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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验收标准

1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控制,确保其在施工图预算及后续工程实施中的正常使用,减少因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范围、深度不满足要求或出现错漏而造成工程延误或索赔等问题,在集团设计管理中心与住宅与投资中心按现行设计质量管理有关法规、规定完成审查后,总工室负责从工程实施具体环境、条件等角度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最终审查验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地区、项目公司及其合作控股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工程使用前的审查验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验收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首先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规范和地方、行业的标准、规定,其中内容范围与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216号文发布)中“4施工图设计”的规定;技术合理等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要求。

本审查验收要点仅针对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条件,作必要和重点的补充提示。

3.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范围与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范围与深度应符合设计委托合同约定与设计任务书要求,并应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设备制作;据以进行施工、安装及工程验收。

序号

图别

审查内容范围与深度

3.1.1

总平面

1总图竖向设计对小区、组团,特别是别墅区四周道路及花园绿地的完成标高、找坡与首层室内外高差要求应详细、明确,避免因建筑物周邻室外场地找坡排水不畅、滞水,造成首层墙、地面毛细水及地下室生活用房渗漏影响。

2小区道路路面标高必须高于侧邻绿化地100mm以上。

3.1.2

建筑

1门窗表:

建施图应列门窗表,说明门窗洞口尺寸、樘数、标准图等及标准号,说明门窗性能要求(包括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气密与水密性)、用料、型材类别、颜色、玻璃种类及热工性能、五金配件的设计要求。

非标门窗应绘制门窗立面及开启方式。

2防水设计: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如选用水泥结晶型防水涂料,所涂刷的位置必须为砼主体结构的表面。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对于软山挑檐屋面,屋面外挑部份亦必须与覆盖室内的屋面作相同的防水处理。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如卫生间、淋浴室等房间墙体迎水面)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必须可靠。

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3支承在悬臂梁或悬臂板上的砌体,应按间距不大于3m设砼抗裂柱,并预埋钢筋与砌体拉结。

4外墙防渗:

应从外墙基体表面开始至饰面层留分隔缝,缝距不大于3m,金属挂网、找平层、防水层、饰面层应在同位置留缝,缝宽不宜大于10mm,也不宜小于5mm,分隔缝嵌填高弹性耐候胶。

外墙GRC线脚应设挑檐,装饰线条的排水坡度、滴水槽及不同材料搭接的防

裂措施应标注清晰明确。

5所有在建施平、立、剖面上未能详细表细部造法之处,必须在相关位置示出索引大样所在图号,索引和表示应符合建筑制图标准。

6阳台栏杆、立柱位置预埋件应与栏杆详图一致。

7对钢结构、建筑幕墙、索膜结构等需另作深化或制作加工安装详图者,应有清晰、明确的技术要求。

8管道井、排气井、女儿墙等与屋面交接部位防水、防渗措施应明确。

3.1﹒3

结构

1地基和基础

1.1桩基础应详细说明成桩的施工要求(包括试桩要求、试桩定位平面、施工流向、终桩控制标准等)、桩基检测与验收要求等。

1.2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

2混凝土工程

2﹒1基础或转换层大体积砼的施工要求。

2﹒2不同种类、直径钢筋的连接方法。

大跨度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条件。

后浇带、后浇块或特殊构件的施工要求(补浇时间及缝间处理要求等)。

2﹒3房屋主体结构与首层主入口平台、露台基础处理要求应充分考虑施工条件与环境,使不均匀沉降预在控合理范围内。

3关于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

深基础施工中设计文件应提出基础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应有消除对毗邻建筑物的影响及确保边坡稳定的设计措施。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9.1.3条规定:

“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支护结均体系的方案和技术经济比较;…5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6基坑土方开挖方案;7基坑土程的监测要求。

”《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3.2.7基坑支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护支护体系的比较和选型;2保证基坑内外土体稳定的支护结构设计;3支护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和变形,必要时进行裂缝宽度验算;4降水、止水方法的选择和要求;5开挖工序和开挖工况的安排和要求;6周边环境保护的要求;7支护结构质量检测和开挖监控项目及报警要求。

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文件中上述内容如有缺失,应按规定补充。

4关于地下水控制

项目所在场地的地下水位如较高,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9.1.5∕3条规定:

