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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

2009年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

二零零九年元月

一、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任职条件规定

•为了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原劳动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加强压力管道设计人员的管理,促进各级设计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压力管道设计质量。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包括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者审定人员、审核人、校核人、设计人。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条件

•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由设计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做出正确决定。

•⑴熟知并能正确运用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

•⑵熟知压力管道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关键技术问题上能作出正确决断;

•⑶单位副总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

压力管道设计批准或者审定人员

  

(1)从事本专业工作,而且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

  

(2)能够正确运用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且能够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贯彻执行;

  (3)熟知相应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关键技术问题上能做出正确决断;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审核经历;

  (5)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6)经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或者持有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

 校核人员

  

(1)能够运用有关法规、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

  

(2)具有相应设计专业知识,有相应的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成果并且已投入制造、使用;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历;

(5)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设计人员

  

(1)具有一定的相应设计专业知识;

  

(2)贯彻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

(3)能够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且会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具有初级(含初级)技术职称和一年以上的设计经历。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业务考核规定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工作。

各级设计人员包括审定人、审核人、校核人、设计人都在考核的范围内。

工作态度考核

•考核方法和要求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与工程技术业务考核结合进行。

•考核分为经常性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考核成绩应记入培训档案。

•经常性考核在日常技术业务工作中随时进行,主要通过日常完成技术业务工作的情况、工作质量及技术水平予以考核。

考核成绩的积累材料为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由设计技术负责人负责。

主要对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进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及本职工作应具备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和业务考核。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设计文件质量评定结果、业务建设成果、技术调查报告、技术论文、专题总结、译著、培训记录与考核成绩等均作为设计人员的全面考核依据。

•考核结果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各级设计人员任免的依据。

•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限期进行培训,重新考核。

对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应降级使用或调离设计岗位。

考核内容

•工作业绩

•⑴从事压力管道设计或专业基础工作所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

•⑵压力管道设计项目或专业基础工作的复杂程度;

•⑶履行职责的表现;

•⑷设计成品的实际水平、图面质量;

•⑸审查机构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和考核答辩成绩;

•⑹设计成品在制造、施工和生产中反映的意见。

•实际工作能力

•⑴熟悉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技术条件的程度,以及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的水平;

•⑵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实际应用情况;

•⑶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⑷在压力管道设计工作以及专业基础工作中的组织能力或指导能力;

•⑸技术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⑹现场工作情况和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技术水平

•⑴压力管道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实际水平,通过平时考核与测验成绩评定;

•⑵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论文、工程或专题总结和译著的质量、数量和发表情况;

•⑶技术调查报告的内容、结论及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

•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文等学习或培训的考试成绩;

•⑸在压力管道设计工作中应用计算机计算和绘图的能力。

•工作态度

•⑴接受设计任务的态度;

•⑵工作中的表现;

•⑶协作关系。

•各级设计人员资格的评定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任职资格每年评定一次。

•根据工作业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按照各级设计人员的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压力管道设计人、校核人、审定人,但应注意有《压力管道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经压力管道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发布。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资格名单必须报审查机构备案。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设计人员

•⑴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定,遵守压力管道设计的各项规定和质量管理制度;

•⑵承担分配的压力管道设计任务,对设计质量及设计进度负责;

•⑶根据设计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设计资料,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压力管道设计方案,经与校审人员讨论后,按设计的有关规定开展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

•⑷正确应用压力管道设计基础资料、数据、计算公式、计算机软件和标准规范,进行压力管道设计。

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校核人、审核人研究讨论;

•⑸通过专业负责人向有关专业提出或接受设计条件;

•设计人员

•⑹按规定进行设计文件编制,做到图样表达正确,文字说明通顺、简练,并认真进行自校,设计文件未经自校不得送交校核人;

•⑺负责校审后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打印文件的复校;

•⑻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并参加设计文件的会签工作;

•⑼认真处理制造、安装、生产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并将处理问题的技术文件及时整理归档;

•⑽做好设计文件的整理,按有关要求进行整理,经专业负责人检查后统一归档,并负责归档后设计文件的修改工作。

•校核人员

•⑴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遵守压力管道设计的工程规定和质量管理制度;

•⑵会同设计人商讨、研究压力管道设计原则、管道布置、管道材料和应力设计方案,协助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⑶全面校核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校核设计是否符合最新版设计条件及安装操作和维修等方面的要求,校核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⑷校核设计是否符合本专业关于图纸绘制和技术文件编制的规定,以及设计是否符合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⑸校核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是否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要求;

