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电能表考核细则要点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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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在功率:
VA;
常数:
imp/kWh(r/kWh);
频率:
Hz;
时间:
s或h等。
(2)目前禁止生产和销售的电能表为:
DD28、DD1、DD5、DDS-2、DDS-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
2
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查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
(1)涉及的法定计量单位;
(2)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3)涉及的文件包括:
①产品使用说明书;
②企业标准;
③图纸;
④工艺文件;
⑤检验文件;
⑥检验记录。
产品铭牌、说明书、内外包装出现非法定计量单位应终止考核。
3
产品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的要求
查产品准确度等级。
(1)相关的计量检定规程;
(2)相关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标;
(3)企业所建计量标准必须满足传递要求。
4
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抽查三台(件)产品
(1)产品本体上,外包装、使用说明书必须规范使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2)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应正确、清晰、完整。
5
出厂产品必须具有合格印证
(1)产品出厂应有合格证,证书上至少应有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检验员、出厂日期,许可证编号。
并注明:
产品执行×
×
标准,经检验合格:
准许出厂;
(2)出厂产品必须铅封。
6
申请许可证的新产品必须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查型式批准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⑴查企业申请的许可证项目是否与型式批准证书的项目一致。
⑵对照型式评价报告中描述的内容核对申证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外型结构和主要部件等是否一致。
若发现不一致,应终止考核。
⑶查申请单位对产品标准或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全性能试验或型式试验的执行情况。
产品标准或检定规程中确定试验要求和试验周期的,查企业是否按产品标准或检定规程要求进行的全性能试验报告;
若产品标准或检定规程中未明确全性能试验周期的,则企业需根据许可证有效期3年的周期科学确定所有获证产品的全性能试验周期,以确保产品保持原型式批准或样机合格时的水平。
产品结构、部件或材料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型式批准。
二、生产条件考核
(一)生产设施(标准分25分)[电子式电能表]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评分方法
生产设备
8
生产设备种类、数量、准确度、完好状况能满足生产和工艺要求。
(1)不满足必备条件的终止考核;
(2)一般生产设备缺一台扣1.5分。
(3)设备抽样检查样本数量不少于3个(总样本少于3个的全查),其精度、数量、完好状况不能满足要求的,一项扣1.5分;
①必须有防静电设施★;
②至少有一条符合生产规模和装配要求的流水线★;
③高低温试验箱(-20℃~60℃);
④高温老化室(60℃以上,配备数量足够的通电挂表架200台/日以上)或电子模块老化台(外协可不做要求但须对外协厂进行评价)★;
⑤除尘设备;
⑥检查时根据企业申报的生产能力对设备数量及完好状态进行评估。
生产设备中必备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应终止考核。
工艺装备
根据加工、装配的需要,应有数量、准确度、种类符合要求的工艺装备。
(1)工装不能满足要求的,一种扣3分;
(2)主要工序工装缺一种扣2分。
①计度器老化走字台;
②电动螺批或气动螺批;
③常检走字台(数量满足生产要求);
④功能检测工装★;
⑤仪表流转装备;
⑥检查时根据企业申报和生产能力对设备数量进行评估。
工艺装备中必备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应终止考核。
检测手段
根据产品零件加工、装配、调试需要,应有种类、数量、准确度符合要求的检测手段。
⑴不满足必备条件的终止考核;
⑵至少抽查三台以上检测仪器设备,规格、功能、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的一台扣2分;
⑶配备不齐的,缺一种扣2分;
⑷没有合格证书的或超过有效期使用的,一台扣2分。
(5)外协设备能力未经评定的,或能力评定记录未能证明满足生产要求的,有一项扣1.5分。
①关键元器件:
线路板、用于阻容降压的电容(或电解电容)、晶振、电源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等的检测仪器(对计量芯片,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质证明);
②重要元器件的检测仪器:
电阻、压敏电阻、分压电阻、电容、密封圈、外壳、底座等;
③耐压试验台★;
④电能表初调设备;
⑤环境温、湿度监测设备;
⑥多功能仪表的专用检测设备★;
⑦上述过程所用到的检测仪器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且有有效期内的证书。
