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得利聚乙烯塑料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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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保部
颁发部门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送达部门
品保部、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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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明确聚乙烯塑料袋质量标准和规范聚乙烯袋检验方法
适用范围:
聚乙烯塑料袋的检验
责任人:
化验员
规程:
【外观】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
表面应光洁、色泽均匀,不得有穿孔、异物、异味、粘连。
袋的热封部位应平整、无虚封。
【鉴别】*
(1)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照包装材料红外光谱测定法(YBB00262004)第四法测定,应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
(2)密度取本品约2g,浸渍液选用无水乙醇,照密度测定法(YBB00132003)测定,本品的密度应为0.910~0.935g/cm3。
【阻隔性能】水蒸气透过量除另有规定外,取本品适量,照水蒸气透过量测定法(YBB00092003)第一法杯式法测定,试验温度(38±
0.6)℃,相对湿度(90±
2)%,不得过15g/(m2·
24h)。
【氧气透过量】除另有规定外,取本品适量,照气体透过量测定法(YBB00082003)第一法测定,试验温度(23±
2)℃,不得过4000cm3/(m2·
24h·
0.1Mpa)。
【机械性能】拉伸强度取本品适量,照拉伸性能测定法(YBB00112003)测定,试验速度(空载):
300mm/min±
30mm/min,试样为Ⅰ型。
纵向、横向拉伸强度平均值均不得低于10MPa。
【断裂伸长率】取本品适量,照拉伸性能测定法(YBB00112003)测定,试验速度(空载):
厚度小于0.05mm的膜,纵向、横向断裂伸长率平均值均不得低于130%;
厚度大于0.05mm的膜,纵向、横向断裂伸长率平均值均不得低于200%。
【热合强度】膜除另有规定外,裁取100mm×
100mm膜片四片,将任意两个膜片叠合,置热封仪上进行热合,热合温度130℃~150℃,压力0.2MPa,时间1秒。
照热合强度测定法(YBB00122003)测定,热合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7.0N/15mm。
袋从袋的热合强度部位裁取试样,照热合强度测定法(YBB00122003)测定,热合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7.0N/15mm。
【炽灼残渣】取本品5.0g精密称定,置于已恒重的坩锅,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
再于550℃灼烧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0.1%。
【溶出物试验】除另有规定外,取样品适量,分别取本品内表面积600cm2(分割成长3cm,宽0.3cm的小片)三份置具塞锥形瓶中,加水(70℃±
2℃)、65%乙醇(70℃±
2℃)、正己烷(58℃±
2℃)200ml浸泡2小时后取出,放冷至室温,用同批试验用溶剂补充至原体积作为供试液,以同批水、65%乙醇、正己烷为空白液,备用。
【重金属】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依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H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一。
【易氧化物】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精密加入高锰酸钾滴定液(0.002mol/L)20ml与稀硫酸1ml,煮沸3分钟,迅速冷却,加入碘化钾0.1g,在暗处放置5分钟,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01mol/L)滴定,滴定至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液0.25ml,继续滴定至无色,另取水空白液同法操作,二者消耗滴定液之差不得过1.5ml。
【不挥发物】分别取水、65%乙醇、正己烷浸出液与空白液各100ml置于已恒重的蒸发皿中,水浴蒸干,105℃干燥2小时,冷却后精密称定,水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应不得过30.0mg;
65%乙醇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不得过30.0mg;
正己烷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不得过30.0mg。
【微生物限度】取试样用开孔面积为20cm2的消毒过的金属模板压在内层面上,
将无菌棉签用氯化钠注射液稍沾湿,在板孔范围内擦抹5次,换1支棉签再擦抹5次,每个位置用2支棉签共擦抹10次,共擦抹5个位置100cm2。
每支棉签抹完后立即剪断(或烧断),投入盛有30ml无菌生理水的锥型瓶(或大试管)中。
全部擦抹棉签投入瓶中后,将瓶迅速摇晃1分钟,即得供试液。
取提取液照微生物限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ⅪJ)测定。
细菌数不得过1000个/100cm2,霉菌、酵母菌数不得过100个/100cm2,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
【异常毒性】**取试样500cm2,剪碎,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0ml,110℃湿热灭菌
30分钟后取出,冷却备用,静脉注射,依法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ⅪC),应符合规定。
附件:
检验规则
1、产品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部分检验。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1)产品注册
(2)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后,重新生产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标准的要求,进行除“**”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部分检验。
(1)监督抽验
(2)产品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
4、产品批准注册后,药包材生产、使用企业在原料产地、添加剂、生产工艺等没有
变更的情形下,可按标准的要求,进行除“*”、“**”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部分检验。
外观检验:
膜按每卷膜取2米进行检验;
袋按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
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抽样计划(GB/T2828.1—2003)规定进行。
检查水平为一般
检查水平Ⅱ,接受质量限(AQL)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