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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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新疆财经学院法学系
法学理论教研室
目录:
教学内容:
课时:
导论:
第一章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6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9
第三章春秋战国法律制度14
第四章秦代法律制度16
第五章汉代法律制度20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4
第七章隋唐代法律制度27
第八章宋元时期法律制度33
第九章明代法律制度36
第十章清代法律制度39
第十一章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43
第十二章国民政府法律制度40
第十三章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50
大纲说明: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说明
一、教学目的和任务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它所研究的对象是中国法制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进而探究其发生、发展及演变的规律性以及与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域的法制相比较的特色。
换言之,中国法制史所研究的是中国在法制方面的国情,这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本科的一门基础课程。
也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中国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在中国进行法制建设所需要的法学人才,那么让学生了解中国在法制方面的国情显然是应有之义。
中国历史上在法制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现在的法制建设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而了解中国悠久的法制方面的传统,了解传统法制文化,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更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另外在学习现代部门法的同时,掌握一定的有关历史知识,可以提供一个作为比较思考的参考对象,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现代法律概念及其体系,更深入地探究法律的真谛。
二、教学要求
(一)教学指导思想
中国法制史的教授与学习过程中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
研究与学习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应该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提供的科学原理和科学谨科学的态度去研究和学习,从而还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制度以本来面目,揭示其产生、发展、演变的历史根源和规律。
(二)教学思路
1突出各个历史时期法制的主线索,包括法制思想、立法成就、法律制度的内容和司法机关、审判制度的基本状况。
使学生掌握中国法制历史的基本脉胳和内涵。
2善于分析各个历史年代之间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方面的沿革与发展状况,讲清这种历史沿袭和变化的特点,使学生掌握中国法制历史发展的主脉博。
3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物质生活条件的综合反映,是当时社会生活的整体折射。
其背后深藏着凝重的文化内涵,而且煌辉的法律制度本身也构成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元素之一。
解读这些丰富的法律文化内涵是教授《中国法制史》教师的责任和要求。
(三)教学方式和手段
1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于学生讨论、专题座谈、参考书目阅读、作业等方式。
2宜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
三、学习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二)充分认识学习该课程的必要性、重要性
(三)具备一定古文阅读和历史分析能力
(四)积极参与各个教学环节
四、教材选用
选用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教育出版社于2000年共同出版的《中国法制史》作为教学用书。
该教材由曾宪义主编,是由教育部推荐使用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之一,也是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
五、具体实施
(一)课程安排
本课程是54学时,3学分,一般应安排在大一第二学期。
考试课。
(二)教学进度表,课时分配表
教学内容课时安排(课时)
绪论
第一章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3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7
第三章春秋战国法律制度3
第四章秦法律制度3
第五章汉朝法律制度3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3
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7
第八章宋元法律制度3
第九章明朝法律制度4
第十章清朝法律制度3
第十一章清末法律制度3
第十二章国民政府法律制度4
第十三章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2
总学时:
54课时;其中授课50学时,期中考试2学时,讨论2学时。
导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中国法制史的概念及研究对象和范围,了解我国法制历史发展的概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意义与方法。
难点、重点: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国法制史研究范围
一、概念
中国法制史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历史概念使用,一是作为学科概念使用。
通常指后者。
中国法制史既是史学的分支也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基础学科。
二、研究对象
