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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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文件
北京爱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鞋类品质检验控制标准
文件编号:
AQ-WI-QA-008
文件类型:
指导类文件
密级:
内部使用
生效日期:
适用部门:
品控部、OEM部门
编写人:
尚小学
审核人:
魏承亮
分管领导:
会签:
总经理签发:
内部资料,不得翻印,否则无效
文件修改信息
修改日期
申请表编号
修改内容提要
1.目的
以全数及抽验的方式检查产品自成型结束后至装盒、配号、装箱、打包、进库、待运出厂的全部作业过程,保证产品品质正确。
检验分两个方面:
一为品管检验,此为生产完成前对产品做100%全数检验;一为产品包装结束、进库待运出厂时,QC依公司所定的抽样比例抽样开箱检验,目的是防止厂方将不合格产品混装入箱出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生产销售的一般穿着用鞋(靴)
3.权责
3.1QC应根据OEM部门提供的出货计划和工厂实际生产进度,安排最终检验时间。
检验一般应安排在出运日的前两天。
除特殊情况,QC应在生产和包装全部完成后进行检验;如情况特殊,也必须在生产和包装完成百份之八十后进行检验。
3.2QC应要求工厂将待检产品按款式、颜色、配码、包装分类别整齐堆放。
3.3检验前,OEM部门应向品控部提供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QC应仔细查阅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只有在确认所有测试项目都已完成并已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最终检验。
3.4检验前,OEM部门应向品控部提供产品最终确认样、合同、包装资料及与产品检验相关的所有资料。
3.5QC必须亲自到现场抽点箱号,工厂人员需无条件配合工作。
3.6检验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按AQL标准。
抽检样品应保证被检产品的代表性。
4.定义
4.1婴幼儿鞋:
鞋号不大于170mm,供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穿用的鞋。
4.2儿童鞋:
鞋号大于170mm但不大于250mm,供3周岁以上至14周岁儿童穿用的鞋。
4.3附件:
附着在儿童鞋上起联结、装饰或说明作用的部件。
4.4可触及锐利边缘:
儿童鞋上任意部件或附件的两表面连接处形成的长度超过2.0mm的可能对儿童接触产生伤害的边缘。
4.5可触及锐利尖端:
儿童鞋任意部件或附件上的可能对儿童产生的突出尖端。
4.6有效跟高:
后跟高度减去前脚掌着地部位厚度的值。
4.7主要部位:
一般情况下为鞋面外侧、前部、主跟和包头部位。
4.8次要部位:
一般情况下为帮面内侧、后部。
4.9产品分类:
4.9.1按穿用对象分为两类:
a)婴幼儿鞋;b)儿童鞋。
4.9.2按帮面材料分为:
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纺织物、多种材料混用等帮面的婴幼儿鞋、童鞋。
4.10检验:
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特性是否合格,测量/检查/测试或量测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并且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
4.2计数检验:
关于规定的一个或一组要求,或者仅将单位产品划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或者仅计算单位产品中不合格数的检验。
注:
计数检验既包括产品是否合格的检验,又包括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的检验。
4.3单位产品:
能被单独描述和考虑的一个事物。
例如:
一个有型的实体;一定量的材料;一项服务/一次活动或一个过程;;一个组织或个人;上述项目的任何组合。
4.4不合格:
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注1:
在某些情况下,规范与使用方要求一致;在另一些情况它们可能不一致,或更严,或更宽,或者不完全知道或不了解两者间的精确关系。
注2:
通常按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将它们分类,例如:
----A类认为最被关注的一种类型的不合格。
再验收抽样中,将给这种类型的不合格指定一个很小的AQL值。
----B类认为关注程度比A类稍低的一种类型的不合格。
如果存在第三类(C类)不合格,可以给B类不合格指定比A类不合格但比C类不合格小的AQL值。
其余不合格类型依此类推。
注3:
增加特性和不合格分类通常会影响产品的总接收概率。
注4:
不合格分类的项目、归属于那个类和为各类选择接收质量限,应适合特定情况的质量要求。
4.9(样本)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
样本中不合格数除以样本量再乘上100,即:
d/n*100
式中:
d----样本中的不合格数;
n----样本量。
4.10(总体或批)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
总体或批中的不合格数除以总体量或批量再乘上100,即:
100p=D/N*100
式中;
p----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
D----总体或批中不合格数;
N----总体量或批量。
注:
