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整方案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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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整方案报批稿
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调整方案
(报批稿)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年四月
《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整方案》编制
责任表
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卢瑛莹(工程师)
编制人员:
卓明(工程师)
马恒(工程师)
吴建(工程师)
审核:
谭湘萍(教授级高工)
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整方案
一、规划调整的目的
《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于2008年编制完成并经台州市政府批准实施。
经过近两年的试行,基本起到了规范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限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作用,控制和改善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行为,实现了对有限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产业布局向沿海地区推进,特别是随着温台沿海产业带的规划发展,为更加高效、合理的利用沿海围垦区域,确保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取得双赢,有必要对该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为配合全省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充分发挥台州滩涂及港口资源、现有产业基础等优势,推进以石化、能源及设备等临港型产业以及信息产业为主要内容的战略产业的沿海布局,协调与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实现台州市建设“内生台州、海上台州、市外台州”的目标,通过调整部分功能区的性质,合理优化土地利用效率,达到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二、规划调整的依据
1、《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2006)
2、《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
3、《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台州实施规划》(2009)
4、《台州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2009)
5、《台州市滨海工业区总体规划》(2008)
6、《浙江省台州石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8)
7、台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加快建设台州沿海产业带指导意见》(2009);
8、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台州沿海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
三、规划时间
规划基准年:
2005年;
规划近期:
2006-2010年;
规划中远期:
2011-2020年。
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的范围依据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的批复,重点为台州市滨海地带,具体为西至拟建的甬台温高速公路附线三座跨海湾大桥5公里处,东至台州市海上边界,南北到台州市域陆域边界。
主要内容是调整台州市区沿海滩涂围垦地区功能区性质,将原本属于沿海滩涂围垦生态环境功能小区(限制准入区)的部分区块调整为重点准入区。
根据《规划》该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为一般地区或轻度敏感地区;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为一般地区或比较重要地区。
调整后台州市区划分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数不变,仍为33个。
其中禁止准入区7个,限制准入区7个,重点准入区11个,优化准入区8个;其面积分别为137.02平方公里、1056.14平方公里、293.84平方公里、126.98平方公里,分别占国土面积的8.5%、65.4%、18.2%、7.9%。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功能区有:
类别
序号
名称
面积(km2)
限制
准入区
Ⅴ2-31001B04
椒江生态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103.36
调整后
102.35
Ⅴ2-31001B06
沿海滩涂围垦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78.00
调整后
46.48
Ⅵ2-11002B07
大陈岛海洋特别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13.13
调整后
12.97
重点
准入区
Ⅴ1-31002C02
椒江滨海工业城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51.57
调整后
65.54
Ⅴ1-31004C03
路桥滨海工业城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74.65
调整后
93.37
五、规划调整的保障措施
1、法律法规保障
本规划调整方案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相同,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出台配套的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制度,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执法监督查处力度,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开发建设活动和环境管理中不符合规划的行为。
2、管理政策保障
建立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决策机制,对生态环境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加强建设项目生态功能区环境准入预审,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和分功能区的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的程序和操作办法;根据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差异,对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的管理,以政策引导人口、经济资源向适宜发展的区域适度集中;对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区制定相应的考核政策和评价指标,完善政绩考核制度;支持和鼓励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功能区的管理。