(一)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
(二)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
(三)中国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
(四)各个时期对法制产生影响的思想和学说
(五)各个时期内对法律产生影响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
三、中国法制发展概述
(一)中国早期法制时代
(二)中国封建法制时代
(三)中国近现代法制时代
四、中国法制史学科发展与研究状况
(一)前学科的法制史研究
(二)近代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形成与发展
(三)新中国法制史学的发展
(四)目前法制史研究的焦点问题
第二节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与方法
一、意义
(一)继承和发扬优秀法律文化
(二)充实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
(三)对学习和研究其它法学学科的意义
二、学习、研究方法
(一)正确的研究方向
(二)领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
(三)加强对中国法律文化的伦理性的认识
(四)理解中国法律文化所体现的哲学特征
(五)探索法律制度与社会土壤的关系
作业与思考题:
1中国法制及其研究范围。
2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3学习中国法制史应注意的问题。
参考书目:
1张晋藩著:
《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薛梅卿主编:
《中国法制史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3韩延龙主编:
《中国法制通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
第一章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中国法律起源的特征以及夏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难点与重点:
中国法律的起源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国家的产生
夏初已具有国家产生的基本特征,包括“公共权力”的产生,按地域划分居民、税赋的产生等。
二、原始的习惯到习惯法
(一)母系氏族习惯向父系氏族习惯的转变
(二)父系氏族习惯向习惯向法的转化
(三)习惯法的产生
三、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一)原始的礼演变为法
(二)走向王权专制的法律
(三)刑事法律较为发达
(四)氏族社会的色彩对法律产生着重要影响
第二节夏代法制
一、法律形式
(一)禹刑
(二)制定法
(三)誓
二、法律内容
(一)夏礼
(二)刑事法律
1弗用命罪
2夏刑罚
3昏、墨、贼
4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三)《政典》
(四)土地制度与赋税
三、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和审判制度
(二)监狱的设置
第三节商代法律制度
一、商代的立法思想
(一)王权神授
(二)“天讨”与“天罚”
二、法律形式与主要法律
(一)法律形式
1汤刑
2誓
3训
(二)官刑
三、法律内容
(一)军事法规
1矫诬天命
2不从誓言
(二)刑事法规
1刑罚体系
2法外用刑
3危害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的犯罪
(三)行政法规
1官刑的主要内容
2对“三风十惩”的处罚
3官刑的启示
(四)民事法律规范
1所有权
2继承制度
3婚姻家庭制度
四、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审判制度
(三)监狱制度
作业与思考题:
1试述中国法律的起源。
2夏商法律思想的特点。
3商刑的主要内容。
4商朝的刑事法律规范。
5简述《官刑》。
参考书目:
1怀效锋主编:
《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王玉哲著:
《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朱勇主编:
《中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充分理解西周法律思想、宗法制度以及礼与刑之间的关系,掌握西周刑事、民事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难点和重点:
宗法制是难点,礼与刑是重点
教学内容:
第一节西周法律概况
一、西周法律思想的发展
(一)从“授命于天”到“皇天无亲”
(二)以德配天的内涵
(三)明德慎罚的涵义及其影响
二、宗法制度
(一)概念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和国家制度相结合的政治制度。
(二)原则与制度
其一,嫡长子继承制
其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
其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构成一级国家政权,向周天子负责。
三、西周时期法律形式
(一)周公制礼
(二)《吕刑》
(三)九刑
(四)遗训及殷彝
第二节西周的礼及礼刑的关系
一、“礼”的渊源
“礼”最早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
二、周礼
(一)性质
是西周社会不成文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具有法的性质。
(二)作用
“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
”
(三)内容
周礼可说是无所不包的文化体系,是典章制度、行为规范、礼节仪式和道德观念。
(四)核心
“亲亲”、“尊尊”是周礼的核心原则。
三、“礼”与“刑”的关系:
(一)“礼”与“刑”的关系
1互为表里
2“礼”是“刑”的指导,“刑”是“礼”的保障
(二)关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事法律制度
一、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
(一)不孝不友
(二)犯五命
(三)放弑其君
(四)杀越人于货
(五)群饮
(六)违背盟誓
(七)从农时
二、西周时期的主要刑罚
(一)五刑体系
(二)圜土之制
(三)嘉石之制
(四)赎刑
(五)流刑
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
(一)主要刑法原则
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矜老恤幼”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4宽严适中
(二)西周时期“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
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即“三国三典”。