一个单位产品可能包含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不合格。
4.12批:
汇聚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材料或服务。
注:
本部分中的“批”特指提交检验的批,它可由几个生产批或生产批的一部分组成。
4.13批量:
批中包含的单位产品的个数。
4.16.抽样方案:
样本量和批接收准则的组合。
注1:
一次抽样方案是样本量、接收量和拒收量的组合。
二次抽样方案是两个样本量、第一样本的接收数和拒收数及联合样本的接收数和拒收数的组合。
4.17抽样计划:
抽样方案和从一个抽样方案改变到另一抽样方案的规则的组合。
4.18抽样系统:
抽样方案或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集合。
其中,抽样计划带有改变抽样方案的规则,而抽样程序则包括选择适当的抽样方案或抽样计划的准则。
4.19正常检验:
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所使用的一种能保证批以高概率接收的抽样方案的检验。
注:
当没有理由怀疑过程平均不同于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时,进行正常检验。
4.20加严检验:
使用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严厉的接收准则的一种抽样方案的检验。
注1:
通常情况下,保持样本量不变,通过减小接收数来生成加严检验的抽样方案;当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数为0和部分接收数为1的情况时,要通过增加样本量来生成加严检验的抽样方案。
注2:
当预先规定的连续批数的检验结果表明过程平均可能比接收质量限劣时,进行加严检验。
4.21放宽检验:
使用样本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样本量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一种抽样方案的检验。
注1:
放宽检验的鉴别能力比正常检验低。
注2:
当预先规定连续批数的检验数据表明过程平均明显优于接收质量限时,可进行放宽检验。
4.22使用方风险质量:
对抽样方案,相应于某一规定的使用风险的批质量水平或过程质量水平。
注:
使用方风险通常规定为10%。
4.23极限质量:
对于被认为处于孤立状态的批,抽样检验时,限制在某一低接收的质量水平。
4.24符号和缩略语
Ac----接收数
AQL----接收质量限(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表示)
AOQ----平均检出质量(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表示)
AOQL----平均检出质量上线(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ASN----平均样本量
CRQ----使用方风险质量(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d----从批中抽取的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D----总体或批中的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LQ----极限质量(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N----批量
n----样本量
p----过程平均(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px----接收概率为x的质量水平(0≤x≤1)
pa----接收概率(以百分数表示)
Re----拒收数
注:
在二次或多次抽样中,用数字下标i表示第i次抽样,如ni表示第i个样本的样本量。
5.流程图
无
6.内容
6.1外观检验:
原则以手感、目视方式进行,目测有疑义时以量具检验。
(其中序号1-5项为主要项目,序号6-16为次要项目。
)详见表1:
感官质量: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整体
外观
手感与目测检验成鞋是否端正、对称、平整、平服、平稳、色泽一致、清洁,标志齐全清晰及鞋帮、鞋里、鞋底、鞋眼等各部位有无缺陷等,内底不露钉尖,无钉尾突出。
鞋内外清洁;帮底结合处无缺胶、开胶;帮带(面)、鞋里不可有明显变色,鞋垫牢固。
2
帮(带)面
皮革,合成革,人造革帮带(面):
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花纹、绒毛粗细基本一致。
可有轻微缺陷,但不可有裂浆、裂面(裂纹革等特殊帮面材料的皮凉鞋除外),不可有露帮脚、白霜。
不可有伤残。
次要部位可有轻微松面
纺织物帮带(面):
帮面柔软,纺织品面料无明显的织疵,次要部位可有不明显的织疵两处。
不可有露帮脚,不应有伤残。
凿眼应透,漏凿可有处,眼壁平滑。
合布里、里粘合允许有轻微分层。
3
主跟和包头
有主跟和包头的鞋要求主跟和包头端正、平服、对称、到位。
不应收缩变形。
4
鞋跟
装配牢固平正,大小高矮对称,色泽一致。
跟口高度大于8mm应安装勾心,鞋跟口高度不应超过15mm,无裂缝,包皮平整,跟口严实。
5
粘合
无缺胶、开胶现象。
6
鞋内外
整洁、平滑、鞋内不应有明显脱色。
7
折边
沿口
基本整齐、均匀、圆滑,无剪口外露,不可有裂口。
8
配件
配件牢固,基本对称。
感官无明显缺陷。
金属扣、金属袢及各种金属件表面光滑无锋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拉链滑爽,拉链的两头无毛刺。
鞋帮缝线
线道整齐、顺直,针码均匀,缝线牢度;底面线松紧一致;主要部位不允许有跳线、重针、断线、翻线、开线;次要部位允许跳线、重针一针,每只鞋不得超过两处
10
外底1)
表面光洁,同双鞋底对应部位的花纹、色泽、软硬、厚度、底墙斜度基本一致(特殊设计风格除外),天然皮革外底可有轻微缺陷