3、经济调控保障
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的方向流动,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统筹安排政府专项、工业发展、科技、林业、水利、城建、扶贫等资金,集中解决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重点问题,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加大对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4、科学技术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及时跟踪和掌握环境变化趋势,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体系,加快规划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为综合决策提高可靠依据。
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等积极研发和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达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
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整说明
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整的方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一个繁荣、文明、优美的现代化滨海生态城市的总目标,以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根据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承载力利用强度的不同,充分利用台州市经济发展后劲较强和优秀的港口资源,确保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是台州市发展海上台州战略的具体体现,也符合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转型的强烈要求。
2限制准入区调整的说明
调整涉及到的小区图示及坐标拐点见下表:
小区编号及名称
面积(km2)
功能小区形状
主要拐点坐标
Ⅴ1-31002B04
椒江生态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103.36
A-X:
121.3790Y:
28.7784
B-X:
121.3500Y:
28.7098
C-X:
121.3786Y:
28.6313
D-X:
121.4373Y:
28.5722
E-X:
121.5203Y:
28.6320
F-X:
121.5259Y:
28.6966
调整后
102.35
A-X:
121.3790Y:
28.7784
B-X:
121.3500Y:
28.7098
C-X:
121.3786Y:
28.6313
D-X:
121.4373Y:
28.5722
E-X:
121.5203Y:
28.6320
F-X:
121.5259Y:
28.6966
G-X:
121.4395Y:
28.6312
Ⅴ2-31001B06
沿海滩涂围垦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78.00
A-X:
121.5115Y:
28.6618
B-X:
121.5686Y:
28.5249
C-X:
121.6056Y:
28.4815
D-X:
121.6209Y:
28.4648
E-X:
121.6527Y:
28.4539
F-X:
121.6356Y:
28.4815
G-X:
121.6294Y:
28.4936
H-X:
121.6028Y:
28.5349
I-X:
121.5999Y:
28.5674
调整后
46.48
A-X:
121.5115Y:
28.6618
B-X:
121.5686Y:
28.5249
C-X:
121.5160Y:
28.7523
D-X:
121.6209Y:
28.4648
E-X:
121.6527Y:
28.4539
F-X:
121.6205Y:
28.4542
G-X:
121.6294Y:
28.4936
H-X:
121.6028Y:
28.5349
I-X:
121.5999Y:
28.5674
J-X:
121.6009Y:
28.5775
Ⅵ2-11002B07
大陈岛海洋特别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13.13
A-X:
121.8106Y:
28.6147
B-X:
121.7979Y:
28.6016
C-X:
121.8158Y:
28.6012
D-X:
121.8928Y:
28.5164
E-X:
121.8667Y:
28.4989
F-X:
121.8696Y:
28.4802
G-X:
121.8607Y:
28.4649
H-X:
121.8427Y:
28.4272
I-X:
121.8644Y:
28.4283
J-X:
121.9212Y:
28.4567
K-X:
121.9014Y:
28.4795
L-X:
121.9130Y:
28.4996
M-X:
121.8924Y:
28.5161
N-X:
121.8540Y:
28.6105
调整后
12.97
A-X:
121.8106Y:
28.6147
B-X:
121.7979Y:
28.6016
C-X:
121.8158Y:
28.6012
D-X:
121.8928Y:
28.5164
E-X:
121.8667Y:
28.4989
F-X:
121.8696Y:
28.4802
G-X:
121.8607Y:
28.4649
H-X:
121.8427Y:
28.4272
I-X:
121.8644Y:
28.4283
J-X:
121.9212Y:
28.4567
K-X:
121.9014Y:
28.4795
L-X:
121.9130Y:
28.4996
M-X:
121.8924Y:
28.5161
N-X:
121.8540Y:
28.6105
O-X:
121.8978Y:
28.4972
2.1椒江生态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31002B04)
2.1.1基本特征
该小区包括椒江北岸沿江产业带以北地区及椒南中部大部分农居点和农业用地,面积102.35平方公里。
区域内山塘、水库溪流多,水资源丰富;农业经济相对发达。
由于受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水体现状水质较差。
椒北地区林地资源相对丰富,大部分森林覆盖率在45%以上,野生动植物较多,但耕地资源较少。
区内有工业重点污染源2家,COD、氨氮和SO2排放量分别为4.8吨、0.1吨和21.0吨,其中台州市江北药业有限公司废水达标排放率不到70%;城镇生活污染排放COD38.9吨、氨氮6.5吨;规模化养殖场9家,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57.3和23.2吨,是区内主要污染源。
2.1.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生态服务功能为生态系统产品提供重要,生态环境敏感性为水环境污染中度敏感。
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三才泾以东消除劣Ⅴ类水,三才泾以西水体达到Ⅳ类水质;重点工业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集中率达70%以上;城镇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化畜禽养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化肥施用强度低于250公斤/公顷。
