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城西BC地块管桩监理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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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危险源的确立及相应的控制方法和措施17
9.安全检查制度20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峨眉山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城西片区B、C地块建设工程
1.2工程地址
1.3建设单位:
1.4设计单位:
1.5地堪单位:
1.6监理单位:
1.7施工单位:
1.8工程规模:
125949.75万平方米
2.工程特点
本项目为“峨眉山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城西片区B、C地块建设工程”,地块位于峨眉山市峨眉河南侧,B地块场地征地面积为14856平米(22.28亩);
C地块场地征地面积为22160平米(33.20亩)。
B、C地块总建筑面积125949.75万平方米。
本项目有2个地块,其中B地块拟建物包括:
高层住宅集裙楼3栋(分别为1#、2#、3#)、商铺两栋(4#、5#)及1F地下车库等辅助设施;
C地块拟建物包括高层住宅及裙楼3栋(分别为1#、2#、3#)及1F地下车库等辅助设施。
地上高层住宅六栋基础形式为桩筏基础,商铺两栋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3.监理工作目标
3.1质量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
3.2安全目标:
安全施工“零”事故
3.3进度目标:
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4.设计要求和适用的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程》JGJ6-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1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GJ107-2010
5.专业监理工作流程
5.1打入桩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不和格
合
格不合格
合格
5.2打入桩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要求整改
同意
未完成
有干扰
有干扰
正常
是有拖延
否
是
是
不同意同意
6.专业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1打桩监理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1.1对进场的成品桩应抽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检查。
6.1.2打桩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目标是保证桩基础有足够的承载力,应特别重视试桩工作,作好试桩的准备和观测检查工作,选择和批准正确的施工工艺和控制标准。
6.1.3审批试桩方案。
在打桩施工之前,承包人应提交试桩方案。
试桩的目的是确定施工工艺,选定施工机具及检验桩的承载力,试桩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6.1.3.1试桩的位置、数量;
6.1.3.2试桩的目的及待核定的指标;
6.1.3.3试桩的试验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试验装置、试桩的机具及施工方法;
6.1.3.4试验人员名单;
6.1.3.5日程安排。
试桩方案应报总监或总监代表批准。
为准确检验桩的实际承载力,应对试桩作静载荷试验。
6.1.3.6监理应对预应力管桩生产厂家作现场考察,必须在生产厂家的现场设备、施工工艺能够保证成品的质量要求时,方可同意订购该厂成品。
6.1.3.7测量定位检查,检查基桩轴线标志位置。
6.1.3.8试桩时监理检查。
6.1.3.8.1试桩期间,监理人员应随同试验室人员应参加现场的观测和记录。
6.1.3.8.2试桩须检测并核对地基的地质情况,选定桩锤,桩垫及其参数,检验桩的实际承载力,确定施工工艺和停止打桩的标准。
6.1.3.9审批试桩报告和打桩开工报告。
试桩结束后,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批。
试验检测和分析评价应按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试桩方案实行。
若试桩的各项指标都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可以按试桩方案的施工方案和工艺开始打桩施工。
6.1.3.10打桩施工检查。
6.1.3.10.1打桩前检查桩位、桩架的垂直度、桩锤的中心轴线。
6.1.3.10.2打桩过程中遇到贯入度突然变化,桩身突然倾斜、位移、锤头严重回弹,桩头破裂或桩身开裂,桩周地面严重隆起或下沉,桩架发生倾斜或晃动,桩身上浮等异常情况应暂停施工。
发生“假极限”、“吸入”现象的桩,和有上浮现象的桩都应复打。
复打前,“休息”的天数及复打要求,按试桩报告核定的标准确定。
6.1.3.11打桩结束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记录贯入度和桩尖标高,贯入度和桩尖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也不应该低于试桩的标准。
6.1.3.12打桩时,要按试桩核定落距和桩垫施工。
6.1.3.13预制桩桩位的允许偏差(cm)
表2
项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最外边的桩
1/3桩径或边长
(2)中间桩
6.2打桩监理进度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6.2.1适时发布开工令
6.2.2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6.2.3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定期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一旦发现进度出现偏差,应立即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或及时修改计划以保证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6.3.4做好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预防和排除施工进度的干扰因素,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3.5控制好材料、设备与施工机具的供应进度;
