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和资料的控制作业指导书解析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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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修改外来文件/资料的管理办法
与程序文件相符
2
2007.03.15
补发文件需填写《文件补发申请单》
规范补发文件流程
3
2012.10.11
赵岚
变更文件审批流程
变更文件更改申请表
出口许可证审核不符合项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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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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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裁决
编制
审核
批准
质量保证部门:
孙道跃
(ConfirmedbyQA)
发布处(份数)
QA:
1份
设备管理:
1份
管理部:
机器事业:
母线槽:
铝事业:
合议
1.目的
规范文件和资料的处理流程,推进ISO品质经营系统的统一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LSCW法人内部所有需要受控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外来文件)。
3.参考文件
《品质标准管理规定》(LSCW(00)-B-1101)
《品质标准管理细则》(LSCW(00)-B-1101-01)
4.用语的定义
4.1受控的文件包括: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标准、作业指导书、产品规格、设计书、出入库检查规格\等等。
4.2受控的资料包括:
对外签约文件和技术性文件,如客户提供的标准和图纸等
4.3外来文件包括: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津法规及客户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标准等,具体包括书面文件、传真等。
5.责任和权限
5.1QA部:
1)由质量部统一负责受控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质量部有义务指导文件拟制部门如何对文件进行标准化,并有责任审核标准化格式是否达到要求,且对文件编号的正确性负责。
3)质量部对文件的最新版负责。
5.2文件拟制部门:
1)文件的拟制部门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文件拟制部门必须按照《品质标准管理细则》要求对文件进行标准化。
5.3文件的批准及审核者:
1)文件的审核者(会签者)必须对文件内容的可行性负责,审核者(会签者)必须是文件内容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
2)文件批准者必须对文件内容的实施效果负责,批准者必须是拟制者所在部门的最高主管或以上领导。
6.业务步骤
6.1文件的形成、批准和发布
1)文件的申请/作废审批过程:
(1)文件的申请审批:
文件在发布前应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文件和适用性。
第三、四级文件由文件部门和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拟制,一般为工程师和管理人员;
第二级文件由文件归口部门的负责人或授权人拟制;
第一级文件由体系负责人拟制。
质量部控制文件的申请要求,避免重复和不符现象出现。
(2)文件的作废审批:
文件在作废前应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3)文件内容涉及到其它部门的,应先讨论统一意见。
尽量避免文件在会签中出现不同的意见,文件退回拟制者重新拟定。
2)文件的标准化过程:
(1)文件拟制者按照《品质标准管理细则》(LSCW(00)-B-1101-01)中的格式要求,首先对文件进行标准化,标准化结束后将文件送至质量部,质量部对文件格式的标准化进行检查确认,同时按编号规则对文件进行编号。
3)文件的审核:
(1)文件拟制者将标准化后的文件,根据文件内容涉及到的部门,进行送签(会签)。
会签的部门原则上只能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如部门负责人短期内不在公司,则可由部门相关授权人审核。
(2)文件审核时,会签部门审核者应在收到文件的两天内完成,如审核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拟制者与意见提出者进行协商解决;
有重大修改意见的,由拟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会讨论,解决后第二次审核。
如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该文件暂停,意见上报上一级主管讨论并决定。
4)文件的批准和接收.
