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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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标准
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标准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EvaluationStandardforGreenCampus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2013年3月
关于发布《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绿色校园评价工作,现发布《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编号为CSUS/GBC04-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可作为我国开展绿色校园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据。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前言
本标准根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的要求,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中小学校评价标准,5、高等学校评价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绿色校园学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济大学(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文远楼2楼,邮编:
200092)。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浙江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吴志强石铁矛汪滋淞田慧峰王崇杰
吴永发葛坚吕伟娅薛一冰徐 燊
高庆龙陈胜庆王小平张琦栗德祥
田真华颖龚敏刘艳峰杨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许溶烈赖明王有为毛志兵袁镔
程大章王清勤李俊奇穆怀泽
目次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校园的评价,引导绿色校园的建设,促进环境教育的开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既有中小学和高等学校绿色校园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的评价。
1.0.3评价绿色校园时,应统筹考虑校园全寿命周期内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并应结合校园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教育推广需求,协调校园功能与节约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校园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应采用被动式设计策略和适宜的建筑技术,并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身心健康,体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5绿色校园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地理条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民族文化传统生活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评价。
1.0.6绿色校园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绿色校园greencampus
在其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师生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教学和生活环境,对学生具有环境教育功能,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校园。
2.0.2校园能耗统计campusenergyconsumptionstatistics
指对校园内所有建筑、设施及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消耗能源的统计。
2.0.3校园能耗审计campusenergyaudit
通过对校园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其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与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
2.0.4能耗averageenergyconsumption
将全校年度能耗按人均统计和计算。
其中将全校师生按一定的折算系数进行人数统计。
2.0.5水耗averagewaterconsumption
将全校年度水量消耗按人均统计和计算。
其中将全校师生按一定的折算系数进行人数统计。
2.0.6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对材料进行加工,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2.0.7热岛强度heatislandindex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3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1.1绿色校园的评价,应以单个校园整体作为评价对象。
3.1.2申请评价方应进行校园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校园规模,选用适当的技术、设备和材料,并应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3.1.3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施工与运行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应提交相关文档。
3.2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3.2.1绿色校园评价的指标体系由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场地、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与污染控制、运行管理、教育推广七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绿色校园应满足本标准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应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绿色校园等级划分按表3.2.2-1、3.2.2-2的规定。
表3.2.2-1划分绿色校园等级的项数要求(中小学校)
等级
一般项数(共49项)
优选项数
(共20项)
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场地
(共10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
(共8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共5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共7项)
室内环境质量
(共9项)
运行
管理
(共5项)
教育
推广
(共5项)
★
4
3
2
3
4
2
2
—
★★
5
5
3
4
5
3
3
6
★★★
6
7
4
5
6
4
4
12
表3.2.2-2划分绿色校园等级的项数要求(高等学校)
等级
一般项数(共58项)
优选项数
(共16项)
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场地
(共9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
(共10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共6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共8项)
室内环境质量
(共11项)
运行
管理
(共6项)
教育
推广
(共8项)
★
3
4
2
3
4
2
2
—
★★
5
6
3
5
5
3
3
7
★★★
6
8
4
6
7
4
4
10
3.2.3针对本标准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条文,被评对象需逐条进行评价,评价结论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
3.2.4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校园所在地区、气候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3.2.5绿色校园的评价原则上以校园环境、建筑、设施以及管理运行状况为对象,分别评估,综合评判。
3.2.6对绿色校园的评价,分为设计和运行两个阶段,设计阶段应在施工图完成后评价,运行阶段的评价应在运行一年并达到设计规模后进行。
4中小学校
4.1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场地
控制项
4.1.1场地建设不破坏文物及其历史环境、自然水系和其他自然与文化保护区,不任意占用基本农田、森林、湿地和其他限制性用地。
4.1.2学校选址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严禁建设在地震断裂带、地质塌陷、山体滑坡、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4.1.3学校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或设施,且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间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相关规定。
