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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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年度)
自评时间年12月自评等级
复评时间 复评等级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督促指导我区普通中小学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不断强化师资队伍,深入推进课程实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创新办学特色,充分挖掘发展潜力,实现学校内涵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系列意见,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教育督导评估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和谐发展为宗旨,指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协调和快速发展。
(二)评价原则
1.规范与创新相结合。
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基础上,鼓励学校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
2.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
充分发挥学校评估的导向和激励功能,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以及学校的发展。
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在评估过程中依据评估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价。
4.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对学校的评估既注重对学校办学绩效的评估,又注重对学校教育工作过程的评估,促进学校发展与工作的改进。
5.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
评价既遵循教育规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又依据学校实际、突出评价重点,关注指标的可操作性。
二、评估指标
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主要指标内容包括:
办学条件(18%)、学校管理(14%)、师资队伍(15%)、课程实施(20%)、教育教学效果(28%)、办学特色(5%)6项A级指标、27项B级指标、50项C级指标,总分1000分。
评价指标的主要依据:
1.办学条件评价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进行,分为4项B级目标。
2.学校管理评价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进行,分为6项B级指标。
.
3.师资队伍评价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进行,分为2项B级指标。
4.课程实施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进行,分为5项B级指标。
5.教育教学效果评价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分为7项B级指标。
6.办学特色评价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特色学校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分为主题目标、成果展示、社会影响等3项B级指标。
三、评估实施
(一)评估方法
本方案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区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负责对全区中小学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分为日常过程评估和年终综合评估。
日常过程评估的内容参照《普通中小学日常管理检查标准》(附件3),每年对全区中小学的检查不少于2次,原则上上半年6月份检查1次,下半年11月份检查1次,每次总分计100分,检查结果按20%折算计入总分;年终综合评估的内容依据《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标准》(附件1),每年进行1次,时间一般在当年年底或下一年年初,综合评估应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其结果按80%折算计入总分。
各学校日常评估得分与年终综合评估得分之和,就是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得分。
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按等级认定,评价结果分为A(900分以上为模范学校)、B(900分以下—800分为优秀学校)、C(800分以下—700分为合格学校)、D(70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校)四个等级。
被认定为模范、优秀、合格等级的学校A级指标各项得分均不得低于该类得分的下限。
(二)评估程序
1.校自评。
各学校要建立由校长牵头的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学校自评要充分体现全员性原则,动员师生广泛参与,要与学校对教职工和部门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与学校阶段工作总结结合起来。
通过自评,对学校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
2.区复评。
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区评估小组对全区中小学组织复评。
高中、初中、中心小学和区直学校复评面为100%;对街道村级小学实行抽查法,抽查面在50%左右,抽查所数根据本街道内学校数量确定,抽查的结果按40%折算计入街道中心小学的评估总分。
独立建制的普通小学和无村级小学的学校小学部成绩分别降20分使用,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评估总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占50%的比重合计。
四、限制标准
1.学校未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的,不能被评为A级。
2.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被评为B级及以上等级:
①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被市教育主管部门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
②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管不力的;
③违反有关规定、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统一购买或指定购买各类教辅材料和学(玩)具的;
④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⑤办学条件达不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规定标准的。
3.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被评为C级及以上等级:
①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被处以全省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
②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不合格的;
③因学校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④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⑤因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力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1.学校办学水平的年度评估结果由区教育督导室公布,并作为区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对评估等级为模范、优秀的学校和校长进行表彰奖励,凡申请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优、评奖的学校,都必须在上一年教育综合评估的模范、优秀类学校中遴选,校长的评优、评奖也应从模范、优秀类学校中产生。
2.评估结果为D级的,学校要限期整改;连续2年评估结果为D级的,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并在两年内不准异地担任领导职务。
附件:
1.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标准
2.学校基本情况概述
3.普通中小学日常管理检查标准
附1:
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评估
纪要
责任
科室
得分
A1
办
学
条
件
180
B1
校
园
规
划
与
建
设
40
C1、有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校园内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活动区等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5
发展规划按1分计,年度实施按2分计;学校布局不合理、不科学,分区不明确酌情扣分。
计
财
科
C2、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人文化,有文化内涵;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
20
校园环境计15分;可硬化场地及道路未按要求硬化扣2—5分;
基
教
科
C3、学校田径、排球、篮球、乒乓球等运动场地数量、面积及器材配备达到《标准》要求;田径场跑道为塑胶或炉渣跑道,跑道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室外体育设施数量、规格达到《标准》要求,安放科学、牢固,维修及时,维护良好,保证使用安全。
15
达到要求计15分;田径场及跑道不符合要求扣2—4分;其他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基
教
科
B2
校
舍
建
设
与
维
护
30
C4、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备;寄宿生宿舍(含浴室)、食堂设计合理,寄宿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宿舍食堂设施完备。
10
校舍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1分,取暖、饮水设施每有一项不齐备,扣1分,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或设施设备缺一项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计
财
科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评估
纪要
责任
科室
得分
A1
办
学
条
件
180
B2
校
舍
建
设
与
维
护
30
C5、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维修及时,维护良好,无失职性的损怀,设施完好率≥90%;校舍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10
校舍维护和校舍档案管理分别按5-0分计。
计
财
科
C6、普通教室、各科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的设置、数量、面积、设计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10
各类校舍数量、面积均达到标准计10分,每有一类校舍数量或面积不达标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止;室内固定设施按4-0分计。
计
财
科
B3
教
育
设
施
与
设
备
80
C7、艺术、体育、卫生保健、心理咨询室、德育展室以及其他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需要的专用器材,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备,达《标准》要求。
10
每有一类器材达不到要求酌扣2-4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基
教
科
C8、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备教学仪器、器材,达到《标准》要求,并及时更新、补充;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等所需的专用固定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水、电、通风设施完善。
20
仪器器材配备不足,易耗器材补充不及时,专用固定设施、设备不达标,水电、通风设施不完善分别扣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电
教
科
C9、学校按信息技术课程和《标准》要求配备学生用计算机,计算机教室微机配备达到按最大班额上机学生人手一机;专任教师用微机达到人手一机;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各种电教器材、教育资源、办公用计算机和现代办公设备达到《标准》要求,满足各科教学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要求。
15
计算机室微机数量每少一台扣1分(按最大班额计算),教师用机每少一台扣2分,多媒体设备每少一套扣3分,其他电教器材、教学资源、办公设施不符合要求酌扣1-3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电
教
科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评估
纪要
责任
科室
得分
A1
办
学
条
件
180
B3
教
育
设
施
与
设
备
80
C10、建有具备公共信息交流、行政管理、教育资源、教学科研等应用平台的校园网,教学、管理、办公等信息交流实现网络化管理;网络节点覆盖教学区,确保网络全天畅通;多媒体教学实现班班通;初步建立起分学科、分课时,包含素材、教学设计、教学实录和学生学习资源库;教师备课、授课、评价、研训等环节实现信息化;教学人员能熟练操作并经常应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并能得到有效的科技培训和技术支持。
20
校园网达不到要求扣3分,网络不畅通的扣3分,无学习资源库的扣3分,每有一个班未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扣3分,每有一名教学人员不能熟练操作并经常应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得不到有效科技培训和技术支持的扣0.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电
教
科
C11、图书馆、阅览室设施设备齐全,符合《标准》;图书、音像资料数量充足、分类比例合理,设有电子阅览室;生均藏书、报刊杂志、工具书和教学参考书达到《标准》要求;每年图书更新数量不少于藏书标准的2%,藏书中每种书籍复本不超过5册,视听资料每年积累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