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2720497 上传时间:2023-04-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docx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

万路运业有限公司

小车费用报销财务管理办法

EZWL/GW17.05-2008

1目的

为适应经营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强公务用车、车改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开支,规范费用报销程序,降低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引用文件

2.1《二重集团公司公务用车改革试点方案》(2004)二重集团司发字第52号文。

2.2《公务用车试点财务管理办法》(2004)二重集团司财字第10号文。

2.3《集团公司车改管理办法(试行)》(2006)二重集团司发字第235号文。

3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公司批准,享受公务用车改革政策(含购车补贴政策),车改车辆的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

4定义

4.1公务用车改革(含购车补贴政策)是指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公务用车需求计划,由公司购置车辆,指定专人使用,用车人员向公司交纳用车保证金,一定时间后,由公司将车辆作价出让给用车个人的行为,并按月核定公务用车使用费报销额度,目前尚在使用的车辆。

4.2车改车辆是指因公司经营生产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由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个人购置的,按政策享受月核定使用费报销额度,在经营生产需要时用于执行公务的车辆。

4.3车价是指从经销商处购车时实际支付的价格,不包括购置税以及各种手续费。

5管理原则

5.1公司已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的车辆,实行车随人走的原则,公务用车改革的车辆应最终由公司转让给用车人,用车人按公司规定购买,不得拒绝转让。

5.2公司给用车人配置公务车辆后,原则上在车辆寿命期内(12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购置或调换车改车辆。

5.3车改车辆因公出车的需履行审批手续,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并备案。

6管理职责

6.1财务部职责

6.1.1负责公务用车、车改车辆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

6.1.2公务用车保证金按购车价的2/3收取,用车人员必须一次性交足保证金后,才能使用车辆。

保证金由财务部代收并开具收据。

用车保证金在车辆出让给用车个人之前不得退还,不计利息。

6.1.3公务用车在转让给个人之前,属公司固定资产,财务部应负责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各项费用核算工作。

6.1.4财务部按规定标准负责公司各直属单位公务用车及车改车辆的审核并办理报销事宜。

6.1.5负责公务用车转让或出让涉及的有关财务结算业务。

6.2综合管理部职责

6.2.1负责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小车费用报销前的审核、签字、验收、登记。

6.2.2按规定填制好实际应报销金额汇总表后,连同报销凭据一并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并负责报销费用的领取发放,做好实际报销金额记载。

6.3设备工程部职责

6.3.1负责签订公务用车和后续出让协议。

6.3.2公务用车在出让个人之前,属公司固定资产,负责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管理。

6.3.3负责建立公务用车台账。

6.3.4负责车辆使用的监督管理、申报保险、办理养路、年检等手续。

6.4各直属单位的职责

6.4.1负责本单位除中层管理人员外的其他有关人员小车费用报销前的审核、签字、验收、登记。

6.4.2负责审批费用开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费用的合理、合法使用负责。

6.4.3负责建立公务用车、车改车辆信息记录并确保其及时性、准确性和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并建立用车人档案台账。

7开支标准及范围

7.1购车标准

车改车辆车价原则上控制在25万元以内(超出部分的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7.2使用费额度等级

7.2.1公司管理及营销人员车辆使用费额度按下列标准报销。

 

管理及营销人员小车费用报销标准

岗位

标准(月/元)

备注

公司董事长

1000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1000

公司副总经理

900

公司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900

公司总会计师

900

机关各部部长

800

(大件)物流分公司经理

800

(大件)物流分公司副经理

700

大件分公司经理

800

大件书记兼副经理

700

铁运分公司经理

800

铁运分公司副经理

700

包装分公司经理

800

包装分公司副经理

700

汽销分公司经理

800

汽销分公司副经理

700

保险代理分公司经理

800

服装厂厂长

700

保洁分公司经理

700

宾馆经理

800

宾馆副经理

700

分公司经理助理

500

营销科长

500

一级营销人员

400

二级营销人员

300

旅行社经理

700

旅行社副经理

500

旅行社部门经理

400

7.2.2除成都外的驻外办事处人员使用车辆在当地发生的费用及日常维修,实行实报实销;由驻地返回公司所发生的小车使用费用,需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实行单独报销。

7.2.3经公司总经理签批执行专项工作任务人员发生的小车使用费用,可实行单独报销。

7.3费用开支范围

7.3.1使用费开支范围

7.3.1.1核定费用额度标准内可报销的费用:

