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厂闭式冷却塔技术协议优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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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闭式冷却塔技术协议优选
合同编号:
GTPJHTSB11-095
煤矸石发电厂(2×300MW)工程
空调系统闭式冷却塔设备
采购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
买方:
卖方:
设计监理:
设计院:
二○一一年七月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协议适用于煤矸石发电厂工程空调制冷系统的密闭式冷却塔设备、空调专用水泵及电动阀门,它包括冷却塔本体及风机、循环喷淋水泵设计、制造和试验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即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协议的要求。
1.4.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第一章,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6.本技术协议对卖方首要条件是其产品应在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厂相同容量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5台密闭式冷却塔以上运行业绩,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或能提供引进成熟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的产品。
不得选用没有实践经验的设备。
1.7.卖方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
本体设备及关键设备不得分包。
1.8.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2.工程概况
2.1.工程规模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汽轮发电机组。
2.2.工程地址
2.3.电厂厂址位于
2.4.交通运输
外部交通:
2.5.气象资料
常规气象特征值均根据气象站1951~2000年共50年实测资料统计得出。
多年平均气压(hpa):
847.1
多年最高气压(hpa):
866.5(1992.11.9)
多年最低气压(hpa):
830.8(1999.3.17)
多年平均气温(℃):
15.2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36.7(1952.4.9)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7.9(1977.2.9)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
28.1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
0.7
多年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26.5
多年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
13.3
最近10年最多冻融交替循环次数:
6次(1992年)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多年最小相对湿度(%):
2
多年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75
多年平均绝对湿度(hpa):
13.6
多年最大绝对湿度(hpa):
26.2(1982.6.18)
多年最小绝对湿度(hpa):
1.1(1979.2.24)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mm):
1384.0
多年年最大降水量(mm):
2105.5(1965)
多年年最小降水量(mm):
791.5(1958)
多年一日最大降水量(mm):
148.8(1965.6.1)
多年最大一次降水量(mm):
152.2(1965.5.31.17时~6.1.19时)
多年最长一次降水量(mm):
442.2(1976,21天)
多年年平均蒸发量(mm):
1509.0
多年平均风速(m/s):
1.7
多年年最大风速(m/s):
24.0(1956.3.15)
风压(kN/m220.38
多年年平均日照时数(hr):
1594.3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78
多年最大冻土深度(cm):
10
海拔(m)1670
3.规范和标准
密闭式冷却塔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以及用于它的制作材料应由卖方推荐,除非买方另有规定。
其设计、制造、噴凃检验和包装应符合买、卖双方认可的国家标准。
4.技术要求
4.1.闭式冷却塔盘管采用直径φ16、壁厚0.6mm的紫铜管制成,接口采用焊接、试验压力为0.8Mpa,卖方应提供闭式冷却塔蒸发冷却盘管压力试验报告。
4.2.闭式冷却塔循环水泵入口滤网应采用不锈钢丝网60目/寸2制成,其安装形式便于业主拆装。
4.3.卖方提供轴流风机动平衡及特性测试数据。
4.4.风机叶片应具有运转平稳、噪声低、风量大、效率高的特点。
4.5.冷却塔箱体采用玻璃钢结构,箱体应防晒,不渗不漏,耐腐阻燃,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
4.6.挡水板采用玻璃钢材料,厚度不小于4mm厚玻璃钢板制成。
4.7.风机电机应采用防水、防潮、户外型。
4.8.循环喷淋水系统:
应具有喷淋水泵、滤水网、机械式自动补水器、溢流器、排污口、进水及检修孔。
4.9.冷却盘管顶部应装手动放气阀、放水阀。
4.10.冷却器本体应设有爬梯、栏杆、检修平台。
4.11.箱体采用框架结构形式,各构件连接采用焊接,各构件及支架应用不锈钢材料。
壁板采用厚度不小于4mm厚玻璃钢板制成,壁板与框架结构的连接采用不锈钢螺栓。
外壁与框架,上下箱体结合部位应采用防老化、脆化硬质橡胶海绵带填实,使接缝处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12.要求在箱体的最高点设一膨胀水箱,用作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箱,容积为1立方米(1×1×1m)。
4.13.空调专用水泵技术要求
1)应符合水泵采用的规程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如有特殊要求按买卖双方协议制造。
