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重点复习资料第五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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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重点复习资料第五章

  2013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重点复习资料(第五章)

  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什么是组织和组织结构?

  组织是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职能。

组织的基本原理是监理工程师必备的基础知识。

  

(1)组织

  所谓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

它含有三层意思:

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组织有如下特点:

其他要素可以相互替代,如增加机器设备可以替代劳动力,而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所替代。

但是,组织可以使其他要素合理配合而增值,即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

随着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发展,随着其他生产要素复杂程度的提高,组织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愈益显著。

  

(2)组织结构

  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

以下几种提法反映了组织结构的基本内涵:

1)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方式;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力、地位和等级关系。

  2.组织设计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组织设计是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的设计过程,有效的组织设计在提高组织活动效能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设计一般需考虑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

  在任何组织中都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分权。

在项目监理机构设计中,所谓集权,就是总监理工程师掌握所有监理大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只是其命令的执行者;所谓分权,是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有足够的决策权,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起协调作用。

  项目监理机构是采取集权形式还是分权形式,要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精力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来说,分工就是将监理目标,特别是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大目标分成各部门以及各监理工作人员的目标、任务,明确干什么、怎么干。

在分工中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

1)尽可能按照专业化的要求来设置组织机构;2)工作上要有严密分工,每个人所承担的工作,应力求达到较熟悉的程度;3)注意分工的经济效益。

  在组织机构中还必须强调协作。

所谓协作,就是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与配合方法。

在协作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主动协调。

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找出易出矛盾之点,加以协调。

2)有具体可行的协调配合办法。

对协调中的各项关系,应逐步规范化、程序化。

  (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

  在组织机构的设计过程中,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例关系。

这就是说,当组织机构中的人数一定时,如果管理跨度加大,管理层次就可以适当减少;反之,如果管理跨度缩小,管理层次肯定就会增多。

一般来说,项目监理机构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在通盘考虑影响管理跨度的各种因素后,在实际运用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理层次。

  (4)权责一致的原则

  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应明确划分职责、权力范围,做到责任和权力相一致。

从组织结构的规律来看,一定的人总是在一定的岗位上担任一定的职务,这样就产生了与岗位职务相适应的权力和责任,只有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才能使组织机构正常运行。

由此可见,组织的权责是相对预定的岗位职务来说的,不同的岗位职务应有不同的权责。

权责不一致对组织的效能损害是很大的。

权大于责就容易产生瞎指挥、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责大于权就会影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组织缺乏活力。

  (5)才职相称的原则

  每项工作都应该确定为完成该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可以对每个人通过考察他的学历与经历,进行测验及面谈等,了解其知识、经验、才能、兴趣等,并进行评审比较。

职务设计和人员评审都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使每个人的现有和可能有的才能与其职务上的要求相适应,做到才职相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

  (6)经济效率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必须将经济性和高效率放在重要地位。

组织结构中的每个部门、每个人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应组合成最适宜的结构形式,实行最有效的内部协调,使事情办得简洁而正确,减少重复和扯皮。

  (7)弹性原则

  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要总是轻易变动,又要随组织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根据长远目标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变化,使组织机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3.组织活动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组织机构的目标必须通过组织机构活动来实现。

组织活动应遵循如下基本原理:

  

(1)要素有用性原理

  一个组织机构中的基本要素有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

  运用要素有用性原理,首先应看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在组织活动中的有用性,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根据各要素作用的大小、主次、好坏进行合理安排、组合和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利、物尽其用,尽最大可能提高各要素的有用率。

  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这是要素的共性,然而要素不仅有共性,而且还有个性。

例如,同样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专业、知识、能力、经验等水平的差异,所起的作用也就不同。

因此,管理者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但要看到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

  

(2)动态相关性原理

  组织机构处在静止状态是相对的,处在运动状态则是绝对的。

组织机构内部各要素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这种相互作用推动组织活动的进行与发展。

这种相互作用的因子,叫做相关因子。

充分发挥相关因子的作用,是提高组织管理效应的有效途径。

事物在组合过程中,由于相关因子的作用,可以发生质变。

一加一可以等于二,也可以大于二,还可以小于二。

整体效应不等于其各局部效应的简单相加,这就是动态相关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于其局部效应之和,否则,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3)主观能动性原理

  人和宇宙中的各种事物,运动是其共有的根本属性,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不同的是,人是有生命、有思想、有感情、有创造力的。

人会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在劳动中改造世界,同时也改造自己;能继承并在劳动中运用和发展前人的知识。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

  (4)规律效应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掌握规律,按规律办事,把注意力放在抓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上,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良好效应。

规律与效应的关系非常密切,一个成功的管理者懂得只有努力揭示规律,才有取得效应的可能,而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

  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是什么?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业主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

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这样,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

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具体指导项目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进行,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1)工作的时序性。

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有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

如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

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

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5.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

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

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

这种权利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

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

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

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

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文章来源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6.简述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前提,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

监理工作的归并及组合应便于监理目标控制,并综合考虑监理工程的组织管理模式、工程结构特点、合同工期要求、工程复杂程度、工程管理及技术特点;还应考虑监理单位自身组织管理水平、监理人员数量、技术业务特点等。

  如果建设工程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划分可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归并和组合。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阶段等的不同,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时应选择适宜的组织结构形式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

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

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

①决策层。

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②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③作业层(操作层)。

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划分

  项目监理机构中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应依据监理机构目标、监理机构可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合同结构情况,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形成相应的管理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岗位职务及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

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应确定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

  5)选派监理人员

  根据监理工作的任务,选择适当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人员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应按监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7.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人员如何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根据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期限以及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能体现项目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合理的专业结构。

即项目监理机构应由与监理工程的性质(是民用项目或是专业性强的生产项目)及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是全过程监理或是某一阶段如设计或施工阶段的监理,是投资、质量、进度的多目标控制或是某一目标的控制)相适应的各专业人员组成,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

  一般来说,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但是,当监理工程局部有某些特殊性,或业主提出某些特殊的监理要求而需要采用某种特殊的监控手段时,如局部的钢结构、网架、罐体等质量监控需采用无损探伤、X光及超声探测仪,水下及地下混凝土桩基需采用遥测仪器探测等等,此时,将这些局部的专业性强的监控工作另行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来承担,也应视为保证了人员合理的专业结构。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性,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确定其技术职称、职务结构。

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

一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应占绝大多数。

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如旁站、填记日志、现场检查、计量等。

这里说的初级职称指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技术员、经济员,还可包括具有相应能力的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人(应能看懂图纸、正确填报有关原始凭证)。

  8.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9.项目监理机构协调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人组成的工作体系,工作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协调程度,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

  ①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对项目监理机构各种人员,要根据每个人的专长进行安排,做到人尽其才。

人员的搭配应注意能力互补和性格互补,人员配置应尽可能少而精,防止力不胜任和忙闲不均现象。

  ②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对项目监理机构内的每一个岗位,都应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制,应通过职能清理,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同时明确岗位职权。

  ③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谁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出成绩,并得到肯定。

但工作成绩的取得,不仅需要主观努力,而且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相互配合。

要发扬民主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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