“高地下水位地区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应按本规范第9.9节的规定进行地下水控制的专项设计”。

上述规范第9.9节规定:

“9.9.1…应防止基坑开挖过程及使用期间的管涌、流砂、坑底突消及与地下水有关的坑外地层过度沉降。

”“9.9.3基坑降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坑降水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降水井的布置、井数、井深、井距、井径、单井出水量;2)疏干井和减压井过滤管的构造设计;3)人工滤层的设置要求;4)排水管路系统;2验算坑底土层的渗流稳定性及抗承压水突涌的稳定性;3计算基坑降水域内各典型部位的最终稳定水位水位降深隨时间的变化;4计算降水对临近建、构筑物及地下设施产生的沉降;5回灌井的设计及回灌系统设计;6渗流作用对支护系统内力及变形的影响;7降水施工、运营、基坑安全监测,除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外,还应包括对水位和水中细微颗粒含量的监测要求”。

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文件中上述内容如缺失或不完整,应按规定补充。

5关于隔水帷幕设计

本项目地下室基坑开挖采用隔水帷幕设计,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9.9.4条规定:

“隔水帷幕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地下连续墙或隔水帷幕隔离地下水,隔水帷幕渗透系数宜小于1.0×10-4m∕d,怀豆向截水帷幕深度应插入下卧不透水层,其插入深度应滿足渗透稳定的要求;2对封闭式隔水帷幕,在基坑开挖前应进行坑内抽水试验,并通过坑内外的观测井观察水位变化、抽水量变化等确认帷幕的止水效果和质量;3当隔水帷幕不能有效切断基坑深部承压含水层时,可在承压含水层中设置减压井,通过设计计算,控制承压含水层的减压水头,按需减压,确保坑底土不发生突涌。

对承压水进行减压控制时,因降水减压引起的坑外地面沉降不得超过环境控制要求的地面变形允许值。

设计文件中上述内容如缺失或不完整,应按上述规定补充。

6关于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9.9.6条规定:

“高地下水位地区,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基坑周护环境保护要求高,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具备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查资料、基坑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及现场抽水试验资料;2基坑降水风险分析及降水设计;3降水引起的地面沉降计算及环境保护措施;4基坑渗漏的风险预测及抢险措施;5降水运营、监测与管理措施。

设计文件中上述内容缺失或不完整,应按规定补充。

7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10]1151号)规定,“深度超过5m的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

设计文件中上述签署缺失或不完整,应按规定补充。

另:

“基坑支护设计实行专项审查制度。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7m或地质条件较复杂(如开挖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大于等于4m)的基坑支护工程、使用锚杆、土钉的基坑支护工程以及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基坑支护工程,其设计文件由广州市建筑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

8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案和技术要求应合理,施工、检测及验收要求应清晰明确。

设计采用复合地基,设计文件应要求复合地基处理完成后测试验证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符合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7.2.8条规定: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荷试载荷试验确定,来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强制性条文)。

9桩基类型选择、桩的布置、试桩要求、成桩方法、终止沉桩条件、桩的检测及桩基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应清晰明确。

10建筑设备安装用房楼顶天花应在合理位置布置砼梁及吊环。

3.1.4

建筑电气

1设计说明中对施工及设备的技术要求、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对承包商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要求等应清晰明确。

2户外景观照明应按单独回路配置。

3利用结构钢筋作防雷接地时,连接点、检测点、预埋件位置及敷设方式等应清晰明确。

4各楼层必须合理留设强、弱电箱安装位置并预留孔洞、埋件。

3.1.5

给水排水

1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清晰、准确、量化表述。

2展开系统原理图给排水管道安装高度变化处应采用符号表示清楚;管道密集处应在该平面图中画横断面图表示管道布置定位。

3.1.6

暖通空调

1对设备表、图例中未列出或标明性能参数的仪表、管道附件等应单独作选型说明。

2多层、高层建筑集中采暖系统的系统图或立管图应注明立管编号、管径、标高、坡度、坡向和伸缩器、固定支架。

3空调水系统应注明管道及其部件的管径、标高、坡度、坡向等,注明制冷设备名称或编号、安装高度及其接口等。

4通风、空调风系统图应注明风管尺寸和标高,设备名称或编号及其安装高度,注明消声器,阀门风口位置、规格尺寸和安装高度。

5应有明确的施工安装要求与注意事项说明。

3.1.7

装饰装修

1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特别是有关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

