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个金及出纳重空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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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分类个金及出纳重空类
第一章储蓄业务
04—01—1—1—3—002-核算规定-授权业务-大额存取款
系统处理活期储蓄存款业务,对于现金存款超过柜员现金交易限额的,须经业务主办授权后方可办理(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10201
04—01—1—3—3—003-基本规定-活期储蓄-结息
综合业务系统规定:
本外币活期储蓄存款每年结息时间为6月30日,结息转账日为7月1日(对)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答》第14题
04—01—1—3—2—008-基本规定-定期储蓄-起存金额
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五十元,多存不限(对)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答》第7题
04—01—1—3—2—014-法律法规-实名制
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有关规定,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对)
出处: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04—00—1—2—2—029-法律法规-遗产
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对)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答》
04—00—1—3—2—033-基本规定-中间业务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代发工资和代收房租、水电费等服务性业务(对)
出处:
《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04—00—1—3—3—036-基本规定-存本取息-利息计算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逾期支取利息,其逾期部分不另行计付利息(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037-基本规定–存本取息-利息计算
存本取息提前支取按存款本金及实存天数以提前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应扣回已支付的存本取息存款的利息(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038-基本规定-定活两便-定义
定活两便储蓄业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
记名式定活两便储蓄的存款金额不固定,不记名定活两便储蓄存单的面额固定(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1—2—043-基本规定-活期储蓄-结息
外汇宝存款某一账户第一次结息时,按结息日我行挂牌公告的各币种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对)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答》
04—00—1—3—2—044-基本规定-通知存款-定义
个人通知存款是一种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045-基本规定-通知存款-起存金额
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万元,多存不限,以每1000元为递增单位(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3—047-基本规定-通知存款-起限
个人通知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两种(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3—049-基本规定-结息
各种储蓄存款本金以元为计息起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052-核算规定-个人结算账户
有关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在程序更新后,对更新前开设的所有个人人民币活期账户,系统均默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对)
出处:
《有关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的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04—00—1—2—2—054-基本规定-中间业务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代发工资、代收房租、水电费、电话费等服务性业务,代理服务性业务由各储蓄机构主管部门与被代理业务部门自行商定(对)
出处: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04—00—1—3—2—056-法律法规-实名制
凡境内居民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来华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在本行开立外币储蓄存款账户(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1—057-基本规定-外币兑换
币种兑换分套汇与结售汇两种(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1—3—059-基本规定-外币-定义
结汇指根据银行挂牌公告的外汇兑换牌价将一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060-基本规定-外币-利息计算
外币储蓄存款与人民币储蓄存款一样都是以元为计息单位,元以下不计利息(对)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答》
04—00—1—1—2—064-法律法规-遗产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权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对)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答》
04—00—1—1—3—066-核算规定-结算制度
办理资金划转个人结算账户时,若票据的付款行、收款人开户行为本网点的,柜员通过“8001本网点转账”交易将款项转入个人活期结算账户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1
04—00—1—1—3—069-操作系统-业务流程
柜员办理完资金划转个人结算账户后,将存款凭条、转账传票上加盖附件章及柜员名章后作当日的机制凭证附件(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1
04—00—1—1—2—070
2002年6月12日(活期利率:
0.72%)银行结清一笔99年6月1日存入5000元,3年期(6.21%)的定期存单,该客户取得现金5772.09元(对)
04—00—1—1—2—071-法律法规-结算制度
个人结算账户资金划转,若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的,应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件(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2
04—00—1—1—2—072
新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后,老存折(人民币活期、外币活期、外汇宝)需先换折再进行相关存取业务。
(错)
04—00—1—1—3—073-核算规定–授权业务-大额存取款
个人结算账户取款金额超柜员权限的,业务主办应审核凭证及相关证件后授权并进行二次录入(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10203
04—00—1—1—2—074-操作系统-业务流程
个人结算账户转账支付,柜员应打印取款凭条、存折、利息清单或业务回单,在现金缴款单或转账贷方传票背面打印存款记录(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30202
04—00—1—1—3—075-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挂失业务的种类有口头挂失和正式挂失两种(对)
出处:
浦银会计[2002]第25号
04—00—1—3—1—076-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客户挂失所提供的身份证件姓名必须与存单(折)、卡户名相同,如不同,应由存款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出具公证证明,经我行认可才能有效(错)
出处:
浦银会计[2002]第25号
04—00—1—3—3—080-基本规定-定期储蓄-利息计算
计息的存期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三十天计算,全年按三百六十天计算(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1—2—081-操作系统-交易代码
