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园林城市动员报告与创建平安单位自查报告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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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知名度,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创建园林城市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全民“爱我家园、美化家园”的浓厚意识;
有利于促进和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加快工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我市结合创卫工作范围和我市园林绿化现状,基本确定创建园林城市范围:
东至华阳生活区、西至自来水西侧道路、南至紫云公园(包括紫云公园),北至锦江道南岸,总面积5.2平方公里,同时,东西分别延伸至海澄镇镇雕路段和西溪大桥路段的路面及两侧村庄。
近几年,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建设,通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等各项活动,有效地拉动了整个城市建设进程,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也得到明显提高。
根据《龙海市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旧城区和新城区新建绿地各项指标为:
新建城区绿地指标:
居住用地绿地率≥30%;
一般单位绿地率≥30%;
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绿地率≥20%;
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
单位绿地率≥35%;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30%;
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面积比率≥20%;
次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面积比率≥15%;
旧城改造区绿地指标:
居住用地绿地率≥25%;
一般单位绿地率≥25%;
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绿地率≥15%;
单位绿地率≥30%;
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面积比率≥15%;
次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面积比率≥10%。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园林城市的目标,XX年,我市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等于38%,建成区绿地率大于等于34%。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等于9.6平方米,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至XX年,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等于40%,建成区绿地率大于等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
根据我市现有园林绿化状况,对照创建园林城市标准,我们还存在6方面不足之处:
⑴园林绿化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园林精品工程少,建筑小品、城市雕塑少,绿地档次低,园林设施滞后,花卉树种不够丰富,不能充分体现我市花果之乡的特色和风格。
⑵道路绿地率不足,全市道路总长为85公里,道路绿地里程仅31公里,占市区道路总里程的比例不高。
⑷全市单位绿化较为薄弱。
与省级园林城市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要有20%以上达到“省级园林单位”标准。
⑸内河、江滨景观差、基本没有绿化,卫生与水质有待进一步有效治理。
⑹市区污水处理尚未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十一五”目标要求。
主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要任务:
⑴加快公共绿地发展速度。
建设紫云公园山门、调整公路入口等几个精品工程,提高现有市区街头绿地的档次和水平,多种大树,提高绿地物物量,形成一系列园林精品工程。
⑵提高道路绿化水平。
道路绿化要选择树型美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树种来丰富道路绿化景观。
努力形成一街一树、一区一景的街区绿化景观特色。
要种大苗、壮苗、补齐现有道路
的缺株,此外严格执行保护管理措施,尽快形成全市林荫路系统。
⑶加大公园绿地投入,丰富园林绿化景观。
公园建设以植物种植为主要内容,对中山公园、街心公园、江滨公园、紫崴绿地、成兴绿地、顺风楼前的绿地、吉鸿楼前的绿地进行改造,进一步完善紫云公园建设,提高绿化档次。
⑷创建一批具有我市花果之乡特色的园林式、花园式单位。
要以绿为主,见缝插绿,发展垂直绿化,增设景点,丰富花卉色彩。
市绿化办要开展单位绿化达标评选活动,制定标准,检查评比,推动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
市文明委要结合文明单位的评选和精神文明活动的开展促进和推动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的蓬勃开展。
要有选择地对一些单位组织拆墙透绿活动,实现绿地共用、绿色共享。
⑸加强苗木基础建设。
充分挖掘苗木花卉基地潜力,采用合同育苗、计划订购、定向培育等多种形式鼓励多种成份的苗圃加入到发展市区绿化,保障苗木供给的行列来。
⑹依法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宣传工作。
要制定相应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另外要加强园林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绿化、损坏绿地的行为。
⑺积极探索绿化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和办法。
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各单位、企业的力量投入绿化建设,对不执行义务植树和不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收取绿化补偿费和代植费的办法,由创园办统一安排绿化费的使用,各项开发及工程项目投资中应包括2--5%的绿化建设资金,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在生态园林建设中,按照规划在不影响绿地功能的前提下,进行各种经营,提倡经济林、以果养绿,提高农民造绿的积极性。
鼓励农民、单位自建苗圃、花圃,共建园林城市,减轻园林部门的压力,减少财政的投入,并在市财政投入专项绿化经费。
二、各负其职,强化措施,力争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如期完成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合力攻克难关的勇气,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建。
各相关单位决不能相互推诿,消极应付,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⑴要加大宣传力度。
园林城市是一种城市形象,是城市建设水平、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实力的综合反映。
创建园林城市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程。
我们要充分调广大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各种舆论,使创建园林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道的大事。
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形式、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园”工作氛围,要积极开展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造龙海绿色空间”为主题的园林绿化服务活动,要在公园等休闲、活动场所设置“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和咨询台。
树立人们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环境,美化龙海、爱我家园的意识,在宣传咨询中现场讲解绿化常识,盆景制作等方面知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二、成立领导机构。
创建园林城市要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逐推进,首先要成立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对创建工作实行总负责,并对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抓好督促和协调;
负责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要将总目标层次分解,明确任务和责任人,落实目标管理制。
一级对一级负责,由人大、政协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要严格创建指标管理。
各个年度创建工作的指标各不一样,我市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过程中,我们要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性质、类别,对市区所有不同类型的绿地进行复查、筛选,有计划地对市区林相进行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档次。
目前我市主要重点建设紫云公园天然植被、锦江道生态环境、紫泥红树林等三个生态建设重点片区,同时,要加强九龙江沿岸整治,美化母亲河、改良水质和卫生状况,建设沿河绿地,形成城市园林景观,结合锦江道改造工程,做好沿江绿化建设,形成滨江的城市景观。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地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等都做出详细要求,制定了各年度创建活动相应指标,同时,还对环境建设与管理和市政设施建设提出了硬性指标和要求,比如至XX年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要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大气水环境良好,各项环保监测指标均不超过规定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燃气普及率达%,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标台,人均拥有道路面积m2,自来水普及率%,水质综合合格率%,道路机械清扫率%,每万人拥有公厕座,这些指标的落实,需要我们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把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大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创建活动的硬件基础。
同志们,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我市城市近期发展的战略目标,这项活动将有力改善我市城市面貌,美化绿化我市人居环境,是件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我们要全力以赴,团结拼搏,志在必得,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置和要求,确保完成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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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单位自查报告
市编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自查报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以责任制为龙头,以平安创建为平台,健全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把“平安单位”创建放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中,创新思路,奋力争先,从资金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了工作的高效开展。
一是超前定位,确立巩固平安单位为目标。
XX年初,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年内实现巩固平安单位的奋斗目标,制定了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和巩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召开了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面实现了平安创建的目标。
二是强化领导,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编办领导对平安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明
确了副主任分管,确定了一名综治联络员具体抓;
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为巩固“平安单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了综治和“平安单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档案资料齐全,归档规范。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普法以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单位一年来未发生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盗窃、卖淫嫖娼、邪教等违法犯罪案件;
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没有贪污、行贿受贿、违纪、违法等行为。
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年来,未发生矛盾纠纷,无集体罢工、闹事、上访等群众性事件发生;
无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三、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治安管理。
落实了值班防范措施,节假日、双休日都安排了领导负责带班,干部值班;
建立了下班关门、关电源、打扫卫生制度;
一年来,未发生刑事案
件、治安案件、火灾、交通事故;
无人员流出、无房屋出租。
四、认真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按年初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计划,认真进行了自查;
为巩固平安单位创建成果,创建矛盾纠纷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建工作,延伸了创建领域,做到了超前防范,拓展了创建范围,提升了创建水平,有效地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在市综治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经过全办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自查得分为9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