。
其它三种智性德性,即智慧(上智)、悟性(聪敏)、知识(明达),与圣神的一些恩赐的名称相同(拉丁文方面如此),要在讨论与这些恩赐相关的德性时,再一起讨论。
至于所有其它道德涵养性德性,都可以归在枢德内,已如上述(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一题第三节)。
为此,在讨论某一个枢德时,讨论一切与它相关的德性,以及与它相反的罪恶。
这样,没有一个伦理问题将被弃置不谈的。
第二集第二部简介
神学集成的第二集第一部,是总论道德伦理的普遍基本问题,属于所谓的普通伦理学。
第二集第二部,则深入分论道德伦理的各个部分,属于所谓的特殊伦理学。
假使把第二集第一部所讨论过的部分,如行为、情、德性、罪过、与法律诫命等等,再照原来次序,逐一进一步加以讨论,势必会有许多重复。
所以,多玛斯选择了七种主要德性作为讨论的骨干。
先讨论某一主要德性本身,随即讨论与它相关的其它德性、恩赐、罪过、与诫命。
「所以,如果把德性,以及与它相关的﹝圣神的﹞恩赐、相反的罪恶、积极的或消极的诫命等,都放在一起同时来讨论,就可以进行得更扼要而迅速。
」﹝前言﹞
七种主要德性,是三向天主之德,即信德、望德、和爱德;
以及四殊德或达德,即智德、义德、勇德、和节德。
「这样,全部伦理问题,都可以综合在德性里来讨论;
其余四种则是枢德或达德,应放在以后来讨论。
有关上述七种主要德性的讨论,适用于具有一般身分人。
针对人类生活中的分际,以及某些特殊身分,多玛斯增添了最后一部分︱︱第一七一题至第一八九题,用它来讨论特殊的恩宠、生活及身分。
所以,这第二集第二部,前后共有八个主题。
根据以上八个主题,中文译本的这一部分,原可分为八册。
不过,有关各主题的讨论,长短不一,篇幅相差悬殊,像关于义德的讨论,几乎十倍于关于望德的讨论。
有鉴于此,我们一方面保留原著的八个主题,一方面对中文译本略加调整,改编为六册,以求各册在页数方面的某种平衡。
这六册依次是:
全集第七册:
论信德与望德。
全集第八册:
论爱德。
全集第九册:
论智德与义德。
全集第十册:
论义德的部分。
全集第十一册:
论勇德与节德。
全集第十二册:
论特殊恩宠、生活、与身分。
论信德与望德简介
多玛斯按照自己在「前言」里规定的步骤,在有关信德的这一部分里︱︱第一题至第十六题:
第一、先讨论信德本身;
第二、讨论与信德相关的圣神的恩赐,即聪敏与明达;
第三、讨论相反信德的恶习或罪恶;
第四、讨论有关信德的积极和消极诫命﹝参看第一题引言﹞。
第一题至第七题,讨论信德本身。
多玛斯首先指出:
信德之所及,即信德的质料对象,是第一真理,即天主;
以及其它与天主有关的事物。
这里也包括受造物,但只是着眼于它们与天主相关的一面。
信德所根据的,不是所信之事物本身的明显性,而是天主的权威,因为这是第一真理所启示的。
此称为信德的形式对象。
﹝参看第一题第一节﹞。
信德的行为︱︱信,是指理智赞同所信的事物。
祇是这赞同,不是为事物本身的明显性所迫,而是基于意志的选择和命令;
是意志推动理智去赞同。
因为,信德的内容超越人的自然理性,是所谓「看不见的」,理智站在自己的立场,赞同与否皆可。
但是人之向往并追求至善天主的意志,却选择并促使理智去赞同,因为这些事物来自天主,并指向天主。
所以,信德的行为︱︱信,是理智在意志的推动或命令下,赞同信德的对象或内容。
﹝参看第一题第四及第五节﹞。
信德的行为,可以分为内心的行为和外表的行为﹝第二题引言﹞。
内心的行为,是指理智之赞同本身。
而外表的行为,即是把这内心的赞同彰显于外,即所谓的明认信德。
「诚则形,形则着,着则明。
」﹝中庸第二十三章﹞「按照格林多后书第四章十三节的『我们既然具那同样的信德,我们也信,所以也说』,明认信德的事,按照自己的类别,系以信德的事为目的。