4.1.4校园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且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关于防护距离规定。
4.1.5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及《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有关规定。
校园总平面规划设计应注意噪音源及噪音敏感建筑的合理布局,必要时采取隔离及降噪措施。
一般项
4.1.6生均学校用地指标要求如下:
1小学每生用地不低于21.8㎡,中学每生用地不低于28.8㎡;
2用地紧张地区或市中心,小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1㎡,中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2㎡。
4.1.7学校的绿地率不低于35%;对于公共绿地面积,小学每生不低于0.5㎡,中学每生不低于1㎡。
4.1.8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保证室内良好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条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有关学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学生宿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4.1.9保证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景观建设质量,改善室外热环境,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0合理提高建设场地利用系数,学校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国家与地方对于学校建筑规定的标准。
4.1.11改建、扩建项目宜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各项公用和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
4.1.12校园绿化以种植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选用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能体现良好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的植物。
4.1.13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校园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4校园选址和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学生及教职员工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
普通高级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城镇初级中学服务半径宜为1000m;城镇完整小学服务半径宜为500m。
4.1.15根据校园空间的承载力合理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减少停车场地设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节约土地资源。
停车方式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面停车比例不超过总停车量的40%。
优选项
4.1.16校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4.1.17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停车场设计合理,集中(地下或半地下)停放率大于60%。
4.1.18优化土地利用,鼓励将校园建设在改良后的荒地和废弃地上。
校园倡导对校园文物和反映学校历史的古建筑及设施的保护。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4.2.1新建和改建主要功能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当地现行同类型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4.2.2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其冷热源设备的性能参数符合当地现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相关规定;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建筑,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的最低要求。
4.2.3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室温调节设施。
4.2.4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4.2.5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一般项
4.2.6年度人均能耗降低率不小于2%。
4.2.7校园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平面布局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利于自然通风。
4.2.8教学楼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50%,其他类型建筑的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30%。
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教学楼不采用玻璃幕墙。
4.2.9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要求。
4.2.10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其冷热源设备的性能参数比当地现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基本要求高一个等级;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建筑,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的2级要求。
4.2.11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相关规定;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HER)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相关规定。
4.2.12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4.2.13对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和动力等各部分的能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优选项
4.2.14年度人均能耗降低率不小于5%。
4.2.15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热水。
4.2.16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
4.2.17采用本章一般项和优选项未提及的、可靠的、经济的技术措施,并取得良好节能效果。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4.3.1在方案、规划设计阶段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运营管理阶段应制定用水现状调研、评估报告,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4.3.2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4.3.3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漏失和无效用水量,降低管网漏损率。
4.3.4用水器具和配件采用节水性能良好、坚固耐用,且便于管理维修的产品。
4.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般项
4.3.6人均用水量小于《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555中用水量标准的平均值。
4.3.7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降低地表径流。
4.3.8绿化用水应采用节水高效的浇灌方式。
4.3.9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地下水,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水质满足景观用水的要求。
4.3.10按用途设置计量水表。
优选项
4.3.11采用市政再生水或自行建设再生水处理利用系统,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有关规定,或合理设置雨水收集利用和调蓄系统,并将水资源化与学校环境教育相结合。
且办公、教学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住宿类建筑不低于5%,其它类建筑不低于10%。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4.4.1不采用国家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4.4.2新建建筑在符合功能需求的情况下,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一般项
4.4.3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4.4.4使用预拌混凝土。
4.4.5合理利用校园范围内的已有建、构筑物,使校园内的原有建筑经局部或适度改造后得到合理利用,或建筑物的材料得到了再利用。
4.4.6新建及扩建建筑需进行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
4.4.7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
4.4.8新建及扩建的主要功能性建筑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结构体系。
