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层北七回风顺槽水仓安全技术组织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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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层北七回风顺槽水仓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8#层北七水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8#层北七顺槽位于本井田北部,8#煤层赋存于太原组中下部L1石灰岩之下,上距4#煤层55.93~69.93m,为全井田稳定可采煤层。
煤层顶板为石灰岩,底板多为泥岩,局部为粉砂质泥岩及砂岩。
该区煤层厚度在2.8~3.2米之间,平均为3.0米。
通过对807回采工作面垮落情况来进行观测,8#煤层顶板虽为坚硬稳定的石灰岩,但在煤层往上约0.7~0.8米、1.4~1.5米处节理发育,容易产生离层现象。
该工作面充水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砂岩裂隙水。
809工作面之上为4#层文安煤业采空区,局部低洼处可能会有积水,通过8#层顶板石灰岩层局部地带裂隙渗入本工作面,并有导水倾向,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顶板淋水,底板及采空区涌水情况,在低洼处安设水泵,做好排水的准备工作,发现异常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正常涌水量:
预计回采过程中工作面正常涌水量为0.5m3/h。
最大涌水量:
工作面最大涌水量为12m3/h。
为了保证809工作面北七顺槽断层处的水及时排出,必须在北七顺槽断层往北5m靠工作面一侧再做一水仓。
二、水仓规格及支护要求
1、水仓规格
以长×宽=3m×3m的规格向下帮煤壁掘一硐室,然后起底,起底深度为1.2m(口部0.5m不起底)。
2、工程量煤:
3×3×3m3岩:
2.5×3×1.2m3见附图:
3、支护材料选用:
锚杆为φ18×1800mm螺纹钢锚杆,矿内自制长2.8米的钢带,加80×80×6方型钢垫,配8#铁丝网维护,锚杆排距为1米,间距为1.0米,每根锚杆配1卷K2360树脂锚固剂,螺帽要拧紧达到锚固力要求。
4、水仓质量要求
(1)水仓规格:
误差保持在0~100mm。
(2)锚杆质量:
锚杆锚固力不小于设计值(设计值为7.0T)。
(3)锚杆螺帽必须拧紧,严禁松动现象发生。
三、施工工艺及工艺流程
1、施工工艺:
水仓施工时用风动锚头钻眼,选用3#矿用炸药,瞬发电雷管起爆,MFB—100型发爆器引爆,正向装药,必须使用水泥炮,以利降尘,黄泥封口。
3、工艺流程
交接班→安全检查→加强支护→钻眼、放炮→安全检查→钻眼、注锚杆→攉煤(出渣)。
4、工艺说明
(1)、交接班:
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根据各工种、各岗位按时对应交接,以质量标准化为准则,对工作面顶板、支护、设备运行情况以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详细检查、验收,做到责任明确,共同协商遗留问题,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爆破
炮眼布置:
爆破采用串联方式,爆破方式按爆破循环作业图表顺序严格执行;顶板破碎时,减少顶眼装药量或停放顶炮。
(炮眼布置图附后)
5、施工工序安排
(1)、交接班后,跟班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共同进入工作面进行“三位一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工作地点安全可靠,安全设施到位后方可开工作业。
(2)、工作面进行打眼、装药、爆破等工作。
(3)、工作面炮烟吹散后,由班组长和爆破工进入工作地点,由外向里依次检查顶板、支护、瓦斯、煤尘和残爆、拒爆等情况。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
(4)、确认安全后,由人工出煤(渣),搬运到指定地点。
四、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A、打眼
(1)打眼前要检查风钻状况,并进行试运转,要清除工作面的浮煤,找好中线,确定巷道轮廓线,根据爆破图表进行打眼。
(2)打眼时必须先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是否完好,进行临时支护,敲帮问顶,处理片帮伞檐,顶帮活矸。
支护有缺失,歪扭的要重新整理加固,工作面维护好后,方可启动风钻进行打眼工作。
(3)打眼可用镐点定位法,眼距、眼深、眼位及角度必须符合本措施的规定。
(4)打眼工必须由有一定技术素质和多年采掘工龄的老工人担任。
(5)打眼前必须先检查工作面所属范围内的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在规定允许浓度以下方可作业。
B、装药
(1)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装配引药数量,应以当时需用的数量为限,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4)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防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5)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插入,不得用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雷管捆在药卷上或斜插在药卷的中部。
(6)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脚线末端扭结,以致雷管固定在药卷内。
(7)装药时,首先要用掏勺均匀清除炮眼内的岩粉,检查工作面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确认不超限后,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捅入,但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接密。
(8)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导体相接触。
C、封口
(1)炮眼封泥应用水泥炮,水泥炮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2)粘土炮泥应接密捣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严禁联线起爆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
(3)为了降低煤尘,减少有害气体的目的,放炮必须用水炮泥。
D、联线
(1)联线时首先将雷管脚线的接头刮净,扭接牢固,接头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2)放炮母线平时两头要扭接,放炮母线和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结并悬挂,不得同任何导体相接触,一次放炮后及时收回,联线前一定要检查母线是否有电,如若有电,一定查明原因,彻底排除杂散电流的干扰,然后才能与脚线相联,联线远离工作面一头的母线必须扭接短路,以防杂散电流经母线形成通路,联线时,无关人员必须撤出工作面,以保证安全。
(3)装药、联线应做到定人、定眼、包装、包联并设专人检查。
E、放炮
1、放炮前
(1)工作地点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2)所有炸药、雷管必须经过检查合格。
(3)检查放炮母线是否断路,短路或受其他电源漏电影响,电阻值是否正常。
(4)检查发爆器是否正常。
(5)工作面按规定应切断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有无杂散电流。
(6)检查工作面各放炮眼与爆破图表规定装药数目是否相符。
(7)检查联线工作是否合格。
(8)放炮地点所有人员及设备必须按规定撤到安全地点。
(9)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10)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1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应设置警戒牌、栏杆和拉线。