•⑹校核特殊管件强度计算书,采用的标准规范、设计条件、基础数据、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校核人员

•⑺校核管道应力分析计算,采用的软件是否经过批准,输入数据和模拟运算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支承点上的推力和力矩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⑻校核设计成品的完整性,标准图、复用图选用是否正确;

•⑼校核工程设计规定、管段材料表、综合材料表是否正确完整;

•⑽校核图例是否正确,文字说明是否通顺简练;

•⑾校核向有关专业提出或返回的设计条件;

•⑿填写“设计校审记录”和“质量评定卡”,对设计文件进行质量评定。

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⒀负责对归档后设计文件修改的校核;

•⒁对校核的设计文件质量和完整性负责。

审核人员

•⑴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遵守压力管道设计的各项规定和质量管理制度;

•⑵参加压力管道设计原则和主要技术问题的研究讨论并作出决定,协助设计人,校核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

•⑶负责审核压力管道设计原则,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条件,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是否安全可靠,对主要技术问题和设计方案的正确合理性负责;

•⑷审核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

•⑸审核本专业有关设计规定;

•⑹审核特殊管件强度计算书,管道应力分析计算书;

•⑺填写“设计校审记录”和“质量评定卡”,对设计文件进行质量评定。

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⑻对审核的压力管道设计质量负责。

审定人员

•⑴负责审定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对设计所采用技术的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⑵参加压力管道设计中的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评审;

•⑶审定压力管道的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

•⑷审定管道材料等级规定;

•⑸审定管道应力分析计算书;

•⑹对设计、校核、审核人之间的技术分歧作出最后的决定;

•⑺必要时主持压力管道设计的中间审查;

•⑻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⑼对所审定的压力管道设计质量负责。

•校、审人员按照《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校审,将校审意见填入“设计校审记录,并根据本制度《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的规定填写“设计质量评定卡”。

•设计人员按校审核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并在“设计校审记录”上填写修改情况。

若有不同意见,可以协商,有争议的问题可以提交上一级设计人员裁决。

对已决定的意见,各级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允许在“设计校审记录”上说明个人意见。

•设计文件修改完成并经校、审人员验证修改情况后,各级设计人员按照本制度《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签署》的规定进行签署。

•需要时,签署完成后的设计文件送提出条件的专业或用户进行会签。

•设计成品文件归档前由设计部门进行质量检查。

•检查合格后的设计成品文件及设计资料由设计人员负责按《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后的设计成品文件发送前按《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在设计总图(或装配图)蓝图上加盖本单位设计资格印章。

•发送后的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更改时按本制度《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更改》的规定进行。

技术负责人

•⑴负责指导压力管道的技术工作和长远规划,主持制定压力管道设计技术开发和基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组织贯彻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安全技术监察条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

•⑶组织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年度综合报告和本单位资格认证换证工作;

•⑷组织安排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考核及技术交流,提高各级压力管道设计人员的技术素质;

•⑸协调审批人员在设计技术问题上的不同意见

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程序

•压力管道设计的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和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程序。

•初步设计/基础设计阶段

•⑴设计准备

•研究、了解合同条款及业主要求,明确设计任务、范围和内容;

•研究工艺流程、工艺说明、设计基础资料、了解工艺对压力管道设计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研究开工报告,了解压力管道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采用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设计实施计划及控制点要求;估算工作量,安排人力;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名单”确定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

•专业负责人根据开工报告和本专业基础设计(初步设计)技术统一规定作补充规定,补充完善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等级表,编写项目的技术统一规定。

•⑵管道材料根据设计基础资料,编制“管道等级与材料选用表”;

•⑶根据设计基础资料对需要进行应力分析的管道编制“应力分析管道一览表”,并校核管道壁厚;

•⑷设计人员配合相关专业研究初步的设备布置方案、危险区划分、消防设备布置方案及主要建、构筑物的楼面、平台、梯子的布置方案,对设备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设计评审。

•⑸确定地下管道布置方案和装置区管廊布置方案;

•⑹对装置内的主要管道(包括主要工艺物料管道和大直径的公用物料管道)、贵重金属管道、有特殊要求的管道、需应力计算的管道和影响设备布置的关键性管道进行配管研究(绘制主要管道走向图,对装置内管道进行排布,确定主要管道的走向,研究装置内管廊的宽度、层数、高度等);

•⑺进行材料统计,提出材料表(主要是大宗材料、贵重材料、阀门、特殊件等);

•编制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内容除规定要求外,还应包括:

管道材料的选用、管道的隔热、防腐、蒸汽伴热、夹套管、接地及管道支吊架设计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设计说明书的校审

(1)设计人员编制完成的设计说明书,在送校前要进行全面自校;

(2)校、审人员按照《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校审,将校审意见填入“设计校审记录”,并根据《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的规定,填写“初步设计质量评定卡”;

•(3)设计人员按校审意见修改设计说明书,并在“设计校审记录”上填写修改情况;若有不同意见。

可以协商,有争议的问题可以提交上一级设计人员裁决。

对已决定的意见,各级设计人员应按意见严格执行,允许修改人在“设计校审记录”上说明个人意见。

•⑽设计说明书修改完成并经校审人员验证修改情况后,各级设计人员按照《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进行签署、会签。

•⑾设计说明书归档,《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管理》规定执行;

•⑿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

•⒀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修改、补充设计,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阶段

•⑴设计准备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说明书、开工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施工图专业设计技术统一规定;

•⑵确认和完善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阶段需用的管道等级与材料选用表;

•⑶设备布置图

•根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审查意见修改设备平、立面布置图,提供给各有关专业;当设备平、立面布置图有较大变化时,需进行设计方案评审;

•⑷管道布置图

•管道专业根据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及其它专业设计条件,在管道走向图基础上,进行管道布置设计、绘制管道布置图;

•⑸设计人员根据“应力分析管道一览表”,对需要进行应力分析的管道,绘制管道轴侧图,并提交应力分析条件图,设计人员进行管道应力分析计算。

根据计算结果修改管道布置。

如应力分析不合理,应重新进行管道布置,再进行应力分析直至合理为止;

•⑹绘制轴测图

•设计人员按设计规定或合同要求,需要出轴测图时可绘制轴测图,供管道预制加工、现场安装和材料统计使用;

•⑺根据设计项目情况,若需要进行伴热设计时,绘制伴热系统图、进行伴热管系的材料统计;

•⑻绘制特殊管件制造图;

•⑼管架设计:

绘制管道支吊架图或选用标准管道支架,编制支吊架表;

•⑽绘制非定型设备管口方位图;

•⑾给有关专业提供设计条件,如土建二次条件、平台梯子、配电、照明、外管等。

•⑿编制管段表、设备管道涂漆材料一览表、综合材料表;

•⒀编制图纸目录和设计说明,对要求加盖“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的管道布置图,在图纸目录的相应的备注栏内填写压力管道类级别,如“GC2”;

•⒁编制“压力管道设计产品表”;

•⒂设计人员根据设计方案评审的意见及工程设计统一规定,按照《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的岗位职责进行设计。

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送校前进行全面自校。

若复用原有设计文件时,其复查和修改工作按照本制度《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复用》的规定执行;

•⒃校、审人员按照《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校审,将校审意见填入“设计校审记录”,并根据《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的规定填写“施工图设计质量评定卡”;

•⒄设计人员按校审核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并在“设计校审记录”上填写修改情况。

若有不同意见,可以协商,有争议的问题可以提交上一级设计人员裁决。

对已决定的意见,各级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允许在“设计校审记录”上说明个人意见;

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查规定

•设计条件系指设计条件表及条件图

•设计条件的编制

•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对编制的条件图(表)要做到完整齐全、准确无误、字体工整、图文清晰。

•提出的设计条件至少一式两份,一份由提出条件者保存备查,另一份提交接受条件方。

•设计条件的签署

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校审应由具备压力管道校审资格的人员完成。

设计条件应三级(编制、校核、审核)签署。

•设计条件的审查

•接受条件人员在接受设计条件后,有关人员应对设计条件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条件,应退回提出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修改。

•提出条件人员应对所提条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接受条件专业应对正确使用条件、满足条件要求负责。

•设计条件审查的内容:

⑴是否按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填写;

⑵图形与结构尺寸、操作参数是否清楚准确、齐全,能否满足要求;

•⑶设计条件的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接受条件人员在收到设计条件并确认无误后,在“接口信息传递单”上签字。

•设计条件的修改与签署

•在审查或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和提条件者若发现设计条件有问题或需要修改条件时,只能由条件编制人修改,并经校审人再次签字后发出;接受条件人无权修改外专业所提出的设计条件。

•设计条件中的个别文字、图形修改时,应按《压力管道设计条件图编制细则》的规定方法进行修改和签署。

•设计条件需作重大修改(指涉及方案问题或大量图形的修改)时,应更新版次重新提出。

•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条件由条件接受专业设计人员(或专业负责人)进行整理并按《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管理》的规定归档。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签署规定

