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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机床操作人员生产过程安全操作的控制。

2安全操作规程

2.1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1.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应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2.1.2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

机械传动部份、电气部份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否则不准开动。

2.1.3工、夹、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

2.1.4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

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2.1.5机床开动后,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份。

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份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2.1.6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2.1.7机床道轨面上、工作台上禁止放工具或其它东西。

2.1.8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2.1.9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2.1.10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

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2.2普通车工

2.2.1禁止带围巾、手套,高速切削时要带好防护眼镜。

2.2.2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

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

禁止用手刹车。

2.2.3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他东西。

2.2.4装卸工件要牢靠。

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2.2.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

车头前面伸出部份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25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

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2.2.6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

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2.2.7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2.2.8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坚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2.2.9切大料时,应留有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

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2.4钻工

2.4.1工作前对所用的钻床和工、卡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4.2工件装夹必须牢固可靠。

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

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2.4.3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正好行程限位块。

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2.4.4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

禁止用风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2.4.5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夹压或测量工件。

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2.4.6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不准有障碍物。

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2.4.7横臂和工作台不准有浮放物件。

2.4.8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

2.7铣工

2.7.1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所用的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2.7.2在机床上进行装卸工件、刀具和紧固、调整、变速、测量等工作时必须停车。

2.7.3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2.7.4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量具及其它物件。

2.7.5切削中,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

取卸工件时,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2.7.6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拭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

清除铁屑时,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2.7.7拆装端铣刀时,台面须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2.7.8装铣刀使用扳手扳螺母时,要注意扳手开口选用适当,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倒。

2.7.9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用手摇进刀,不准快速进刀。

正在走刀时,不准停车。

铣深槽时要停车退刀。

快速进刀时,注意手柄伤人。

2.7.10吃刀不能过猛,自动走刀必须拉脱工作台上的手轮。

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

有限位撞块应予先调整好。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钳工生产过程安全操作的控制。

2安全操作规程

2.1钳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1.1操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

如使用电动工具须戴绝缘手套,女工发辫要装入工作帽。

2.1.2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1.3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

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1.4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

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2.1.5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2.1.6起吊和搬运重物,应捆绑牢靠,稳起、稳放,人员要密切配合。

2.1.7高空作业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它地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

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扔东西。

2.1.8采用梯子登高要有防滑措施,梯子斜度以60°为宜,必要时设人看护。

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的牵绳拉住。

2.1.9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面上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

平台上应设立栏杆。

2.1.10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用手拉嘴吹。

2.1.11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2.2机修钳工

2.2.1工作开始前,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

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

必要时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开气”的警示牌。

2.2.2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2.2.3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不要乱丢乱放。

2.2.4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

工作时动作要一致。

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同肩。

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

2.2.5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

用千斤顶时,下面要垫枕木,以保安全。

2.2.6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较大和较重的校准工具不准一人搬动,两人以上刮研同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动工件和校准工具时,要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2.2.7使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2.2.8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2.2.9用煤、柴油等油料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他明火作业。

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

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2.2.10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之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2.2.1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3装配钳工

2.3.1遵守“一般钳工”安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3.2将要装配的零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2.3.3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2.3.4采用压床压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

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2.3.5采用加热炉、加热器加热零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

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烫伤事故。

2.3.6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

严禁将安全保险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

2.4划线钳工

2.4.1平台周围要保持整洁,一米内禁止堆放物件。

2.4.2所用手锤、洋冲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得有裂纹、飞边、毛刺,顶部不得淬火,手锤要安装牢固。

2.4.3所有的千斤顶,必须底平、顶尖、丝口松紧合适,滑扣千斤顶严禁使用。

2.4.4工件一定要支牢垫好,在支持大型工件时,必须用木方垫在工件下面,严禁将手臂伸入工件下面。

2.4.5划针盘用完后,一定要将划针落下紧好,放置适当,避免受到扎伤。

2.4.6所用的紫色酒精在3米内不准接触明火,更不准放在暖气片上。

 

