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各县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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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各县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

赣州市各县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2007-2009)

 

 

前     言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汇集起来的记忆,是历史的镜子,是国家的文化财富和重要的文化资源。

在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档案的开发利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我们一手抓档案管理现代化,完善检索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一手抓转变职能,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查阅接待工作。

近三年共接待查阅利用人员近三万人次,利用档案资料30万卷(件)册。

为我市和社会各界制定计划、规划,实行科学决策,进行经济活动、城市建设管理,办理房地产权,山林权属界定,编史修志,落实政策以及干部调配、晋级调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开展诉讼、公证等一系列活动提供了大量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根据近年来档案利用工作的情况,特汇集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利用工作实例,来展示我市档案利用工作成果,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为民服务意识,营造有利于档案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做好做实,无愧于后人。

赣州市档案局2009年7月编印

                                       

 

目   录

    一 落实政策,维护合法权益

    二 档案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三 确定工(年)龄,档案最具权威性

    四 档案为凭,化解土地林权纠纷

    五 档案推动重点工程、城市建设等经济发展

    六 婚姻、移民等民生档案惠及千家万户

    七 档案是编史修志、学术研究的坚强后盾

    八 档案提供凭证,维护国家政策的权威性

 

 

 

一 落实政策,维护合法权益

  1、南康市唐江镇坳里村村民刘星秀,1958年参加工作,在国营林场八罗丘三管理区工作,因60年代精简回家,一直在家务农,现根据中央有关社保政策,于2008年4月10日到南康市档案馆查阅有关档案,经查县精简办全宗档案,确有其名册,为其获得低保提供了可靠证据。

   2、南康市龙华乡中古村曾广金在民国十八年参加革命,民国十九年牺牲,2008年3月20日其孙曾宪明前来档案馆查阅革命烈士花名册,为补助项目提供帮助。

    3、73岁的林冠连老人系南康市横市镇人,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在当时的横市区理发服务行业工作。

2008年初,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前来市馆查阅其工作时有关档案,南康市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在工商联全宗20号案卷横市区从业人员服务行业栏内查到其名字。

符合我省关于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政策,为其获得低保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4、大余籍知青周玉珍、吴悠英、钟恢英、卢圣英等曾下放在南康潭口镇,2009年6月17日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其知青下放存根,为进入社保提供依据。

    5、2008年9月1日,张秀兰等9人前往南康市馆查阅并复制他们在隆木、横市知青下放档案,为他们申请补助提供帮助。

    6、原赣县农行干部刘绍芸、薛汉蓉、邓新连三同志是一九六四年三月在赣南会计训练班学习结业由赣南分行统一分配到赣县农行工作的。

一九六五年三人试用期满后,按文件规定,同意他们转正定级,并及时呈报赣县人事局,当时由于在“左”的路线影响下,没有按期批准转为国家银行干部,一九六八年下放农村劳动,一九七二年收回信用社工作,一直是大集体编制。

2007年,他们要求落实政策,按期转为国家干部,县农行、劳人局、信访办等部门通过查阅县档案馆有关档案,证明刘绍芸等反映的情况属实,报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同意刘绍芸、薛汉蓉、邓新连三同志按期转正(从一九六五年四月起)享受国家干部待遇,“文革”中下放期间的工资补发按政策规定办理,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

     7、2007年我省对参加过对越反击战、中印自卫反击战、珍宝岛之战、抗美援越、援朝、保卫西沙群岛且年满45岁的农村退役士兵及城镇失业士兵实行每月定额生活补助政策,凡申请者必须有本人参加战争证明复印件,因此不少农村退役士兵和城镇失业士兵到全南县档案馆查找相关证明材料,像陂头镇岐山村村民何高峰,家住在瑶族同胞杂居的边远山区,退伍后又长期患慢性肾病,生活极为困难,他得知有这一政策后找到全南县档案馆,县馆免费为他查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顺利办好了定期生活补助。

县档案局共为像何高峰这样参加过“六次战役”的退役在农村和城镇失业士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共有80多人次。

      8、国家对“三年困难”时期国家机关精减的人员可享受相关生活补助的政策公布实施以来,让一些服从党的安排、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的老干部、老同志的晚年重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刘石辉同志就是其中一个,刘石辉(男)是全南龙下乡人,上世纪五十年代入党,曾任乡治保干事、宣传干事,一九六一年响应党的号召,精减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后来一直生产生活在农村。