•压力管道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的文表、图纸、计算书、统一规定等设计文件的校审和签署

•设计文件的校审

•校审人员应从具有校审资格人员名单中选派。

•设计文件提交校审前,设计人必须经过认真自校;设计人提交校审设计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有关设计条件及设计依据文件。

•校审人员在校审设计文件时,应按设计文件校审细则进行。

•计算机生成文件的校审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时,必须提出书面文件供校审使用;

•软件所完成的计算书,要对输入数据、重要的中间数据和最终计算结果的书面文件进行校审,对有特殊要求的计算书要进行过程审核。

•校审人员在校审过程中要认真填写“设计校审记录、初步设计质量评定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评定卡”。

•设计人员负责按校审人提出的意见修改并经校审人员核实。

•设计文件的签署

•设计文件的签署栏中,除“制图”可以兼任外,各级设计人员只能签署一级,不允许出现设计、校核、审核、审定兼任的情况。

压力管道设计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的标准化工作,其内容包括压力管道的国家安全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所称标准包括压力管道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导则等内容。

•标准的组织管理

•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压力管道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院标准都要认真执行。

•要及时组织新标准的宣贯、检查,督促有关人员熟悉标准、正确使用标准。

标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或编制部门反馈信息。

•标准的实施

•压力管道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对于强制性标准,一切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

•压力管道设计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对设计文件应进行标准化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归档。

•应收集和了解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收集有关技术的最新发展信息。

•要及时组织新标准的宣贯、检查,督促有关人员熟悉标准、正确使用标准。

标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或有关人员反馈信息。

•标准图的应用

•在设计中,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图、通用图可供选用的均应选用,不应再绘制内容相同的图纸。

•对国内工程,原则上应结合工程特点选用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图、通用图。

•国外工程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应适应国际工程惯例,满足设计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得到用户的认可。

•设计中选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图、通用图,单位可不供图,只注明出处。

•现行标准的管理

•凡国家、行业压力管道标准颁发部门发布的标准作废信息,应及时做出作废处理;

•编制“常用技术标准、规范有效版本目录”和有关标准作废通知,及时进行全面清理,标准持有人管理和使用的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

•作废的压力管道标准由相关部门及标准持有人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并加盖“作废”章,确保作废标准的非预期使用。

•对合订本/光盘中某个压力管道标准、规范的作废,应在目录上划一横线,表示该标准、规范已作废。

•为某种原因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标准、规范,都要加盖“仅供参考”章,并隔离存放。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规定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

•压力管道设计质量的评定工作,分压力管道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和压力管道设计质量评定两步进行。

•压力管道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工作,贯穿于设计文件校审工作的全过程。

•各级校审人员在校审过程中,应认真校审并填写“设计校审记录”和“设计质量评定卡”;设计质量评定卡应注明错误种类分类填写。

•错误分三类:

技术性错误;一般性错误;图面错误。

•⑴技术性错误是由于设计中的错误将会造成订货、制造、备料、施工安装、生产、安全、检修等方面较大的困难;将会造成设计较大的返工;将会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的经济损失:

•不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批文内容;

•不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

•采用计算公式错误或计算结果错误;

•选用技术参数、安全系数错误;

•设计内容不完整、有缺项;

•重要的设计条件提错或漏提;

•设备布置错误;

•选材及结构错误;

•重要的尺寸、标高、座标、数字和小数点写错;

•缺少重要的施工质量要求和技术条件说明或说明不清,甚至错误;

•复用设计文件选用错误;

•选用淘汰或质量低劣产品;

•可能产生造成技术性错误后果的一般性错误和图面错误。

•一般性错误是指在设计的局部细节上存在错误,但对制造、备料、施工安装、生产、安全和检修无重大影响。

例如:

•设计不符合编制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计算公式或系数选用不当,尚未造成重大浪费或安全问题;

•图纸中材料的规格、数量与材料表中所列不符;

•图样目录、图号写错将造成图纸发错或漏发,或图签栏内有关内容不按规定填写;

•次要的尺寸、计算的单位写错,标高、座标漏写或各视图中有矛盾;

•次要的设计条件提错或漏提;

•图面表达不清,缺乏必要的剖面(视)图;

•总尺寸与分尺寸有矛盾;

•设计不符合工程(或专业)设计技术统一规定;

•不按正式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编制文件。

•图面错误是指制图技术、文件编制质量较差,但不影响施工。

例如:

•说明词不达意,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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