钳工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钳工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钳工常用设备安全操作的控制。

2安全操作规程

2.1公用砂轮机

2.1.1砂轮机的防护罩和吸尘器,必须完备。

2.1.2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加油以保正常运转。

2.1.3操作者必须带上防护眼镜,才能进行工作。

2.1.4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

确认无问题再开动砂轮机。

2.1.5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2.1.6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开动。

2.1.7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对有裂纹、破损的砂轮,或者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2.1.8换砂轮上螺丝时要均匀用力,不要上的过松或过紧。

装砂轮时,要加垫、平衡,经修整、平衡和校检之后,才能使用。

2.1.9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2.1.10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3毫米。

2.1.11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2.1.12同一块砂轮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活。

磨活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2.1.13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2.1.14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

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将砂轮挤碎。

2.1.15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2.1.16砂轮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

可根据经验以保证安全为原则。

2.1.17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空转。

2.2风动砂轮机

2.2.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2.2.2启动前,首先检查砂轮及其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正常。

风管联结处是否牢固。

最好先启动一下,马上关住,确定转子没有问题后再使用。

2.2.3使用砂轮打磨工件时,首先启动待空转正常,然后由轻而重拿稳拿妥,均匀使力。

但压力不能过大或猛力磕碰,以免砂轮破裂伤人。

2.2.4打磨工件时,砂轮转动两侧方向不许站人,以免火花迸溅伤人。

2.2.5工作完毕后,关掉阀门,把砂轮机摆放到干燥安全的地方。

以免砂轮受潮;再用时破裂伤人。

2.2.6禁止随便开动砂轮或用他物冲击敲打砂轮。

换砂轮时,要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要垫平夹牢。

不准用不合格的砂轮。

清理时,要停车用刷子清理。

2.2.7风动砂轮机要专人负责保管,定期修理。

2.3电动手砂轮

2.3.1电动手砂轮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良好的接地线,否则禁止使用。

2.3.2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之处。

如有上述弊病,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2.3.3使用时,首先要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

2.3.4工作中,要带上必要的防护用品。

工作者不准正对砂轮,必须站在侧面。

砂轮机要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和猛压。

要用砂轮正面,禁止使用砂轮侧面。

2.3.5正在转动的砂轮机不准随意放在地上,待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

暂时不用时,必须关闭电门,切断电源。

2.3.6发现电源线缠卷打结时,要耐心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砂轮机强行拉动。

2.3.7安装砂轮时,要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配合要适当。

用扳手紧螺帽,松紧要适宜。

2.3.8砂轮机要存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水和潮湿处。

2.3.9电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修。

2.4切割机

2.4.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2.4.2切割机启动前首先检查切割刀片有无裂纹,各部螺丝有无松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牢固。

2.4.3使用时,首先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时方可操作。

切割时,应缓慢接触工件,均匀用力,不准撞击和猛压,切割终了时应轻压。

2.4.4切割工作时,应站在刀片转动的侧面,前方不得站人,避免火花迸溅伤人。

2.4.5切割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源,不要让刀片空转。

切割机要有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检修。

2.5吊车

2.5.1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严禁超负荷使用。

2.5.2开车前应检查各开关、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起吊方向是否正确。

起吊时,应观察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2.5.3吊物移动时,应保持平稳,决不允许左右摇摆,提吊物必须超过行车线上最高障碍物,严禁在人头上越过。

空载时吊车钩至少超过一人高度。

2.5.4起吊物件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上,严禁斜吊和用于拖拉物件。

2.5.5严禁使吊起的重物突然摔落在地上。

2.5.6起吊物件当物件刚脱离地面时,应稍停以观察物件是否挂牢,而后提升,提升时吊钩不得超过极限位置。

2.5.7物件堆放摞起高度不得超过2米,避免掉物伤人。

2.5.8工作后,吊钩应升至一定高度并切断电源。

 

