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2977042 上传时间:2022-10-01 格式:DOCX 页数:67 大小:55.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四改两拆文档格式.docx

“四改两拆”工作要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坚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理念,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规划,科学统筹“新城”空间资源,处理好“四改两拆”与保护文化风貌、历史建筑、文化遗存、工业遗产的关系,突出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成片改造,做到规划一片,改造一片,美化一片,带动一片,促进城市的有机更新。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

各街办(镇)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与配套政策,坚持“以改带拆、以改促改、改拆结合、分类实施”的方法,科学统筹改、拆、建工作,做到治理城市环境脏乱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情况相兼顾,城市更新与产业发展相推进,规划与建设相结合,促进城乡环境整体改造提升。

(三)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秦汉新城“四改两拆”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项目带动、公众参与、惠及群众”的思路,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吸收和引进社会资本,合理运用现有安置政策,扩大货币化安置范围,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坚持“城办(镇)联动、以办(镇)为主”的原则

秦汉新城“四改两拆”工作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各街办(镇)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新城”上下通力协作强力推进的工作氛围。

(五)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的原则

秦汉新城“四改两拆”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注重工作方法,实行阳光操作,维护公众利益,确保“四改两拆”工作稳步实施。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厂区、架空通信线缆(含住宅区及市政道路线缆)的改造任务,违法建设及违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得到全面遏制,存量及新增违法建设实现“双零”,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达到“优化城市空间、盘活土地资源、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1.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范围:

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的棚户区(城中村);

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质量较差的危旧房屋及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安全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住宅区。

任务:

按照“三推两创一升"

的思路,在2017年底“新城”管辖范围内的棚户区(城中村)的摸底和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力争2018年底全面启动拆迁改造工作。

,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

2.旧住宅区改造

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较差、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且三年内未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旧住宅区;

重点推进无产权单位、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的“三无小区”及城市主干道周边多层旧住宅区的改造。

到2019年底完成4.2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基本实现秦汉新城旧小区居住安全、配套完善、环境整洁、物业管理有序的宜居目标。

3.旧厂区改造

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需改变用途的旧厂区(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厂区以及秦汉新城管辖内“退二进三”的工业用地);

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矿厂区;

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厂区。

到2019年底,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的旧厂区改造实现“568”改造目标,即:

退二进三类、总部建设类、改造提升类的旧厂区处置率分别达到50%、60%和80%。

4.架空通信线缆改造

秦汉新城管辖区范围内的架空通信线缆;

棚户区、旧住宅区、旧厂区范围内的架空通信线缆。

完成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道路架空通信线缆落地改造任务约32公里;

结合已建成棚户区、旧住宅区、旧厂区改造,同步做好架空通信线缆落地改造工作。

5.违法建设拆除及整治

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法占地建设的违法建设;

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未批先建、超标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

违反公路管理、水利、林业等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建设;

重点拆除、整治棚户区、旧住宅区、旧厂区改造范围及周边的违法建设,城市主要干道、出入口、风景名胜区周边的违法建设。

以“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为契机,掀起秦汉新城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新高潮,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查处已有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新增为零、存量为零的“双零”目标。

在对秦汉新城内违法建设全面清查摸底的基础上,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

2018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90%;

到2020年末达到违法建设存量为零的目标。

6.违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拆除及整治

秦汉新城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商业街区、重要区域(主要出入口、重要旅游景点、各大广场、车站、桥梁周边)、绿化区域、建(构)筑物外部和楼顶,以及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上、道路两侧(包括公路、铁路、高速公路)视觉空间内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道路标牌等广告设施。

按照《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减量提升、依法整治、规范管理、安全美观”的原则,拆除“新城”出入口、旅游景点周边立柱式户外广告设施;

拆除所有设置在楼顶(含裙楼)、道路上、绿地内的户外广告设施;

拆除在非商业建筑上设置的各类楼体广告设施;

拆除铁路、城市道路、绿化带、城市桥梁和隧道等控制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带有广告宣传性质的指示牌、标识牌;

拆除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跨越道路、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拆除各类灯杆挂旗广告设施;

清理、整治、规范城市公共空间内(含地下空间)的布幔、条幅、门头牌匾标识等各类广告设施。

四、组织机构

秦汉新城参照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机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四改两拆”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职责分工

“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行“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四改两拆”工作扎实开展。

(一)责任主体

秦汉新城管委会是“四改两拆”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四改两拆”工作总负责。

(二)部门职责

1.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负责牵头实施新城管辖范围内棚户区(含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工作;

制定相关政策,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旧厂区实施综合改造;

列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前期准备计划已建成、已动工的项目和已取得城(棚)改方案批复的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清查摸底、认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拆除、整改后符合规划技术规定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手续。

负责对三年内未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旧住宅区制定相关政策及年度改造计划;

积极协调落实改造经费,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改造工作;

负责改造项目的方案评审和考核验收,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信息查询、核对工作;

依法查处违法设计、施工、监理行为并列入诚信档案。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进行清查摸底;

对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村民住宅和其它设施等,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拆除、没收、处罚,恢复土地原状;

开展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及查处存量违法占地项目的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国有公租房小区改造计划并抓好落实,完成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鉴定和危房治理工作;

做好旧住宅区以及经竣工验收的住宅区违法加建、公共部位的乱搭乱建、架空通信线缆的清查摸底;

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产权信息查询、核对工作;

依法查处违法销售行为;

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治理工作;

将物业企业配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情况纳入“新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

2.发展改革局:

负责牵头实施新城管辖范围内的旧厂区改造工作,制定旧厂区改造相关政策;

负责开展旧厂区改造的调查摸底、统计督查、评价考核;

指导相关部门、企业落实旧厂区技术改造、节能降耗、转型升级等工作。

3.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

牵头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新城管辖范围内架空通信线缆改造工作的调查摸底,制定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完善配套政策,抓好改造计划的落实,按时完成改造工作任务;

对占压城市道路红线的违法建设及加气站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

负责公路管理范围违法建设的清查摸底、调查处理、拆除及统计上报工作;

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公路控制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清查摸底和拆除工作。

负责对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

负责国土、市政、交通、文物、农林水务等部门职责范围外的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封、处罚、拆除、没收实物和违法收入等具体执法工作,落实查处违法建设所需的法律程序;

研究制定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和依法查处存量违法建设的政策,并指导落实;

负责组织查处、拆除整治范围内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4.农林水和交通工作局:

负责河道、湖泊、水利防洪设施违法建设的清查摸底、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负责林业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和处理,按照《森林法》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5.文物局:

对文物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

负责对“四改两拆”中的传统民居、老村庄、地名标志、工业遗产等进行文物价值评估、认定;

6.安监局:

对加油站、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存储、销售企业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

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已办理相关许可的,按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7.环境保护局:

负责“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涉及的环境保护工作,按部门职能做好环境恢复相关工作;

摸底清查并处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的行为。

8.规划建设局:

负责指导、审查各改造点的规划编制;

负责对上述各部门清查范围之外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

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进行巡查认定;

根据违法建设类型制定分类处理意见;

审核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规划许可证件的有效性;

负责对“四改两拆”中涉及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建筑及优秀近现代保护建筑的认定;

协调规划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秦汉新城规划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9.财政局:

负责落实“四改两拆”工作的经费保障,制定实施没收违法建筑的处置方案。

10.公安办:

督促指导各街办(镇)公安部门做好拆违行动中社会治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英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