(1)第一级文件的批准者必须是公司法人长;
第二级文件根据文件的内容、涉及的部门,可由法人长及相关事业部门的总经理批准;
第三、第四级文件一般由文件拟制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批准发布。
(2)文件会签结束之后,文件拟制人员应将文件原稿交至质量部统一管理。
5)文件的分发和回收
(1)文件拟制人员可以根据文件内容涉及到的部门及人员,建议文件的分发对象,但质量部可根据体系的要求和文件的要求,增加分发对象,并最终决定具体要分发的部门和人员,由质量部负责按照指定的部门、人员发放。
(2)质量部应在需发放的文件的第一页上盖上“社外秘”管理副本红色图章,填写分发部门编号后分发到各部门,并做好文件分发的签名记录。
分发部门的编号如下:
例:
发放到特殊线生产部的第1份文件的编号:
10-02-01
(3)如文件更新、换版,质量部应从所有发放或工作场所及时回收失效或作废的文件,防止新旧文件并存造成误用,并同时做好文件回收和作废的登记工作。
(4)对回收的失效或作废文件,加盖“非管理本”章,除原稿存档备查外,其余文件在粉碎机内销毁。
(5)如文件遗失,由遗失部门填写《文件补发申请单》,质量部核实情况后,补发文件。
6)文件的归档
(1)质量部妥善保管好各类文件有效版本的原稿,各部门妥善保管好分发到部门的盖“社外秘”红章的受控文件,质量部有权对各部门受控文件的遗失追究责任。
2)在LSCW法人内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并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工作场所,都能得到书面的文件
6.2文件的更改
1)因作业流程或相应参数变化时,文件的拟制者需对原文件提出更改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文件拟制部门领导批准后,文件更改才能进行。
如原文件的拟制者由于工作原因工作变动后,文件若需更改,则由此岗位的责任者作更改。
2)文件更改时应按审批单的要求标明文件编号、版本号、更改原因、更改内容等;
3)文件更改后,应由该文件的原审批部门进行审批,或根据文件更改的内容涉及到其它部门,质量部组织各部门进行会签。
4)如公司组织机构变动(不影响职能)以及文件名称变动(不涉及内容)而引起相应文件的更改,文件不需要相关部门会签;
如公司组织机构变动影响职能的,相应文件的更改则仍需经过各相关部门的会签。
5)如果某个主要工艺或判据的变化马上要被采用,在新版文件正式成型之前,可利用ECN(EngineeringChangeNotice)文件的形式来暂时替代文件的变化,ECN上须注明文件执行的有效日期,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质量部盖上“社外秘”受控章后分发到相应工作区域,以使文件得以及时有效的实施。
ECN的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如有需要,还可再续三个月,如六个月后该规定还继续有效的话,则文件责任人需将ECN内容修订到正式文件中,ECN在正式版本文件生效后即废止。
质量部需对ECN文件的状态进行监控,并保留ECN生效和作废的文件,以备随时查阅更改状态。
6.3外来文件/资料的控制
外来文件/资料的管理遵守<
品质标准管理规定>
执行.
6.4文件的借阅和复制
1)客户提供的产品加工规范、技术资料除主管工程师外,其余人员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以上级领导同意后,部门内部人员方可借阅、复制。
2)跨部门借阅、复制技术文件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以上级领导同意。
3)从质量部借阅的文件、资料不得擅自复制,如需要,须由质量部管理人员复制。
4)文件/资料的外借、复制必须在质量部办理登记手续。
6.6文件的保密控制
1)客户需要的受控文件由质量部提供,如范围为流程图、产品入厂、出厂检验规范等。
如客户要求在上述范围以外的文件,必须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员签名。
2)质量部提供给客户的文件必须是有效版本的受控文件。
3)各部门不能私自对外提供文件。
4)当公司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化,原有保存或借阅的受控文件/资料都必须退回手续,客户提供的信息等资料必须交于部门主管,不得将文件/资料和客户的资料带离公司或新的岗位上。
7.分析及改善
7.1文件的评审
1)质量部每年7月组织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文件的适用性,并作好文件评审记录,但适当情况可以增加评审的次数。
若文件须更新则按正常流程予以更新升版,若证明文件已不适用,则须申请废止该文件,以防误用。
8.记录及保管
文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记录表格的保管年限根据《记录管理业务规定》执行。
9.附则
本规定从修订之日起实施。
10.附加文件
10.1文件形成、批准和发布流程图
10.2文件更改申请表
10.3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10.4文件复制、借阅记录
10.5ECN表格
10..6文件管理台帐
10.7文件评审记录表
10.8文件补发申请单
10.1文件形成、批准和发布流程图:
文件更改申请表
表格编号:
QR-QA-QS-02
10.3文件发放和回收记录
标题
有效期
开始
日期
变动
截止
更改内容
原来内容
现在内容
改变的原因
□质量改善
□不良改进
□其它(请说明)
受影响的文件名
最后处理情况
□修改至文件(文件名:
实施日期:
)
□三个月作废
□六个月作废
质量保证部门确认:
丁锁国
发放处(份数):
合议
10.6文件管理台帐
文件管理台帐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制定部门
制定日
最终修订日
修定编号
备注
10.7文件评审记录表
文件评审记录表
质量部文件发出日期
文件评审需完成日期
部门
评审人员
日期
评审意见:
负责人:
修改记录:
(请将主要修改的内容填写)
修改部门: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