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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始皇与儒家王乾坤参考资料
论秦始皇与儒家
作者:
王乾坤
指导老师:
朱顺玲
摘要: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不仅设置了博士官,任用儒生参政,而且还在刻石中宣传儒家思想巩固政权,在新发现的秦简中也体现着儒家的思想,但是在“焚书坑儒”中,儒学典籍遭到焚烧,儒生被坑杀;然而“焚书坑儒”后,儒家学者依然供职于朝廷,儒家文化及思想依然存在。
关键词:
秦始皇;儒家;焚书坑儒
秦王朝时期,尽管法家思想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儒家思想对秦王朝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也产生过深远影响。
在秦始皇时期,儒生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积极参与了秦王朝的很多重大活动,儒家的思想已渗透到秦王朝统治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虽然发生了“焚书坑儒”事件,但这并不是秦始皇制定的针对儒家的既定国策。
本文试图从三个阶段对秦始皇与儒家的关系进行梳理。
一、“焚书坑儒”前的秦始皇与儒家
当人们把儒学与秦代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所想到的不是“焚书”就是“坑儒”,秦代往往被看成儒学发展的灾难性时期,所谓“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1](P934)。
然而秦始皇不仅任用儒生参政,而且还利用儒家思想巩固政权。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文化发达的齐鲁等地直接在秦人的管辖之下。
秦始皇对以儒家为代表的礼乐文化采取了吸收的态度,“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1](P370)。
秦始皇本人对秦人低下的文化程度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他也试图加以改变。
他“召文学方术之士甚众,欲以兴太平”[1](P46)。
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他的确是有所作为的。
在“焚书坑儒”前秦始皇是重用儒家的。
(一)任用儒生参政
在制度上,秦始皇继承了六国传统而设置博士官,而且多达七十余人。
余英时先生认为“博士官的设置可以看成是战国养仕之风的制度化”[2](P37)。
秦始皇不仅设置了博士官,而且还封孔子的八世孙孔鲋为“文通君”,其他学派甚至连深受重用的法家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由于秦始皇在统一六国时吸收了大批的天下英才,因而在秦朝活动的有各色各样的人物,咸阳聚集着众多的文人贤士。
其中儒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为数众多,颇有影响。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不用’”[1](P46)。
由此可知秦的博士约为七十人他们当中多为儒生[3](P163)。
有名可考者如伏生、叔孙通、淳于越、有羊子等,皆为当时著名的儒生。
虽然秦始皇非常信任法家代表人物李斯等,但并不是说儒生毫无作为。
侯生与卢生议论秦始皇虽有博士七十人,特备员不用,这只能看作他们一时的牢骚话,事实并非如此。
秦王朝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和廷议辩论都有儒生、博士参加。
如秦统一六国后,大臣廷议名号、典制时,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
“臣等谨与博士议曰:
‘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
’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曰制,令为召,天子自称曰朕”[1](P44)。
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郡县,为歌颂秦的功业,在泰山举行封禅大典,征召齐鲁博士七十余人到泰山下参与仪式。
秦始皇虽然最终没有采取儒生们的意见,但举行封禅这样的大事,确实是征询了儒生们的意见,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参加关于大典的讨论,本身就是重视儒家的表现。
(二)对儒家学说的利用
秦始皇好大喜功,多次外出巡游,在许多名山留下了刻石文字。
这些刻石在思想方面的重要性在于:
“它们揭示了那个时期的官方思想和价值观。
”在一些刻石和法令中蕴含着儒家的思想,并包含了人们生活的诸多方面:
一是等级。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琅邪刻石写到,“尊卑贵贱,不逾次行”[1](P44),即贵贱分明。
别贵贱是儒家思想的主要观点,也是“礼”的主要功能。
二是男女。
会稽刻石写到:
“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洁诚”[1](P48),即是男女礼顺,男女授受不亲。
男女有别是儒家一贯的主张。
三是婚姻。
会稽刻石写到: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1](P48),四是家庭。
会稽刻石写到:
“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1](P48),这些规定严格明确了等级制度,要求男女之间顺从礼法,谨守各自职责,从中不难看出秦始皇构建封建社会秩序的设想包含着儒家礼治的因素。
在出土的秦简中同样也体现着儒家的思想。
1975年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文献,虽然宣传的是法家思想,但却是维护儒家价值观。
《封诊式》中有两个案例:
一个是“告子”,“某里士伍甲告曰‘甲亲子同里士伍丙不孝,谒杀,敢告。
’”一个是“迁子”,“某里士伍甲告曰‘谒鋈亲子同里士伍丙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敢告’”[4](P52)。
在秦简《为吏之道》中更是提到儒家的修身思想,有些言语甚至接近儒家著作的原句。
如:
“宽俗(容)忠信,和平毋怨”,“临材(财)见利,不取句(苟)富,临难见死,不取句(苟)免”[4](P54)。
其中有不少与《礼记》、《大戴礼》等相同,书中浸透着儒家伦理道德思想。
“吏有五善:
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