因为外面的说话,是为表达内心的思想。
所以,正如内心有关信德之事的思想,真是信德的行为,同样外表明认信德的事,也是信德的行为。
」﹝第三题第一节正解﹞「信德不仅是内心要相信,而且外面的说话和行动,也都要证明内在的信德;
因为明认是一个信德的行为。
」﹝第十二题第一节释疑二﹞
信德的行为︱︱信,第一步可以分为明显的﹝或明确的﹞,和不明显的﹝或隐然的﹞。
必须明显地相信的,是信德的直接首要对象,即那些为得救享永福所必须信的事物。
对其他属于间接次要对象的事物,有不明显的信德即可。
「所以,必须说,信德直接的对象,是那些能使人获得真福的事物,……至于间接而次要的对象,则包括天主在圣经里所说过的一切事物。
……关于信德的首要各点或各条条文,人必须明显地相信它们,正如必须有信德一样;
可是,关于信德的其它各点,人并不须要明显地相信它们,祇要它不明显地,即随时准备相信它们,如同他随时准备相信在圣经里的一切事物一样。
祇在他清楚知道,某些事物是包括在信德道理之内时,他才必须明显地相信它们。
」﹝第二题第五节正解﹞
信德的行为,并不止于赞同,它还进一步指向意志的目的,即善;
而善是爱的对象和目的。
所以,信要进一步「以爱德行事」﹝迦拉达书第五章六节﹞。
「信德的行为指向意志的对象,即以善为其目的;
而这作为信德目的之善,亦即天主之善,也是爱德自己的对象。
所以,爱德之称为信德的形式,祇因为信德的行为,是藉由爱德来完成和形成。
」﹝第四题第三节正解﹞以爱德行事的信德,或实有爱德为其形式的信德,成为已形成的信德,称为成形的信德,即活信德;
反之,则称为不成形的信德,即所谓死信德。
不过,成形的信德与不成形的信德,并不是两「种」不同的信德,好像它们构成两个不同的别类﹝species﹞一样;
它们祇是同一「种」或别类信德的不同境界。
「成形的信德与不成形的信德,并非在类别上有所不同,好像它们属于两个不同的别类。
它们彼此之不同,有如在同一别类之中,完善的与不完善的之分别一样。
」﹝第四题第五节释疑三﹞「当成形的信德变为不成形的信德时,改变的,不是信德本身,而是信德的主体,即灵魂,灵魂有时有信德而没有爱德,有时有信德亦兼有爱德。
」﹝第四题第四节释疑四﹞「信德之不成形,并非属于信德之类别或本质;
因为信德之被称为不成形,是由于它缺少一种外在的或外来的形式。
」﹝第六题第二节正解﹞
上述这种信德,不是人自己修练而成的,而是天主灌输给人的。
因为,无论是信德的内容,或是促使人赞同的内在动源,都是来自天主。
「信德需要两件事。
第一、应信的事必须向人提出;
要令人明显地相信一件事,这是必要的。
第二件为信德所需要的事是,信德必须赞同那些给他提出的事。
为此,关于第一点,信德必须来自天主。
因为属于信德的事,超出人的理性;
所以,除非天主把它们启示给人,人决不会知道它们的。
……关于第二点,即人赞同那些属于信德的事,……既然人由于赞同信德的事,而被提举在其本性之上,这必然是来自一个在人内心促动他的超自然的动源,而这动源就是天主。
所以,就『赞同』这个信德的主要行为来说,信德来自在人内心用恩宠促动人的天主。
」﹝第六题第一节正解﹞
在讨论了信德本身之后,多玛斯继续讨论与信德相关的二﹝圣神的﹞恩赐,即聪敏和明达﹝第八题及第九题﹞。
信德在于理智的赞同。
但理智的赞同,必须知道所赞同的事物是什么,亦即给信德所提出的事物是什么;
这种领悟是聪敏之恩赐的工作。
其次,也必须判断是否应予相信,以及信后如何坚持;
这是明达之恩赐的工作。
「信德祇包括赞同所提出之事,而聪敏却包括对其理的一种领悟。
」﹝第八题第五节释疑三﹞「聪敏之恩赐,是关于恩宠所赐与的那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