(1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直线距离必须大于75m。
弯距不小于50m。
2、爆破后
(1)爆破后要等工作面炮烟散尽后,安全员、爆破工、瓦斯员和班组长率先进入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经检查各项都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放炮工作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并持有放炮合格证,放炮员必须依据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工作。
(4)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漏检、假检。
(5)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后,才可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6)发现瞎炮应及时处理,如瞎炮系连线不良或错误连线造成,则可重新连线补爆,如不能补爆,则应在距离瞎炮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7)炸药、雷管必须分箱置放,并上锁,剩余的雷管、炸药当班交回火药库。
(二)防止粉尘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前、爆破后对工作面洒水进行防尘、降尘处理。
2、必须定期对掘进巷道煤尘进行清理洒水。
3、合理控制风速、风速过大或过小都对防尘不利。
(三)防止顶板危害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的“敲帮问顶”安全检查制度,不安全不生产。
2、每班由施工队组带班长负责,对已挑的部位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顶帮支护隐患,必须指派专人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发生顶板事故。
3、如遇到顶板压力增大,顶板破碎及支护难以维护顶板时,必须先将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生技科及时修改设计,确保巷道支护安全。
4、工作面发生冒顶时,要撤出所有人员,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处理冒顶处片帮、危矸时,必须在有支护的情况下进行,确认安全后,方可依次由外向里进行支护工作。
5、如巷口或巷道内发生冒顶时,工作人员要在顶板完整处等待救援。
如能走避灾路线,应当由瓦检员,安全员和班长带领统一行走。
6、材料支护前,必须由当班班长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7、支护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否则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四)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工作地点顶、帮支护的安全和通风及瓦斯浓度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2、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如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支护工作,确保安全。
(五)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1、每次进行各项支护工作前,必须先“敲帮问顶”将危矸片帮等处理后,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有支护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严禁空顶作业。
3、进行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施工。
4、凡不合格的锚杆,必须及时重新补打。
5、进行支护时,各施工人员必须互相联系好,协调好,做到协调一致,以防发生砸脚碰手事故。
五、劳动组织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掘进队的劳动组织采用专业掘进队的形式,配备辅助工及管理人员。
1、劳动组织:
采用“三八”制作业,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跟班队长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每个生产班必须由跟班队长统一带领,做到集体入井、集体收工、集体出井。
(3)本班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必须在交接班前解决。
(4)每次交接班前必须将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材料配件消耗和供需情况、遗留工作和存在问题,以及接班后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5)当工作面出现影响生产的新情况、新变化要向队值班人员如实汇报,以便及时调整作业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6)完成作业任务收工时将工具和设备整齐放置到指定地点,做到文明标准化生产。
(7)交接班后由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带领当班全部作业人员按规定步行安全出井。
劳动组织图表
工种
出勤人员
备注
早班中班夜班
打眼工
222
6
爆破工
111
3
攉煤(渣)工
111
3
瓦斯检查员
111
3
电钳工
111
3
班长
111
3
安全员
111
3
合计
888
24
六、火工品管理
(一)、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班末按时交回,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任何人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或指派人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二)、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运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三)、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火工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消退制度,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消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七、避灾路线:
发生瓦斯、煤尘、火灾时,避灾路线如下:
北七巷作业地点→809切眼→北八运输顺槽→8#西下山正巷→8#暗斜井→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
北七巷作业地点→北七绕道→8#回风东上山→回风立井→地面。
发生水灾、顶板时,避灾路线如下:
原则:
沿井下逐步向最高点撤出:
北七巷作业地点→北七绕道→8#回风东上山→回风立井→地面。
北七巷作业地点→809切眼→北八运输顺槽→8#西下山正巷→8#暗斜井→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
八、说明:
本技术措施如有不到之处或与《煤矿安全规程》相违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每循环炮眼布置及装药量
眼号
炮眼
名称
炮眼深度(m)
装药量
倾角
爆破顺序
联线方式
封泥长度
卷/眼
总计(kg)
水平(度)
垂直(度)
1~4
掏槽眼
2
3
2.4
80-85
0
Ⅰ
串
联
≥50
cm
5~8
帮眼
2
3
2.4
0
0
Ⅱ
9~11
顶眼
2
3
1.8
0
0
Ⅲ
总计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