远期地表水水质三才泾以东达到Ⅳ类水质标准,以西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城镇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工业集中率达85%以上。
生态保护目标:
农田林网控制率近期达到92%以上,远期达到95%。
2.1.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控制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规模,保护基本农田。
整合前所眼镜专业生产区、下陈等工业区块,促进中小企业集聚。
禁止引入二、三类工业。
(2)污染控制措施
在经济条件较好、人口集聚度高的中心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减少生活污染。
2010年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加强农业面源控制,严格按照台州市限养区和禁养区规定实行畜禽养殖管理。
提倡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严格控制排污总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到2010年分别在现有基础上削减24.2%和24.9%,分别控制在201.7吨和23.1吨内。
(3)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强林业建设,提高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服务功能;加强平原林网建设,2010年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2%以上。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对于大于25度的开垦地必须退耕还林。
加强三甲街道地下水备用水源保护。
促进300米高程以上村庄居民下山移民。
2.2沿海滩涂围垦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2-31001B06)
2.2.1基本特征
该区位于台州市东部,主要为沿海滩涂围垦土地,涉及到椒江区、路桥区部分区域,面积46.48平方公里。
该区滩涂湿地资源丰富,但近年来破坏较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海水水质较差。
根据《台州市滩涂围垦规划》(2005-2020),市区适宜造地的规划滩涂区面积约为13.21万亩,其中椒江7.59万亩,路桥5.62万亩;规划近期围垦面积11.31万亩。
2.2.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滨海滩涂湿地生态系统维护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海水水质明显改善。
2.2.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近期实施十塘、十一塘、三山涂、黄礁涂、三山北涂围垦工程,作为中远期内备用的土地资源。
考虑到该区域是尚未完成的沿海滩涂围垦土地,承担着台州市区中远期产业发展的责任,因此其生态环境功能可随用地性质变化调整;在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台州滨海石化区规划批复建设前提下,黄礁涂滨海围垦地将列入现代化环境友好型石化基地建设范围;在相关的产业规划、建设规划调整的前提下,路桥区块南环大道以西约6000亩左右的居住用地可作为工业用地,引入汽车及其零部件配套加工等行业;区块内的污染物总量由环保部门统一调配。
利用沿海地区丰富的浅海和滩涂资源,加大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引导和扶持浅海网箱基地建设。
在围垦开发中坚持科学规划、生态开发,对滩涂的生物资源要充分注意保护,尽量不对其产生或少产生干扰。
根据围区地形合理保留部分滩涂;积极创建人工湿地生态环境,确保围垦区保留8%以上的水面率。
加快沿海标准海塘、防护林的维护与建设,提高海岸防灾抗灾能力;开展滩涂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建立湿地长期的生态监测机制。
2.3大陈岛海洋特别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Ⅵ2-11002B07)
2.3.1基本特征
该区指椒江区沿海大陈岛等岛屿及周边滩涂湿地,面积12.97平方公里。
区域地貌类型多样,有海蚀地貌、海积地貌、形成风光奇特大自然景观;雾多风大,风能富集,但风与浪阻碍海上交通,也是制约区域开发的主要因素。
小区海洋捕捞实力雄厚,渔业生产基础设施齐全,岛上制冷、船舶修理、水产品加工、机械电器行业已基本形成与渔业生产相适应的体系,公共设施初具海洋开发基本条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接近二类。
但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海岛旅游观光价值未能有效发挥,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人居环境条件不良;岛上森林植被总量不足,林种比例失调。
小区工业点源排放COD0.14吨,无重点工业污染源和规模化养殖场;主要污染源为城镇生活污水,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5和1.9吨。
2.3.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小区主要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为产品提供重要;生态环境敏感性为地质灾害轻度敏感。
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标准;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远期达到80%以上。
2.3.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发挥资源优势,实施耕海牧渔,建设生态渔业,开辟海岛观光。
合理调整渔业生产结构,重点发展海洋养殖,开拓远洋捕捞,开展增殖放流,发展海洋食品工业;开发利用风能资源,提高水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
近期实施3500亩大陈岛码头围垦工程。
建设洋旗海洋特别保护区,以渔业资源恢复和潮间带生物保护为主,兼顾休闲渔业、生态旅游(国土意识和自然科普教育)和潮间带生物轮采为一体。
强化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海水种苗业,提倡生态养殖;开展滩涂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建立湿地长期的生态监测机制;加快沿海标准海塘、防护林的维护与建设,提高海岸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大陈岛森林公园建设;加强旅游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
严格控制排污总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到2010年分别在现有基础上削减35.8%和30.0%,控制在7.5吨和1.3吨内。
3重点准入区调整的说明
调整涉及到的小区图示及坐标拐点见下表:
小区编号及名称
面积(km2)
功能小区形状
主要拐点坐标
Ⅴ1-31002C02
椒江滨海工业城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51.57
A-X:
121.4634Y:
28.6734
B-X:
121.4512Y:
28.6268
C-X:
121.4554Y:
28.5780
D-X:
121.5137Y:
28.5774
E-X:
