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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

分包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

4.3.1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招投标管理

4.3.1.1对分包商的确定方式

(1)凡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或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都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都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当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没有合格标的;当工程项目急需采购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时间和程序不能满足要求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技术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合同中业主或买方已经明确供方选择范围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4)当只能从唯一供方采购的;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方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方处添购;合同中业主或买方已经明确指定供方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4.3.1.2招投标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

(2)决策应由招标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4)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5)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6)廉洁奉公原则:

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7)保密信誉原则:

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8)可追溯原则:

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4.3.1.3招投标流程管理

为规范我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施工、设备物资、建筑材料及咨询服务)活动,发挥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资源配置的集约化、科学化,我方制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流程:

分包商选择→项目采购计划→招标文件编制与评审→采购方案→发布招标文件→收取投标文件及开标→评标→评标报告→决标→定标通知→合同编制与谈判→合同评审与签订→合同分发→分包商管理

(1)分包商选择

所有分包的项目必须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分包商将从我方“合格供方库”中挑选。

若拟邀请的分包商尚未列入我方“合格供方库”,则将先对拟邀请的分包商按规定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在采购前补充列入“合格供方库”。

(2)项目采购计划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我方将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明确项目的分标方案、标段范围、分包商采购方式、拟采购时间等,经项目经理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项目部将按照我方《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要求上报分包商采购计划;同时,在每月的28日之前向我方职能部门报送下月的采购计划和评审计划。

(3)招标文件编制与评审

项目经理将组织编制项目分包商采购招标文件,相关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经项目经理审查后在我方职能部门完成产品核定,组织评审,采购经理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后,由项目经理、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定稿;合同管理专业部门在招标文件编制、审查阶段提供合同、采购专业的专业支持。

(4)采购方案

采购经理编制采购方案,经职能部门校核、项目经理审查后,报业务主管领导批准,批准结果反馈至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向邀请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采购方案中的邀请单位必须在我方合格供方库中选择。

(5)发布招标文件

采购中心收到分包商采购方案批准通知后,组织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进行程序性检查,经检查合格后统一发布。

招标补遗或答疑由项目部提供,采购中心发布。

如补遗发生实质性改变,将按照原招标文件报批程序报批。

(6)收取投标文件及开标

采购中心负责收取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和范围组织开标。

开标必须邀请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和监督人员参加。

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并完整记录开标内容,经监督人员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开标后,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及时组织清标工作,梳理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报价统计分析。

(7)评标

评标专家组由项目经理、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和评标专家共计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名单由采购中心从我方专家库中选取。

监督人员由法审部指派。

开标后,评标专家组成人员和监督人员按规定时间进驻指定地点进行评标,在评标期间,评标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评标专家组长将由项目经理担任,如采购内容影响重大,评标组长也可由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或我院领导指派。

(8)评标报告

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人在商务和技术方面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推荐首选中标单位和备选单位。

监督人员应就评标过程是否履行规定程序以及执行评标纪律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上签署意见。

评标报告格式

一、招标过程

(一)项目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发包方式、招标范围等。

(二)招标过程

1、招标文件报审时间、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时间(公开招标适用);

2、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时间;

3、发放招标文件的情况;

4、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情况;

5、至投标截止时间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国。

二、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

三、评标过程

(一)评标小组的组成单位及人员情况

(二)评标考虑的内容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审核报价;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

四、具体评审和推荐意见

五、附件

(一)评标小组人员名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表

(三)投标报价比较表

(9)决标

评标报告确定后,由采购中心组织,院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和部门分管院领导采用会议或会签形式确定中标单位,采购中心完成《采购项目决标审核意见书》

(10)定标通知

决标后,采购中心向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发出《院决标通知书》,告知采购决标结果,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1)合同编制与谈判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最迟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进行合同文件编制与进行合同谈判,合同谈判由总承包项目经理主导。

合同管理专业部门提供专业支持。

项目部根据谈判情况完善合同文本,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产品核定。

(12)合同评审与签订

分包合同完成产品核定后,职能部门提交组织职能部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院合同评审专家、相关部门领导评审。