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事制度
(一)所有权
1“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2中前期:
“授民授疆土”,“田里不鬻”
3后期出现了私田,归私人所有,废井田,开阡陌
(二)债和契约
1质剂:
大市为质,小市为剂。
买卖契约的形式。
2傅别:
借贷契约的形式。
二、婚姻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
1一夫一妻多妾制
2重要原则:
其一,同姓不婚。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
其二,父母之命,媒约之言。
3婚姻六礼
即: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二)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
七出:
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
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
宗祧继承,即身份、地位的继承
第五节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1周王
2中央司法官员
3地方司法官员
(二)主要诉讼制度
1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区分
民事案件,一般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
2告诉与审理
3五听:
辞、色、气、耳、目
4证据制度
5“读鞫”“乞鞫”制度
6司法官的法律责任
(三)西周时期的监狱
作业与思考题:
1西周法制指导思想及其影响。
2试评析宗法制。
3试述西周的礼与刑。
4西周的婚姻制度。
5西周时期刑罚运用的主要原则。
6西周土地所有权制度。
7简述“五听”。
参考书目:
1邹昌栋:
《中国礼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5月版。
2马小红:
《礼与法》,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版。
3胡留元、冯卓慧着:
《西周法制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成文法公布的背景,掌握成文法公布的情况及意义。
重点介绍《法经》及其历史地位,理解商鞅改法为律的历史影响。
难点和重点:
改法为律《法经》
教学内容:
第一节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与变化
(一)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的破坏
(二)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三)礼崩乐坏
二、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
(一)郑、晋、楚各国的立法
1郑国
“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2晋国
3楚国
(二)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论争
第二节战国时期的法律发展
一、各国的变法与立法活动
(一)各国的变法
(二)立法活动
二、法家主要思想
(一)“事断于法”
(二)“刑无等级”
(三)“布之于众”
(四)“重刑轻罪”
三、李悝的《法经》
《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它是适应日益发展的封建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出现的。
(二)《法经》的主要内容
《盗》《贼》、《网》、《捕》、《杂》和《具》六篇。
(三)《法经》的历史地位
四、商鞅变法
(一)商鞅变法的内容
(二)商鞅改法为律的意义
(三)商鞅变法对秦国的影响
作业与思考题
1简述我国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2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制原则。
3试述《法经》。
4简述商鞅改法为律及其变法的意义。
参考书目:
1俞荣根著:
《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2张国华等主编:
《中国法律思想史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诸子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第四章秦代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秦法律思想及其实践,掌握秦代法律内容,理解秦朝法制和繁密性、残酷性。
难点和重点:
秦劳役刑是难点,刑事法律制度是重点。
教学内容:
第一节秦代法制概述
一、立法思想
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推行“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制思想,强调皇帝专制的权威;要求“治道运行,莫不皆有法式”;施用“刑杀为威”政策。
二、云梦秦简
全称为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发现的大量竹简,内容多是秦代法律的记载,是研究秦法律制度的珍贵史料。
三、法律形式
(一)律
(二)令
(三)式
(四)法律答问
(五)法律文告
(六)廷行事
第二节秦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一)罪名
包括危害皇权罪、侵犯财产和人身罪、渎职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
(二)刑罚
1笞刑
2徒刑
3流放刑
4肉刑
5死刑
6羞辱刑
7赀刑
8株连刑
(三)定罪量刑原则
1规定刑事责任年龄:
以身高为标准
2确认主观意识状态,区分故意与过失
3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
4累犯加重,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加重
5自首减免刑罚,消除犯罪后果减免刑除
6实行连坐
7诬告反坐
二、民事法规
(一)民事权利主体
(二)民事权利客体
(三)所有权
(四)债权
(五)婚姻与继承
三、经济法规
(一)农业管理与资源保护
(二)手工业管理
(三)商业贸易
(四)财政货币管理
四、行政法规
(一)机构设置
(二)官吏任用
(三)官吏职责
(四)官吏奖惩
第三节秦代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一)中央司法机关
(二)地方司法机关
二、主要诉讼制度
(一)诉讼程序
1诉讼的提出
2告诉的限制,“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3案件的审理
4案件的再审和判决
(二)诉讼原则
1有罪推定原则
2依法律和事实判决的原则
3有条件的刑讯原则
4证据原则
三、监察制度
秦代开创了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先河,对后世有重要影响。
作业与思考题:
1简述《云梦秦简》。
2秦法律指导思想是什么?
