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局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措施汇报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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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XX市政务服务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将实现“跨省通办”事项72项。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主要分为“全程网办”“异地窗口帮办代办”“部门协商”三种业务模式。
@#@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的,要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事项网上办理,并按统一标准对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确保与全区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
@#@采用“异地窗口帮办代办”模式的,要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
@#@采用“部门协商”模式的,要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办事流程,实现一地受理申请、政府部门间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共享,同步建立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
@#@@#@一是制定“跨省通办”事项标准。
@#@指导督促市直各部门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跨省通办”事项业务办理规则、申报材料、审查要素等内容进行统一,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优化调整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
@#@基于国家和全区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完善业务分类、办理层级、前置环节、形式审查要点等业务要素,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建设跨省通办”网上服务专区。
@#@依托全区一体化平台,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开设“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与国家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互联互通,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跨省通办”网上办事主入口,具备搜索服务、办件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好差评等功能。
@#@@#@三是设立“跨省通办”线下受理窗口。
@#@在旗县级以上政务服务机构设置“跨省通办”窗口,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依托全区一体化平台线下一窗受理(跨省通办)系统,提供线下“跨省通办”办理入口。
@#@“跨省通办”事项中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须到现场办理的,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大厅提供场地要符合事项对应的规范要求,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全区一窗受理(跨省通办)系统或邮件寄递传递至业务属地部门,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四是强化技术服务支撑。
@#@通过推动各部门垂建业务系统与全区一体化平台对接联通,推动“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所需的数据通过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全区一体化平台汇聚,实现数据共享。
@#@依托全区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推进证照、批文、报告、证明等各类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实现网上送达。
@#@推进“跨省通办”过程中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的使用,以及社保参保、公积金缴存等“跨省通办”事项高频使用证明的电子化,实现电子证明、电子发票自动开具,推进跨区域互认共享、在线核验,最终实现事项办理全程电子化。
@#@@#@五是强化窗口工作人员“跨省通办”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推广工作。
@#@及时组织开展“跨省通办”业务专题培训,使其能够熟练使用全区一窗受理(跨省通办)系统,确保能够对常见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指导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做到“跨省通办”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成。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以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方式解读推广“跨省通办”工作相关政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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