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STC(StandardTestConditions),标准测试条件即:
太阳电池温度25℃,光源辐照度为1000W/m2,并具有AM1.5太阳光谱辐照度分布。
注2:
Uoc(STC)为标准测试条件下太阳电池的开路电压。
4.4显示功能
汇流箱如具有显示功能,应至少显示通道电流。
4.5通信功能
远程需要监测汇流箱电气参数(各回路电流、汇流排电压等),可选配本地通讯模块,实现远程通讯。
4.6外壳防护等级
室外型防护等级为IP65。
4.7安全
4.7.1绝缘耐压
4.7.1.1绝缘电阻
汇流箱的输入电路对地、输出电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绝缘电阻只作为绝缘强度试验参考。
4.7.1.2绝缘强度
汇流箱的输入对地、输出对地应承受50Hz的正弦交流电压1min,试验电压的均方根值见表1,不击穿,不飞弧,漏电流<20mA。
表1绝缘强度试验电压
额定电压UN(V)
试验电压(V)
UN≤60
1000
60<UN≤300
2000
300<UN≤690
2500
690<UN≤800
3000
800<UN≤1000
3500
1000<UN≤1500
3500
注:
整机绝缘强度按上述指标仅能试验一次。
用户验收产品时如需要进行绝缘强度试验,应将上列试验电压降低25%进行。
4.7.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直流电压UN(V)
最小电气间隙(mm)
最小爬电距离(mm)
UN≤250
15
20
250<UN≤690
20
25
690<UN≤1000
25
35
4.8浪涌
按照IEC61000-4-5规定,选择表3所述的一个试验等级来做试验,浪涌电压波形为1.2/50us,浪涌电流波形为8/20us。
试验结果应满足GB/T17626.5-2008中第9章b)的要求。
表3浪涌试验等级
等级
开路试验电压±10%(kV)
备注
1
0.5
2
1.0
线-线
3
2.0
线-地
4
4.0
X
特别要求
参考产品规格书等级要求
4.9温升
在额定运行条件下时,汇流箱各部件的温升应不超过规定的极限温升。
表4给出了室温条件下汇流箱主要部件和部位的极限温升。
表4环境温度25℃时汇流箱主要部件和部位的极限温升
部件和部位
极限温升(K)
内装元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a等)
由元器件自身的技术条件规定
汇流电路中的导体连接处
裸铜:
45
有锡镀层:
55
有银镀层:
70
母线(非连接处):
铜
铝
35
25
可接近的外壳和覆板
金属表面:
30b
绝缘表面:
40b
手动操作器件
金属:
15c
绝缘材料:
25c
用于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的端子
70
a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温升极限可以是规定部位(例如外壳)的最高温升,也可以是等效结温,由制造厂决定;
b除非另有规定,对可以接触,但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需要触及的外壳和覆板,允许其温升提高10K;
c仅在设备打开后才能接触到的操作手柄,由于不经常操作,允许其有较高温升。
5试验方法
5.1试验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测量和试验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a)温度:
15℃~35℃;
b)相对湿度:
45%~75%;
c)气压:
86kPa~106kPa。
5.2机体和结构质量检查
按5.1规定进行目检和操作试验。
5.3输入过流保护试验IEC50380
由保险丝生产厂家提供第三方测试证明,保险丝的最小等级应符合4.2规定。
5.4防雷试验
由防雷器生产厂家提供第三方测试证明,防雷器的技术规格应符合4.3规定。
5.5显示功能试验
汇流箱正常工作时,检查通道电流的显示情况。
5.6外壳防护等级
试验按GB4208-1993规定进行,汇流箱所能达到的防护等级应符合4.5的规定。
5.7安全试验
5.7.1绝缘耐压试验
绝缘电阻测定试验
用兆欧表或绝缘电阻测试仪以1000V试验电压分别测量汇流箱的输入电路对地、输出电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其值应符合本规范中4.6.1.1规定。
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进行绝缘强度试验。
绝缘强度试验
用耐压测试仪分别对汇流箱的输入电路对地、输出电路对地施加试验电压,并符合4.6.1.2要求。
试验电压应从零开始,以每级为规定值的5%的有级调整方式上升至规定值后,持续1min。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定试验
按GB4943-2001规定的方法测得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4.6.2的规定。
5.7.2浪涌试验
按照GB/T17626.5-2008规定和所选试验等级施加浪涌电压和浪涌电流,试验结果应满足4.7的要求。
5.8环境试验
5.8.1低温工作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1-2001中“试验A”进行。
产品无包装,在试验温度为(-10±3)℃(室内型)或(-25±3)℃(室外型)的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进行试验。
5.8.2高温工作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2-2001中“试验B”进行。
产品无包装,在试验温度为(40±2)℃(室内型)或(60±2)℃(室外型)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进行试验。
。
5.8.3恒定湿热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3-2006中“试验Cb”进行。