一九六六年桃江发生特大洪水,刘石辉带领村民奋力抗灾,自家房屋被冲毁,连精减证也被洪水冲走。

2008年他到县民政局申请办理享受相关生活补助,被告知按上级要求须提供精减证明,办理工作一度遇到困难。

后经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多次查找相关文件和材料,提供出其它有力的佐证,当年八月终于为刘石辉同志办成此事,并开始享受相关定额的生活补助。

       9、赖福生原籍宁都,1934年参加红军,因部队在全南与龙南交界的金盆山被打散而在全南龙下做长工,解放后长期在供销部门工作,1990年病故。

因企业转制,其遗孀叶梅英一直未有遗属补助。

经全南县档案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文件后,今年六月起叶梅英开始享受遗属补助。

在办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六张1951年毛泽东主席、谢觉哉邀请赖福生参加国庆观礼、宴会的请柬等珍贵资料,这些资料已在《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刊载、播放。

     10、做好干部职工任职资料查阅服务工作,为党政机关团体的公务员工资改革做好相关工作。

全南县工商局张民健同志在1992年被县里任命为主任科员,2007年开始公务员工资改革时,她一时提供不出任主任科员的准确资料而犯困,经全南县档案局工作人员查找相关文件而获满意解决。

在这次公务员工资改革中,为相关人员提供近50人次任职资料的查阅服务。

    

    11、为解决个人工资待遇、工龄计算和退休等问题,2008年10月10日,章贡区农信社王宏宇来到于都县档案局查阅其1968年作为“知青”下放的档案材料,经接待人员细心查阅,王宏宇1968年作为“知青”下放的档案材料和落实政策回城的资料均有清楚记载。

我局馆为其解决个人待遇问题出具了档案证明。

    12、兴国县档案馆工作人员接待了一对夫妇。

妻子翁女士原来知青下放时工龄没有计算,现已到了退休的年龄,她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其职工档案中缺少下放时的一段工龄,为此劳动部门要求她出具一份有说服力的证明,才能认定。

翁女士为此心急如焚,她在丈夫的陪同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情,顶着烈日来到了县档案馆,查找相关的档案。

根据她的回忆,档案馆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帮其查阅了落实政策办公室的档案,最后找到了翁女士的相关档案资料,并为其提供了原始资料复印件,出具了档案证明。

这份档案关系到这对夫妇的切身利益,对他们尤为重要,找到档案后他们如释重负,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13、2008年6月,档案利用者李某到了退休年龄准备办理退休手续,但由于赣州变动等原因,其个人档案中没有找到其所需工作时间、工种记载等,特来宁都县档案馆查阅。

共查阅其中途调动的介绍信存根、劳动调配、劳动工资管理方面等档案近10卷,后查到60年代劳动局全宗档案《关于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生活补贴审批表》一卷档案中,有其参加工作时间、工种等信息,该利用者如获至宝,拿着盖有鲜红档案馆证明印章的档案复制件,李某说没想到这里真的保存了这么齐全的档案,否则其近十年的工龄就没有了。

      14、2008年9月,宁都县档案馆兴冲冲地来了一位村民何某,向查档人员说明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曾是县里劳动致富“冒尖户”,记得曾受到县里表彰,据说现在可享受相关待遇,特来查找相关档案凭据。

查档人员调阅了公社及县政府档案,果真在县政府全宗“光荣册”中找到记录。

该村民看着档案中自己的名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人也仿佛年轻了许多,骄傲地说:

我们当时都戴了大红花呢。

谢谢你们!

否则,国家现在有了好政策,我都无法享受待遇。

      15、现行文件的开放利用,增加了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获益匪浅。

会昌县某企业的一位师傅就是“红头文件”开放的受益者。

他因工资待遇问题与企业产生争议,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后来,他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到在会昌县档案馆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可以查阅劳动保障方面的文件,于是抱着一线希望前来查阅。

结果如其所愿找到证据,并通过诉讼的方式,让企业真正认识到“红头文件”的作用和依法办事的严肃性,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在企业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做出尽快、尽力补发工资的承诺。

这位师傅深有感触地说:

“红头文件”与人民群众见面,拉近了干群距离,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符合民情、民意、深得民心,是落实“三个代表”精神的具体体现。

     16、2008年8月的一天,会昌县档案馆门前响起鞭炮声,原来是前不久来档案馆查阅档案的几位人员手执锦旗来到了办公室。

一进门便说:

“感谢档案馆的各位同志,是你们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今天我们几位特意代表1966年定城居民下放的那批人员感谢你们。

”     2008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1962年至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后按国家政策规定“农转非”,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补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档案馆同志想方设法替前来查找档案的人员提供证明,为他们大部分人在社保局顺利地办理养老保险提供了依据。

事后他们深有感触地说:

