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3034273 上传时间:2022-10-0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档格式.doc

项目经理部配置2名专职员,专职检查、管理“环保”工作的落实及处理有关事宜。

二、大力宣传环境保护,项目部定期对每位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并且监督其执行情况。

三、开展环保竞赛,并对在环保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那些破坏环境和生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送交当地环保部门处理。

四、指定专门的环保监督员,对工程的每一个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会同项目部领导或当地环保部门一起解决。

第二节、建立环境保护体系

环境保护体系框图如下:

第三节、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力宣传环境保护,项目部定期对每位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并且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开展环保竞赛,并对在环保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那些破坏环境和生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送交当地环保部门处理。

三、指定专门的环保监督员,对工程的每一个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会同项目部领导或当地环保部门一起解决。

四、在场地清理过程中,各种杂物不能随意堆放,要在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五、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应修好,应及时种植草皮,以防止水土流失。

六、临时用地、施工运输道路及驻地周围要经常洒水,避免尘土飞扬,污染空气。

七、施工用各种粉状材料应采用袋装或其它密封方法运输,不得散装散卸,且尽量存放在室内。

八、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控制车辆和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

九、清洗施工机械、设备及机具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及生活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河中,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

钻孔泥浆、废渣应沉淀晒干,运往指定地点。

十、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质,应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得裸露弃置。

第四节、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一、应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套有序的、完备的征地拆迁安置计划,桥梁及引道建设部门应专门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并制订合理的安置计划,在

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从工程建设的整体利益出发,统筹安排、充分协调、妥善安置、不留后患,根据人民政府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给予相应补偿,保证受影响居民生活的稳定。

二、应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意识,如发现有未探测到的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发掘和清理完毕后才能恢复施工。

三、遵守附近军事管理区相关部门和重点单位的保密要求,及时沟通,避免对军事设施和重点单位的破坏。

第五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桥梁施工的堆料场、灰土拌和站等应设于空旷的地方,所处位置周围相距200米范围内不应有集中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单位。

二、施工材料运输路线及便道应采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

对一些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加蓬布遮盖。

第六节、噪声防治措施

一、当施工路段或工地距居民住宅区、军事管理区、重点单位距离小于300米时,为保证居民和部队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停止施工。

二、注意保养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低声级水平;

安排工人轮流操作机械,减少工作接触高噪声的时间;

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采取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保护措施,使工人能够进行自身保护。

三、用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墙,并对电锯等噪声大的声源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如混凝土搅拌等采取商品混凝土代替混凝土搅拌机,对施工机械实行施工前检定措施,未达到产品

噪声限值者不准使用等措施。

相关措施应报环境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用船舶,靠泊时禁止鸣笛;

运输汽车亦禁(限)止鸣喇

叭,减少噪声污染。

第七节、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一、生产生活区,须设置一定数量垃圾桶,贮放生活垃圾,由垃圾车运至业主指定的垃圾场深埋。

二、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边角料、包装袋等及时收集、清理,运

至垃圾场掩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学研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