采购经理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定稿后,发起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签订审批表相关职能部门校核,项目经理批准,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签订分包合同。

总承包项目经理代表我方签订分包合同。

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时,须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合同的变更内容要以文字形式并经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变更部分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因合同变更导致合同金额增减超过15%的,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并备案。

(13)合同分发

分包合同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印制及分发,编号规则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执行。

(14)分包商管理

总承包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将每年组织对所有分包商的资质、业绩、履约、诚信等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评价时将及时更新分包商资料。

(15)招投标过程的廉政

项目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保密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关于建设工程廉政、保密的相关规定;总承包项目分包商采购执行《投标人廉政承诺书》制度,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应一并递交《投标人廉政承诺书》,作为有效标书的评定条件之一。

4.3.1.4本项目分包商的选择的特殊性

华东院拥有1000多家合格的分包(供应)商,覆盖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合格分包(供应)商经过长期合作考核评比为优秀分包(供应)商。

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69年,是一家以建筑施工为主体的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拥有员工500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国家注册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各类专业人员500多人。

并置有与现代建筑施工相配套的各类施工机械,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施工能力。

率先在行业内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其在属地工程施工方面也有着非常多的业绩,有着大量的学校施工经验。

由于招标文件工期的非常紧张,中标后需立即开展相应的设计、BIM、场地七通一平。

如我院中标,我院土建部分由华东院优秀的合作商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来完成。

4.3.2对分包商进度、质量和HSE的管理措施

4.3.2.1对分包商的进度管理措施

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是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的各项活动作出的周密安排。

项目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是系统地确定所有专业工作内容和工序、完成这些工作的时间节点、不同阶段的关键路线、交叉作业的交接始点和终点、可搭接(并联)的区段等,从而保证在合理的工期内,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和尽可能高的质量完成工程。

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是总承包对分包单位的重点控制指标之一,能否按时完成将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利益。

故作为总承包如何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和控制将是至关重要的。

4.3.2.1.1对分包商施工进度目标的确定

(1)总目标的确定

作为总承包商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把施工进度作为一个明确的目标予以在合同中确定,而这个目标的确定将以总承包之施工总进度计划来总体控制,并总承包方必须考虑各分包之间的衔接,确定明确的开、竣工日期,同时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必须明确,更有相应措施予以制约。

(2)阶段性目标的确定

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分包单位应提供其根据目标而制定的细化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交由总承包方进行审核,审核重点是各工序完成时间及与其他分包单位需穿插的施工日期,经过调整后,经总包及分包共同确认后,总承包方将以此细化计划,即阶段性计划,而分包单位则根据月计划的进度要求全面调配人、财、物,同时总承包单位将对分包每月安排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各分包单位的这些安排能否完成当月的阶段性施工任务。

(3)短期目标的确定

短期目标的确定由分包单位根据月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在每周开始前2天交总承包处,总承包在分包单位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并在每周或旬开始第一天对上周或旬的分包完成情况作出周或旬的评估报告交相应分包单位及业主。

4.3.2.1.2对分包商施工进度实施的管理

在总目标、阶段性目标、短期目标确定以后,总承包方对施工进度的实施管理进行明确,其中总目标由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全面管理,阶段性目标由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全面管理,短期目标则由分包方的专业工程师进行管理,以保证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明确。

分包方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阶段性目标的制定,审定短期目标计划,并对阶段性目标计划的实施结果及过程编制评估报告,同时监督短期目标计划的实施。

分包方的专业工程师主要负责阶段性,短期目标的实施工作,并对短期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评估报告,监督每天的计划完成情况,及时反馈有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总承包方只有通过以上三级管理模式,才能更好地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4.3.2.1.3对分包商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

在管理责任及范围、目标明确后,则无论是总承包方还是分包方必须按要求无条件完成,逐级完成施工进度计划,从而确保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完成。

