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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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方案

赣州市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总体部署,为强势推进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三治”工作,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做优做美城市环境,优质优效服务市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目标,强势推进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全力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

二、推进原则

(一)统一指挥,全民动员。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服从统一调度,紧密配合,整体联动,确保“三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

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心聚力打一场“三治”工作攻坚战。

(二)依法行政,从严治理。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操作。

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经劝导仍不改正的予以严肃查处,对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三)标本兼治,确保长效。

既立足当前,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看得见的、面上的问题,又着眼长远,注重制度规范和长效管理,解决制约城市良性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主要任务

(一)“治脏”十大任务

1.强化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确保达到“五无五净”。

(责任单位:

市环卫处)

(1)对中心城区道路道牙石下泥沙进行一次彻底清除,并坚持每天清扫、全天保洁;对主次干道坚持每日冲洗,及时清除路面上的遗撒遗漏和积尘、泥沙。

(2)提高道路机扫率,确保达到20%以上,分出人员力量定期清洗道路人行道。

(3)对主次干道人行道和交通护栏实行每周清洗,确保中心城区路面、交通护栏干净整洁。

2.加大对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力度。

(1)落实保洁人员,每天清扫路面;清除杂草杂物、清理沟道、清除立面“牛皮癣”广告等。

(责任单位:

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对便民摊点、停车位、垃圾堆放点的监管,杜绝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环卫处)

3.大力整治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内外环境。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庭院内外地面、墙面、天花板、屋顶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全面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灭杀违规饲养禽畜,彻底清除屋顶垃圾,彻底清疏沟道。

(1)庭院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分别由各部门、单位负责。

(责任单位:

各相关部门、单位)

(2)居民小区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分别由各物业公司负责。

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评比,对物业公司进行排名,评比结果在媒体公布,并向小区各业主通报。

(责任单位:

市房管局、市文广局、赣南报业集团、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3)居民小区有条件但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

(责任单位:

市房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4)居民小区不具备条件聘请物业公司的,要求由村(居)自治管理,配备保洁员,对小区实行每天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

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4.彻底整治“城中村”、城区出入口环境卫生。

(1)加快对经规划批准建设的“城中村”道路、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①推进返迁安置小区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②对尚未实施改造的“城中村”。

加快综合改造步伐,改造前先配备卫生保洁员,对村内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日常清扫,保持村容整洁。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2)对“城中村”和城区出入口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扫,集中力量清除“垃圾堆”、“废土山”、“臭水沟”,并进行日常清扫,杜绝城区出入口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城中村”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5.加大垃圾收集和清运力度。

(责任单位:

市环卫处)

(1)加紧实施中心城区垃圾桶替换垃圾池(点)工作,杜绝垃圾露天堆放。

对中心城区果壳箱坚持每天清掏、清洗。

(2)对各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城中村、酒店等代运单位的垃圾,每天及时清运完毕。

(3)动员临街门店、住户配备密闭式垃圾容器,做到垃圾不出店(门)、定时倾倒,环卫人员每天分4趟摇铃上门收运临街门店、住户生活垃圾。

6.加大对建筑工地和流散物体运输的监管力度。

(1)加大对工地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做到建筑垃圾、余土密闭运输,杜绝沿途遗撒遗漏现象。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

(2)组织建筑工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工地内部“卫生死角”,工地现场无积水污泥外泄。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

(3)监督落实建筑工地围挡作业、配备冲洗设备、工地出入口硬化以及围墙刷白美化等工作,建筑工地须配备专门人员对出入工地车辆进行清洗,杜绝带泥上路现象。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规划建设局)

7.查处乱扔乱倒垃圾行为。

制定乱扔乱倒垃圾专项整治计划,对中心城区临街门店、住户不配合环卫摇铃收运垃圾工作、随意乱倒乱扔垃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环卫处)

8.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

(1)督促临街单位、门店做到门前“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每周组织城区所有单位、临街门店和住户开展一次门前卫生环境整治,对门店范围内招牌、橱窗、门牌进行清理,彻底清扫路面、人行道,对油垢和污迹较多的人行道进行清洗,清除立面“牛皮癣”广告。

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环卫处、市委宣传部、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市(驻市)、区(驻区)单位环境卫生包干挂点责任制。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3)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牛皮癣”防治长效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电信单位)

9.集中开展全民卫生日活动。

坚持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全民卫生日,组织中心城区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部队官兵、学生、居民、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打扫卫生死角、疏通沟道、铲除杂草、清理路面、清除“牛皮癣”。

(责任单位:

市爱卫会、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10.加快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城管建设。

适应新形势要求,将中心城区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加快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

(二)“治乱”十大任务

1.大力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1)加大对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严格实行一次教育、二次重罚,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2)全面清理和规范街道小巷、居住区内随意设置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小摊点等,防治烟尘污染、噪声扰民,维护公共秩序。

(3)规划若干条街道,引摊入“市”集中规范经营。

2.全面整治违章搭建等行为。

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城区内的违章搭建、违章加层改造、乱堆乱占、乱摆乱放现象,改善街巷容貌。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规划建设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3.加大对广告及各类管线整治力度。

(1)对现有户外广告牌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陈旧破损影响建筑立面美观及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一律予以拆除;广告设立,实行统一规范布点,并要求依据行业特点统一标识,确保美观。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局)

(2)对横跨道路的弱电布线全部下地暗埋。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各管线单位)

4.加快临街立面综合改造。

对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立面进行综合改造,先行实施文清路、健康路和大公路(延伸至和平路)、厚德路(延伸至青年路)等4条街道整治。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

5.加强园林绿化建设。

(1)加大城市绿量,重点对城区出入口、城市街道、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公共绿地,全面提升绿化水平。

科学合理搭配绿化苗木,对行道树缺苗补种,对公园及小游园园林绿化进行完善提高。

(责任单位:

市园林局)

(2)推进拆墙透绿工程。

城区内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限期拆除临街封闭式围墙或改为通透式围墙。

(责任单位: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园林局、市区(驻市区)相关单位)

6.开展水、空气、噪音环境专项整治。

(1)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有效治理,确保水体安全。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2)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禁止沿街店面广播叫卖,严控建设工地、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以及餐馆酒店的油烟直接排放。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7.突出农产品市场和专业市场周边环境治理。

(1)开展农产品市场内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组织中心城区集贸市场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督促完善市场内部设施,确保每个摊位配备垃圾桶,每个市场设有专门的禽畜宰杀区;清除市场内部及周边卫生死角和墙面上的“牛皮癣”广告,疏通沟道,配备环境卫生设施,清扫地面,清除墙面、天花板上的蜘蛛网,拆除乱搭乱建。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对专业市场占道经营、零散经营、货运交通、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3)按照市场内“谁所有,谁负责”,市场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市场摊区秩序整顿。

8.改造建设农产品市场。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1)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现有20个农产品市场改造工作,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新面貌。

(2)按照规划新建26个农产品市场。

统一明确市场开发建设主体和管理责任。

9.整治和迁建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及专业批发市场。

采取经济调控和行政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专业市场进行整治,并按照规划逐步迁建。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10.逐步搬迁城市中心区和商业区的汽车站及汽车物流公司。

(1)城区汽车站按照交通规划逐步实施迁建。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建设局)

(2)汽车物流公司按照规划逐步实施搬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局、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治堵”十大任务

1.科学调整路面勤务模式。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科学施划道路交通标线,合理配对交通信号灯。

(2)按照“未堵先疏”原则,针对交通高峰时段的特点,对易拥堵的文清路、南门转盘、东桥路、章江北大道全球通大桥路口、东阳山路、客家大道、八一四大道、娱乐城等重点路段,认真做好清障排堵工作。

(3)科学设置摩托车禁行路线,在拥堵节点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严格规范各类车辆各行其道、分道行驶。

依据现有道路特点,科学设置禁左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推进货车限制性管理工作。

(4)强化道路管理,做到人车分离、按道行驶。

杜绝道路市场、道路摊区、车辆占道装卸。

(5)合理调配警力,在南河大桥、东河大桥、飞龙大桥、全球通大桥等易堵路段增加警力,加大拥堵路段的管控力度。

(6)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2.强化交通协管力量。

招聘260名交通协管员,充实力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责任单位:

章贡区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健全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机制。

对轻微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撤,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实施强制撤离,就近快速处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加强静态停车管理。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物价局)

(1)在有条件的路段科学施划临时停车泊位。

(2)分路段、分时段核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通过价格杠杆,提高临时停车泊位利用率。

(3)在不影响交通畅通的情况下,夜间22时至次日7时,允许车辆在有条件的机动车道一侧临时停放。

(4)加大非现场执法处罚力度,整治车辆乱停乱放。

(5)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优化交通管理秩序。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