部件外协外购的,其中的原件检测设备可不做要求(注)。
必备检测设备不满足要求的应终止考核。
工作环境条件
(1)生产环境应清洁,物品堆放整齐;
(2)零部件工序流转应有必要工位器具;
(3)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抗干扰设施及环境温湿度等适应生产需要。
(1)生产的环境不清洁、不整齐的扣2分;
(2)必要的工位器具,缺一种扣1分;
(3)温、湿度等环境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
①物品的堆放应整齐规范;
②生产场所零部件仓库、半成品区、成品区和成品仓库区应明确划分,现场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有明确标识并隔离;
③电能表零部件、半成品、成品流转过程中应防止零部件受损;
④所有工作场所应干净、整洁;
⑤有满足生产能力所需求的工作场所。
★:
表示为必备条件。
注:
外购件、外协件必须具有进厂验收检测报告或具备检测条件的技术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一)生产设施(标准分25分)[感应式电能表]
(1)至少一条符合生产规模和装配要求的流水线★;
(2)整机高温老化设备(500台/日以上)★;
(3)阻尼磁钢充磁设备、退磁设备及高温老化处理设备★;
(4)磁力轴承磁化设备和稳定性处理设备(仅适用于采用磁力轴承的电能表)★;
(5)除尘设备★;
(6)检查时根据企业申报的生产能力对设备数量及准确性进行评估。
必备设备不满足要求的应终止考核。
(1)工装不能满足要求的,一种扣2分。
(2)主要工序工装缺一种扣2分
(1)电磁系统总装夹具★;
(2)气动螺批或电动螺批;
(3)常检走字台;
(4)必要的流转用工位器具;
(5)检查时根据企业申报和生产能力对设备数量进行评估。
必备工装不满足要求的应终止考核。
(1)耐压试验台(仪)★;
(2)磁系统间隙测量器具★;
(3)投影仪★;
(4)扭力矩测试器具(或扭力扳手代替)★;
(5)计度器啮合检测仪★;
(6)轴针同轴度检查仪★;
(7)基架检测夹具★;
(8)磁通表(磁性测试仪)★;
(9)线圈匝数测量仪;
(10)(邵氏)硬度计;
(11)激磁电流测试仪★;
(12)冲击电压测试仪★;
(13)圆盘平衡检测仪★;
(14)圆盘径向、轴向跳动检测仪★;
(15)电能表初调设备;
(16)环境温、湿度监测;
(17)上述过程所用到的检测仪器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且有有效期内的证书。
部件外协的,其中零件检测设备可不作要求(注)。
(3)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抗干扰设施及环境温度等适应生产需要。
①生产场所零部件仓库、半成品区、成品区和成品仓库区应明确划分,现场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有明确标识并隔离;
②电能表零部件、半成品、成品流转过程中应防止零部件受损;
③所有工作场所应干净、整洁;
④有满足生产能力所需求的工作场所。
★:
表示为必备设备。
(二)出厂检定条件(标准分15分)
检定环境条件
(1)应有产品出厂检定场所;
(2)环境条件满足规程或技术标准的规定;
(3)房屋面积适应检定工作需要。
(1)没有固定场所的扣3分;
(2)环境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
(3)房屋面积不适应的扣1分。
①应有满足出厂检定所要求的场地;
②出厂检定场所,温度、湿度应能满足规程(标准)要求。
检定
人员
(1)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生产和检定要求;
(2)检定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
(1)人员数量不足的缺一人扣2分;
(2)查检定原始记录,凡有一处无证人员从事检定工作的扣2分。
(3)计量检定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2分。
①从事出厂检定工作的检定人员数量至少8人;
②查出厂检定原始记录,检定人员应与持证项目对应。
③专业生产特种电能表的企业,检定人员数量可以适当放宽。
计量
器具
(1)出厂检定用的计量器具数量、准确度应满足检定工作需要;
(2)出厂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都应取得检定证书;
(3)最高标准计量器具应取得标准考核合格证书。
(1)计量器具数量、准确度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
(2)计量器具有一件无检定证书或超期使用的扣2分;
(3)最高计量标准有一项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扣2分。
(4)计量标准未连续周期检定的有一项扣2分。
不满足必备条件的终止考核。
①电能表检定装置单相必须有8台,三相至少2台,功能、数量满足生产要求且准确度等级满足量传要求★,(其中部分台件可以用于初校,但用于检定必须提供检定证书);
②出厂检定用计量标准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不得使用校准证书或测试报告;
③检定证书前后两个检定有效期必须衔接(或连续3年的检定证书);
④最高标准计量器具的使用应与标准考核证书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执行规程和标准情况
出厂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
⑴查检定原始记录,凡有一处未执行规程或检定方法的扣2分;
⑵检定记录单不完整的扣1分;
⑶目证试验不通过的扣4分。
①执行(JJG596-1999、JJG307-1988)规程;
②现场对产品进行出厂检定,查检定原始记录:
项目是否齐全,结果判定是否准确。
(三)人员技术状况(标准分10分)
单位负责人
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重视产品质量。
(1)未经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