2)外购件、成品件应有合格证,并经质量部门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3)产品组装后,整机运转灵活。
4)电动机引出线应完整无损,颜色和正负极标志正确。
5.性能要求
5.1.玻璃钢闭式冷却塔的制造严格按国家有关设计制造技术标准进行。
5.2.玻璃钢闭式冷却塔制造完成后,卖方应在工厂整体进行试运行,并进行风量、水量、冷却能力的测试,有关测试报告卖方应随机交付给业主。
6.质量保证
6.1.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6.2.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应遵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并满足本协议的要求。
6.3.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有保质期。
a.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自调试完毕之日起,实行一年整机免费保修,风机叶片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0年,此期间风机叶片损坏,供货商负责更换;
b.冷却塔蒸发冷却盘管在半年内出现渗漏问题,卖方免费退换。
7.包装、运输、储存
7.1.包装
7.1.1.每个设备箱至少包括两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证明。
7.1.2.较大型或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重心及起吊点(未拆去外包装)。
7.2.储存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储放12个月的时间。
8.设备技术数据
8.1.密闭式冷却塔
型号:
MC250
进水温度
37degC
出水温度
32degC
湿球温度
27degC
大气压强
99800Pa
海拔高度
1670m
相对湿度
77%
流量
250m3/h
冷却塔制冷量
1500KW
冷却塔进水扬程
3.5m
漂水损失,%循环水量
0.005%
风机风量
43327m3/h×4台
喷淋泵流量
70m3/h×2台
风机总功率
16KW
水泵总功率
8KW
冷却塔冷却效率
97.5%
喷淋水补水量
0.65m3/h
盘管压降
65KPa
盘管换热面积
757m2
冷却塔最大压力
1.5MPa
冷却塔现场(地面、楼顶等)
地面或者楼面
冷却塔进风面
两面进风(周围无障碍)
设计噪音
低于67dB(A)
单台冷却塔干重量
45000KG
单台冷却运行重量
11000KG
结构明细:
冷却塔单元格数
2
每个单元格风机数
2
风机直径
1600mm
每个单元格喷淋水泵数
1
单元格尺寸
2100mm×4200mm×4800mm
整体塔组尺寸
4500mm×4200mm×4800mm
塔总高
4800mm
集水盘底部高度
550mm
单塔集水盘容量
4.6m3
冷却水进口
DN125×4法兰,PN1.6,GB/T9119-2000
冷却水出口
DN125×4法兰,PN1.6,GB/T9119-2000
自动补水
DN25浮球阀
手动补水
DN50法兰,PN0.6,GB/T9119-2000
溢流管
DN50法兰,PN0.6,GB/T9119-2000
排污管
DN50法兰,PN0.6,GB/T9119-2000
喷淋进水管
DN100×2法兰,PN1.6,GB/T9119-2000
喷淋泵出口蝶阀
DN100,PN1.6
进出水口软接头
橡胶软接头,DN150,PN1.6
施工材料:
外维护板
FRP,δ=4
百叶窗
FRP,δ=4
内隔板
FRP,δ=4
风筒
FRP,δ=8
挡水片
FRP,δ=2
集水盘
FRP,δ=8
挡风墙
FRP,δ=4
框架构件
不锈钢
上塔爬梯
不锈钢
塔顶围栏
不锈钢
喷淋水主水管
不锈钢
喷淋水支水管
不锈钢
喷头
ABS花篮式
喷头连接方式
螺纹链接
填料
PVC薄膜填料,δ=0.35全新
填料悬挂支撑
不锈钢
收水器
FRP薄膜S型
收水器支撑
不锈钢
电机架
不锈钢
风筒顶部安全网
不锈钢
风机叶片
铝合金
轮毂
铝合金
所有紧固件
不锈钢
零部件设备参数:
风机
数量
4
型号
1600-B型
风机直径
1.6m
风机叶片数
6
风机轴承型号
SKF6306
风机轴功率(电机输出功率)
4kW
轮毂材料
铝合金
叶片材质
铝合金
风筒材质
不锈钢
出风网材质
不锈钢
单机出风量
80000m3/h
冷却塔静压
150Pa
风机转速
720rpm
风机品牌
张家港
电机
数量
4
类型
全封闭,户外型
全载转速
720rpm
减速机类型
直联
电气特征相/频率/电压
3P/50Hz/380V
额定功率
4kW
IP55F
喷淋泵
数量
2
类型
立式清水离心泵
流量
70m3/h
扬程
12m
电气特征相/频率/电压
3P/50Hz/380V
额定功率
4kW
IP55F
收水器
规格
2100×150×1
类型
逆流塔专用S波收水器
收水器材质
玻璃钢
收水器品牌
喷头
规格
1寸
类型
花篮式
材质
ABS
生产厂家
冷凝器
规格
250交错型
冷凝管规格
Φ16,δ=0.8
冷凝管材质
T2脱氧紫铜管
支撑板材质
高强度PVC
冷凝器框架材质
SUS304不锈钢
冷凝管连接方式
焊接
冷凝管长度
4000mm
冷凝器净重
2.8t
冷凝器运行重量
5.1t
进水管联箱
DN125×2
出水管联箱
DN125×2
冷凝器防腐
玻璃钢喷涂
8.2.电动阀门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蝶阀(配执行机构,可手动)
DN200
个
6
进口
2
自动压差调节装置,DN100
套
1
进口
3
电动比例调节阀,DN65
个
6
进口
4
电动比例调节阀,DN50
个
6
进口
5
电动比例调节阀,DN40
个
2
进口
6
电动比例调节阀,DN32
个
4
进口
7
电动比例调节阀,DN25
个
5
进口
8.3.空调专用水泵
型号
流量(m3/h)
扬程
(m)
转速
(r/min)
电机功率
(kW)
台数
空调专用水泵(冷冻水系统用)
170
44
1450
37
2
空调专用水泵(冷却水系统用)
210
32
1450
30
2
注:
所有水泵采用机械密封、配弹簧减震器及水泵进出口配锥管(DN200).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附件1的要求。
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卖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卖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一个大修周期所需的备品备件。
2供货范围
卖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成套设备范围)由卖方免费补充。
2.1供货范围
2.1.1密闭式冷却塔供货清单,不限于。
序号
名称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塔体钢结构部分
2套
佛山
不锈钢
2.