6.3.6按合同规定和政策法规公正处理承包单位的工期索赔,协调承包单位与业主之间出现的有关争议;
6.3.7必要时,发布停工令和复工令;
6.3.8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6.3.9桩基子分部工程其中包含一项预应力管桩打桩分项工程,工期目标均为合同工期50天,2005年5月18日开工7月7日竣工。
7.专业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7.1桩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7.1.1桩基础施工质量事前监理控制
7.1.1.2打桩前应具备下列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
a).在建物场地工程地质资料;
b).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c).建筑场地和临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危房、精密仪器车间等的调查资料;
d).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的技术性能资料;
e)桩基础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f)预应力管桩的质检报告,管桩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g)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参考资料。
7.1.1.3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平面图:
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
b)确定打桩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
c)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d)机械设备、备(配)件、工具(包括质量检查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e)桩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文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措施以保护临近建筑的安全;
f)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雨期)施工的技术措施。
7.1.1.4.打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合格机械不得使用。
7.1.1.5.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作为依据并入工程档案。
7.1.1.6.桩基施工前的临时设施,如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设房屋等,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以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置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
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7.1.2.桩基础施工质量事中监理控制
7.1.2.1桩的起吊、运输和堆放
当桩的砼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0%后方可起吊,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起吊应平稳提升,采取措施保护桩身质量,防止撞击和受振动。
运输桩时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长桩运输可采用平板车、平板挂车或汽车后挂小跑车运输;
短桩运输也可采用载重汽车。
管桩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叠层堆放时不宜超过2层。
7.1.2.2材料要求
a)焊丝或焊条:
其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2.3主要机械设备
a)每台打桩机应配备一台履带式起重机,送桩和吊运桩。
7.1.2.4作业条件
a)已排除桩基范围内的高空、地面和地下障碍物。
场地已平整压实,能保证打桩机在场地内正常运行。
雨期施工,已做好排水措施。
b)打桩场地附近建(构)筑物有防震要求时,已采取防震措施。
c)桩基的轴线桩和水准点桩已经设置完毕,并经过复查办理签证手续。
每根桩的桩位已经测定,用小木桩或短钢筋打好定位桩,并用白灰作出标志。
d)已选择和确定打桩设备进出路线和打桩顺序。
e)检查桩的质量,将需用的桩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在打桩附近,不合格的桩另行堆放。
f)检查打桩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具,铺设水、电管线,进行设备架立组装。
在桩架上设置标尺或在桩侧面画上标尺,以便观测桩身入土深度。
g)施工前应先打试桩,以确定贯入度并校验打桩设备和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h)已准备好桩基工程沉桩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表格,并安排好记录和监理人员等。
7.1.2.5打桩施工要点
a)就位的打桩机,应垂直平稳地架设在打桩部位,桩锤应对准桩位,确保施打时不发生歪斜或移动。
b)起吊预制桩一般利用桩架上吊索与卷扬机进行。
起吊速度应缓慢均匀,并另配起重机送桩就位。
桩插入土中位置应准确,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c)打桩时,应用导板夹具或桩箍嵌固在桩架两导柱中,桩位置及垂直度校正后,始可将锤连同桩帽压在桩顶,桩帽与桩周边应有5~10mm间隙,桩锤与桩帽,桩帽与桩之间应加弹性衬垫,桩锤、桩帽与桩身中心线应一致。
d)开始沉桩应起锤轻压并轻击数下,确保桩身、桩架、桩锤等垂直一致,始可转入正常施打。
开始落距应小,待入土达到一定深度且桩稳定后,方可将落距提高到规定的高度施打。
e)对不同规格的桩,宜先长后短,当桩距大于或等于4倍桩直径,则与打桩顺序无关。
f)当桩顶标高较低须送桩入土时,应用钢制送桩器置于桩头上,锤击送桩将桩送入土中。
g)电焊接桩前,预埋件的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并应将桩上下节之间的间隙用铁契垫实焊牢,焊接时,先将四角点焊固定,然后对称焊接,焊缝应连续饱满,并采取减少焊缝变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