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2788641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X 页数:63 大小:56.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3页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6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docx

至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

2002-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2年)

 27.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卷三)37.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40.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42.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

  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

67.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四)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

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

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

药厂起诉。

  请回答第97—98题。

 98.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三)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

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

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

“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

”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

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

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

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

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请回答第95—100题。

98.关于赵刚向李强借款5000元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强提出的借条是本证

B.李强提出的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是直接证据

C.赵刚承认借款事实属于自认

D.赵刚所言已用卖玉石的款项偿还借款属于反证

99.关于本案李强被狗咬伤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赵刚的证人提出的书面证词属于书证

B.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为复印件,肯定无证明力

C.李强是因为挑逗赵刚的狗而被狗咬伤的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赵刚承担

D.李强受损害与被赵刚的狗咬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由李强承担

(2011年)

单项选择:

25.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2011年卷二单选第25题)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答案】D

  【考点】证据的分类

  【解析】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

而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都是言词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选项A错误。

用于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和工具属于物证,即实物证据;且该设备不能独立证明张某实施了犯罪行为,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故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B错误。

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也是实物证据,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

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言词证据。

但张某的供述可以直接证明其是否实施了该犯罪行为,因此,该证据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选项D正确。

鉴定结论是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属于言词证据。

又因为该鉴定结论不能直接证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伪造行为,故属于间接证据。

  26.“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2011年卷二单选第26题)

  A.传闻证据规则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

  【答案】B

  【考点】证据规则

  【解析】选项A错误。

传闻规则是指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

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属于传闻。

  选项B正确。

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结论。

  选项C错误。

补强规则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选项D错误。

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

  2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27题)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答案】D

  【考点】证据的审查判断

  【解析】选项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据此可知,虽然被害人有生理缺陷,但如果其所认知和表达的事实是其具有认知和辨别能力的,则其陈述就可以采信。

  选项B错误。

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人提供的对被害人不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而非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选项C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由此可见,见证人可以签名也可以盖章,而不是必须签名。

  选项D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据此可知,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仅有凶器而没有搜查笔录,也不能证明凶器的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48.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单选第48题)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答案】C

  【考点】自认

  【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民诉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选项D错误。

第一审民事案件,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不得径行裁判。

 

多项选择题:

(2011年)

  66.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11年卷二多选第66题)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答案】ABD

  【考点】刑事证据

  【解析】选项A正确。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

(二)项规定,对视听资料的制作和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提供必要证明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选项B正确。

这里“属于同一个来源的”,没有对比的必要,必须是不同来源才可以。

  选项C错误。

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的被告人对受害人不利的言语,因与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可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选项D正确。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

(一)项规定,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67.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2011年卷二多选第67题)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答案】ACD

  【考点】逮捕的条件

  【解析】《六机关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原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条件中“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规定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74.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4题)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答案】ABCD

  【考点】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

  【解析】证明对象是指由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选项A、B正确。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五)被告人的罪过;(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

  选项C、D正确。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四)被告人平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五)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六)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83题)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AC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选项A、D正确。

《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第

(一)项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该条是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由此可知,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选项B错误。

《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据此可知,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先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选项C正确。

《证据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84.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84题)

  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答案】ABD

  【考点】证明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

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后果,这种后果只在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才发生作用。

  选项B正确。

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是当事人,且在针对单一诉讼请求时,证明责任还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

  选项C错误。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利,而非必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选项D正确。

证明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是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预先确定的,因此在诉讼中不存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相互转移证明责任的问题。

  

98.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8题)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答案】ACD

  【考点】自认

  【解析】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

自认制度适用案件的范围是有限的,身份关系案件中与身份关系相联系的事实不能适用自认制度。

在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中,如涉及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等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主张不能因为对方当事人的承认而免除其证明责任。

因为身份关系的案件涉及人身权利,这是当事人自己不能任意处分的。

本题中,选项A、C、D中提到的事实是与身份关系相联系的事实,不能适用自认制度。

  99.下列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根据的选项是()。

(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9题)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没有其它财产分割争议

  B.张成功承认家中36万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的主张

  D.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

  【答案】AB

  【考点】免于证明的事实

  【解析】选项A、B正确。

张成功对黎明丽提出的有关财产的事实予以了承认,根据自认制度,法院可以将其作为判决的根据。

  选项C错误。

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张成功对其主张并没有认可,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选项D错误。

《证据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据此可知,张成功为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对自己有第三者的承认,不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2010年)

 2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

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

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D.物证

  「答案」B

  「考点」证据种类

  「解析」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

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

  24.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2010年卷二单选第24题)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答案」B

  「考点」证据分类

  「解析」选项A错误。

“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是原始证据且是直接证据,不是间接证据。

  选项B正确。

“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

“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是传来证据和直接证据。

  选项D错误。

“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是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

  25.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

  A.甲的身份状况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答案」D

  「考点」证明对象、免证事实

  「解析」《刑诉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的身份;(选项A)

(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选项B)(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选项C)(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第

(二)项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选项D)

  29.关于辨认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9题)

  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

  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

  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证人可以在场

  「答案」D

  「考点」辨认规则

  「解析」选项A错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0条第2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据此可知,对犯罪嫌疑人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而不是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选项B错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1条规定,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据此可知,在辨认前,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的人或被辨认的物。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2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

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据此可知,不能由集体进行辨认。

注意:

选项D严格来说不是很严谨,应是必要时“见证人”可以在场,而不是“证人”。

 

49.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二单选第49题)

  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C

  「考点」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审核认定

  「解析」选项A、D错误。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5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从证据形成原因、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这两方面审查的是证据的真实性。

  选项B错误。

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应该从证据材料是否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方面进行审查,而不是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

  选项C正确。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67.关于司法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二多选第67题)

  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B.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钱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钱某负责

  C.当事人对鉴定人胡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出结论

  「答案」ABC

  「考点」司法鉴定

  「解析」选项A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条第3款规定,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