总承包方督促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落实和完成。

根据下属管理人员所提交的月、周或旬的评估报告及亲自观察的现象,及时要求未按计划完成的分包单位进行人、财、物的调整。

当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则当月施工进度款将合同约定扣除,同时,要求分包单位撤换其派出的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更换分包单位。

对分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分包单位人、财、物、工作量、工作工序的总体控制来达到对分包方按时完成计划的控制,从而落实总承包方对业主所作出的工期承诺。

4.3.2.2.对分包商的质量管理措施

我单位己通过了三合一体系认证,有着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抓好质量管理。

同时将根据工程特点,要求各分包单位提供符合总包要求的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要求各分包单位严格按其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运转,同时对其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控。

质量控制是我们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管理的重点,对施工过程各阶段采取严密的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体系中最关键的环节,作为总承包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4.3.2.2.1阶段性的质量控制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加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事前控制主要是对分包方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并编制相应的检验计划,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审核分包方的施工方案、施工流程、工艺及方法。

事中控制是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主要为:

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范围,及时检查和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参与分包商的各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参与隐蔽验收工作;

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并发放给各分包方;

严禁项目实施中有异常情况出现,如未做隐蔽验收而擅自封闭,掩盖或使用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或擅自变更替换工程材料等。

4.3.2.2.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以加强施工项目质量控制为主要目标,以人为核心,坚持“质量第一,客户满意”,以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的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

我方在对分包质量监督过程中,了解并审核对应的施工方案,以做到在检查时心中有数;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力度,凡工程所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规范或行业标准,任何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进场必须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提供复试报告,同时我方将不定期的抽检,以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我方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顺序进行严格的检查,要求各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各自的施工顺序,并在施工中予以全面落实,当我们发现违反施工顺序或不按图纸施工、不按方案施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我方将无条件地制止下道工序的施工,督促其整改并进行复检,符合标准后才能继续施工。

4.3.3.2.3其他的一些质量控制要求

(1)质量跟踪管理控制

我方根据工程特点对分包方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令整改,监督其整改过程,在分包单位的申请下进行复检,使所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发现在事后,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

(2)施工计划的质量控制

我方在编制完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后,应要求分包依据总进度计划,依自身的特点编写阶段性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直至周进度计划。

施工中应以工程质量为最高宗旨,如果工期和质量两者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放在首位。

工期必须服从质量,没有质量的保证也就没有工期。

4.3.3.2.4工程质量问题分析及处理

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分包商量大,在施工过程中预防问题的出现是关键,但也难免出现质量问题,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如何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对质量问题进行定性分析,纠察原因,并采取合理的措施,是后果将到最低也至关重要。

(1)质量问题的定性

质量不合格——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2)纠察分包商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

1)违背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的反映,不按建设程序办事。

例如,未搞清现场实际情况就仓促开工;边设计、边施工;不按图施工等常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

2)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不按图施工或未经我方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施工组织管理紊乱,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颠倒;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疏于检查、验收等,均可能导致质量问题。

3)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4)自然环境因素等。

(3)工程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

1)当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要求分包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分包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即要求分包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

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出现不合格项①要求分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②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4.3.2.3对分包商的HSE管理措施

鉴于目前工程市场现状,分包商HSE管理存在诸多的问题,合格分包商的引进与过程控制是建设工程的“命脉”。

HSE管理如何切中“要害”,做好分包商的管理,是决定项目成效的一个重要环节。

4.3.2.3.1加强引进合格分包商的管理评审

(1)工程分包单位,必须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过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取得合法资格的施工企业或法人单位。

(2)将由负责经营管理的部门组织总承包项目部对引进分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内容为:

验证分包商资质证书的经营类型和经营范围与承包项目的符合性要求。

验证分包商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分包商历来的HSE表现资料。

(3)验证分包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装备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如分包商的HSE管理体系及人员构成;HSE计划和政策;施工经历及HSE工作业绩。

(4)经过管理评审的分包单位往往只提供了在形式上得以认可的条件,实际运作水平与能力的考核应首先注重自身管理体系的健全情况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到位情况、HSE资源投入与管理需求的适应情况,这是在HSE管理中具有实力的表现。

