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说明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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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备案,擅自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其表彰人员不得享受相关待遇。
②拟在本年度进行评选表彰的学院(单位),应于当年度春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组织部申报评选表彰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表彰人数、表彰时间、所需经费等,并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内评选表彰活动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江南大学年度表彰活动计划,各单位可按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表彰活动的内容、参评范围和对象,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活动为: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3、评选表彰的周期原则上与省、市、校党内表彰一致,每2年或3年开展一次。
4、评选表彰应根据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坚持“掌握条件要严,质量要高,数量要少”的原则,合理确定表彰数额和比例,一般每次可评选教工党支部1-2个,学生党支部2-3个、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0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5名),使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在本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从中遴选(不另发放奖金)。
5、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对受表彰的集体,一般只颁发荣誉证书;
对受表彰的个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每人给予一次性200元的奖金,采用打卡发放形式(税费自理)。
6、财务打卡发放时需附表彰文件、评选办法,《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情况备案表》,同时须由经办人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组织部批准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
四、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可用于购买食品、鲜花等慰问品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报销时应注明“慰问生病党员”或“补助生活困难党员”,不发慰问金。
五、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日活动、主题教育等
1、凡组织前往以下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的,应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
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提前报送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费用明细),并组织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审批备案表》,经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
②开展党日活动等可凭活动方案、租车协议、门票、简餐发票及《审批备案表》等进行报销;
简餐进行额度管理,应严格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的标准用餐,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
一类:
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故居)、雨花台烈士陵园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南湖革命纪念馆等;
二类:
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延安革命纪念地、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等。
2、组织党员观看红色教育电影,可凭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费用明细)、购买电影票的票据等进行报销。
3、开展党的各类组织生活所产生的校内党员活动场地费,可进行校内转账。
六、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
1、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发表的党建文章版面费可附党建刊物的录用通知进行报销。
2、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中产生的差旅费等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七、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可用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添置的低值办公用品及家具等,相关费用列支应符合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要求。
八、划归二级党组织的党建专项经费及党费,请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收支平衡、合理支出;
明确专人管理,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九、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自觉接受学校检查和党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党费的使用可参照以上第一至五条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1: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表
申报学院(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拟表彰项目名称
拟表彰项目性质
表彰
规格
周期
是否常
设项目
上次表
彰数量
集体
彰时间
个人
本次拟
表彰数量
表彰时间
表彰名称
评选表彰办法
(含评选表彰范围、数量、条件、办法及奖励办法)
所在党委(党总支)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组织部审批意见
经审核,同意开展
表彰项目,表彰集体
个,个人
名。
填表说明:
1、表彰项目性质:
党内表彰;
2、表彰项目规格:
以二级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名义表彰;
3、是否常设项目:
经党委组织部审核设立的项目填“是”,未经审核设立的项目填“新增”;
4、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情况备案表
备案学院(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
月
日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年
月日——
月日
授予名称
物质奖励标准
表彰对象公示情况
公示媒体
公示日期
评选通知名称及文号
表彰决定名称及文号
表彰会议名称
年月日
组织部备案意见
经审核,
表彰项目实施的相关备案件齐备,同意进行备案。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附件3: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党组织活动审批备案表
学院(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
活动名称
党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积极分子人数
党员参与率
活
动
方
案
一、目的意义
二、时间地点
三、活动形式与过程
四、预期效果
经
费
预
算
活动经费支出明细
金额(元)
1
2
3
4
5
申请经费总计(元)
二级党组织审批意见
年月日
活动和使用经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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