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会计科目说明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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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31

235

短期借款

应付款应付工资

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长期借款

专项应付款

127

128

受托代购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

三、所有者权益类6

131

141

142

151

152

153

对外投资

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301

311

321

322

331

332

股金

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盈余盈余分配

154

161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五、损益类6

501

经营收入

四、成本类1

502

511

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

401

生产成本

521

经营支出

522

管理费用

529

其他支出

共37个一级科目

6

2、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库存现金:

按照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102银行存款: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

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113应收款: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应收以及暂付款项,包括因销售产品物资、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利息等。

取得用暂付款购得的产品物资、劳务时,借记“产品物资”等。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114成员往来: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与其成员的经济往来业务。

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而应收取的服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

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收到成员交来的产品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按合作社成员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反映;

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款项”反映。

121产品物资: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库存的各种产品和物资。

合作社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物资,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

合作社生产完工以及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

产品物资销售时,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经营收入”;

按销售产品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品名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124委托加工物资:

核算合作社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25委托代销商品:

核算合作社委托外单位销售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

127受托代购商品: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为采购商品的实际成本。

128受托代销商品: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131对外投资: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持有的各种对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兴办企业等。

141牲畜(禽)资产: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

牲畜

(禽)资产分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类。

本科目应设置“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按牲畜(禽)

的种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

142林木资产: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成本。

林木资产分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类。

经济林木投产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

经济林木投产后,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济林木)。

非经济林木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

购入或营造的非经济林木在郁闭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

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林木采伐出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同时,按照出售林木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

以林木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林木资产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林木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成员往来”、“应收款”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如产生净收益,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151固定资产: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固定资产的原值。

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资产。

账务处理:

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原价加税费,借记本科目;

需要安装和自行建造的,在“在建工程”科目过度。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股金”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捐赠的贷记

“专项基金”科目;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等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对外投资投出固定资产时,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捐赠转出固定资产时,先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再转记“其他支出”科目。

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152累计折旧: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借记

“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

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53在建工程: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进行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建造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154固定资产清理: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因出售、捐赠、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161无形资产: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持有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从使用之日起,按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201短期借款:

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211应付款:

核算合作社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应付以及暂收款项,包括因购买产品物资和接受劳务、服务等应付的款项以及应付的赔款、利息等。

212应付工资: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应支付给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总额。

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

221应付盈余返还:

核算合作社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盈余,返还给成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盈余分配方案返还。

222应付剩余盈余:

核算合作社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的剩余可分配盈余。

——未分配利润

231长期借款:

核算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235专项应付款:

核算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的资金。

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

“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301股金:

核算合作社通过成员入社出资、投资入股、公积金转增等所形成的股金。

311专项基金:

核算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项基金。

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21资本公积:

核算合作社形成的资本公积。

322盈余公积:

核算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提取时,借记“盈余分配”科目;

用盈余公积转增股金或弥补亏损等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股金”、

“盈余分配”等科目。

331本年盈余:

核算合作社本年度实现的盈余。

会计期末结转盈余时,应将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投资收益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

年度终了,本年实现的净盈余,转入“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科目。

332盈余分配:

核算合作社当年盈余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

本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

401生产成本:

核算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或提供劳务服务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服务成本。

501经营收入:

核算合作社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502其他收入:

核算合作社除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11投资收益:

核算合作社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521经营支出:

核算合作社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522管理费用:

核算合作社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业务招待费、无形资产摊销等。

529其他支出:

核算合作社发生的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

如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支出、损失、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利息支出、捐赠支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损失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产品物资、累计折旧、应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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