凭证正式挂失,若客户提供的是存款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柜员应通过“0204对私客户信息查询”交易查询客户号(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40102
04—00—1—1—3—083-操作系统-挂失业务-业务流程
柜员完成正式挂失交易后,应在《挂失申请书》上打印正式挂失记录(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40102
04—00—1—1—2—084-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储户要求撤消挂失,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原申请办理挂失的《挂失申请书》到任何一家网点办理(对)
出处:
浦银会计[2002]第25号
04—00—1—1—2—086-操作系统-挂失业务-交易代码
凭证解除挂失,柜员在核对相关资料后,应通过“7119客户凭证挂失/解挂”交易解除挂失止付,并立即由业务主办审核授权(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
04—00—1—1—3—091-操作系统-冻结-业务流程
柜员执行“4316账户冻结”交易,进行账户部分金额冻结或账户全部金额冻结处理,须提交业务主办授权(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40202
04—00—1—1—3—092-法律法规-冻结
冻结期内司法部门需要解冻,应出具《银行存款解冻通知书》和介绍信,并提供来人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40203
04—00—1—2—2—094-法律法规-扣划
办理完存款账户扣划后,会计主管应将《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及介绍信等专夹保管,并在登记簿上登记执法机关的文号以及存款扣划情况。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40204
04—00—1—1—3—097-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银行受理正式挂失7天后,客户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挂失申请书》回单到我行柜面办理挂失销户。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40302
04—00—1—1—3—098-操作系统-挂失业务-交易代码
柜员在办理存单(折)挂失销户时,应通过“1108单折挂失销户”交易进行销户处理。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40302
04—00—1—1—3—100-法律法规-冻结
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冻结及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
出处:
《储蓄管理条例》
04-00-1-3-3-101-基本规定-活期储蓄–利息计算
活期储蓄存款销户,不论存入期间是否遇有利率调整,结清时均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对)
出处:
《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04-00-1-1-3-103-核算规定-免填单
活期储蓄存取款,客户可自由选择填写《个人业务存(取)款凭条》或采取免填单形式办理业务。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10201
04-00-1-1-3-107-基本规定-定期储蓄-定义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指储户在存款时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品种。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1-3-108-基本规定-定期储蓄-起存金额
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的起存金额为100元,存期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
(错)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09-核算规定-缺字登记
若存款人的姓名在计算机字库中缺字,缺字位应以“*”替代,并在存单上手工补写并加盖柜员私章,并登记《储蓄业务缺字登记簿》,以备查考。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10-基本规定-定期储蓄-起存金额
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可办理一次部分提前支取,但部分提前支取后的剩余本金必须大于等于50元。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1-3-112-基本规定-定期储蓄-支付条件
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的支付条件是凭密码,则该存款账户可在全行各营业网点办理通存通兑业务。
(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1-2-115-核算规定-凭证控制
凭卡、折办理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账户销户后,必须将卡、折收回,不可再次使用同一张卡或折。
(错)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2010306
04-00-1-3-2-116-基本规定-零存整取-利息计算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可提前预存也可漏存补存,如遇中途漏存,应在次月或以后月份中补存。
(错)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17-基本规定-零存整取-利息计算
零存整取储蓄不得办理部分提前支取,只能一次提取本息。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21-基本规定-教育储蓄-起存金额
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低起存金额应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
(错)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124-基本规定-教育储蓄-利息计算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
提前支取时,储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利息税;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征收利息税。
(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128-基本规定-存本取息-利息计算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如储户在利息支取日未来取息,以后随时可取,但不计算复利。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1-3-129-基本规定-存本取息-起存金额
我行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千元。
(错)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1-3-130-基本规定-存本取息-期限
我行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三个档次。
(错)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3-132-基本规定-存本取息-利息计算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提前支取应按存款本金及实存天数,以提前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应扣回已支付的存本取息存款的利息。
(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133-法律法规-实名制
自2000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起,不记名定活两便定额储蓄停办,现开办的是记名式定活两便储蓄。
(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1-3-134-基本规定-定活两便-定义
定活两便储蓄是一种一次性存入,存款时不约定存期,随时可以支取,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变动的储蓄品种。
(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139-核算规定-定活两便
对异地客户办理不记名式定活两便储蓄存款销户,必须出示身份证件。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第二单元第一章第七节
04-00-1-3-2-140-核算规定-定活两便
柜员办理不记名式定活两便储蓄存款销户,需验对定活两便专用章的印模、章戳、开户日期和存单的金额。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41-基本规定-定活两便起存金额
记名式定活两便储蓄起存金额为50元,多存不限,不留密码的,不得通兑(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146-基本规定-通知存款-起存金额