4.4.9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使用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可再循环建筑材料。
优选项
4.4.10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再生材料或可循环材料制作的设施、器具等。
或者对原有设施和设备进行再利用。
4.4.11使用了其他创新型节材措施。
4.5室内环境与污染控制
控制项
4.5.1民用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的有关规定。
4.5.2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
4.5.3教学用房的天然光采光系数、照度、统一眩光值和显色指数等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的有关规定。
4.5.4教学用房的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教学用房围护结构的隔声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的有关规定。
4.5.5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学生宿舍、教工宿舍等居住空间能够自然通风,有效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在其他地区不小于5%,同时,还应具有合理的自然通风路径。
4.5.6校园实行全面禁烟制度,设置明显的严禁吸烟标识。
一般项
4.5.7室内热环境质量符合《民用建筑热湿环境质量评价标准》GB/T50785-2012中的2级要求。
4.5.8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4.5.9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的隔热设计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4.5.10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以及夏季炎热的其他地区,办公、教学、宿舍等民用建筑设置固定电风扇。
4.5.11行政办公用房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教室80%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要求。
4.5.12教学用房的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4.5.13各类教学用房控制混响时间,避免不利的反射声,提高语言清晰度。
各类教学用房的混响时间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4.5.14建筑出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
4.5.15根据校园布局及建筑特点,合理设计窗口外遮阳装置,降低空调能耗,改善室内热环境。
优选项
4.5.16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4.5.17采用合理措施改善教室、办公等室内空间或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
4.6运行管理
控制项
4.6.1建立绿色校园运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并实施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与绿化管理等制度,制定突发事件预案与预警机制等运行管理制度。
4.6.2校园后勤部门定期对校车、运动器械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4.6.3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
对校园运行过程中废气、废水排放前进行无害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对实验室有害废物或危险品应有专人处理或回收,实行严格管理。
一般项
4.6.4学生、教工和家长参与校园运营管理中,及时反馈并解决问题。
学校建设与管理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
4.6.5相关设施、设备、管线的设置便于诊断、维修、改造和更换,如有通风空调设备的定期清洗。
4.6.6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大于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化肥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4.6.7对自然或人工景观进行精心维护,对水系水质进行定期监控,对山峰、坡地等进行绿化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4.6.8后勤部门定期对后勤管理和设备运行人员进行绿色校园运营管理培训,组织同行交流。
优选项
4.6.9建设绿色校园智能化运行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合理,校园内的用水、用电、用暖等设备均能分项计量并与智能管理系统合理结合,系统有效运行。
4.6.10学校周边划定接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区域,并有专人指挥管理,不影响城市交通;对交通不便的学校有学生专用通勤车辆。
4.6.11定期进行运行管理体系外部评估审查。
4.6.12绿色校园运营管理采用创新技术和创新方法。
4.7教育推广
控制项
4.7.1学校围绕绿色校园创建,将环境教育纳入学校的年度教学计划中,在制度和资金上保障绿色校园创建活动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学校在相关学科的教学中落实渗透环境教育,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环境知识、环保意识和实践能力。
4.7.2学校组织针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和专题研讨会,增强教师和后勤部门员工参与绿色校园创建的能力。
鼓励教师开发相关专题性的各类课程,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对学生环境教育活动的指导能力。
4.7.3围绕绿色校园创建,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征文、摄影、讲演、辩论、模拟游戏、社会调查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发挥学生在创建绿色校园中的行动力和创造力。
4.7.4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的黑板报、校刊、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校园创建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参与绿色校园建设的意识和责任感。
一般项
4.7.5学校依托绿色校园创建,启动绿色校园文化建设,制定绿色校园文化发展规划,规划内容包括目标定位、行动计划、人力及财务资源保障、时间节点、评估考核等。
4.7.6学校建立绿色校园创建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校园网络、简报等形式定期公开学校节能、节水、节材和绿化等方面的信息,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家长和社区居民等公众了解、监督和支持参与创建的全过程。
4.7.7学校创建绿色校园需要主动整合社区的各类资源,同时鼓励学生走进社区,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
4.7.8绿色校园的创建活动要与家庭教育相互促进,既要求家长支持配合绿色校园的创建工作,也要求学生带动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环境行为和生活方式。
4.7.9学校加强与所在地相关的政府机关、环保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系,邀请专业人士为创建绿色校园提供技术支持。
优选项
4.7.10学校能根据所在地特定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文化(如民族、宗教)条件,将环境教育作为学校办学特色,把绿色校园创建的经验主动辐射到周边学校,在当地社区起到示范性作用。
4.7.11学校参与全国“中小学校绿色校园创建成果评比”年度活动并获得相关奖项,或者在省市级层面的会议上宣传参与绿色校园创建的经验。
4.7.12学校建成当地(县、区、市)宣传绿色校园与生态环保知识的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学生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级以及各地区举办的环境保护类的多种活动和竞赛。
4.7.13学校在创建绿色校园过程中特色鲜明,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发明创造。
5高等学校
5.1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场地
控制项
5.1.1校园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5.1.2学校不建设在地震断裂带、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场地与污染源的距离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3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规划有关高等学校日照标准的要求。
学生宿舍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有关宿舍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5.1.4学校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校园总平面规划设计注意噪音源及噪音敏感建筑的合理布局,必要时采取隔离及降噪措施。
一般项
5.1.5生均学校用地指标要求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中心城地区生均用地一般为35m2/生,中心城外地区生均用地一般为47m2生;
2重点高校或特殊类型高校(如体育院校、农业、园林院校等),应根据现行标准具体研究,确定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