121.5225Y:
28.6163
F-X:
121.5096Y:
28.6623
调整后
65.54
A-X:
121.4634Y:
28.6734
B-X:
121.4512Y:
28.6268
C-X:
121.4554Y:
28.5780
D-X:
121.5137Y:
28.5774
E-X:
121.4501Y:
28.6714
F-X:
121.5096Y:
28.6623
G-X:
121.4558Y:
28.6321
Ⅴ1-31004C03
路桥滨海工业城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调整前
74.65
A-X:
121.5298Y:
28.5915
B-X:
121.4589Y:
28.5762
C-X:
121.4879Y:
28.5044
D-X:
121.5717Y:
28.5072
E-X:
121.6032Y:
28.5047
F-X:
121.6035Y:
28.5339
调整后
93.37
A-X:
121.5301Y:
28.5932
B-X:
121.4589Y:
28.5762
C-X:
121.4879Y:
28.5044
D-X:
121.5717Y:
28.5072
E-X:
121.6032Y:
28.5047
F-X:
121.6035Y:
28.5339
G-X:
121.6103Y:
28.5023
H-X:
121.6323Y:
28.5102
I-X:
121.6201Y:
28.5021
J-X:
121.9125Y:
28.4415
3.1椒江滨海工业城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31002C02)
3.1.1基本特征
小区范围包括滨海工业城椒江区块、开发区区块及部分滩涂围垦区域;椒江外沙岩头以南,纵向疏港大道以东,拟建的台州湾大道以西区域;面积65.54平方公里。
该区临海沿江,规划台州沿海高速从中穿越,大量的滩涂资源、废盐田为拓展土地资源创造了条件,是城区产业转移主要承载区。
但目前工业开发相对滞后,家庭作坊式企业众多;区域缺乏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建设,村镇规划和农村基础设施滞后。
区内工业点源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8.0吨和0.4吨,其中重点排污企业2家;COD和SO2的排放强度分别为0.85千克/万元和3.84千克/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16.4%。
小区有规模化养殖场14家,其中3家位于禁养区,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466.6吨和75.7吨;城镇生活污水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74.8吨和62.5吨。
3.1.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小区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为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地区。
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并消除劣Ⅴ类水;重点工业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近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集中率达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
远期地表水水质控制在Ⅳ类水质标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工业集中率达95%以上。
生态保护目标:
近远期交通干线两侧农田林网化率达90%,公路、河道两侧绿化率达95%。
3.1.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
北片椒江区块(横向疏港大道以北)以缝制设备、电子电器、普通机械为主导产业,南片开发区区块(横向疏港大道以南)以汽车摩托车配件、塑料模具、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禁止新增医化、制革、造纸、拆解等重污染行业;严格控制产业准入条件,行业投资强度要求符合省发改委和国土部门双控指标要求。
(2)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企业达标排放整治,化纤印染产品取水定额降到130立方米/吨以下。
高闸浦以北、二条河以西区域禁止新增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于2007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其余养殖场实施污染达标排放整治,并逐步缩减养殖量,削减养殖污染排放。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截污干管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椒江区块污水纳入岩头污水处理厂系统,开发区区块污水近期通过岩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规划在北部绿轴边上建一个污水处理厂来满足片区污水排放处理的需求。
严格控制排污总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到2010年分别在现有基础上削减13.3%和13.1%,控制在823.3吨和120.4吨内。
(3)生态保护与建设
建设沿海生态防护林,增强对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
有效实施截污、清淤、砌石、绿化等改造工程,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实施中低产田改造,交通干线两侧农田林网化率达90%,公路、河道两侧绿化率达95%。
3.2路桥滨海工业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31004C03)
3.2.1基本特征
小区范围为路桥区内纵向疏港大道以东、机场大道以北、拟建的台州湾大道以西区域,包括金清物流港区;面积93.37平方公里。
规划台州沿海高速从该区穿越,滩涂资源、废盐田等土地资源拓展条件较好,目前工业开发相对滞后。
区内工业点源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6.8吨和2.2吨,其中重点污染企业(群)4家,主要为机电、水产和熔炼企业群,废水超标排放较为严重;有规模化养殖场5家,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8.7吨和4.9吨;城镇生活污水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13.9吨和52.3吨。
3.2.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小区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为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地区。
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并消除劣Ⅴ类水;重点工业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集中率达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
远期地表水水质控制在Ⅳ类水质标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工业集中率达95%以上。
生态保护目标:
近远期交通干线两侧农田林网化率达90%,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