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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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汇总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汇总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浏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号)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大
1996.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0.4.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8.6.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3.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0.30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5.1
行政法规
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2.8.1
2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
1992.8.1
3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6.10.1
4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1985.6.7
5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4.2.26
地方性法规
1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
1997.6.4
部门规章
1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部
2005.6.1
2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建设部
1997.12.23
3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
2003.3.1
4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建设部
1991.1.1
5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建设部
1993.9.1
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
2002.11.1
7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建设部
1993.1.1
政府规章
1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省政府
1993.2.28
2
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省政府
1998.6.22
3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省政府
1996.6.5
4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
省政府
2002.10.1
三、行政执法职能
(一)行政许可(共14项)
1、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
2、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8条
3、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9条
4、临时占用挖堀城市道路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0条
5、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
6、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
7、砍伐、修剪城市木树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24条
8、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26条
9、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
10、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15条第一款
11、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15条第二款
12、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15条第三款
13、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12条
1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7条
(二)行政处罚(共115项)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3、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时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6、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7、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8、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饲养的家禽家畜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
9、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10、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1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12、拒不改造、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
13、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14、擅自在电杆上张贴、涂写、刻画和张挂物品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15、擅自在市区散发广告、宣传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16、建筑物材料等堆放在护栏、围栏外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17、在市区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或者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18、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树叶、枯草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19、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20、擅自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21、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22、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的地点倾倒渣土,或者渣土、沙石等沿途撒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23、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沉淀排入下水道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24、在市区内擅自设置屠宰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25、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6、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7、影响存放垃圾的设施、容器周围环境整洁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8、随意拆除、损坏垃圾收集容器、处理设施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9、垃圾运输车辆不加封闭、沿途扬、撒、遗漏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30、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31、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32、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33、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34、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35、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36、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的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37、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38、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39、任何单位、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40、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41、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未按照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42、按照分工,对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负责的单位未尽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43、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未按照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44、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45、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责任单位不按照规定改造或者重建,或在拆除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厕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46、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未经验收交付使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47、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48、破坏公厕设施、设备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49、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50、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51、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52、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53、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54、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是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55、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56、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57、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三十一条
58、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不服从管理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三十一条
59、违反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60、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
处罚种类:
拆除违章建筑、罚款
法律依据: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
(一)项
61、在风景名胜区损毁景物、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污染、破坏环境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
(二)项
62、在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和垃圾、碎布等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6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
(一)项
64、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
(二)项
65、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66、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67、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街头流动饮食摊档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
68、未取得健康证明在街头流动饮食摊档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
69、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且无固定场所的游医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药品、器械,罚款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70、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店外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财物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
71、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车辆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九十三条
72、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证件经营城市公共客运业务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73、不执行由城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使用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会同税务部门印刷的车费发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74、不按时如实向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填报出租汽车统计报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75、不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和客运管理费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76、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客运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77、未经客运管理机构批准,将出租汽车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78、出租汽车未安装由客运管理机构批准的,并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计价器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79、未固定装置统一的顶灯和显示空车待租的明显标志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0、未在车身明显部位标设经营者全称及投诉电话、张贴报价牌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1、未携带统一样式的营运证正本,未在车前挡风玻璃处张贴统一样式的营运证副本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2、未受客运管理机构指定或者委托,擅自设立出租汽车营业站点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3、未经批准,擅自关闭或者改变出租汽车营业站及相应的停车场地用途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4、未携带客运资格证件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5、未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绕道、拒载,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6、未执行收费标准、未出具车费发票;未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等客运服务设施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87、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具、设施不按规定设置统一标志、标牌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88、擅自中断营运或者改变营运线路,或者越线、越站营运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89、随意丢站、拒载、甩客,违反乘客意愿中途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或者服务态度恶劣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90、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未经报告停业、歇业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91、非出租汽车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或者标识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92、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93、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使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94、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95、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96、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97、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98、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悬物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99、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处罚种类:
警告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00、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01、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02、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03、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04、紧急抢修埋没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05、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06、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107、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