“档案太重要了。

几十年前的档案能保管得如此完好,多亏了档案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

你们的周到服务,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我们确实感激不尽。

      17、在德兴铜矿工作的邹桂喜,是建国前入伍的在会昌县工作过的老同志,但本人的干部档案里反映不出是建国前入伍的,因此离休问题较长时间无法解决。

该矿派人到会昌县档案馆查到了原干部登记表,证明其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从而及时办理了离休手续。

    18、原会昌县畜牧场职工邹六庆,因家庭成分是工商业兼地主,1964年被单位列为地主分子而清退回家。

2007年7月,邹六庆要求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信访部门到档案馆查实原始档案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邹六庆同志落实政策,收回畜牧场作退休处理。

     19、2007年6月,上犹县东山镇石坑村村民郭政洋80多岁高龄了冒暑到档案馆要求提供其在1954年至1970年在上犹县缝衣社工作经历的证明,档案馆通过查阅县二轻局、劳动局全宗档案证实了其所述,并出具了证明,使其按政策享受了未参保大集体工人200元/月生活补助,同年,该馆共为3000余人次未参保大集体工人出具证明3000余份,目前,该县共有510人享受到了200元/月的生活补助。

档案工作服务民生得到了真正体现。

     20、国家出台了对原大集体上班的手工业工人发放社保补助费的政策,需要有关员工拿到在手联社工作过的证明材料来办理领款手续。

原寻乌澄江手联社黄某因工作年限太长无法找到材料证明曾经在手联社工作的资料,经办理部门指点,2008年4月9日,他来到县档案局。

通过档案局工作人员耐心查找二轻局1961-1962年的文书档案,终于找到黄某在手联社工作的职工名册资料,从而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每月可固定领取补助费。

 

     21、退职人员吴某、刘某因历史问题在寻乌吉潭镇退职,一直在家务农多年。

因吴某的儿子听说民政局可以办理每月生活补助金,便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因没有可证明在吉潭镇任职资料,通过到原单位吉潭镇查找后未果,后经镇政府办理人员推荐,2008年8月26日,退职人员吴某、刘某先后随子女来县档案局查阅1949-1952年在吉潭镇工作的职工登记表。

通过档案局人员耐心细致的查找,在1952年的吉潭镇员工登记表上找到了在吉潭镇工作的资料,并顺利办好了相关手续,每月可领取人民币100元补助金。

 

二 档案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1、赣劳社养[2007]11号《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下发后,至今南康市21个乡(镇),近千名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前来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印其工资级别批复表以及职工简历表,使这一群体得到了养老生活补助,解决了后顾之忧。

   2、企业职工档案助下岗职工顺利办理养老保险。

2007年9月5日,安远县档案馆院内拥进一批人,经过档案馆工作人员的详细询问,原来他们都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安远县建筑公司工作过的职工,这些厂早在七八十年代末就倒闭了,他们的个人档案早已不存在。

前几天接到人事劳动局的通知,拿着原来在厂工作过的证明或精减手续,可以办理养老生活保险,所以他们请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帮忙,想找到相关的个人证明。

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找,由于涉及的人数多,时间跨度大,给工作人员查阅带来困难,经过近二个小时的详细翻阅,终于在人事劳动局61年至68年的精减职工花名册里把10个人的名字全部找到,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又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们出具了档案证明,为他们参加养老保险提供了原始依据,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10多名职工手里拿着档案馆出示的凭据,满脸笑容地离开了档案馆。

3、崇义县华森人造板厂利用国有转制企业档案化解了一起原职工群体上访事件。

上世纪90年代,大批的国有(集体)企业破产、转制,而原企业员工的安置问题,一直是令各级政府头疼的难题。

我县华森人造板公司原是县国有企业木材加工厂转制而来,2008年10月,原木材加工厂员工200多人集体到县里上访,要求为其解决生活安置的问题。

华森人造板公司得知具体情况后,立即携带档案赶赴现场,并当众为每一位员工翻阅档案。

原来,工厂改制员工回家后,华森人造板公司对木材加工厂的转制档案进行了即时整理,并根据转制档案为每位下岗职工办理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月给每位下岗职工发放了生活费,只是因各种原因没有即时告知职工。

国有转制企业档案消除了大多数员工的误解,成功地化解了一场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2008年全南县对二轻系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乡镇厂矿工作过的人员实行享受相关生活补助的政策,刘凤楷是广东兴宁市罗光乡人,解放前从兴宁逃荒来全南,1950年进南迳砖瓦厂做工,八十年代初企业倒闭下岗,长期靠子孙供养生活,档案馆通过查找解放前至现在对外来人口登记表和一九五四年选民登记表证实他五、六十年代的职业情况,由此为他办理享受相关生活补助提供了证明材料,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解除了后顾之忧。