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但最低支取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错)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47-基本规定-通知存款-起存金额
个人通知存款支取可一次支取,也可分次支取,但剩余部分必须超过起存金额5万元,若不足起存金额的,应予以销户。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50-基本规定-通知存款-利息计算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101
04-00-1-1-3-160-核算规定-转账业务
客户办理的定期一本通转定期存单或定期存单转定期一本通,必须为同名互转。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101
04-00-1-3-2-161-核算规定-转账业务
储蓄存款专户划转中,一本通划转对应的专户应为个人支票专户,东方卡划转对应的专户应为银证通专户。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103
04-00-1-1-2-163-核算规定-个人结算账户
柜员不得受理客户凭本人身份证持转账票据(支票、汇票)办理资金划转个人结算账户的业务。
(错)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1
04-00-1-3-3-164-核算规定-个人结算账户
只有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的活期一本通,才能办理资金划转个人结算账户的业务。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2
04-00-1-1-3-165-核算规定-个人结算账户
办理其它账户资金划转个人结算账户的,应按规定对受理的票据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1
04-00-1-3-2-166-核算规定-个人结算账户
办理其它账户资金划转个人结算账户,对于划转金额超过5万元的,客户须提供付款依据。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1
04-00-1-3-2-168-基本规定-外币-定义
银行除了可办理境内居民个人本人境内不同性质外币账户资金划转外,还可办理境内居民个人与其直系亲属境内外币账户资金划转。
(错)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169-核算规定-转账业务
办理个人结算账户转账支付,须遵循“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的原则”。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30201
04-00-1-1-3-173-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储户办理口头挂失后,在五天之内必须补办正式挂失手续。
(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3-2-174-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客户申请办理挂失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姓名必须与存单(折)完全相同,如有不符,应由存款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经我行认可后才能生效。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1-2-178-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对挂失人用电话或信函形式要求撤销挂失止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2-179-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储户办理挂失新开或销户时,凭《挂失申请书》回单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也可由他人代理。
(错)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1-3-180-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储户在申请正式挂失七天后,才能凭《挂失申请书》回单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新开或销户。
(对)
出处:
浦银发[2002]25号文
04-00-1-3-3-181-法律法规-利息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实行代扣代缴。
(对)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答》
04-00-1-3-2-183-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办理口头挂失时,柜员只需在系统内通过交易对凭证进行设置,无须再登记手工口头挂失登记簿。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40101
04-00-1-3-2-184-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代理他人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除凭存款人和代理人两个身份证件外,还应提供被银行确认有效的存款人委托办理挂失止付的委托证明书。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40102
04-00-1-1-3-185-核算规定-挂失业务
办理凭证正式挂失时,柜员必须先查清客户号、账号及对应的凭证号后,方可通过交易对账户进行“正式挂失”处理。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40102
04-00-1-3-3-188-核算规定-挂失
客户在密码挂失后要求解挂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密码挂失申请书》及存单(折),到柜面办理解挂手续。
(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40106
04-00-1-2-3-191-法律法规-查询
司法部门因需要须查询与案件有关的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时,储蓄机构只能提供账户资料的复印件,不能将原始账册外借(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2-3-192-法律法规-冻结
司法部门因审理案件需要,须冻结个人储蓄存款时,期限以十二个月为限,逾期自动失效(错)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2-3-193-法律法规-扣划
司法部门扣划的个人储蓄存款一律不计利息(对)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1-2-3-196-法律法规-查询
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在查询原始凭证时,我行工作人员必须全程陪同,如因工作需要,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也可将原始凭证借回,次日归还(错)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40201
04-00-1-2-2-197-法律法规-查询
司法部门在办理账户存款冻结时,若不能提供被冻结人账号、金额的,则必须提供《银行存款查询通知书》,柜面人员通过查询交易进行证实(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40201
04-00-1-2-3-200-法律法规-解冻
冻结期间司法部门如需解冻,应出具《银行存款解除冻结通知书》和介绍信,并提供来人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后,银行方能受理(对)
出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会计出纳操作及运行管理制度规范1.0版》第五部分2040203
04—00—2—3—1—001-基本规定-储蓄职能
储蓄的基本职能包括B
A、平衡职能、调节职能、积累职能、引导职能
B、调节职能、积累职能、分配职能、预防职能
C、平衡职能、引导职能、调节职能、流通职能
D、平衡职能、调节职能、积累职能、预防职能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2—3—2—003-法律法规-实名制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实行时间是A
A、2000年4月1日B、2001年4月1日
C、2000年3月1日D、2001年3月1日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2—1—2—007-基本规定-活期储蓄
新综合业务系统下,人民币活期储蓄的存款凭证为B
A、通用存折B、活期一本通存折C、一本通存折D、活期储蓄存折
出处:
《个人金融岗位手册》
04—00—2—1—2—012-核算规定-授权业务
下面业务属于必须授权操作的是B
A、活期一本通开折B、密码重置
C、零存整取销户D、活期一本通销折
出处:
《个人金融业务问题》第32题
04—00—2—1—2—015-基本规定-定期储蓄-起存金额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可办理部分提前支取,但部提后的剩余本金必须大于等于A
A、50元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