冷作工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冷作工生产过程安全操作的控制。

2安全操作规程

2.1冷作工一般安全规程

2.1.1工作前,检查大小锤、平锤等有无卷边、伤痕。

锤把应坚韧,无裂纹,应加铁楔,安装应牢固。

平锤、压锤、扁锤、冲子等工具的顶部严禁淬火。

2.1.2铲、剁、铆等工作,不准对着人操作。

2.1.3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并注意周围人员安全。

2.1.4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并遵守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2.1.5使用砂轮机要戴好手套、口罩,并不得站在砂轮的正面操作。

使用手持砂轮,应检查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有无裂纹,并严格遵守钳工使用砂轮机和手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2.1.6使用平板机、滚板机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动。

送铁板时,手不准靠近压辊。

注意防止衣袖卷入压辊。

2.1.7工作完毕后,工件要堆放整齐,边角余料应放到指定地方,场地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整洁。

2.2铆工

2.2.1工作前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

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它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有无毛刺及伤痕,锤把是否有裂纹痕迹,安装是否结实,各种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淬火使用。

2.2.2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人进行操作。

2.2.3凿击钢板时,不准用圆的东西(如铁管子、铁球、铁棒等)做下面的垫铁,以免滚动将人摔伤。

2.2.4使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站人,防止抡锤时造成危险。

2.2.5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搬动时要用滴水试验等方法,视其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防止烫伤。

2.2.6用加热炉工作时,要注意周围有无电线或易燃物品。

地炉熄灭时,应在浇水前将风门打开,以防爆炸。

熄火后要详细检查,避免复燃起火。

2.2.7装铆工件时,孔不对,不准用手探视,必须用尖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

打冲子时,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2.2.8在圆形工件上工作时,必须把下面垫好,有滚动可能时上面不准站人。

2.2.9远距离扔热铆钉时,要注意四周有无交叉作业的其他工人。

为防止行人通过,应在工作场周围设置围网和警示牌。

接铆钉的人要侧面接。

2.2.10捻丁及捻缝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打大锤时,不准带手套。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焊工生产过程安全操作的控制。

2安全操作规程

2.1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1.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1.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1.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

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2.1.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2.1.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

再进行工作。

2.1.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用12伏。

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结。

2.1.7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

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1.8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2.2手工电弧焊工

2.2.1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2.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2.2.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2.2.4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2.2.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要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2.2.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2.2.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栏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2.2.8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

敲渣子时应带上防护眼镜。

2.2.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便用过滤失防毒面具。

2.2.10修理煤气管或在泄漏煤气的地方进行焊接时,要事先通知煤气站及消防、安技部门,得到允许后方团工作。

工作前必须关闭气源,加强通风,把积余煤气排除千净。

2.2.11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

2.3手工气焊(割)工

2.3.1一般规定

2.3.1.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橡胶软管、乙炔瓶、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3.1.2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

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乙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和泥垢。

2.3.1.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

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2.3.1.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2.3.1.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2.3.1.6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氧气阀、乙炔阀和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

2.3.1.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和乙炔瓶上。

2.3.1.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

2.3.1.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

2.3.2橡胶软管

2.3.2.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5个大气压。

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3.2.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

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

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2.3.2.3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绿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2.3.2.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

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

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2.3.2.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使用时应防止割破。

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2.3.3氧气瓶和乙炔瓶

2.3.3.1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二个防振橡胶圈。

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

运送时需罩上安全帽。

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气瓶。

2.3.3.2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2.3.3.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2.3.3.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0.5公斤/厘米2的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2.3.3.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2.3.4焊(割)炬操作

2.3.4.1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扦,禁止用铁丝。

2.3.4.2使用前应检查焊炬或割炬的焊射吸能力。

办法是。

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

接上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然后接上。

2.3.4.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咀切割厚金属。

2.3.4.4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

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辟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

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2.3.4.5短时间休息,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2.3.4.6焊炬(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

无风时不得使用;

(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再调节两把手阀门来控制火焰;

(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5)使用氧气切割机时,应先放氢气,后放氧气引火。

2.3.4.7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块阀,再关氧气阀。

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阀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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