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2706418 上传时间:2023-04-2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docx

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

2016年学习贯彻修订版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判断题

1、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

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A)A对B错

2、本条例仅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B)A对B错(第五条)

3、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B)A对B错(第十条)

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生不得重新入党。

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B)A对B错(第十二条)

5、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不能终止其代表资格。

(B)A对B错

6、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B)A对B错(第十四条)

7、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B)A对B错(第十七条)

8、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可以作出书面结论。

(B)A对B错(第十八条)

9、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加重处分。

(B)A对B错(第二十条)

10、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A)A对B错(第二十一条)

11、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A)A对B错(第二十二条)

12、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一般规定。

(B)A对B错(第二十四条)

13、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分别给予处分。

(B)A对B错(第二十五条)

14、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报上级批准后予以恢复。

(B)A对B错(第三十一条)

15、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免予处分。

(B)A对B错(第三十二条)

16、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A)A对B错(第三十四条)

17、党员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A)A对B错(第三十四条)

18、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A)A对B错(第三十五条)

19、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开除党籍。

(B)A对B错(第三十六条)

20、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酌情处理。

(B)A对B错(第三十七条)

21、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B)A对B错(第三十八条)

2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A)A对B错(第四十条)

23、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A)A对B错(第四十一条)

24、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所有党纪处分规定的所有其他党内法规。

(B)A对B错(第四十四条)

25、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四十八条)

26、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六十二条)

27、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六十七条)

2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五条)

29、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六条)

30、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七条)

31、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零六条)

32、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零七条)

33、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零九条)

34、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一十四条)

35、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二十条)

36、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二十六条)

37、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A)A对B错(第六十七条)

38、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六十七条)

3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六十八条)

40、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六十九条)

41、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条)

4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三条)

43、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四条)

44、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五条)

4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六条)

46、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七条)

47、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八条)

48、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A)A对B错(第七十九条)

49、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七十九条)

50、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条)

51、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一条)

52、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二条)

53、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三条)

54、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四条)

55、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九十三条)

56、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九十四条)

57、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九十六条)

58、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九十九条)

59、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条)

60、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零三条)

61、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一十条)

62、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一十条)

63、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一十六条)

64、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一十七条)

65、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一十八条)

66、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B错(第一百二十条)

67、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是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B)A对B错(第一百二十三条)

68、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是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B)A对B错(第一把二十八条)

69、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A)A对B错(第八十九条)

70、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B错(第九十条)

7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A)A.对      B.错(第四条)

7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A)A.对      B.错(第六条)

7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A)A.对      B.错(第四条)

7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A)A.对      B.错(第十条)

7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决定时,应当撤销其一切职务。

(B)A.对      B.错

正确答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第十条)

7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A)A.对      B.错(第十条)

7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A)A.对      B.错(第十一条)

7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A)A.对      B.错(第十一条)

7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A)A.对      B.错((第十一条)

 

8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A)A.对      B.错(第二十一条)

8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A)A.对      B.错(第二十二条)

8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A)A.对      B.错(第三十三条)

8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A)A.对      B.错(第三十条)

8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A)A.对      B.错

8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A)A.对      B.错

8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失职、渎职行为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A)A.对      B.错(第二十七条)

8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A)A.对      B.错(第三十八条)

8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      B.错(第四十六条)

8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A.对      B.错(第六十五条)

9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      B.错(第八十三条)

9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      B.错(第八十六条)

9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A.对      B.错(第八十条)

 

9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诬告陷害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A.对      B.错(第六十九条)

 

9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A.对      B.错(第一百一十条)

9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9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97、《党纪处分条例》是依据党章制定的。

(√)(第一条)

98、《党纪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外人士。

(×)(第五条)

99、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是改组,二是解散。

(√)(第八条)

100、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第十条)

101、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102、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十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第十二条)

103、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解散。

(×)(第十四条)

104、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改组。

(×)(第十五条)

105、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共有五种。

(√)(第十六条)

106、对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八条)

107、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过失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条)

108、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第二十四条)

  

109、经济方面共同违纪,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第二十五条)

110、对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