县馆共为像刘风楷这样的老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40多人次。

5、协助全南县委解决金龙镇岗背村中滩村小组村民集体上访。

今年六月,该村小组村民因1990年建虎头陂电站时成为“移民”,1991年县政府明文对该村97名农民实行“农转非”并把部分人员安排到县小叶岽林场工作。

因近年林场实行转制而下岗,造成生活无着落而上访。

经我局提供当年文件资料后,县民政局根据有关政策为这部分人员办理了城镇低保,平息了上访,维护了社会环境的稳定,更体现了政府实行保民生政策和关心人民疾苦不是口上说说,而是付诸实际行动。

6、2007年3月,原赣州市铝制品厂谢华英已到退休年龄,但去社保局办理退休时,由于档案中第一份招工表出生年月时间被认为涂改了,章贡区社保局按照规定不予办理退休,万般无奈的谢某经人介绍来到章贡区档案馆查当年招工表,通过查档找到了原始依据,顺利解决了退休问题。

7、原赣南行署农林水办公室干部王维亮1967年下放至油山垦殖场。

1970年12月因“恶毒攻击党组织,不服从分配”等问题被开除送劳动教养,解除劳教后遣回福建老家。

1992年以来,王多次向中央、省、地、县去信上访要求落实政策,后来经过查阅有关档案,发现原结论定性不准、处理不当,其主管部门为王恢复了公职,按退休处理。

8、在企业改制中,正确划定企业职工工龄是每个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2008年7月17日,会昌县第二水泥厂职工赖荣平要求查找自己1993年的工资发放表,以此确认自己的实际工作年限。

会昌县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从会计档案中查到了该同志的当年工资发放记录,并出具了证明和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依据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证明,赖荣平在企业改制中,顺利按国家政策规定确认了工龄,档案的提供利用,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也保证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确定工(年)龄,档案最具权威性

1、下岗职工陈爱莲,2008年11月28日前来南康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其下放知青档案,为办理退休补上工龄做好准备。

随着2008年南康市对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后,先后有王春伟等近千名相关人员来馆查阅并复制其花名册及工资级别批复表等,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生活补助。

2、梁华英,女,49岁,2007年10月8日在南康市馆查阅并复制其知青下放档案,为办理退休计算工龄提供依据。

3、2007年10月14日朱生坤来南康市查阅并复制其知青下放存根,为计算工龄提供依据。

4、安远县原二轻局职工曹述英同志2008年5月已到退休年龄,但知青工龄一直没有给他作为工龄算,因上山下乡知青年代已久,下乡档案材料已丢失,为能找到准确的依据,在2008年5月到我馆查阅,经调阅档案材料,在安远县知青办公室全宗10卷内找到了下乡时间,为解决退休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证据,使曹述英同志顺利退休得到了妥善解决。

5、落办档案助退休女工工龄工资多算十年。

安远县龙布林场女工刘红招1968年跟随全家下放天心镇,1978年招工回县城,按国家政策规定,下放时间算工龄。

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她个人档案里缺少知青档案,下放那一段时间没算工龄,这样她的工龄将会被整整少算十年,急得她团团转,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到哪里去找她的知青档案呢?

她突然想起当时回城时办手续是在“县落办”办理的,但“县落办”早已不存在,她到处打听,得知“县落办”档案全部移交到县档案馆,2009年6月5日,就急匆匆赶到县档案馆。

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她当时的下放和回城情况,翻阅了十几卷县落办档案,终于在回城恢复吃商品粮名单存根中找到她全家的名字,工作人员迅速给她办理了相关手续。

她高兴地说:

“谢谢你们!

有了你们出具的证明,我的工龄工资就能多算十年!

你们的档案工作真是太重要了!

6、2008年,家住章贡区红旗大道38号3单元的徐学愚,在办理退休时,发现自己在下放时的工龄没有计算,而个人档案材料中没有有效依据,于2008年8月到赣县档案馆查阅知青办档案,提供他属下放知青的证明材料,他的下放时的工龄得以计算,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

7、2008年8月,市航运公司职工罗某来到章贡区档案馆,反映其本人原系68年集体单位下放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工龄计算到下放时间。

区馆经过精心查找集体单位落实政策档案后,出具了证明,使其下放时间的工龄得到了连续计算。

8、多年来,会昌县档案馆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提供大量档案,帮助解决工龄计算、办理退休等实际问题,获得一致好评。