3秦刑事法规主要内容。
4简述秦经济立法。
5秦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参考书目:
1《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
2大庭修著,林剑鸣译:
《秦汉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高恒著:
《秦汉法制史论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第五章汉代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秦汉法律思想的演进过程,理解封建法律儒家化进程,介绍文景刑制改革及其影响;分析汉朝司法制度变革。
难点和重点:
春秋决狱是难点,文景列制改革和刑法原则的发展是重点。
教学内容:
第一节汉代法律指导思想的变化
一、汉初至文景时期
以黄老思想为法制的指导思想。
二、汉武帝以后
这一时期以儒家思想为主,其中心“德主刑辅”。
第二节汉代立法概念与法律形式
一、立法活动
(一)西汉初期的立法活动
《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章。
(二)武帝及西汉中后期的立法活动
(三)东汉时期的立法活动
二、法律形式
(一)律
(二)令
(三)科
(四)比
第三节汉代刑事立法
一、刑法原则的进一步发展
(一)关于刑事责任年龄
(二)“亲亲得相首匿”
(三)先自告除其罪
(四)贵族官员有罪先请
二、刑罪制度
(一)汉初刑制的变化
(二)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1背景
2内容
3意义
三、主要罪名
(一)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
1阿党与附益
2事国人过律
3非正
4僭越
5出界
6漏泄省中语
(二)危害君主专制的犯罪
1欺漫、诋欺、诬罔
2非议诏书毁先帝
3怨望诽谤政治
4左道
5废格诏书
(三)危害皇帝尊严和皇帝安全的犯罪
1不敬、大不敬
2群饮酒罪
3首匿罪
4通行饮食
5见知故纵
第四节汉代民事立法
一、所有权
(一)土地所有
(二)其他财物所有权
二、债
(一)买卖契约
(二)借货契约
(三)租佃契约
三、婚姻与家庭
(一)婚姻法
1婚姻的成立
2一妻多妾制
3婚姻的解除
(二)家庭法
四、继承法
第五节司法机关和诉讼制度
一、司法机关
1廷尉
2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关
(二)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一)告劾
(二)逮捕和羁捕
(三)审理和判决
(四)上书复审
(五)执行
三、春秋决狱
(一)含义
(二)背景
(三)原则
(四)影响
四、监察制度的发展
(一)中央监察机关
(二)地方监察机关
1司法校尉
2州(部)刺史
作业与思考题:
1秦汉之际法律思想的演进。
2汉立法活动及法律形式。
3汉文景刑制改革。
4汉刑事立法的主要原则。
5简述《春秋决狱》。
参考书目:
1高恒著:
《秦汉法制史论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董仲舒:
《春秋繁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栗劲著:
《秦律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成就,特别是晋律北齐律,理解此时期八议、十恶等法律制度的形成和沿革,了解“名例”的沿革。
难点和重点:
服制定罪北齐律
教学内容:
第一节立法方面的主要发展变化
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
(一)三国时期的立法
1蜀国制“蜀科”
2吴国“律令多依汉制”
3魏国立法:
《新律》
(二)两晋的立法
(三)南朝立法
(四)北朝立法
二、法典结构的变化及立法技术的进步
(一)律的发展与法典结构的变化
1魏《新律》对汉旧律的改革
一是增加篇目
二是体例上的调整
2晋律,又称《秦始律》其设置更有进步,主要体现以下两点:
一是严格区别律令界限。
二是篇章体例合理,分魏律《刑名》为《刑名》、《法例》两篇。
3南北朝时期律的发展变化
(二)令的发展与变化
(三)以格代科
(四)式的出现
三、门阀世族特权的法律化
(一)确立维护贵族官员的特权制度
1八议
“八议”是指对八种权贵人物,在他们犯罪以后在审判上给予特殊照顾,所谓“大者必议,小者必赦”,官府不得专断。
2官当
(二)九品中正制与任官考绩制度
1九品中正制
2任官考绩制度
(三)维护尊卑良贱等级关系的婚姻制度。
第二节魏晋律学与刑罪制度的发展变化
一、律学的发展与法律解释的规范化
(一)律学对传统法律发展的影响
(二)法律解释的规范化
二、“重罪十条”的由来及其内容和影响
1为加强镇压危害封建专制统治和违反伦理纲常的行为,北齐律将“重罪十条”正式入律。
2内容:
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三、服制定罪与留养制度
“服制定罪”是《晋律》首创,目的在“峻礼教之防”是指亲属间的犯罪,依据五等丧服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
“留养”亦称“存留养亲”,指犯人直系尊亲属年老应待而家无成丁,死罪非十恶,允许上清,流刑可免发遣,徒刑可缓期,将人犯留下以照料老人,老人去世后,再实际执行。
四、五刑制度的形成与废除宫刑及流刑地位的固定
(一)北齐刑罚制度的完善与五刑体例的形成
(二)废除宫刑
(三)缘坐范围的变化
“缘坐”指一犯罪而株连亲属,使之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从坐”、“随坐”。
(四)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第三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一、中央三省与地方州、郡、县三级制
(一)中央三省制的形成
(二)地方州、郡、县三级制
二、司法机关的扩大演变
(一)廷尉改称大理寺
(二)地方司法机构的变化
三、诉讼制度的变化
(一)限制诉讼权利
(二)皇帝频繁直接干预和参与司法审判
(三)直诉制的形成
作业与思考题:
1简述晋律、北齐律的立法变化。
2“重罪十条”的沿进过程。
3“名例”的沿革。
4“准五服以制罪”的含义。
5八议的来源、内容和影响。
参考书目:
1丁凌华著:
《中国丧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