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文档格式.docx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文档格式.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上海市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
6、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设计的设计图纸;
;
7、上海域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8、上海域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有设备情况。
二、拟使用国家规范及地方规范清单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建筑施工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9、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
10、上海市消防管理条例;
第一章工程概况
[摘要]本章简要叙述本工程的周围环境,工程概况,以及本工程的施工特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嘉定新城D9商业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城区,北临天祝路,南至宝塔路,西临阿克苏路,东至裕民南路;
地块中西侧紧邻赵泾天然河道。
建设单位:
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众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上海域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城区,分两期施工,一期工程包括六幢13至19层高的商业办公楼和三幢2至3层高的裙房及相应附属设施。
地下一层,一期地下室建筑面积28969m2,一期地上建筑面积100503m2,其中1#主楼11049m2,2#主楼13399m2,3#主楼17025m2,4#主楼14784m2,5#主楼15530m2,6#主楼14944m2;
其中1#、2#主楼至屋面高度59.50m,3#主楼至屋面高度59.49m,4#、5#、6#主楼至屋面高度58.60m。
本工程一期基础采用平板式筏形基础,地下室为框架结构体系,地下室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主楼)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地下车库),管桩型号为PHC500AB100,桩长39m,试桩型号为PHC500AB100和PHC500C125,桩长44米(试桩兼作工程桩),桩入承台、底板内100mm;
方桩型号为HKFZ-AB450(260),桩长22m,试桩型号为HKFZ-B450(260),桩长27米(试桩兼作工程桩),桩入承台、底板内100mm。
上部结构中1~6#楼为剪力墙结构,8#楼、裙房为框架结构体系。
二、现场环境
1、施工现场原自然地坪平均标高为吴淞高程5.30m,交通便利,施工临时便道已经修建完毕,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已接入现场。
三、工程特点
1、本工程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砼,砼用量较大(特别是±
0.000以下底板),施工中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砼连续供应及砼质量。
2、本工程基础底板结构复杂,同一层面内钢筋相互交叉,各种底面标高高低不一,在钢筋绑扎时需理顺先后次序,确保位置正确。
3、地下室平面尺寸较大,地下室底板由后浇带分隔,施工期间需严格按设计要求留设浇筑后浇带。
4、现场需独立封闭施工,施工文明程度要求高。
5、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历四季,施工期间要做好各种材料、设备和成品的保养和保护工作,并加强特殊季节性的施工措施。
第二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摘要]本章详细叙述工程安全、消防、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实际情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整个施工全过程,施工期间要坚持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科学地管理和组织施工。
确保工程安全事故为零,达到市级文明,并通过现场安全保证体系认证。
第一节安全生产部署
1、建立健全的项目安全保证体系。
2、结合本工程特点、性质、制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
(1)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机械(具)安全操作规定。
(3)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定。
(4)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5)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类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检查制度。
第二节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工地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管理人员、其它各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一个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及控制。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项目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
安全技术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
措施检查并记录
加工班长生产班长机电组长值班电工水电班组长
四口五临边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电气安全安全生产
维修保修上岗交底例保记录检查维护上岗交底
检查检查
职责:
1、项目经理:
是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生产。
2、项目副经理:
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后勤保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标准及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
3、项目工程师: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检查和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和交底。
对危险点,重要部位制订监控措施和落实人员。
4、安全员: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新进工地的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参加“四验收”,“巡查”工作及整改复查,掌握安全动态,当好项目经理参谋,负责日常的安全资料整理积累工作。
5、施工员:
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负责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区域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按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6、材料员:
确保提供合格的安全技术所需物资。
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并经常检查,将废损不能使用的物料及时清退。
7、机管员:
确保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和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中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标准,立即进入现场使用。
8、外劳力负责人:
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劳动力队伍资质、进本市许可证及办妥各类证件。
9、安全监护工:
负责各自分工的监护区域,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违章及时阻止,劝阻无效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节安全保证具体措施
一、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工程重大伤亡事故为零,达到市级文明,并通过现场安全保证体系认证。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本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
按开工前准备、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和危险部位和过程的重点监控进行全面安全控制。
三、安全事故隐患控制
本项目部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合格行为不放过的“三不原则”。
四、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进行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上班前、事故后、作业对象改变时应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资格考核和专业培训。
做好培训教育记录,按规定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
五、安全记录
1、项目部应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必需的安全记录,其中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等。
2、安全记录应完整及时,并延续到工程竣工。
六、施工中消防管理及措施
1、现场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员、班组消防员。
消防干部持证上岗。
2、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把消防责任落实到班组,尤其重点班组。
3、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统一由消防干部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
保证完整、临警好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4、划分动火区域,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
5、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厨房及其他固定用火作业区宜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以外。
2)、施工现场应当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3)、在主楼一层设临时消防水箱,设置100米扬程的高压水泵供水。
4)、在建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
5)、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当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
6)、施工现场应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7)、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电加热设备。
8)、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A、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的;
B、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的;
C、现场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D、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E、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F、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
G、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危及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的;
H、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
I、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J、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9)、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10)、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现场,应当通风良好。
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11)、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12)、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100平方米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
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30平方米应配置2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
13)、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禁止随处吸烟,烟蒂应当丢入有水的烟缸内。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15)、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16)、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放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17)、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应当每天清理,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
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当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七、防汛防台措施
1、台风期间每天安排不少于2人专项值班,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