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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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
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
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
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计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
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原工程设计分级标准中水利、铁道、公路、林业、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为勘察设计合一,调整后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这些行业均未考虑勘察的技术要求,承担这些行业的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
六、工程设计行业由原来的30个行业调整合并为21个行业。
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各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专业配备要求。
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专业配备由主导工艺、土建及公用专业或主要专业、附属专业组成。
工程设计单位只具备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技术力量的,仍可申请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但须在工程设计证书中单独注明限定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
八、工程设计单位若能满足某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要求,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或附属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该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否则,只能申请该行业限定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九、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市政公用、公路、铁道等行业任一行业中桥梁、隧道工程设计类型的甲级设计资质,即可承担其他两个行业桥梁、隧道工程甲级设计范围的设计业务。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 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1.岩土工程勘察,2.岩土工程设计,3.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4.岩土工程咨询、监理,5.岩土工程治理。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
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二、分级标准
(一)综合类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个主专业中有不少于2个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至少2个专业分别独立承担过本专业甲级工程(参见附表1)专业任务不少于5项,其工程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3个主专业中不少于2个专业各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任务,每专业至少有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工程物探等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项勘察、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
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1)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3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
(2)主编过1项或参编过3项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工作。
(二)、专业类
1.甲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甲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甲级项目划分见附表1);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
(2)技术力量
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专业任务。
至少有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2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单独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咨询监理的至少有3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业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
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主专业(主要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单位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参加过1项国家级、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编制工作(该项内容作为评价单位技术水平的参考,下同)。
2.乙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乙级项目划分见附表2);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社会信誉较好,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
(2)技术力量
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乙级工程专业任务。
至少有3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1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至少有2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项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
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8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诸专业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单列市工程勘察奖(含表扬奖)。
3.丙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丙级项目划分见附表3);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技术力量和水平
有编制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4名;有配套的技术人员,工程质量合格。
(3)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专业任务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测试监测检测仪器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50%。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并有效地运行。
(三)劳务类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相关的劳务工作资历;
②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岩土工程治理不少于100万元。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2)技术力量
有符合规定并签定聘用合同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技术骨干。
(3)技术装备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承担任务范围所需的相应仪器设备。
(4)管理水平
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地运行。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一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一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一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五)—一劳务类工程勘察单位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承担工程勘察劳务工作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附 则
(一)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制定
(二)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目;
1、大、中型城市规划和大、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1、5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城乡规划测量;大型线路测量,大型水上测量;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2、国家重点工程、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源勘察和评价;
2、1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工厂、矿山测量;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3、供水量10000m3/d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
3、1km2以上改扩建竣工图和现状图测量。
地籍测量;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4、大型市政工程、线路、桥梁、隧道、交通、地铁、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等工程测量;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0m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5、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未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
5、国家级重点工程、大中型国外投资和中外合资项目工程测量。
整体性的三等以上平面控制测量与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测量;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6、一、二等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其它精密与特殊工程测量。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1、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1、小城市规划和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1、50km2以下的城乡规划测量、中型线路、水上测量;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岸边工程;
2、供水量10000m3/d以下的企业与城镇供水水源勘察及评价;
2、10km2以下大比例尺小型工厂、矿山测量;
3、场地等级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3、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3、1km2以下工业企业改扩建竣工图及现状图测量、地藉测量;
4、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4、中型市政、线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与二、三级的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程测量;
5、小于30m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7、岩土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度为简单的;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1、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程设计、咨询监理;
1、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供水量2000m3/d以下的工业企业供水水源勘察;
1、5km2以下小城镇规划测量、市政等工程测量;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场地的勘察;
2、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2、小面积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
3、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
3、小型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地藉测量;
4、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无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
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 则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二)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l)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1项,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型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取得显著效果。
(2)能采用国内外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新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3)具有与国(境)外合作设计或独立承担国(境)外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已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2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并能实行动态管理,宜通过IS0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6、业务成果
(1)获得过近四届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优秀计算机软件、优秀标准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可含与工程设计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进步奖2项)。
(2)近15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3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0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行业中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30人(不含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中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行业中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中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非返聘人员);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中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l)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具有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3)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达到发展提高型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效果。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8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80%;
----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广泛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业务成果
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及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三)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5人。
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
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