风机、电机
8台
张家港
1600B
3.
风机、电机支座
8台
佛山
不锈钢
4.
冷凝盘管
8组
佛山
T2紫铜
5.
喷淋水泵
4台
广州
6.
收水器
4套
佛山
/
7.
喷淋网
4台
佛山
不锈钢
8.
喷淋配水管
4套
佛山
不锈钢
9.
法兰和管接头
4套
佛山
碳钢
10.
玻璃钢围护,隔板,档水板等
4套
佛山
FRP
11.
检修走道和平台
2套
佛山
不锈钢
12.
检修爬梯
2套
佛山
不锈钢
注:
冷却塔颜色供货前卖方书面告知买方,由买方确定。
2.1.2电动阀门供货清单(阀门含执行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电动蝶阀(配执行机构,可手动)DN200
DU6200+SY3-24-3-T
个
6
瑞典
BELIMO
2
自动压差调节装置,DN100
R6099AC+GRU24-SR
套
1
瑞典
BELIMO
3
电动比例调节阀,DN65
R664AC+SMU24-SR
个
6
瑞典
BELIMO
4
电动比例调节阀,DN50
R249AC+NRU24-SR
个
6
瑞典
BELIMO
5
电动比例调节阀,DN40
R239AC+LRU24-SR
个
2
瑞典
BELIMO
6
电动比例调节阀,DN32
R231AC+LRU24-SR
个
4
瑞典
BELIMO
7
电动比例调节阀,DN25
R223AC+LRU24-SR
个
5
瑞典
BELIMO
注:
阀门通径可根据设计要求调整,卖方应完全满足调整要求,不发生商务价格变化。
2.1.3空调专用水泵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空调专用冷却水泵
BKZ150-400A
台
2
广东
2
空调专用冷冻水泵
BKZ150-315
台
2
广东
注:
所有水泵采用机械密封,配弹簧减震器及水泵进出口配锥管接件(DN200)
2.2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无
2.3随机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喷嘴
花兰式
只
30
佛山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翻译成中文后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
在提供图纸资料的同时还提供光盘,文字文件为MicrosoftWord2003文件,表格清单为EXCEL2003软件编制,图形文件版本为AUTOCAD2004,要求1:
1绘图。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0日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可分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卖方将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工程设计阶段和适用工程专用标识。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将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将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完整技术资料每台设备为12套(纸质文件,随机2套,设计院2套,业主8套),电子文件2套。
所有资料以纸质资料为准,电子文档仅作参考。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删除
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提交日期为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具体清单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
2.2.1设备原理图、系统图、外形图、布置图;
2.2.2设备的基础图及荷载;
2.2.3设备安装总图,图上应标明其全面尺寸、装配尺寸、固定及连接部分、设计细节及设备重量。
零件及材料清单齐备,并有进出口接口编号及尺寸表。
2.2.4设备及系统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及检修说明书。
2.2.5设备规范表、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大修周期易损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进口设备及部件清单。
供货清单中应有型号、规范、数量、材质、制造厂家、使用地点。
以上所有正式资料应盖有“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煤矸石发电厂工程施工图专用”,并注明版次。
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3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将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卖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卖方将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附件4交货进度
1设备交货进度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交货时间
供货周期
备注
1
设备本体
2012年4月1日
3个月
2
备品备件
随本体供货
3个月
3
专用工具
随本体供货
3个月
4
其它
随本体供货
3个月
说明:
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单独包装,注明“备品备件”标示,与主设备装在同一箱内,一起发货。
2.以上时间全部为设备到煤矸石电厂现场时间。
3.交货地点在煤矸石电厂安装现场指定的地点。
4.设备运输方式:
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5.买方可根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2.5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
2.6卖方应在合同设备检验开始前3个月通知买方检验的日期。
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在买方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2.7如买方人员并非由于卖方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则卖方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和检验。
2.8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和/或与合同规定的规范不符时,买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
当缺陷消除后,卖方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9参加交货前工厂检验的买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明。
在卖方国家和/或制造厂进行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2.10材料按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试验,并向买方设备监造代表提供全部试验结果副本。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技术条件书和国电电源[2002]267号《国家电力公司设备监造实施办法》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586-2008)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