外底前掌着力部位扣除花纹后厚度:
儿童鞋≥3.0mm,婴幼儿鞋≥2.8mm
感官质量:
序号
项目
要求
11
同双鞋对应部位尺寸
前帮长度
婴幼儿布鞋相差≤1.5mm
儿童布鞋相差≤2.0mm
后帮高度
婴幼儿鞋:
低帮鞋相差≤1.0mm,其他类型相差≤2.0mm
儿童鞋:
低帮鞋相差≤1.5mm,其他类型相差≤2.5mm
鞋底
婴幼儿鞋相差≤1.5mm,宽度相差≤1.0mm,厚度相差≤0.5mm
儿童鞋长度相差≤1.5mm,宽度相差≤1.0mm,厚度相差≤0.5mm
后跟高度相差≤1.0mm
前翘允差≤2.5mm
前跷允差≤1.5mm
12
后缝
歪斜
鞋后帮高度允差2.0mm
靴后帮高度允差3.0mm
13
色差
同双鞋应≥4级,同批鞋应≥3-4级。
14
异味
异味等级不大于2级。
15
标识标志
标志标签应准确无误,所写内容真实有效。
16
缺陷
不得出现影响穿用的缺陷。
1)鞋号≤125mm,外底前掌着力部位扣除花纹后厚度不做考核。
6.2感官质量主要项目和严重缺陷不合格品的接收限量(AQL)为1.5,次要项目不合格品的接收质量限(AQL)为6.5。
参照表2
6.3如果样本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即判该批为合格,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样本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数大于等于拒收数,即判该批为不合格批,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4不合格批由生产方进行返工或剔除不合格品后允许再次提交检验。
6.5一般检验以确认样为准,并依定特殊规格及验货习惯,依照当批合理外观实施检验。
当无特殊约定时,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国际通用标准或制鞋行业其它标准。
检验判定与分级原则为:
严重、主要、次要、轻微、无缺点等五项,定义如下:
6.5.1严重瑕疵凡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破坏鞋子本身的功能,影响穿着安全及外观有碍观瞻,应视为严重瑕疵。
6.5.2主要瑕疵对成品亦能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足以降低鞋子本身的功能,虽可修补、整理,但不得出厂,只有降低级数充任B品,应视为主要瑕疵。
6.5.3次要瑕疵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理即可出厂,应视为次要瑕疵。
6.5.4轻微瑕疵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理即可出厂,应视为轻微瑕疵。
6.5.5无缺点所谓无缺点,即产品品质几乎完美,特点为无论外观和物理性测试,均符合国家标准,应视为无缺点。
6.6具体抽样检验作业按AQL标准进行,根据订单数量决定应抽检数量。
AQL标准将产品外观问题分为A.主要瑕疵B.次要瑕疵C.轻微瑕疵。
以下为AQL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比例和允收标准:
A类不合格的AQL=1.5,C类不合格的AQL=6.5。
表2正常检验抽样方案
单款订单数量(N)
抽样方案
单款订单数量
AQL=1.5
AQL=6.5
抽样数量
(n)
允收(Ac)
拒收(Re)
抽样数量
(n)
允收(Ac)
拒收(Re)
≤15
8
0
1
2
0
1
1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32
1
2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2
3
50
7
8
501~1200
80
3
4
80
10
11
1201~3200
125
5
6
125
14
15
3201~10000
200
7
8
200
21
22
10001~35000
315
10
11
35001~150000
500
14
15
A类不合格项目:
1.鞋内有断针及尖锐物。
2.鞋面和内里破损。
3.金属配件明显生锈、松动。
4.滴塑件变黄、变色、龟裂。
5.鞋头内里或前衬严重其皱、打脚。
6.后跟港宝太软,易掉跟。
7.后跟内里严重起皱,产生磨脚。
8.热切脱落,高频印刷掉色或脱落。
9.带状鞋扣无回针或带状鞋扣脱落。
10.鞋头跷度异常,导致严重变形。
11.鞋面材料、浅色大底出现黄变。
12.鞋子发霉。
13.中底板与大底脱离。
14.橡胶件或橡胶底出现喷霜或者被污染。
15.内盒及彩色包装纸掉色。
C类不合格项目
1.鞋面有五个以上线头未修剪干净。
2.左右脚后跟高低达到或超过1mm.。
3.超过五处边距不均。
4.左右脚同部件之间位置差异3mm。
5.左右脚同位置商标位置相差3mm以上。
6.左右脚网布分化起始位置偏差超过5mm。
7.后跟内里太短没被面衬压住。
8.鞋带头脱落或鞋带拉丝。
9.开胶达到或超过3mm长,3mm宽。
10.溢胶达到或超过3mm宽。
11.胶水线变黄。
12.超过五处定位线或定位点没有清洗干净。
13.大底沿墙有一处污染或水迹超过3mm*3mm。
14.帮面有一处沾胶,面积小于3mm*3mm。
15.帮面车线1-3处重针顿针跳针,重针顿针2-5针,跳针1-2针。
16.电锈针数不够致使电锈不够密实。
17.左右脚部件轻微色差,或有1-3处轻微色差。
18.帮面有1-3处轻微起皱。
19.左右脚皮毛长短轻微不一样。
20.少数部件出现毛边。
21.左右脚皮料厚度不均匀。
22.外领口不够饱满。
23.后跟内里翻卷。
24.内里不平顺,轻微起皱。
25.用笔涂改鞋舌号标。
26.面衬印刷不够清晰。
27.面衬号码与鞋号码不符。
28.左右脚有一个贴标脱落,或者位置贴错。
29.鞋内号码标脱落。
7记录
见附件
8参考
无
9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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