(1)结合“两横两纵”工作,推进河套老城区部分道路单行措施的顺利实施。

(2)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

对摩托车不走摩托车专用道或最右侧机动车道,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处罚。

对乱停乱放、不及时驶离且严重影响交通的车辆,一律拖移处理。

在媒体上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的力度。

(3)对河套老城区大型货车实行禁行、限行管制措施。

(4)严厉查处公交车不进入站点上下客等交通违规行为。

(5)从严治理出租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6)推进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工作。

按照文明交通“十不准”要求,抓好中心城区红旗大道、长征大道、迎宾大道等文明交通示范路的创建工作。

6.加大交通设施查改力度。

(1)因路施策,进一步排查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避免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到位、交通标线施划不科学而引发拥堵问题。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严格实行交通分离,确保人车各行其道。

在红旗大道、杨公路等主干道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在健康路等道路设置机非隔离护栏,在文清路、厚德路、青年路、大公路、健康路及东阳山路等道路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更新八一四大道、东阳山路等路段的中心隔离护栏及八一四大道机非隔离护栏。

将文明大道原非机动车道改为两轮车辆专用道,拆除该道路的隔离花坛,改用护栏隔离,增宽两轮车车道。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

(3)推进立体交通建设。

在红旗大道、客家大道、八一四大道、迎宾大道等跨度大、流量大的道路,架设可拆卸的人行天桥或开辟地下人行通道。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养护处)

7.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整改和建设。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

(1)结合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提速打通河套老城区断头路。

①2011年5月前完成红旗大道西延(三康庙至章江北大道)工程建设。

②2011年6月前完成红旗大道东延(八一四大道至赣南大道段)工程建设,与赣南大道同步建成通车。

③2011年内完成红环路南延(文明大道至章江北大道段)及稼轩路西延(南河路至原气压机厂西界段)、高琰路(原杉木树下路,文明大道至章江北大道)建成通车、章江北大道延伸(武龙大桥至老323国道)工程建设。

(2)加快建设中心城区3条进出口通道。

①2011年内完成西河大桥至厦蓉高速赣州北出口建设。

②2012年内完成文明大道东延至环城高速赣州东出口建设。

③2012年内完成火车站至环城高速赣州南出口建设。

(3)将八一四大道文明大道转盘及海天大酒店转盘改造成十字路口,实行交通信号灯控制,2011年3月前完成。

8.加快停车场建设步伐。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物价局、停车场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1)全面开展中心城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恢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增加停车泊位的供给。

(2)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期限。

(3)对不服从整改或不能如期恢复停车使用功能的,由有关部门吊销企业的有关证照,并对改变用地、建筑规划性质的,按照其实际占用面积依法进行处罚。

(4)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快改建、新建各类停车场。

9.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

(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解决公交营运模式、管理体制问题,公交线路逐步收回由市公交总公司营运。

(2)加密公交班次,投入一批大容量、高档次的公交车,2011年内新增100辆,确保平常时段公交班次时隔≤15分钟、高峰时段公交班次时隔≤10分钟,并准点行驶(停靠),提高城区公交出行比例和运载能力。

(3)优化公交路网,在市区新增老城区内环线路、新老城区环行线路和新城区内环线路等3—4条公交线路,郊区新增7—8条公交线路,使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50%。

优化现有公交线路12—15条,减少重复线路,提高资源利用率。

(4)在主干道开辟公交专用车道,科学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

(5)加快公交场站建设,2011年内完成3个公交枢纽站建设。

10.完善城市交通影响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对新建、改建项目,新设置银行等服务网点、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餐馆酒店,以及汽车维修、装饰、洗车等场所,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交通环境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无法消除的不得批准。

(2)对已设置的上述有关场所重新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对严重影响交通的限令搬迁;对目前存在的加油站、市场菜场及相关办事机构等影响交通的场所,适时组织实施搬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三治”工作强大合力。

成立市“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三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三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事务处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效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主动跟进,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三治”工作浓厚氛围。

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大力宣传“三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台、赣州电视台、赣州晚报等市级媒体,要分别开设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三治”工作,对城市“脏、乱、堵”现象和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曝光,对“三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要运用好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印制市民文明手册,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讲文明、知荣辱、树新风。

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机关干部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广大机关干部在整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严肃工作纪律,务求“三治”工作显著成效。

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在整治工作中作表率、树榜样,摒弃特权思想,遵纪守法,带头讲卫生、守秩序、循公德。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用车、军警车要带头守规。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单位公车、干部职工私车和摩托车违反交规等行为负总责。

并与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市“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就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办,对工作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要对“三治”工作中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市委组织部要将“三治”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和干部考核,对在“三治”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怠工或因违反“三治”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干部职工,取消年终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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