2规格、型号、性能、标准等表示清晰

3装饰施工图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4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5满足限额要求

6准确描述设计范围和面积;

7平面图必须表示装饰完成面;

8图纸应包含:

墙体尺寸图、材料做法表、材料编号表、门表、物料手册等;

合理选择和注明各种装饰材料的基层做法和材料;

9墙体尺寸图要注明哪些是新建墙体,墙体的材料类型和相应做法,定位尺寸应标注为墙体尺寸,而非装饰面;

10明确卫生间防水做法,特别是淋浴区地面防水做法;

11明确墙体和楼板在与外幕墙交接处收口做法;

12天花综合图中应表示空调、消防、弱电等各专业的点位;

13应满足其他专业的维护和检修需要;

14有防火要求的门窗应满足防火构造的要求。

3.1.7

其它

3.2施工图个体设计文件中标准图及重复用图

序号

图别

审查内容范围与深度

3.2.1

建筑

1主要部位材料做法:

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应清晰、明确。

如套用标准图、重复用图,必须在个体施工图中作复制表示,不得仅表示标准图号、标准号或重复用图号及大样号。

2铁艺花饰、GRC构件、园林小景配件等建筑配件详图应采用集团标准化详图,如为非标配件,个体设计图深度必须达到加工制作要求。

3.2.2

结构

3.2.3

建筑电气

3.2.4

给水排水

3.2.5

暖通空调

3.2.6

装饰装修

1.标准图选用与项目定位、场地特点相符。

2.标准图选用营销方向的结合度高,能满足营销要求。

3.营造做法表的选用及叙述的做法符合项目定位,场地特点。

4删除非项目内的图纸;

5如套用标准图、重复用图,必须在个体施工图中作复制表示,不得仅表示标准图号、标准号或重复用图号及大样号;

6复制标准图时,图中中材料应与项目选用材料对应,不得冲突。

3.3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设备及构配件

序号

图别

审查内容范围与深度

3.3.1

建筑

1对于A类(甲供产品)及B类(甲定乙供产品)工程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规格、型号、性能、标准等表示清晰,但不得指明或提示生产厂家、供应商。

2建筑设备施工图中均应明示设备表,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注明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和数量。

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不得使用淘汰产品。

3.3.2

结构

1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5.2.2条规定,应严格执行: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005E钢筋”(强制性条文),材料进场申报时上述钢筋的表面必须轧有“E”的专门标志,其检测的强屈比“不应小于1.25”、超强比(超屈比)“不应大于1.30”,且均匀伸长率“不应小于9﹪”。

2预制砼桩等批量大的工程构配件,在项目建设地点有成熟的生产、使用经验,并有可靠、稳定、充足的市场供应。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材料、构配件,应有符合法规的技术鉴定保证,并已进行技术经济效果对比论证。

3.3.3

建筑电气

所使用的主要设备应分别按A、B类及其它类别,列表示明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3.3.4

给水排水

1所使用的主要设备(包括器材、管材、阀门及伸缩器等)应分别按A、B类及其它类别在首页或相关图上列表示明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单位、数量,必要时备注运转说明。

3.3.5

暖通空调

3.3.6

装饰装修

1对于A类(甲供产品)及B类(甲定乙供产品)物料表、洁具、灯具、面板材料、门锁五金的规格、型号、性能、标准等表示清晰。

2洁具,灯具,门锁五金的选型与图纸表示相符,尺寸合适,能满足使用及安装要求。

特殊设备的安装,如大型灯具,需有专门说明的安装及加固说明。

3提供橱柜图纸和材料表

3.4所要求的施工技术、使用的特殊材料对施工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符合性、在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能与条件与运行使用效果

序号

图别

审查内容范围与深度

3.4.1

建筑

1楼层数≥7层时,外门窗应采用安全玻璃。

2防火窗如设计为上悬窗形式,要求必须有自动关闭装置。

3卫生间、厨房墙面地砖的幅面规格不宜大于500×500mm,且不宜使用玻化砖。

4楼梯间出屋面不得使用木门。

5别墅坡屋顶不宜使用暗天沟。

6卫生间墙体不宜使用空心砌块,如确需使用空心砌块时,必须在迎水面有可靠的防水、防潮措施(如柔性防水上返300mm高,以上部份做防水砂浆或卫生间砼楼地面在墙根部做300mm高素砼等)。

