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装施工合同标准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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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室一厅房型三室一厅一厨一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112.3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详见大连杏树回迁楼样板间硬装价格清单)
5.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
承包人提供的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份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6.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所指派的工程监理、监理姓名、联系方式及职责也将通知发包人。
7.样板间硬装采用单价300元/㎡,采用总价包死,样板间4套,总面积为342.56平方米,合同造价为102753元(含税金)。
样板间硬装施行总价包死,如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工程量增加和工程材料增加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当。
完税在工程所在地。
8.工期:
自2014年2月20日开工,至2014年3月20日竣工,工期30天。
9.保修期
保修期为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更换维修,乙方不履行维修责任的,由乙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第二条材料
1.乙方装修使用的材料,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验收。
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
甲、乙各执一份。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三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1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开工日
50%
2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25%
3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20%
4
保修金
质保期结束后,无任何问题。
5%
2.本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若不履行维修义务,由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
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按实际情况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甲方指派于延年、王刚为驻工地代表,乙方指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更换人员,应及时通知双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0.5万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
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也可以向大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大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副本各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1.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华北路分理处
帐号:
051001040000867
用户名:
大连依家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按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顺序执行。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本合同其他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不采用语言文字。
3.2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
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
4适用标准、规范
4.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采用
4.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不采用
5图纸
5.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二套
承包人向承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
开工前七日
5.2发包人对工程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6通知
6.1承包人的地址:
6.2发包人的地址:
大连市金州新区杏树街道中心渔港
二、工程管理人员
7工程管理人
7.1承包单位委派的代表姓名:
7.2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于延年、王刚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本合同签订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确认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并应保证施工的需要。
(3)由发包人办理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一周内。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协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不承担相关费用。
(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不采用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周一向发包人提供当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并报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二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扣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措施费。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
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做好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