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工作现状调查及建议Word下载.docx
《街道办事处工作现状调查及建议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街道办事处工作现状调查及建议Word下载.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党群办、行政办、财经办、社会事务办、城市管理办、社区服务中心。
二、街道办事处工作现状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街道办事处的各种职能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上级各部门责任下移,工作重心下放都给办事处的工作带来不同程度的压力和挑战。
行政工作做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具体工作运行中,既要做到统筹兼顾,协调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又要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一致”。
而就我区办事处现状而言,目前工作量不断增多,人员编制却没有改变;
责任不断增大,经费却缺少保障;
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承载着许多繁重的工作任务,有些工作因办事处职责不明晰,权力不到位,导致行政职责、执法职能缺失,管理力度不强。
在现实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安排给办事处的事务性工作多,核心权力不下放或下放较少,造成职能交叉、条块分割,协调解决问题上,矛盾大、阻力多、效率低。
例如:
一些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权没有下放,使管理、审批、收费等环节相互脱节,出现了部门管事、街道办干活,或者部门收费、街道办管理的情况,整体功能受到制约。
一些部门把自己本应承担的协税护税、供热管理、二次供水、清理冰雪、属地信访等工作及责任强行交由办事处承担,而这些工作又缺乏配套的管理职能。
属事单位把问题移交给办事处,责任推给办事处,而权利不移交,属地单位因无权,解决不了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事项,造成相互推诿、两层皮现象,依法行政工作受阻,办事处基本处于“有责无权”的状态。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城市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地位和作用给予充分重视,赋予一定的责任和权力。
真正实现“责、权、利相一致;
人、财、物相一致”,为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应理顺两种关系。
一是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无限延伸到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不集中有限力量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各项临时工作,没有更多的精力来研究本辖区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
同时,办事处工作任务加大,办事处责任又不断增强,而办事处权限、人员队伍却维持原状。
政府或行政部门下达(派)的各项任务,办事处因没有赋予相应的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处罚权,使许多工作处于治标不治本的状态,无法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办事处职能的履行。
要想进一步完善办事处职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就要把政府管不好、管不了,而应由办事处管理的事情,交由办事处管理,并给予相应的工作管理权限,做到“权”随事走,人随“钱”走,统筹各方,协调一致,以增强办事处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
而应由市、区政府负责管理的工作事项,因办事处职责所限管不了,不应管的事项,不应交由办事处来管理,减少管理层次,减轻办事处负担。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办事处的工作任务、责任权限和职能,重新设定编制,增加人员。
并根据各项工作情况,下拔工作经费,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人、财、物相一致”。
二是要理顺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关系。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是代表区级政府在辖区内实行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其管理方式是依法行政。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在社区内进行社会管理,其管理方式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社区居委会是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而不是领导。
但是,目前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也变成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街道办事处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现象时有发生。
要想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职能错位问题,就要把便民利民、城管卫生、治安、文化娱乐、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或再就业等社区服务工作落实到社区居委会,使社区成为名符其实的城市居民自治组织。
把社区服务作为实现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突破口”,下放一些便民、适用、易于操作的行政管理权和审批权,使社区服务贯穿社区工作始终,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提高社区管理职能,加强社区队伍建设,使社区真正成为服务居民的桥梁和纽带。
三、做好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行政工作做为一项系统工程纷繁复杂,它涉及到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
在实际工作中,办事处做为政府派出机关,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承担着大量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行使的职责涉及面广,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
但相对于办事处职责而言,有些必要的职权却不完整,内涵和外延却不相一致,部分工作处于管不了或不能管的状态。
在一些执法、管理职能上办事处只有监督权、协调权,没有执法权、审批权和处罚权,形成了管理条块不到位、工作难落实、执法主体不清晰等深层次的矛盾,这就制约和削弱了办事处管理的职能和积极性,最终影响着办事处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
要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在权限、职责、财政、人员上,对办事处的职能给予进一步的明晰,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人、财、物相一致
一是重心下移,理顺体制,解决“权”的问题。
办事处作为社会服务的基层组织,它的服务管理体制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社会服务的效能,关系到城市功能的发挥。
要想真正做到提高社会服务效能、加强城市管理力度、依法办事,关键是体制。
目前,办事处服务、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主要是条块分割,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未能有机结合,存在着管理职责不清。
“块”过多地承揽了本就由“条”、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的任务;
而“条”则过多地集中了社会综合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权力,形成了有权的因力所不能及等原因而无法管到底;
有能力管却又无权去管的状况。
如:
私建滥建、非法占道、悬挂牌匾等问题,做为主管部门城管局或行政执法局,它们由于地域面积大、人员不够等原因,不能及时、准确的撑握情况,因此就会出现管理死角和漏洞。
而办事处做为一个辖区的主管部门,它们对辖区内的事项都了如指掌,能及时撑握信息;
但由于办事处无任何执法权,发现问题,只能汇报主管部门处理,往往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这就严重影响了社会管理和工作效率,造成一定后果,对政府的形象是一种影响。
(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条块关系,相应明确各“条”、“块”的工作机制,职责归位,按照属地、高效的原则,能归办事处管理的工作,尽可能归办事处管理,将各“条”的职能,尽可能的下放到办事处工作之中,使办事处的职责“五脏俱全”,更好的服务居民。
(二)在职能下移的同时,必须做到权力下移,使办事处的责任和权利相统一。
目前,办事处承担着多项前期审核呈报和相关证明文书等事务性工作,但办事处没有审批权、执法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无所适从。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赋予办事处必要的权限,如城市监督管理权、环境卫生管理权、城市管理执法权、文明单位一票否决权等,从根本上解决办事处“无权办事”,变为“有能力办事、办好事”的工作局面。
(三)对暂时不能下放、授权或委托执行的权力,应设立“条、块”责任制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以减少管理漏洞和死角。
二是条随块转,费随事转,解决“钱”的问题。
社会服务、城市管理是一项需要财力支撑的工作。
而办事处缺乏管理经费是一个普遍存在带有共性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切实做到“条随块转”、“费随事转”。
(一)以块为主,调整“条、块”的各项费用分配比例。
加大办事处在税收、卫生费、摊区管理费等方面分配比例,保证办事处的各项工作费用保障到位。
(二)政府财政要根据办事处性质,对服务性行业下拔专项经费,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三)政府给予相关政策,允许办事处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增加办公经费,确保办事处“有钱服务”。
三是加快立法,建章立制,解决“位”的问题。
事实证明,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办事处在社会服务、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首先,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办事处各项工作的内容、范围、执法主体及执法体系中的职责分工、执法程序、处罚依据等,明确赋予办事处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
其次,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应根据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办法或细则,明确办事处的职责、细化办事处的权限,确保政令畅通,使办事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章可循,避免一些硬性的不必要的下派、摊派、指派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无理无据地安排落实给办事处,造成该管的管不好,应该管的管不了,不该管的强压给管理的工作状态。
为此,明确工作范围,强化工作权限,理清责任分工,明晰监督体制。
充分发挥办事处与居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保证办事处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