一般情况下将在这几方面对施工承包商的评审从现场角度进行实地考查。

有健全的HSE管理体系,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专职HSE监督员;

特殊工种人员持有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可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需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设施、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作业场合按规定设置了安全防护设施、器材、标识等。

4.3.2.3.2明确分包商HSE管理合同条款

分包合同将约定把HSE培训作为对员工上岗前教育的一项必尽的义务,向作业者提供最直接的法律保护和人文关怀,在责任方面更是明确规定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奖罚公允的条款和劳动保护用品配给要求的条款。

除了构成支持这些条款的其他要素外,在合同中还将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甲乙双方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分包工程合同书》或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有相应的施工HSE协议条款或附件,明确双方HSE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草签本须经甲方参与评审的部门会签,合同副本送HSE等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未经会签不能生效,以制约任何人可能预先安排项目开工或向乙方指派施工任务。

(2)除那些必须具备的合同通用条款外,在施工合同中HSE协议的内容还应涉及下列事项

明确双方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

双方应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教育、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用火与动土管理、监督检查等);

劳务人员健康状况(包括年龄、体能、性别等);

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劳保及安全防护用品配给标准与方式;

事故责任条款;

4.3.2.3.3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分包商的HSE考核与管理

HSE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地方和企业有关劳动行政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对分包商的施工HSE管理能力进行适应性考查和过程监督,目的在于通过现场实际考核,验证承包商在HSE方面的综合管理适应能力。

(1)分包商在健全完善自身管理的前提下,其HSE工作应同时纳入到施工管理方的HSE体系进行协调管理。

(2)分包商必须加强自身HSE管理机构对日常工作的领导,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于我方HSE管理体系的文件和HSE计划书,在我方HSE保证体系的监督与写作下运作。

4.3.2.3.4定期进行分包商HSE评审活动

对分包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是管理评审活动的重要形式。

我方将采取定期、定量的方法,把一个时期内的HSE工作表现用书面形式通知给分包商,如《项目HSE管理效果评价表》。

表内开列的项目大致可按以下内容设置。

评议项目-项目的选择应结合实际,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实用性;

评审内容-要求具体实在,有可操作性。

4.3.2.3.5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分析

(1)职业健康、安全施工要求

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我院以往EPC工程总承包经验,从项目全过程的角度来分析,本项目各阶段安全控制难点和重点详见下表。

安全技术方案阶段

要求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专家论证及方案的审核、审批管理

施工准备阶段

检查相关设备材料生产参加的生产许可证

检查进场设备的质量保证书及试验报告

特殊部位材料按要求做好现场抽检及试验

实施阶段

检查是否按专项方案施工

检查现场是否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施工

重点部位进劳动安全部门等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其中,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用电安全、塔吊、起重作业安全、深基坑开挖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安全、人员安全、机械使用安全、电(气)焊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为本项目的重点关注点。

(2)文明施工要求

序号

文明施工要求

1

临时建筑文明施工要求

1)现场临时办公室、会议室全部按设计要求布置,并按院CI标准进行油漆。

2)临设区包括场地内的临时道路、材料设备堆场等场要进行场地硬化,并负责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维修、维护和保养满足所有工程施工的需要。

并按要求设置明沟排水,在大门口处设置洗车槽。

3)围墙按照招标人、使用方要求进行设置,并按院CI标准进行粉刷、油漆及做好广告语。

大门整洁醒目,形象设计有特色,“六牌一图”齐全完整。

4)办公区公共清洁派专人打扫,各办公室设轮流清洁值班表,并定期检查。

5)施工现场设置一定数量的保温桶和开水供应点。

2

材料堆放场地文明施工要求

1)所有工地上或建筑物内的物料必须整齐存放。

2)施工及周转材料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进场,并依据材料性能分类堆放,标识清楚。

做到分规格堆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3)施工现场材料保管,将依据材料的性质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

4)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5)材料堆放场地设置得力的消防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所有施工人员均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6)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施工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材料码放整齐,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堆放散料时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0.5m。

3

生活临建设施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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