县大修厂姚某为大集体正式工人,因厂里档案遗失,10多年来一直被当作临时工,2008年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为此到处奔走,希望能解决问题。

2008年6月3日,姚某在信访部门和劳动部门的指引下,来县档案馆查找档案,查阅并复印了本人1984年招工文件,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解决了实际问题;原小密水泥厂临时工吴某、王某等19人,1968年因派性干扰被辞退,1981年落实政策办回城镇户口。

2008年底,吴某、周某等4人因文件遗失无法办理养老保险,来县档案馆查找当年办回户口的档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帮助下,查阅并复制了文件,顺利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

9、2007年4月15日,会昌县副食品公司一位退休人员认为本人的退休时间有出入,前来要求查阅本人档案。

会昌县社保局档案人员,登录金保工程系统查看其退休时间为1985年7月,当事人认为此退休时间不对。

档案员又从档案室调阅其原始档案,档案显示,该同志于1996年6月25日,由会昌县劳动局下文批准退休。

针对这种情况,会昌县社保局立刻依据原始档案按程序予以修正,并为其调整了退休待遇。

10、2008年6月23日,会昌县教委陈某来到档案馆,要求查阅原教育局的全宗档案,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工作人员迅速把他需要的档案从库房内提了出来,并进行了复制。

当他拿到复制好的档案资料时,激动地说:

“这下可好了,我的工资晋升就有希望了!

”。

  原来,陈某1975年中学毕业,当年就响应党的政策下乡了,1981年回城后又参加工作,因此他每次晋升工资都是以1981年参加工作时间为依据,他总觉得与其他同时下乡的同志的工资差额很大,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就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县档案馆,要求查阅有关知识青年下乡如何计算工龄方面的档案资料。

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凡是在“文革”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其下乡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时间连续计算,这样,陈某的参加工作时间应该从1975年计算,而不是从1981年计算,因此,陈某就完全能够以一纸档案为凭证,到相关部门要求调整他多年不合理的工资了。

11、会昌县转鼓厂工人谢家亮,1978年被招收为白鹅钨矿大集体工人,1989年调县转鼓厂工作,在调动期间,有关部门丢失了其档案,致使他的工龄等有关情况得不到认定。

2007年5月,县档案馆提供了该同志的招工登记表等档案。

,解决了其长期悬而未决的工龄问题。

12、大吉山钨矿职工肖素英,原是会昌县采茶剧团演员,1958年入伍,1970年随夫调大吉山钨矿工作,由于该同志的档案不全,1958年-1969年的工龄无法认定,导致其拟调贵溪铜业公司受阻。

2007年6月县档案馆提供了1958年的职工名册和1960年的调资批文等档案,顺利解决了肖素英同志的工龄认定和调动问题。

13、将要退休的干部王某为革命工作多年到了退休年龄,因没有材料证明参加工作的时间,到了年龄办理不了退休,经他人指点,2008年6月16日,他来到寻乌县档案局。

到档案局查找1950-1955年南桥公社参加革命工作的登记表,证明参加工作的年限。

通过查阅并复制首次参加工作的登记表,到人事局顺利办理了退休。

14、上海下放知青李某在国营企业工作多年了,因企业转制,每位员工的薪水重新核定,因少了知青下放的几年工龄,薪水也就少了。

为了找到真正的工龄证明,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查找证明材料。

几经周折都没有找到。

知青李某听其它人说,能在下放期间的当地档案局查找到相关的材料,2008年7月22日,在半信半疑下来到寻乌县档案局。

经过馆内工作人员的查找,终于在知青办1970-1974年的档案中找到了知青李某曾经下放到寻乌的材料,并顺其自然办理好了工资,找回了失去的工龄。

 

四 档案为凭,化解土地林权纠纷

随着农村乡镇山林林权发证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农村山林权属纠纷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因此,通过查阅山林档案来解决山林纠纷的实例也相应增加。

档案为提供山林原始资料,客观公正地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合法的历史依据,为稳定农村局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近两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东坑村中心小学周边界址与周边的何姓、陈姓、钟姓村民经常发生争执,今年开学初,该校长李民剑前来南康市馆取证,查阅并复制了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制订校园规划,维护校园安静,解决纠纷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2、随着和谐社会的提倡及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村民懂得和谐团结,以理服人的重要性,南康市龙岭镇向阳村八仙组村民朱升润、朱恒喜两人在2006年12月12日特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及83年山林权存根,称有此证在手心里更踏实,可避免不少纠纷,解决不少问题。

3、南康市蓉江街道办事处桥口村高车组村民廖永建因其所在地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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