五者毕至,必有大赏”[4](P57)。
我们从《为吏之道》中看到的是地地道道的儒家思想。
综上可知,在秦统一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儒家并没有受到秦统治者的排斥,相反,秦始皇是重视儒家作用的,是想和儒生们一起共“兴太平”的。
二、“焚书坑儒”中的秦始皇与儒家
由于儒家维护周礼并主张分封制,这些儒家的思想与秦政格格不入,这就决定了秦始皇与儒家之间存在矛盾。
这一时期,秦始皇一方面焚烧儒家典籍;一方面却允许官方保存儒家典籍;一方面坑杀“犯禁”的儒生;另一方面对于没有“犯禁”的儒生依然让他们供职于朝廷。
(一)“焚书坑儒”事件
“焚书”与“坑儒”这两件有一定相关性的事件,《汉书•五行志》在批评秦始皇暴行时说:
“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5](P235)。
《地理志》又说:
“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坑儒…”[5](P280)。
“焚书坑儒”遂成为一个词语。
虽然“焚书”与“坑儒”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它们的是非曲直还是分开分析为宜。
先说“焚书”,据《史记》记载,焚书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导火线是仆射周青臣和博士淳于越关于郡县制和分封制这一地方统治模式的争论,“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认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1](P46)。
于是他向始皇进言“丞相臣斯昧死言:
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1](P46)。
这就是焚书。
再说“坑儒”,事件发生在始皇三十五年。
据《史记》记载,侯生、卢生因为无法找到长生不老药而怕秦始皇处罚,在逃跑前又把秦始皇咒骂一顿,始皇听说后大怒“‘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
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1](P47)。
这就是坑儒事件。
(二)“焚书”对儒家典籍的影响
秦始皇的“焚书令”虽然焚烧了很多儒家典籍,但并没有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这是因为这次焚书并没有烧毁全部的书籍。
李斯所奏要烧的书仅有两类:
一是“史官非秦纪,皆烧之”,一类是“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因此从《史记》记载来看,这次焚书的重点是各国的史书,“秦廷此次焚书,其最重要者为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讽刺及秦,且多涉及现实政治也”[6](P25)。
司马迁在《史记•六国年表》序言中说:
“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
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多藏周室,以故灭。
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1](P188)。
由此可见六国史记是这次焚书的重点。
其次焚烧的是诗书,“此即古代官书之流传民间者”以其每为师古议政者所籍也[6](P25)。
这部分诗书,博士官可以藏而民间不能藏,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这部分诗书并没有被焚毁,焚毁的只是民间的藏书,以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民间藏书实在有限,焚烧的诗书也就有限。
焚书之中还有百家语,“似是牵连及之,实不重视[7](P25)。
《汉书·艺文志》中记载“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也”[5](P273)。
再加上一些免于焚烧的私藏图书和官方保留的图书,所以说这次焚书虽然是中国文化的一场浩劫,但绝大多数的书仍然保留着。
至于有很多儒家典籍为何而消失,那是项羽的一把火把几乎秦王朝保留的图书全部烧光了,这与秦始皇的焚书没有太大关系。
“胡三省在《资治通鉴音义》中明确指出:
‘秦之焚书,烧天下人所藏之书耳,其博士官所藏则故在;项羽烧其宫室,始并博士所藏者焚之。
次所以后之学者咎萧何不能于收秦图书之日并收也。
’”[7](P246)
秦始皇的确无意毁灭各种典籍,只是不准广大臣民利用这些典籍来反对他所建立的王朝及实行的政治制度。
秦始皇实行的这种文化政策有明确的目的:
维护大一统的政治局面。
这次焚书虽然对儒家典籍造成损失,但是没有史记上说的那么大,“关于焚书的范围,《史记》的记载可能有所夸大。
从《汉书•艺文志》等汉代文献记载看,秦始皇焚书对象主要是《诗》、《书》及各国史记。
东汉的王充说:
‘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8](P592)。
但是这并不能减少秦始皇在焚书中的罪责。
(三)“坑儒”对儒生的打击
由侯生、卢生引发的坑儒事件成为批判秦始皇暴行的又一证据,看似“焚书”与“坑儒”都是针对儒家的,但是仔细分析却又不是。
在“坑儒”事件中,关于被坑儒生的身份,史学界对此的看法并不一致:
“一说为全是方士,一说全是儒生,一说儒生方士都有,事实上秦始皇所坑杀之人有儒生也有方士”[9](p86)。
胡适先生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说“秦始皇所坑杀的四百六十多人,乃是一班望星气、求仙药的方士”;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书》、《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中说“所坑的儒是不折不扣的孔子之徒”吕思勉先生在《秦汉史》中说“案坑儒一事,既因方式诽谤而起,则其所诛未必尽儒生”;宋人郑樵在《秦不绝儒学论》中也说“陆贾,秦之巨儒也。
郦食其,秦之儒生也。
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召,待诏博士…则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一时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
本文认同最后一种观点,秦始皇所坑杀之人并非都是儒生。
秦始皇愤恨的是妖言诽上者,儒生未必都非议时政,所以说坑杀的四百六十余人,有儒生,有方士,也有其他学派的知识分子,并非全部是儒生。
叔孙通是大儒,二世昏庸,他非但不谏,反而阿谀奉承之。
儒生如叔孙通者,怎么还会被坑杀呢?