7钢结构或铸铁栏杆通花等金属构件表面涂装防锈说明清晰、合理。

8二次供水或直饮水加压、处理房室内饰面用料应符合卫生许可设计标准。

9卫生间或有地漏房间的楼地面与相邻房间、走道的高差,应由结构处理预留,并按门口(起坡点)与地漏的距离长短保证找坡要求。

10厨房燃气灶下不得布置消毒碗柜等发热设备。

嵌入式燃气灶下方必须有足够的进气孔缝。

排烟机与烟道井距离应满足排烟软管安装弯折可能。

11沿海多雨或夏季台风影响地区外门处露台与室内地面必须有足够的高差或有可靠的防止雨水灌入室内设施,露台面应找坡,清晰标示坡度并坡向室外或地漏。

人流频繁或营运性商业用房外门顶应设置有足够外挑长度和宽度的飘蓬。

12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处除应设置截水沟外,尚应在下坡起点前道路段形成与周边地面高差不少于300mm的上坡。

对于夏季瞬时暴雨地区必要时尚需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合适位置预设便于装拆的挡水闸。

3.4.2

结构

1地基与基础处理

地基与基础处理技术、施工工艺、机具条件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并有成熟的施工经验,符合施工安全、环保、卫生法规与规定。

2关于挤土桩

对挤土桩,且场地下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成果资料揭示场地下∕土体含水量高∕地下常水位高,土体基本处于饱和状态时,为有效保证成桩质量,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4.7∕4条规定,宜于设计文件中提出:

“应采取消减超孔隙水压力、控制沉桩速率等措施”要求。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8.5.2∕9条规定:

“应考虑桩基施工中挤土效应对桩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深厚饱和软土中不宜采用大片密集有挤土效应的桩基”。

4对设计等级属甲级桩基,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3.1∕1条规定,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故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要求桩基正式施工前,现场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以验证设计所采用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的符合性。

5对设计等级属甲级桩基∕乙级抗拔桩,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4.6∕1条规定,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确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要求桩基正式施工前,现场进行相关试验。

6设计采用抗浮(拔)锚杆基础,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10.2.19条规定:

“基础抗浮(拔)锚杆完成后应按本规范附录M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检验数量不得少于抗浮(拔)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设计文件应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7对采用复合地基项目,设计文件应要求复合地基处理完成后,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7.2.8条规定: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荷试载荷试验确定,来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强制性条文),测试验证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符合性。

8关于厚筏板基础构造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1中8.4.9条规定,采用平板式筏基“…当筏板的厚度大于2000mm时,宜在板厚中间部位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间距不大于300mm的双向钢筋网。

9地下室内隔墙不得使用轻质隔墙板。

10砼剪力墙、柱边缘与门窗洞口间距不得小于100mm。

11砼楼板中密集预埋PVC线管下应同时沿长铺垫足够宽度的钢丝网,以防砼板底裂缝。

12楼面梁支承在剪力墙上时,应按JGJ3-2002节7.1.7条的要求采取措施增强剪力墙出平面的抗弯能力;应避免楼面梁垂直支承在无翼墙的剪力墙的端部。

13悬挑构件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不应布置无后延的悬臂梁或弧形悬梁根部支承于边梁上。

14楼面梁支承在砼剪力墙上时,应避免楼面梁直接支承在无翼墙的剪力墙端部,确无法避免时应有可靠、合理的构造加强措施。

15节点构造合理、清晰。

3.4.3

建筑电气

公共场所(如小区道路、绿化及景观、地下车库等)照明配电回路划分合理,便于分别控制与计量管理。

3.4.4

给水排水

1蓄水池人孔应考虑方便检修人员携带工具进出,人孔盖必须安全密闭,呼吸孔、溢流管及人孔盖缝应有防虫设施。

2生活污水立管不得穿越卧室、客厅等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房间,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3高层建筑中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且应在防火套管周围筑阻水圈。