产品在试验温度为(40±2)℃(室内型)或(60±2)℃(室外型),相对湿度(95±3)%恒定湿热条件下,无包装,不通电,经受48h试验后,取出样品,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2h后进行试验。
。
5.8.4振动试验
汇流箱应能承受表5所规定的振动要求。
表5振动要求
频率范围
振幅和加速度
振动持续时间
设备状态
10Hz≤f≤57Hz
0.075mm
10个扫描周期/每轴(在相互垂直的每个轴上)
不带电
57Hz≤f≤150Hz
10m/s2
试验检查
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和通电后电气功能试验
注:
振动试验应分别在三个相互垂直的轴向进行。
如无合适的试验设备,本规范建议做运输试验,即用载重汽车做实际行车试验。
将受试产品固定在汽车后部,汽车负荷应为额定负荷的1/3,行车路面为三级公路,行车距离为200km,时速为20-40km/h进行试验。
5.9温升试验
额定运行时,汇流箱主要器件和部件的温升应符合4.9的规定。
试验时测温元件应采用温度计、热电偶、热敏元件、红外测温仪或其它有效方法。
试验应维持足够的时间以使汇流箱各部位的温度达到热平衡的稳定值。
若温度的变化小于1℃/h,则认为温升已达到稳定。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6。
表6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
试验方法
1
机体和结构质量
√
√
2
输入过流保护试验
√
3
防雷试验
√
4
显示功能试验
√
√
5
外壳防护等级
√
6
绝缘电阻试验
√
√
7
绝缘强度试验
√
√
8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
√
√
9
浪涌试验
√
10
低温工作试验
√
11
高温工作试验
√
12
恒定湿热试验
√
13
振动试验
√
14
温升试验
√
6.2出厂检验
每台汇流箱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一台中有一项性能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应返工后复试,复试仍不合格,则为检验不合格。
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并且发给合格证方能出厂。
6.3型式检验
6.3.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
b)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时;
c)批量生产的产品,每隔2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产品停产2年后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2抽样方法
进行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其数量不少于2台,检验中出现故障或任何一项不通过时,应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标出标记,然后继续进行或从该项目开始重新进行检验。
若再次出现故障或某项目不通过时,应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提出故障分析报告后,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在重新进行检验中又出现某项目不通过的情况,则判该汇流箱没有通过型式检验。
7采购设备需求及供货范围
7.1一般要求
7.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四节的要求。
7.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7.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7.1.4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4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7.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7.2供货范围
投标方提供(不限于此):
本工程订购的光伏汇流箱设备规范和数量见附表。
以下设备数量仅供投标方报价用,实际数量应满足买方在设计联络会上提供的实际数量要求。
供货清单:
(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光伏汇流箱
16进1出
只
280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志
汇流箱的适当位置应有铭牌。
铭牌内容如下: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直流电压;
d)总电流;
e)输入路数;
f)防护等级;
g)出厂编号;
h)制造日期;
i)制造厂名。
8.1.2包装标志
汇流箱的外包装上有收发货标志、包装储运标志和警示标志,按GB/T191的有关规定执行。
8.2包装
8.2.1随同产品供应的技术文件:
a)安装说明书;
b)使用说明书;
c)产品质量合格证;
d)保修卡;
e)用户意见调查表。
8.2.2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3873-1983的有关规定。
8.3运输
汇流箱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有剧烈震动、冲击和倒放。
8.4贮存
产品使用前应放在原包装箱内,存放在空气流通,周围环境不超出-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物品的仓库里,并且不应受到强烈机械振动、冲击和强磁场作用。