车用燃料费、机油费、维护保养费、出差产生的道路通行费、修理费、停车费以及正常使用过程产生的费用。

7.3.1.2道路通行费、外地停车费必须与出差路线相吻合,各种在德阳市区以外产生的费用票据开出时间必须与出差时间相吻合。

7.3.2公司承担的费用。

7.3.2.1享受车改人员的购车费、购置税及上户费用由本人承担。

每年必须交纳的交强险、基本保险费用(险种按公司统一规定,超过部分自理)与养路费由公司统一并支付,费用进入所在单位费用。

公务用车在未转让给个人之前,每年的保险、养路费用由单位统一办理并支付。

在2004年4月9日前享受购车补贴政策购入的车辆,每年的保险、养路费用由单位统一办理并支付。

7.3.2.2公务用车在未转让给个人之前,车辆提取的折旧费计入公司的费用。

7.3.3不能报销的费用:

投保后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违章驾驶罚款,交通事故赔偿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其它按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

7.3.4享受车辆使用费报销额度人员岗位变动,则根据岗位

变动情况,将从次月起调整使用费报销额度。

8审批程序

车改车辆人员购车,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按政策享受使用费的报销。

9财务结算

9.1公务用车及车改车辆自使用当月起开始报销使用费。

费用报销每季度进行一次,以年为结算周期。

以核定的报销限额为标准,超出部分自理,全年可报销金额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结余部分不得结转下年度使用。

9.2每季、每年度可报销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岗位季标准×当季业绩系数=当季可报销金额

岗位年标准×当年业绩系数=当年可报销金额

当季、年业绩系数小于0.7时,单位未完成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的直接责任人或车改人当年考核不合格,不予报销当年使用费,已报销的费用在下年度足额扣除。

任何人、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超限额报销费用。

9.3公务用车及车改车辆人员自驾车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不予补贴交通费。

9.4需报销费用的员工于每季初将票据按要求粘贴整齐,填制好费用报销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验收后(营销人员须提供该营销人员当季或当年完成的业绩系数),到财务部报销。

9.5汽车的日常维护、维修、大修等定点在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外出办事途中出故障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经汽销分公司证明,公司领导同意)。

汽销分公司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发生的维护、维修费用金额、单据每月汇总交综合管理部,其他人员发生的费用单据交财务部,以便报销时计入各自的费用总额。

10公务用车转让

10.1购车满48个月后,万路公司将车辆转让给用车个人,出让价按购车价的2/3作价。

10.2购车人因组织调动、购车时间不满48个月,其出让价为:

出让价=[1-已用车时间(月)/144]×购车价

10.3购车不满48个月提前出让。

用车个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公务用车应出让给用车个人,用车个人不得拒绝接受转让。

(1)与万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单位不再确定个人为用车人时。

出让价=[1-已用车时间(月)/144]×(购车价+购置税+上户费)

10.4过户时各种交易费用由单位和用车个人各负担50%。

10.5过户后,公司向用车个人退还用车保证金,车辆保险和养路费由用车个人缴纳。

若车辆仍用于公务,则按照车改车辆规定报销费用。

10.6公务用车的转让或出让,需经财务部门按万路公司车改有关规定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后,方可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11公务用车、车改车辆发生事故的处理

11.1公务用车因用车人原因造成车辆损毁或人员伤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用车人负责补偿。

11.2车改车辆因私外出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车改车辆所有人个人负责。

11.3车改车辆因公外出(出车手续齐备)发生交通事故参照集团公司关于公务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申报办理,未经审批及备案出车,按11.2条处理。

11.4车改车辆因公、私出车造成受损或被盗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由车改车辆所有人负责。

12其他

12.1公司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在转让用车人之前,用车人因各种原因丧失驾车能力的,单位可以收回车辆、退还保证金。

用车人希望保有车辆的、可按10.2条处理。

12.2公务用车及车改车辆驾驶人必须持有合法证照,遵守法律、

法规和管理制度,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如严重违规,予以取消车辆费用补贴。

12.3享受车辆使用费报销额度的人员,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交

通费补贴。

13附 则

13.1本办法由财务部起草并归口。

13.2本办法解释权属财务部

13.3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万路运业有限公司小车报销财务管理办法》EZWL/GW.17.05-2004号文同时作废。

 

编制:

吴欧兰审核:

周六一批准:

毕庶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