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两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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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市考勤规章制度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
全体员工权责:
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
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
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
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
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
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
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
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
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3、超市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什么考勤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4、超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很强的沟通能力(五)具有团队精神(六)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4、员工进出超市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出,所有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篇二:
一、工作时间:
(1)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员工工作时间夏季:
早班晚班。
周六、日(或重大节假日)早班:
晚班:
冬季:
早班:
每逢周六及周日或重大节日等特殊途情况的坐息时间由人事部门(办公室)另行通知更改。
(3)按照用工性质(计时工、临时工)其工作时间另议。
(4)员工休息。
课长及各部门经理每人每星期安排1天公休日。
不得安排的休息日期/或休息取消(顺延)
1/已经安排通知的店内促销活动或重大活动日期;
2/店内员工由于意外事件出工人数不足;
3/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派事件不能够按时休息;
4/周六及周日及重大节、假日;
公休管理:
1、同处处长与课长不得同时休息;
2、公休前应提前交接未完成工作事务;
罚则:
如因公休前交待工作不全、延迟交接、交接故意拖延致使未完成预期工作的,出现任何工作事故,课长或部门主管负担连带责任。
每人每次10元(如遇经济损失,按经济损失2倍罚款)
一、工资
(1)您的工资是公司的机密,您的泄露将会影响下次工资的缩减。
(2)月工资计算日期为1-30日/月,工资通常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或节后的第一天发放。
(3)工资发放的标准按岗位、职务、级别、技术等级和计时工,临时工、正式工全勤奖:
每位员工在指定时间内打卡上班,准时上下班且工作积极主动员工每月发给全勤奖。
以下行为将影响全勤奖:
病假4天(含4天);
事假4天(含4天)迟到2次或早退1次旷工(当月全部取消)绩效奖:
员工因超额完成其本职工作,公司每月给予其一定金额的绩效奖金。
具体执行由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商议拟定后另行规定。
加班:
是指超时工作为顾客及公司工作服务,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
相对而言,在某特殊情况下,本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而需移至班后而做的未完成的工作,不属加班范围。
二、缺勤
(1)事假员工因事不能到岗者,应于事前向直接主管申请,1天之内由处长批准并报知人事和店长,3天以上含3天由店长批准,3天以上由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
经允许后方可缺勤。
缺勤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它福利相应扣除。
未经批准擅自脱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工作期间提出事假申请,应提前1天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如无特殊情况凡托他人带口信,带假条,打电话请假者一律不予批准,不按程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病假可以以电话方式请假)。
事假扣款=日工资额?
天数(周六、日及重大节假日员工不得请假,请假工资扣款是当日工资的2倍。
(2)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按时到岗,须提前半小时通知直接主管,否则按旷工处理。
工资扣款同事假。
(病假需提供国家级正规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旷工员工无任何理由、也不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脱岗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超过2天视为自动离职。
(4)工伤假是指员工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原因意外发生工伤者所享有的假期。
非违返操作规程、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损伤。
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工伤标准,持指定医院诊断书,由所在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报告,方可准假。
(5)婚假及丧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1年以上享受该项带薪待遇。
员工婚假3天(带薪),丧假3天(直系亲属。
带薪)。
直系亲属指: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表亲属除外)。
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报人事部批准。
(6)迟到与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以迟到论处,工作时间终止前30分种下班者以早退论处。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迟到扣款每1分钟罚款2元,依次累计。
3、迟到与早退月累计三次者,取消全勤奖。
4、迟到与早退不得以加班时数抵充。
员工因不可抗力迟到者或未签到者,应由直接主管证明,报人事部批准。
请消假流程
5、公差。
员工因工出差,应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公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可到财务部支取差旅费。
公差管理流程交人力资源部留存离职管理消假流程您若因特殊的原因不得已离开工作岗位时,请您须提前30天申请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并将您所有的工作用品交接清楚,我们将根据您的交接情况而给您完整的工资。
离职管理办法
1、员工因故不能在公司任职应在每月的1日~5日向人力资源部及上级主管申请。
申请后第15天办理离职手续。
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并请主管签字审核。
2、离职者填写《离职申请表》并由主管签字审核后,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移交工作事项如下:
(1)各种公用文件、印章;
(2)现款、有价证券、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档案证件及重要的经营资料;
(4)资料、公司发放的财产设备如:
手机、传呼机、手袋等及各类器具;
(5)所在部门发放的工装、胸卡、文化用具;
(6)其它应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