至于方士,更无须多言,一群地地道道的政治骗子,即使全被坑杀,也不会值得谴责。
由此可知秦始皇所坑之人,不会都是儒生,也不会都是方士。
根据《史记》记载,此次诸生被坑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诽谤犯上,二是妖言以乱黔首。
所谓自除犯禁者,“即犯有诽谤犯上及妖言以乱黔首之禁,决非谓兴太平及练求奇药为犯禁”。
[6](P23)如果秦始皇决定针对儒生而坑杀,公子扶苏又怎么会以“诸生皆诵法孔子”[1](P46)为由进行劝谏,这岂不是火上浇油。
由此可知所谓的“坑儒”,并不是专门针对儒家,而是针对“犯禁”者。
在当时,“诵法孔子”者对秦朝的非议最多,而“诵法孔子”者又不一定都是儒家学派。
“以古非今”者,“偶语《诗》、《书》”者,其中以儒者或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人居多,但是秦始皇并没有把矛头对准哪个学派,尽管所坑杀的人中有很多儒生,但他们多是“犯禁”者,对于不“犯禁”的儒生是不杀的。
钱穆先生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最为准确,他说:
“其坑儒,重亦不在坑儒,而别有在。
何以言之?
夫一时所坑,仅咸阳诸生四百六十余人耳。
然其意在使天下惩之,不敢为妖言诽上。
而一时未能尽惩,后乃并发谪徙边。
所谪亦皆妖言诽上之诸生也。
”[6](P24)可见,秦始皇坑诸生,旨在告诫士人不可非议时政、诽谤皇帝。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
秦始皇的暴虐在于株连无辜,嗜血成性。
此事牵连之人甚广,而且大部分是无罪的,即使有罪的也罪不至死。
最大的问题就是被坑杀的这六百四十余人绝大多数都是无罪或者罪不该杀,那么即使按照当时的道德标准,秦始皇也是“暴君”,这些被杀的儒生绝大部分都是罪不至死,把他们杀了,对于儒生的打击确实很严重。
就“焚书坑儒”整个事件而言,正如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所指出的:
从统一六国到“焚书坑儒”事件发生,事隔八、九年之久。
在长达八年的时间内,秦始皇既没有“焚书”,也没有“坑儒”[10](P79)。
“对于古典文献,不分青红皂白,非秦者烧,这不是秦朝的既定国策”。
[6](P593)始皇下达焚书令时没有明令保全哪一家,后来的“坑儒”中也没有指出哪一家哪一学派的学者最可恶,而只是针对“犯禁”者。
“焚书坑儒”以后,包括儒家学者在内的博士、诸生依然供职于朝廷。
把他们都说成针对儒家而发动的,焚是针对儒学经典,坑是针对儒生。
其实“焚书坑儒”这个词多少有些误解的成分,许多批评者接受了“焚书坑儒”的说法,简单的以“尊法反儒”作为秦始皇的政治理念“焚书坑儒”也好,“尊法反儒”也罢,本文认为这种概括“不准确”[8](P596)。
秦始皇的政治理念与法家更贴切这是事实,在“焚书坑儒”事件中儒家搜的损失再打这也是事实。
然而我们不能认为这两件事都是针对儒学儒家而来的,尽管它牵涉到很多儒经、儒生。
三、焚书坑儒后的秦始皇与儒家
尽管在秦始皇时期发生了“焚书坑儒”事件,儒家典籍及儒生都受到打击,但是儒生依然供职于朝廷,儒家思想依然对秦朝统治者产生重大影响。
(一)儒生依然供职于朝廷
“焚书坑儒”后,秦始皇依然保留了博士官,儒生及博士官在朝廷中仍发挥重大作用。
陈胜、吴广起义以后,秦二世召集博士诸儒生询问应该怎么办。
博士诸生三十余人前曰:
“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愿陛下急发兵击之”[1](P823)。
这些儒生虽然经历过“焚书坑儒”的风波,可仍旧直言不讳,在朝堂上依然为秦朝的命运担忧。
不料秦二世听了这话,却怒形于色。
儒生叔孙通赶快奏对:
“诸生言皆非也。
夫天下台为一家…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之间。
郡守尉今捕论,何足忧”[1](P823)。
这话秦二世听了很受用.下令赏叔孙通帛二十匹,表一袭,拜为博士。
在秦二世之时,博士诸儒生依然可以参政议政,在朝堂上发表意见,博士官依然发挥着作用,由此可以得知“焚书坑儒”之后,秦始皇在秦朝中央政权中还保留着博士官,秦始皇并没有在朝廷中肃清博士诸生。
(二)儒家思想文化依旧为秦朝统治者所提倡
“焚书坑儒”之后,儒家的思想文化对秦朝的统治者影响依然很深。
对于“焚书坑儒”后秦始皇与儒家的关系在史料中很少见到,但是从一些侧面可以放映出在这一时期秦始皇依然提倡儒家文化。
我们不妨通过胡亥篡位这一事件来加以审视:
《史记》记载,始皇崩于沙丘,赵高劝说胡亥废兄自立,胡亥的话是:
“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譾,彊因人之功,是不能也:
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身殆倾危,社稷不血食”[1](P764)。
从胡亥的话中可以看到儒家思想对他是由一定影响的。
再看看赵高劝说胡亥,“臣闻汤、武杀其主,天下称义焉,不为不忠。
卫君杀其父,而卫国载其德,孔子著之,不为不孝”[1](P764)。
赵高把夺取君位说成是合乎“忠”、“孝”的行为,并且是为孔子所赞同的,当赵高以共立胡亥事游说李斯时,李斯始云“夫忠臣不避死而庶几,孝子不勤劳而见危,人臣各守其职而已矣”[1](P765)。
赵高、李斯所做之事本来属于大逆不道,然而他们都用儒家思想来装饰自己,从这可以看出儒家思想在当时的影响之大,并且儒家思想也反映了秦朝统治者是赞扬并宣传儒家思想的。
这一事件的受害者扶苏接到矫诏时,蒙恬疑有诈,要他“复请”,而扶苏却说:
“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
”[1](P765)认为遵从父命是无条件的,即自杀。
赵高矫令公子扶苏与大将蒙恬自裁的责辞则是:
“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
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
为人臣不忠,其赐死。
”[1](P765)其实扶苏和蒙恬的势力足以反叛并夺取天下,但是他们都没有那么做,即便是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后世也很少有蒙恬扶苏这样的忠孝之人。
由此可见儒家文化对秦朝统治者的影响是多么深刻,这一切都与秦始皇提倡儒家思想文化有很大关系。
这同时也反映了秦始皇绝对没有诛灭儒学,要不然秦朝君臣不会受儒家文化影响这么深刻。
综上所述,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前期是重用儒家的,不仅设置了博士官,任用儒生参政议政,而且还宣传儒家思想文化。
虽然发生了焚书坑儒的事件,但这并不是秦始皇针对儒生所采取的措施。
儒家对秦朝君臣的影响看,儒家文化一直为秦始皇所重用,仅仅从焚书坑儒看秦始皇与儒家的关系是不够客观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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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lationshipbetweenQinShihuangandConfucian
WANGQian-kun
Abstract:
TherelationshipbetweenQinShihuangandtheConfucianwasverysubtle,afterheunitedtheworld,QinShihuangnotonlysetthedoctorofficer,appointedConfucianpoliticians,butalsopromotedConfucianisminsteletoconsolidatetheregime,thenewlyfoundQinbambooslipsalsoembodiestheConfucianscholarsalive,ConfucianclassicswereburnedandmanyConfucianscholarswereburied;howeverafterofwhichConfucianscholarsstillservedtothecourt,theConfuciancultureburnthebooksandburythescholarspainstakingly,thispaperwillmakeusbemoreobjectivetotherelationshipbetweenQinShihuangandtheConfucianbysomeobjectivediscussions.
Keywords:
qinshihuang;Confucian;burnbooksandburyConfucianscholars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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