4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

3.4.5

暖通空调

1使用家用空调或多联变频空调的房间,必须合理预留冷媒及冷凝排水管穿墙孔,穿墙孔孔洞位置应充分考虑安装方便,不得与阳台水落管等冲突,冷媒管与室外机组距离最短,且有足够安装弯折半径,并不致平台雨水回灌室内。

3.4.6

装饰装修

1)以下节点需满足各地规范要求,安全并方便使用:

1、核查卫生间骨架隔墙大样节点;2、浴缸检修门节点;3、轻钢龙骨与砌体墙连接节点;4、门套安装节点;5、超高超重门安装节点;6、各类消火栓装饰门及管道井装饰门节点;7、电梯厅大理石门套;8、电梯轿厢天花吊顶做法;9、临空及楼梯护栏与结构连接标准节点;10、石材干挂钢架及节点详图;11、倒挂石材节点详图;12、墙面石材贴挂结合大样节点图;13、高大玻璃隔断安装节点;14、抓杆详图;15、反支撑吊顶详图

2)防火门高度及宽度尺寸需满足2013年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出的相关规定,双扇防火门外形尺寸不得超过2123,单扇防火门外形尺寸不超过1023,防火门套要满足防火构造要求。

3)斜坡及湿区地面防滑处理需满足规范要求,安全并方便使用。

4)装修设计图纸应保证原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若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应经甲方及相关单位同意.5)对改建工程的分隔墙体材料,应符合该类建筑的耐火极限,保证其强度及隔声要求.

6)室内墙面,吊顶装饰的分隔尺寸,材料规格,抗弯强度,主要做法,节点详图需满足安全,环保及相关规范.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防腐处理,干挂石材或装饰板的安装,封口处理,防火,保温处理等需到位.

7)室内装饰配构及材料选择需安全明确,恰当,材质满足相关要求.

3.5专业设计文件之间的协调、吻合

序号

图别

审查内容范围与深度

3.5.1

建筑

1建筑物中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铺助设施(包括设备基础、二次施工的排水沟渠等),且必须作相关专业设计的会签确认。

2沉箱式卫生间沉箱底部应作找坡并设无侧排地漏(或导排管),将沉箱底部存水排入下水管。

3楼、地、墙面预留孔洞及埋件位置、尺寸、标高和做法索引等,相关专业设计图纸表示一致,需作结构或构造加强者,应在建筑或结构图上明示。

3.5.2

结构

利用结构钢筋防雷接地(包括竖向及环向),应标注连接点、接地电阻测试点、预埋件位置及敷设方式,注明所涉及的相关图号、大样,相关施工图应作会签。

3.5.3

建筑电气

1户外景观照明预留容量应与照明用电需求匹配。

2需二次精装修的部位,所预留容量、配电箱的位置应与二次精装修设计协调。

3天花灯具布置应与空调散流器、回风口、消防烟温感探头及喷淋头布置协调。

3.5.4

给水排水

1分期建设的工程,首期工程中应有符合验收要求的备用电源与消防给水设施(包括消防蓄水池、消防水泵等)。

2对需作专项深化设计的给水系统(如气体灭火系统、游泳池循环系统、水处理系统、公建厨房、洗衣房等),应在总平面上注明位置、预留孔、预埋件、设备与管道接口位置及施工技术参数、要求。

3预埋于楼地面的给水、供暖管道不应从门洞口下通过,确无法避开时应从门洞侧通过,管道穿越砼剪力墙时应预留套管。

4穿过建筑物基础、变形缝的采暖管道,以及埋设在建筑结构里的立管,应采取预防由于建筑物下沉而损坏管道的措施。

3.5.5

暖通空调

1厨房内管线不得在烟道排气管、口位置穿越。

2设备到货单件重量较大,卸货、安装需停置或穿越楼地面时,结构设计应预留施工荷载、吊装孔洞等条件并于图中说明,相关施工图应作会签。

3需利用结构梁柱起吊设备者,结构应预留条件并于图中说明,相关施工图应作会签。

3.5.6

装饰装修

1)所有设备的检修口位置需满足检修需求,方便使用,并和装饰造型对应,美观整洁。

2)装饰灯具的控制需满足节能要求,装饰照明需满足设计意图。

重点照明位置需保证灯光足够,如标识标牌,软装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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